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4年02月18日 17:2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显示公告概要】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食堂食材采购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南京和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311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JSZC-320100-HSGC-G2024-0002

1.2 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1.3 预算金额:1700万元。

标包编号

标包名称

食材配送地址

各独立食堂预算

(万元)

合计(万元)

包1

定淮门大街1号

定淮门大街1号

294

294

包2

白云亭488号

白云亭488号楼

254

254

包3

湖南路派出所

中央路73号

40

198

执法办案中心食堂

傅厚岗30号华新巷10号

158

包4

四所村派出所

新民路142号

49

165

阅江楼派出所

北祖师庵47号

45

二板桥派出所

热河南路30号

44

中山桥警务站

江边路26号

27

包5

鼓楼派出所

云南路24号

46

162

宁海路警务站

石头城90号

48

龙江警务站及专业化打击第三责任区队

港龙园1-2号

51

食药环大队

郑淮路7号

17

包6

三牌楼警务站

将军庙34号

33

148

中央门派出所

黑龙江路32号

48

挹江门派出所

中山北路313号

49

专业化打击第二责任区队

龙池庵4号

18

包7

汉中门派出所

凤凰街39号

54

145

江东派出所

集贤路99号

49

经侦大队

银城花园188号

25

预审大队

下圩村17号

17

包8

华侨路派出所

五台山1-6

59

142

宁海路派出所

上海路203号

54

鼓楼警务站

广州路213号

29

包9

幕府山派出所

幕府东路57号41幢

40

102

宝塔桥派出所

燕归园18号

43

专业化打击第一责任区队

五塘新村51号

19

包10

小市派出所

和燕路51号

44

90

上元门警务站及禁毒大队

窑上村186号

46

总计

1700

备注:本项目共10个包,供应商应参加所有标段的投标,并对优惠率统一报价。中标规则按照得分高低,取前十名的供应商为中标单位。第一名为包1中标候选人,第二名为包2中标候选人,第三名为包3中标候选人,第4名为包4中标候选人,第五名为包5中标候选人,第六名为包6中标候选人,第七名为包7中标候选人,第八名为包8中标候选人,第九名为包9中标候选人,第十名为包10中标候选人。

1.5供货期:一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

1.6采购需求:每包标段招一家单位为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及下属单位食堂年度鲜肉类、禽类、水产品、米油调料及副食品类、蔬菜等食材供货与配送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7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1.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0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经营型企业的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所供食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或《屠宰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4218日至2024223日(采购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报名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请将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南京市栖霞大道8号高力文化大厦5楼503报名。

3.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3111400分(北京时间)

4.2、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栖霞大道8号高力文化大厦516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4.3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为U盘PDF格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6.2集中勘察现场和答疑:本次采购不组织集中勘察现场。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与代理机构或采购联系人沟通。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如有)发放供应商,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有疑问也应在此时间内向代理机构递交质疑文件。

6.3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友情提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25-84427629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南京和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809007047

地 址:南京市栖霞大道8号高力文化大厦5楼503室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卞工

联系电话:13809007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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