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本级]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妇幼保健院医用织物洗涤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TH2024-GZ-G002)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妇幼保健院医用织物洗涤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TH2024-GZ-G002)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医用织物洗涤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1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HTH2024-GZ-G002项目名称:医用织物洗涤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2260400.00 元最高限价:无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赣市购2023F001068141医用织物洗涤服务采购项目1项22604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贰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1月25日 00:00 至 2024年02月01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方式: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02月1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 9 号行政审批大楼,详见五楼场所安排告示牌)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招标代理服务: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 4.1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是指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政采平台)”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中征平台)”实现对接后,利用政采平台参与赣州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中标(成交)的供应商,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通过政采平台或中征平台向赣州辖区内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在政策范围内,依托相关信息数据为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的一站式免抵押融资服务。 4.2具体规定详见赣州市财政局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赣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赣市财购字[2022]20号)。 5.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6.开标到场要求: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人可通过登陆“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117.163.32.17:41839/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观看开标现场视频。具体操作详见《赣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网址http://spj.ganzhou.gov.cn/gzsxzsp/c114419/202103/c885fdbb789849ac83562a58455f0306.shtml)。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18179120533。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赣州市妇幼保健院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南康路25号联系方式:0797-556960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汇天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茉莉路西侧启迪(赣州)科技城一期A06栋202联系方式:0797-826069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许延金、张乐洋电话:18170786040采购需求0123.docx三、采购项目需求(一)采购范围及内容:(1)全院包括病房、门急诊、医疗辅助科室、行政、后勤及其他部门的床上用品;(2)全院所有的病员服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服、隔离服等;(3)全院所有的医疗辅料;(4)手术室所有的手术被服用品及其辅料;(5)其他需洗涤的物品,如:毛巾、尿布、窗帘、沙发套、毛毯、车套、地毯等;(6)全院保洁毛巾和拖布,具体详见清单,中标人应建立全过程链可追溯机制,整个环节可控可查。(三)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1.服务质量标准:洗涤工艺流程及作业要求:(1)收集:封闭式专车/收集车、污物车与清洁车不可混用,需固定。(2)分检:布类分类。(3)蒸煮:消毒分池,添加药剂专项蒸煮消毒,为防止交叉感染。工作服布类消毒池、病号布类消毒池、婴幼儿布类消毒池等。(4)洗涤:采用洗涤剂操作,相应再消毒,婴幼儿床单采用专机洗涤。低温洗涤:消毒分池(有保洁方巾地巾消毒池);高温洗涤:洗涤分机(手术室用物专机洗涤,保洁用物专机洗涤)。(5)脱水:脱水机处理。(6)烘干:烘干机处理晾晒,分区分批。(7)烫平:对工作服、床单、被套等进行采用机器烫平和手工烫平,折叠。(8)缝补:对破损的衣物、被服要缝补完整,缝补的材料包括缝补手术衣的材料(带子)由洗涤单位承担。(9)包装:专用货袋,全封闭,内塑料薄膜封口。(10)送回:专车、封闭送货。管理及服务标准范围:规范了可重复使用的布草洗涤的感官指标、细菌指标、采样检测方法及卫生管理办法。适用于医院布草洗涤部门及为医院提供布草洗涤的洗涤和消毒服务机构。2.规范性引用文件GB15982-1995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204.1~18204.30-2000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Z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性接触限值。3.术语3.1医院布草:医院内被洗涤的所有织物,包括病人衣物、床单、病房布巾手术布巾、医务人员工作服等。3.2标准预防: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其基本特点为:(1)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2)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3)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飞沫(微粒)隔离。3.3洗涤和消毒服务机构:为社会(医疗机构)提供可能被污染布草进行洗涤和消毒服务的机构。4.洁净度要求4.1须确保所有经洗涤后的织物无异味、臭味、污渍、血渍、破损等现象的同时,还须符合医院布草洗涤行业标准,洗涤物洁净鲜亮,做到清洗还原后与布料原色基本保持一致、洁净度符合医院布草洗涤行业标准或达到市级或以上卫生防疫部门规定的行业相关洗涤标准。4.2在洗涤时使用的洗消剂须符合国家标准。4.3若因中标人缘故导致织物洗涤质量达不到本项目要求的,中标人应负责免费返工,同时将织物类型、数量填写欠还手续单,欠还手续单须经双方确认签名后,于次日将干净织物及时送回。5.微生物指标5.1洗涤后的布草微生物指标应该达到的要求。5.2微生物指标:细菌总数≤200cfu/100cm2;5.3致病微生物不得检出。6.布草洗涤部门卫生管理6.1洗涤部门(房)布局要求6.1.1洗涤部门应严格按功能分区,包括污染区(清点、分类、清洗和污车存放处)和清洁区(烘干、熨烫、修补、折叠、储存、发放以及洁车存放处),两区应有实际隔离屏障,应有明显标识。6.1.2工作流程合理:人流、物流应洁、污分开。物流由洗涤区→烘干熨烫区→清洁衣物存放处,由污到洁,顺行通过,不得逆流。6.2洗涤环境卫生要求6.2.1洗涤部门的设立应远离垃圾处理站10米以上,附近无有害气体、烟雾、灰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周围环境无蚊蝇等害虫孳生地;工作区内应无蟑螂等有害生物。6.2.2工作区内地面、墙面和工作台面应平整、清洁不起尘。保持清洁区工作台面细菌菌落总数≤10cfu/cm2。6.2.3洗涤部门(房)应保持良好空气流通,保持空气从清洁区向污染区流动,其要求参照GBZ2-2002和GB/T18883-2002执行。6.2.4当物表和地面有明显血液、体液或分泌物污染时,应及时进行遮盖,消毒60min后收集,清理,然后用有效氯含量2000mg/L的消毒液擦拭。6.3洗涤过程的卫生要求6.3.1洗涤流程分为分检、洗涤、烘干、熨烫、修补、折叠等六个程序。6.3.2分检时应依布草的来源不同,分为病人布草和工作人员布草。病人布草包括一般布草、有明显污染的布草和婴儿布草。6.3.3洗涤要求:婴儿室、产房、手术室等重点科室病人的布草应单机清洗;医务人员布草和病人布草应分机清洗或分批清洗;有明显污染的布草应专机清洗。6.4洗涤周期包括预洗、主洗、漂洗、中和、整理等五个步骤。6.4.1装载程度是洗衣容器与干衣重量之比,装载量宜为每10L洗涤1kg衣物(即比率为10:1)。6.4.2预洗是用温度不超过35℃的水去除水溶性污垢的冲洗过程。预洗采用低温、高水位。预洗时间不宜少于10分钟。6.4.3主洗可根据洗涤的布草的污染情况加入碱、清洁剂或乳化剂。6.4.3.1洗涤方法6.4.3.1.1热洗涤方法:75℃≥30分钟,80℃≥10分钟。6.4.3.1.2冷洗涤方法:用有效氯含量250mg-500mg/L的消毒液浸泡20min以上,冷洗去掉有机物。6.4.3.1.3不能确定污渍种类,局部的污渍处理则应采取下列程序。a)使用洗涤剂b)使用有机溶剂,如丙酮或酒精。c)使用酸性溶液,如氟化氢钠、氟化氢氨;若为小块斑渍,使用实验室等级的氢氯酸溶液。d)使用还原剂或剥色剂的温溶液,如连二亚硫酸钠或亚硫酸氢钠。e)使用氧化剂,如次氯酸钠(液体漂白剂)或过氧化氢。该洗涤程序应按所给顺序进行。每一步之间都应将布草充分过水。6.4.4漂洗通过稀释的方法去除布草中所有悬浮污渍和残留化学洗剂,每次漂洗时间不应低于3分钟,温度为65℃-70℃每次漂洗间隔应进行一次脱水,漂洗次数应不低于3次。6.4.5中和酸在最后一次过水时用于中和残留的碱。温度为45℃-55℃,时间为5min,中和后水中的pH值应达5.8-6.5。6.4.6整理过程熨烫、修补、折叠过程严防清洗后的布草污染。为避免布草损伤和过度缩水,平烫机底面温度不低于60℃不超过180℃。6.5布草的贮存、运输要求6.5.1污染布草与清洁布草不能用同一车辆同时运输。运送完污染布草的车辆应及时进行消毒。6.5.2污染布草应密闭运输,防止环境的污染。6.5.3污染布草运输应有包装,包装材料必须无毒、无害。污染布草与清洁布草包装不应混用,清洁布草包装运输过程必须防止污染。6.5.4清洁布草应储存在清洁干燥处,储存过程中应防止污染(即烟雾、灰尘、湿气和寄生虫等)。6.5.5重点注意避免污浊纺织品和清洁纺织品的交叉感染。运输环节提前安排好统一运输路线,避开人群密集区,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室等无菌要求较高的科室,避免污浊纺织品和清洁纺织品的路线重叠。6.5.6盛装感染性织物的收集袋宜为橘红色,有“感染性织物”标识。6.5.7脏污织物宜采用可重复使用的专用布袋或包装箱(桶)收集,也可用一次性专用塑料包装袋盛装,其包装袋和包装桶应有文字或颜色标识。6.5.8盛装使用后医用织物的包装袋应扎带封口,包装箱(桶)应加盖密闭。6.5.9用于盛装使用后医用织物的专用布袋和包装箱(桶)应一用一清洗消毒;医用织物周转库房或病区暂存场所内使用的专用存放容器应至少一周清洗消毒一次,如遇污染应随时进行消毒处理;消毒方法参照WS/T367执行。使用后的一次性专用塑料包装袋应按医疗废物处理。6.5.10医院洗衣房应分别配置运送使用后医用织物和清洁织物的专用运输工具,不应交叉使用。专用运输工具应根据污染情况定期清洗消毒;运输工具运送感染性织物后应一用一清洗消毒,消毒方法参照WS/T367执行。满足WS/T508—2016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及其它相关规定。6.5.11社会化洗涤服务机构应分别配置运送使用后医用织物和清洁织物的专用车辆和容器,采取封闭方式运送,不应与非医用织物混装混运;对运送车辆和容器的清洗消毒要求按6.5.10执行。6.5.12使用后医用织物和清洁织物应分别存放于使用后医用织物接收区(间)和清洁织物储存发放区(间)的专用盛装容器、柜架内,并有明显标识;清洁织物存放架或柜应距地面高度20cm~25cm,离墙5cm~10cm,距天花板≥50cm。6.5.13使用后医用织物的暂存时间不应超过48h;清洁织物存放时间过久,如发现有污渍、异味等感官问题应重新洗涤。6.5.14使用后医用织物每次移交后,应对其接收区(间)环境表面、地面进行清洁,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物表、空气消毒。6.5.15清洁织物储存发放区(间)环境受到污染时应进行清洁、消毒。6.6工作人员卫生要求6.6.1污染区工作人员进行分捡和装机清洗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标准预防。6.6.2清洁区工作人员进行熨烫、折叠/发放等过程中,应保持手清洁卫生,防止布草污染。6.6.3痢疾、伤寒、肺结核、各类肠道传染病及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患者不应参与直接与布草接触的工作。6.6.4从事洗涤的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洗涤消毒服务机构应定期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7.采样及检测方法7.1洗涤后的布草微生物检测方法:参照GB15982-1995附录A进行。7.2PH检测方法:可用试纸法。8.污染物的排放:洗涤消毒服务机构污水排放管道应密封,不应明排。污水污物处理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8.1布局合理,通风良好,明确划分污染区和清洁区。8.2污染区为收集、分拣、清点、消毒处理及清洗衣物区域,严禁在医疗护理单元清点污染衣物。8.3清洁区为晾晒、缝补、储存、发放和办公区域。8.4接送衣被应专车运送,运送车辆应洁污分开,不得交叉使用,接传染病及特殊感染的污物袋封装运送,运后立即进行消毒。8.5严格执行分类清洗制度。被血液,体液污染的衣物应单独清洗、消毒,采用含氯消毒剂时,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消毒一般物品有效含氯量不低于250mg/L,消毒污染物品有效含氯量不低于2000mg/L,疑有或具有传染性衣物先消毒后清洗。病房被服、工作人员被服应分开洗涤。9.具备洗涤必需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备:大型自动洗脱机、烘干机、烫平机、消毒用蒸气锅炉、运输车辆工具等。具有面积≥1000m2的洗涤专用场所。9.1所使用的洗涤材料、消毒材料及包装材料必须确保产品规格符合要求、产品质量合格,并将合格证报医院备查。中标人提供可溶性医用织物收集袋用于感染性织物的收集。9.2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对洗涤场所物表监测的报告,检测报告于每月支付服务费前交与总务科备案。9.3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采购方不定期到洗涤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10.交接办法:10.1医院列出地点作为污、洁衣物的交换点。工作人员定点进行下收下送,医院提供布草储存场所。10.2中标人安排人员负责衣物的收集与发放,严格按时下收下发,须将现场收集的脏污织物和需发放的干净织物送至医院衣物中转处进行交换,按照上次脏污织物送洗的数量生成的配货数量进行干净布草配送。织物的运送过程须封闭,不让脏污织物处于无人照看的状况,在电梯内不与食品、药品同行。中标人须负责每天(含所有节假日)上午和下午各一次到采购单位收取衣服、被服、窗帘、隔帘等污脏物件,并送回前次所收取洗净烘干的被服,实际履约过程中若无法满足采购人衣物中转要求则无偿增加收送次数。需制定全院窗帘、隔帘洗涤计划,按采购人要求执行。10.3布草在病区洗涤间点数,点数后布草离开采购方,如发生短少,中标人视布草新旧程度按价赔偿,并于当月内赔清;破损严重的布草其报损数量由双方认可签字。遇特别脏污或需特殊处理或重洗等因素导致未完全送回部分,双方须登记物品名称、数量和时间及所还物品名称、数量、时间,以双方工作人员签字为准;如遇严重无法处理的应送回甲方处理并说明情况。10.5双方登记时,为避免单方涂改数据,如无复写或发现数据涂改需加盖对方核对章确认该数据有效,否则该数据无效。10.6中标人在本项目执行期内,应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停水、停电、停气、设备等方面因素影响,并做好应急预案(提供应急预案),若因上述原因导致不能及时履行的,采购人有权送外单位洗涤,其费用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的相关责任。(四)考核标准1.医院每月对洗衣质量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的内容包括:洗涤的洁净度、收发及时性、破损修补的完整性、熨烫的平整度、服务态度等。具体由各科室评判每月的满意度,如出现1个不满意,每次扣100元,连续三个月或累计三个月测评出现≥3个不满意,采购人有权利单方终止合同并清理中标人出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2.投诉处理:收到总务科或者患者口头或书面投诉,经核实无误后对中标人进行扣罚,口头投诉50元/次,书面投诉500元/次。若投诉至上级部门或非直接管理部门对我院产生了不好的影响1000元/次。3.医院不定时对中标人的工作场所、操作流程、手卫生进行检查,经监管科室检查发现并下发整改通知单的,在三日内仍未整改或反复多次出现的,每项每次扣罚中标人100-500元,若仍然无整改,则翻倍扣罚,累计后在服务费中一并扣除。4.其他处理:服务人员私自收集纸皮等废物带至院外,脱岗,回院洗澡(值夜班除外)、洗衣服、打开水回家,上班时间抽烟、吃饭、干私活、未履行院感要求等以上这些行为,每项每次扣罚中标人100元,累计后在服务费中一并扣除。5.中标人每季度对员工进行培训并有相关培训材料及图片,院感及岗位职责要求知晓率达90%以上,低于此标准则扣除50元一次。6.若因洗涤流程、分类、收集、运输等不规范造成交叉感染或发生医院感染,给采购方造成利益损害的,中标人承担一切损失赔偿金额并负相应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利单方终止合同并清理中标人出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7.若在其他医院发现采购方手术室织物,经核实每次扣罚中标人500元。8.清单:名称控制单价(元)被套1.5枕套0.5床单1.3工作衣(长)1.5工作衣(短)1.2工作裤1小被套1病人衣1.2病人裤1手术衣1.5洗手衣0.9洗手裤0.9大洞单1.5中洞单1小洞单1大包布1.5中包布1小包布1花包布0.9婴儿衣0.4工作帽0.2毛毯6弯盘套0.6铺盘巾0.6横单1感染布2中单1小方巾1车罩0.7襁褓1.4台布2浴巾0.5脚套、垫套、沙发套、围套0.8棉被、太空被、空调被2.6窗帘(大)3.8其它1.7小毛巾1游泳衣1为了确保中标人在服务期内的服务行为和服务质量均符合本项目的要求,采购人将根据洗涤服务检查考核表(详见附件1)中的考核内容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如服务期内考核内容有修订,按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一致后的修订版本为准:说明:(1)在进行考核时,采购人和中标人的有关工作人员应对相关的事项进行记录并进行签名确认。(2)考核总分为100分,中标人考核分数不得低于90分,90分以上考核分值按每分50元进行扣罚,低于90分内的考核分值按每分100元进行扣罚,若中标人连续三次考核分数低于80分,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3)考核结果由采购人在考核结束后的一周内以书面的方式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对相关的结果进行确认。如中标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通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向采购人提出并举证。(4)采购方应每月对中标人的洗涤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按照《洗涤服务检查考核表》对洗涤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并作出相应的奖惩。附件1:洗涤服务检查考核表序号考核内容(100分)处罚扣分办法发生次数扣分总数1项目负责人根据没有及时响应采购人的服务要求的次数,每次扣1分。2员工健康根据在现场检查时发现员工未持证上岗(健康证)的情况,每发现一次扣1分。3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根据相关工作人员不配合采购人的现场监督检查和不服从指挥的情况,每发生一次扣1分。4服务响应根据不符合招标要求或投标承诺提供有效的服务响应的次数,每次扣1分。5被服配送管理1、不依时配送或配送时不服从采购方工作人员指挥的,每次扣1分;5被服配送管理2、发生丢失被服情况的,除了按本项目要求进行赔偿外,还须根据发生的次数,每次扣1分。6洗涤质量1、因洗涤服务质量问题或失误等造成患者有效投诉的,每次扣1分并承担全额赔偿责任。6洗涤质量2、不符合采购要求,经洗涤后仍有明显污渍,造成复洗情况的,每出现一次扣1分。6洗涤质量3、经洗涤后,没有按采购要求对被服进行烫平,有明显褶皱的,每次扣1分。6洗涤质量4、没有按采购要求对破损被服进行缝补的,每次扣1分。7院感管理在检查中发现未遵守院感管理要求的(详见附件2),每处扣1分,其中第10至12点每处扣2分以上。8服务外包或分包一旦发现并经核实存在将本项目外包或分包情况的,终止本项目服务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9当月扣分累计数附件2:院感管理要求1.使用后的医用织物应集中清点收集,不得在病区清点收集。2.使用后的医用织物应按脏污织物、感染性织物分类收集。3.脏污、感染性医用织物运送车应加盖密闭运送,专车专用。4.清洁医用织物运送车应采取封闭方式运送,专车专用。5.洗衣房检查项目5.1环境5.1.1有办公区域和工作区域;有工作人员、医用织物接收与发放专用通道;工作流程由污到洁,不交叉、不逆行。5.1.2处理清洁织物与脏污织物的区域应有明显划分;分类区和洗涤消毒区应视为污染区;烘干区和压烫区、折迭区、库房等应视为清洁区,两区之间有完全隔离屏障。5.1.3足够洗手设备及洗手用物(肥皂或洗手液、擦手纸、垃圾桶)。5.1.4环境需定期清洁,有污染时应实时清洁消毒;有防蝇、防鼠等有害生物防制设施。5.2工作人员5.2.1非洗涤公司的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工作区域。5.2.2尽量避免在污染区和清洁区之间互相穿梭。5.2.3工作期间如逢休息或吃饭前应先洗手。5.2.4不得在工作区域内饮食及吸烟。5.3分类区5.3.1分类区工作人员应戴口罩、手套和防护衣、帽子。5.3.2避免抖动织物及将织物弄湿,脏污织物和感染性织物分类收集。5.3.3感染性织物应在患者床边密闭收集并有“感染性织物”标识。5.3.4盛装使用后医用织物的包装箱(桶)应加盖密封,一用一清洗消毒。5.3.5接触脏污织物和感染性织物后需洗手。5.4洗衣作业5.4.1受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的感染性织物应与其它脏污织物分开而单独清洗;新生儿、手术室的医用织物应分别专机洗涤消毒。5.4.2脏污织物先洗涤后消毒,明确传染病及多重耐药菌的感染性织物应消毒后洗涤。5.4.3医、护、技服装类与病人使用后的织物分槽洗涤。5.4.4感染性织物洗涤消毒工作完毕后,应对其设备进行消毒处理。5.4.5仪器设备张贴操作注意事项,及有定期保养及维修纪录。5.5储存及运送5.5.1清洁织物存放架或柜应保持清洁,距地面20-25cm,离墙5-10cm,距天花板≥50cm。5.5.2分别配置运送使用后医用织物和清洁织物的专用运输工具,不交叉使用。5.5.3专用运输工具需保持清洁,有污染时应实时清洗消毒。5.5.4运输工具运送感染性织物后应一用一清洗消毒。5.5.5运送清洁的布类物品时,上方应给予适当的覆盖。5.6其他5.6.1有工作人员岗前培训资料。5.6.2有微生物监测报告、所用消毒剂消毒器械有效性及相关证明、洗涤公司感染相关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6.织物周转库房清洁织物存放架或柜应保持清洁,距地面20-25cm,离墙5-10cm,距天花板≥50cm。7.织物周转库房污染区应设置金属垫板存放使用后的织物,距地面≥20cm。8.织物周转库房室内应干燥、清洁,有防尘、防蝇、防鼠等设施。9.使用后医用织物的收集清点人员应配备并按要求选择使用医用防护口罩、外科口罩、手套、防护服、隔离衣和帽子等个人医用防护用品。10.疑似或确诊气性坏疽患者用过的床单、被罩、衣物等须单独收集,需重复使用时应专包密封,标识清晰,压力蒸汽灭菌后再清洗,否则按医疗废物处理。11.新冠感染确诊或疑似病例救治过程中使用的医用织物,洗涤处置执行《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508—2016),其病员服、被单等放橘红色污物袋或可溶性污物袋或可做好标识,送洗衣房单独消毒清洗,否则按医疗废物处理。12.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患者用过的床单、被罩、衣物等织物处理应符合国家届时发布的规定要求,按病原体所属微生物类别中抵抗力最强的微生物,确定消毒的剂量(可按杀芽孢的剂量确定),织物收集、分类、清洗消毒人员应按要求做好相应的职业防护。1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洗染业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衣物洗涤质量要求》、《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医院布草洗涤规范》等法律法规的相关院感防控规定。(五)商务要求1.服务履约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贰年。2.交付时间和地点:合同签订后当日起。中标人应负责每天(含所有节假日)上午和下午各一次到采购单位收取衣服、被服、窗帘、隔帘等污脏物件,并送回前次所收取洗净烘干的被服,实际履约过程中若无法满足采购人衣物中转要求则无偿增加收送次数。在履约期内不间断服务,如接到采购人需求通知,应及时响应,每次服务完成后由采购单位指定人员进行签字验收。供应的所有服务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3.付款方式:按月结算的方式,当月服务费的结算金额=∑(各实际洗涤件数×预算单价*中标折扣率)-考核扣罚。服务期内的相应洗涤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结算方式计取的费用,结合采购人对中标人当月的考核结果,计算出当月的服务费用,在次月凭中标人开出的税务发票,采购人转账支付上月的洗涤服务费。4.验收方式:4.1经采购人同意后,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共同按招标文件和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4.2每月服务完成经采购人确认正常无误后,由供货商提出验收申请,项目单位同意后,按照医院验收的权限,相关部门及人员形成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根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等项目文件约定内容对项目进行验收。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或者降低服务价格(或扣罚处理),中标人若违约,采购人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4.3中标人应负责在每月结算验收时将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或用户。5.由于质量(服务)问题(含安全隐患)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纠纷均由中标人承担。5.1对于出现的质量(服务)问题,中标人2小时内响应,6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内解决问题,如不能解决,提供采购人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或中标人无条件给予退还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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