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新湾乡孟塅村四组崩塌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修水县新湾乡孟塅村四组崩塌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修水县新湾乡孟塅村四组崩塌治理工程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经业主研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参与本工程的投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修水县新湾乡孟塅村四组崩塌治理工程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工程建设地点:新湾乡孟塅村四组 4、工期:50天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工程要约价:808668元(按财政评审控制价金额951374.15元下浮15%作为本项目招标要约价,本项目结算价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7、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8、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地质灾害防治施工甲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是一级建造师或水文环高级工程师或岩土工程师,并提交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原件及本单位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 4、近三年有地质灾害防治施工项目的业绩(项目投资不低于70万元,无不良记录(报名时提交合同及中标通知原件); 5、本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人须由投标单位工作人员(注:公司八大员、建造师或已缴纳社保人员)担任;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岗位证或已缴纳社保证明原件来现场报名,代报名一律视为围标串标行为,不接受报名。 四、投标资格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到场); 5、法人授权委托书(限本工程); 6、项目技术负责人由一级建造师或水文环高级工程师或岩土工程师担任; 7、年检合格七大员岗位证书及安全员安全考核证(复印件盖章); 8、业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9、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0、以上1-9项资料放入技术标(盖章装订成册一正一副密封提交); 11、商务标要求:放入报价函及工程量清单一正一副(盖章装订成册密封提交)。 五、投标保证金要求: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整。投标人在投标会上以现金用信封袋密封并加盖公章(只收取中标候选人保证金)。投标单位必须如数递交保证金金额,如出现缺少视为弃标。严禁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扣留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10%,开标会结束后24小时内转入招标单位指定账户。 3、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中标价1%。 4、报名时间: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30日下午4时前(前假日除外)到江西品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现场登记报名。报名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技术负责人的一级建造师或水文环高级工程师或岩土工程师证、七大员证、业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登记报名。 5、报名及商务标获取地点:江西品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金鼎豪庭西大门右侧4号铺),联系人:卢女士,联系电话:18879236014。 6、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1月31日上午10:00(未报名登记不具有投标资格)修水县新湾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六、评标办法:报价承诺法 1、投标序号的产生:根据报名顺序由业主代表以随机抽球的方式抽取一个号码即为本次标段的投标编号1号 (例如:抽取的号码是10号,10号即为投标编号1号, 11号即为投标编号2号,以此类推,其余顺延)。 2、当投标单位大于30家时,第一轮先随机抽取30家备选投标单位。第二轮从30家中随机抽取15家投标单位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如查验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符,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进行投标文件和商务标的审查。再从审查合格的15家中直接抽取1名中标单位(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现场直接宣布中标单位。 3、当投标单位大于15家且小于或刚好30家时,将直接从所有投标单位抽取15家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如查验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符,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进行投标文件和商务标的审查,再从审查合格的15家中直接抽取1名中标单位(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现场直接宣布中标单位。 4、当投标单位小于或刚好15家时,将直接从所有投标单位进行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如查验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符,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进行投标文件和商务标的审查,再从审查合格的15家中直接抽取1名中标单位(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现场直接宣布中标单位。 注:如本次项目投标单位超过200家以上采用摇号桶摇球或纸团抓阄方式入围30家。 七、其他事项: 1、本工程采用报价承诺法评标:投标人必须看要约价的价格工程量,报价时充分考虑自身承受能力及风险。 2、依据财政局修财联字(2017)3号文件工程款支付,只能公账对公账付款,不得打入委托人账户(私户)。 3、因承包人施工组织不力、人员不到位、施工管理混乱等情况造成工期进度延误3天以上,发包方可将全部工程直接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其结算办法由发包方确定,承包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4、对所有材料价格无论涨跌一律不予以调差,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承担,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5、若发现证书(件)或业绩材料造假则没收保证金并上报相关部门取消在本地市场的一切投标经营活动。 6、该工程中标公司必须保证其有公司工作人员到现场施工,业主对中标单位的公司工作人员在岗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一次不在岗直接扣除罚款1000元。 7、延期处罚,承包人承诺在规定的工期内必须完成施工任务,每延期一天罚款1000元(含天气变化因素在内)。 8、付款方式:该项目付款方式按4:3:2:1比例付款,工程全部完工后付工程款40%,初步验收整改合格后付30%,待审计结束完成最终验收合格后付20%,余下10%保质期满后支付。该项目结算时,按规定缴纳税费。 9、该项目工程的有关税收必须在修水县缴纳。工程款支付按修水县税务部门提供的税务发票结算。如中标后不能提供修水县税务部门开具税务发票结算,工程款项不予支付,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10、中标后公示期满三天内签订施工合同并立即施工,否则视为弃权。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4年1月31日上午10:00时 开标地点:修水县新湾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九、公告时间: 2024年1月24日至开标前。招标单位:修水县新湾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卢先生联系电话:18870200015 招标代理:江西品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女士 联系电话:18879236014 监督单位:修水县新湾乡纪委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5270293617附件下载:关联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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