进贤县人民检察院 2023 年度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现将本部门(单位) 2023 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 2023 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0 0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0 0万元,占0%。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说明如下:。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留选项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 合同链接 1 无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0 0 无 部门(单位)名称:进贤县人民检察院 日期:2024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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