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本级][线下]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德镇市水污染防治技术团队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期)(招标编号ZKBH2024-JDZ-001号)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不见面开标)

[景德镇市本级][线下]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德镇市水污染防治技术团队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期)(招标编号ZKBH2024-JDZ-001号)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不见面开标)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德镇市水污染防治技术团队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期)(招标编号ZKBH2024-JDZ-001号)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不见面开标)项目概况 景德镇市水污染防治技术团队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06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KBH2024-JDZ-001号项目名称:景德镇市水污染防治技术团队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期)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610000.00 元最高限价:1594140.09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景购2023B001042243景德镇市水污染防治技术团队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期)1项10000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景购2023B0010422442023年省级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项6100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6个月服务期。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材料; 1.3、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单位的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所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简化。简化后,供应商只需以书面形式提供规定格式的《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磋商响应文件附件4-2),即可替代以上材料。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1月24日 00:00 至 2024年01月31日 17: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方式:网上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2024年02月06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地点: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南新区景兴大道与纬二路交界处景德镇市民中心(新四馆大楼)三楼)五、开启:2024年02月06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地点: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南新区景兴大道与纬二路交界处景德镇市民中心(新四馆大楼)三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http://117.40.198.3:1808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注意事项:(1)本项目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委托人必须是企业本单位职工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且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时需将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的回复意见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格式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2)现场签到: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签到环节改为网上签到,投标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签到,未按时网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无法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或投标人报名家数不足三家的则本项目废标。(3)投标文件解锁时间:招标代理完成公布投标人名单,投标企业自行对本单位标书进行解锁,在宣布开始解锁后2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解锁时间结束后投标企业未解锁的,作投标无效处理,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提出询问。(5)投标企业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6)意外情况的处理: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一)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特别提醒:(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企业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企业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响应文件。(2)因磋商过程中需要二次报价,投标企业需使用CA数字证书主锁(即:含有签章功能)于磋商过程中进行二次报价并签章上传。(3)本项目进行磋商报价时,投标企业报价时间不得超过磋商小组规定的报价时间,当系统显示“结束报价”,则无法进行再次报价,未报价的磋商投标企业,视为放弃本轮报价,以前一轮报价作为评审价格(如系统无法支持未报价的磋商投标企业以前一轮报价作为评审价格,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如磋商供应商被废标,则也将无法进行报价,不计入排名中。 7.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 7.4、注:为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及“政采贷”融资政策,对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提供信贷融资服务。(咨询热线:0798-8283706)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景德镇市生态环境局地址:景德镇市昌江大道847号联系方式:0798-852185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九龙湖绿地左岸商业中心1栋24楼2405联系方式:1397988940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景德镇市生态环境局电话:13979889408公告上传的技术要求.doc1.一、项目概况为持续推进景德镇水环境质量改善工作,按照江西省委、省政府建立多元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要求,创新环境污染防治模式,选聘水污染防治技术团队,为景德镇市水污染防治提供更科学精准的靶向服务,加快补齐景德镇市水环境治理能力短板,助力景德镇市水环境治理效能新提升,确保全市11个考核断面中9个水质年均值达到或好于Ⅱ类、2个达到或好于Ⅲ类的目标要求,并实现水质综合指数的下降或水环境质量排名提升。2.二、项目名称、数量及预算序号标项内容数量预算(万元)服务年限1景德镇市水污染防治技术团队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期)1项161.001年6个月3.三、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流域水环境改善技术支持服务水污染防治技术团队直接服务于采购方,辅助相关部门开展水质污染防治工作,同时辅助开展水质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工作,承担分析、综合研判工作,根据水质自动监测站数据、水文数据等相关数据,对环境质量进行深入分析,分析污染来源,研判存在问题,并进行现场巡查,找出污染源头,提出改善建议。1、在线数据预警服务技术团队明确专人每日盯控“江西地表水”APP,并建立“水环境管理调度群”,对日均水质异常情况及时发布预警通报,并综合现场实际情况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管控建议,协助采购方指导县区排查环境风险,避免河流断面出现持续超标现象。提交成果:全年水质预警问题清单、整改方案及整改台账。2、日常研判分析服务技术团队根据阶段性的水环境质量情况,形成水环境质量研判分析月报、季报、年报等,或根据采购方需要不定期形成专报。具体内容及提交成果如下:序号分类内容数量(份)1旬报以全市重点断面监测数据为基础,按照小时、日、旬对数据进行统计。根据统计的结果形成一个时间段的统计分析曲线,并对各种监测值进行叠加展示。对于重点断面水质异常情况,结合现场巡查工作,找准引起水质异常的原因,通过数据分析(包括趋势分析和对比分析)和科学研判,形成水环境形势分析与研判旬报。不少于542月报通过对考核断面水质实时监测数据、历史数据、区域排名变化及历史数据同期对比(消减率)进行分析,得到水环境质量指标完成以及排名变化情况,评估水污染治理效果,对上月巡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进行汇总,为本月巡查工作提供方向指导,并为本月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出管理措施建议,形成水环境形势分析与研判月报。不少于183季报每季度初对上季度各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进行分析,包括考核断面各项水质指标逐月变化、污染物浓度异常等情况,并对上季度巡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进行汇总,为本季度巡查工作提供方向指导,为本季度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出管理措施建议。同时对上季度入河污染源信息变更情况进行统计,包括入河排污口的数量、位置、排放水量、污染物入河量等,形成水污染防治季度研讨报告。不少于64半年报/年报统计年内各断面的水质、水量监测数据和数值波动、异常和超标情况。对年内各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进行分析,包括考核断面各项水质指标变化、污染物浓度异常等情况;对年内巡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并为明年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出管理措施建议;对年内入河污染源信息变更情况进行统计,包括入河排污口的数量、位置、排放水量、污染物入河量等;对年内河流水质、水量变化的趋势和规律分析,主要超标因子和超标月份,超标原因分析总结;对年分析会议进行记录总结,汇总技术团队和相关负责人各方面的建议,形成水污染防治年度研讨会报告。不少于33、断面信息建档服务根据全市地表水监测断面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在服务期间对全市11个地表水监测断面建立“一面一档”,主要内容含:(1)断面基本情况:收集断面基础资料,包括断面名称、位置、所属区域、责任单位、断面类型、断面考核指标、水质监测数据,及河流的河宽、流速、流量、断面上游10公里范围内污染源/排污口调查分析结果等,明确断面整治目标、范围和要求。(2)历史数据分析:通过断面特性特点、水质历史数据、断面水质超标情况、水质数据同期对比情况等,分析近五年断面水质变化规律,探究断面水质随时间和降水量的变化趋势,绘制断面水质水量变化趋势图。提交成果:经专家评审通过的考核断面“一面一档”报告。4、美丽河湖创建服务技术团队按照《江西省美丽河湖创建评定办法(试行)》,于2024年11月底前编制1-2个景德镇市美丽河湖创建案例上报省生态环境厅,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报表、评价报告、图片及影像资料、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提交成果:通过省生态环境厅评定省级美丽河湖的公告文件。5、研判会商服务技术团队和采购方一道,促进多部门联动,形成指挥中心,建立调度机制,每季度召开研判会商会议,总结阶段性水环境质量、管控措施、发现问题、整改结果,分析评估上一阶段的水污染治理工作成效,研判下阶段污染形势,安排管控措施方法。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场深入调研,提出各类可操作的正式的专项治理方案或建议,并进行跟踪指导服务。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开展南河流域山塘水库水容量调查。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通过开展水环境改善水质模型研发或制定污水管控与水量水质调度方案,探讨山塘水库水容量调度调控的可行性,提出增大生态流量的调查报告和调度方案。(2)水质超标和汛期污染强度高的原因分析:分析超标污染物类型、超标倍数、超标率等。根据污染源分析结果,结合断面上游实际情况,确定导致断面水质超标和汛期污染强度高的原因。(3)改进措施建议:结合超标原因,提出合理可行的改进措施建议,包括常规保障措施和应急措施:依据历史水质分析数据,提出常规保障措施;依据汛期水质变化等突发情况,提出可行的应急措施。提交成果:研判会商会议纪要,不少于6份。6、专家帮扶服务针对我市水环境质量改善存在的难点,邀请国内、省内水环境领域专家为我市的水环境管理问题进行把脉问诊,提供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服务期内至少组织2次专家座谈会。提交成果:专家座谈会会议纪要,不少于2份。(二)流域水环境巡查管控服务通过无人船走航查测及便携设备等方式,必要时辅以无人机巡查、河道走访巡视等方式对河流进行巡查。巡查服务包括以下内容:1、日常巡查服务定期组织开展全市11个断面和5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提醒县区及时消除隐患,并跟踪、督办整改结果。单个断面和水源地现场巡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对月均值不稳定达标的南河河口国考断面上游点位开展采样监测,每月监测一次。提交成果:流域水环境巡查报告(含巡查基本情况、发现问题、问题整改结果),单个点位不少于3份。2、重点断面无人机无人船巡航查测服务利用无人机、无人船等设备对出现水质降类、月度不达标和汛期污染源强度高的断面开展重点巡查,通过无人机、无人船搭载在线水质监测仪及采样系统,对水域进行巡航监测,分析河道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水温、氨氮、化学需氧量等水质指标的沿程变化,分析水质变化趋势,查找水质问题原因,为水质改善决策提供支撑,分析因子包括但不限于温度、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氨氮、化学需氧量等,可根据排污企业性质增加特征污染物因子。要求至少上溯10公里开展现场排查,查清巡查范围内的:入河排污口、污染源等问题,针对问题提出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协助采购方督促问题整改,闭环管理。提交成果:水质巡航分析报告(纸质和电子材料)、流域水质分布图、重点断面巡查报告和整改方案。3、突发水污染应急查测服务(1)启动应急监测:突发水污染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派出人员携带必要的快速检测设备和采样设备及安全防护装备赶赴现场进行应急监测。根据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立即布点采样,利用便携式监测仪等仪器设备快速检测污染因素,给出定量或半定量的监测结果;现场无法检测的项目应立即将样品送回实验室进行分析。根据检测结果,确定污染程度和可能污染的范围并提出处理处置建议,及时上报有关部门。(2)污染追踪溯源:根据流域站点上下游关系,分析污染物来源,依据水流稀释扩散作用的数据变化,逆向推导污染物进入河道的位置。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查明污染事件发生的原因、污染物种类、性质、数量、污染范围、影响程度和扩散趋势等情况,根据污染传播途径,准确判断污染源头,实现污染溯源。提交成果:污染应急管控工作报告。(三)流域水环境监测排查服务1、入河排污口排查服务参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摸清掌握乐安河、昌江河及其主要支流(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所有入河排污口的分布及数量、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排污单位基本情况等信息,建立“一口一档”和整治清单。对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每季度监测一次,规模以下入河排污口每年监测一次,视情况对部分难以分清责任主体的入河排污口组织开展溯源分析,查清入河排污口对应的排污单位及其隶属关系,确定责任主体,提出可行的整治方案,实施分类整治,协助采购方督促问题整改,闭环管理。提交成果:入河排污口“一口一档”、监测报告、分布图和整改方案。2、暗管排查服务按照采购方要求,通过声呐分析指定重点区域的声呐反馈图像进行全方位的分析研判从而确定暗管的疑似点位,生成暗管信息坐标。基于声呐反馈影像解译数据开展人员现场踏勘等,对排查范围及对象进行全面调查,对排水口经纬度定位、拍摄照片/视频、编号,编制排查分析报告。提交成果:暗管排查声纳图像及位置坐标、分析报告。3、水环境问题专题片拍摄服务通过监测数据、排查情况、分析研判,每半年总结一次,梳理出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方案,并制作水环境问题专题片,要求数据真实有力、问题责任明确、整改方案可行。提交成果:水环境问题专题片,不少于3份。(四)其他服务1、配合做好省厅部署的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配合采购方,按照全省水污染防治的统一部署开展相关工作。提交成果:配合省厅开展工作的记录或工作报告。2、协助监测与水生态环境科完成日常工作围绕河湖长制考核和省厅目标管理考核中的任务开展工作,协助全市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实施工作,监督不稳定达标断面达标方案编制和整改落实情况,协助推进全市开发区污水收集处理提升专项行动、黑臭水体整治、医疗废水短板提升等重点工作,协助做好污水处理厂监督监管和已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自行监测监管等工作,协助开展水污染防治宣传工作。提交成果:2024年河湖长制和目标管理考核完成情况报告,各专项工作完成情况报告。3、县区帮扶工作一是协助采购方帮助各县市区包装谋划水污染防治项目,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投入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二是帮扶县区开展水环境达标保障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及专业指导。提交成果:县市区帮扶工作报告。(五)后勤保障要求1、团队保障要求中标单位向采购人提供不少于4名(含)以上服务本项目的专业人员,建立本地技术团队。技术团队直接服务于采购方,辅助采购方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根据水质自动监测数据、对水环境质量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存在问题,并进行现场巡查,找出污染源头,提出改善建议。要求:①项目经理1名:项目经理需要具有环境类、水利类相关专业硕士学位或副高职称,同时具备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全程参与指导团队工作,工作报告和材料署名。项目经理按工作需求在服务期内不少于6次、每次不少于5天在景德镇市开展现场服务。②驻场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环境类、水利类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位或工程师以上职称,同时具备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驻场人员在服务期内应服从采购方的管理要求,人员应保持稳定。中标单位需承诺投标的驻场人员为本项目实际驻场人员,原则上除人员离职或甲方认为不符合履职条件外,不得随意更换人员。特殊情况确需更换人员,不得降低学历和工作经验要求,且需经甲方书面同意。驻场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2、车辆保障要求技术团队需要自备常驻车辆1辆,用于本项目水污染防治技术服务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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