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关于区局大楼和世纪大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4年02月22日 16:4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显示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区局大楼和世纪大厦食堂餐饮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1幢17层(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WK2024-BS-G-003
项目名称:区局大楼和世纪大厦食堂餐饮服务
预算金额:426.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服务范围:区局大楼食堂早餐和中餐约150人用餐,晚餐有约20人用餐;世纪大厦食堂早餐和中餐约250人用餐。早餐提供稀饭、面条、馄饨、点心及饮料,中餐提供四荤三素一汤菜品,区局食堂晚餐主要利用中午多余菜品再加一至二个素菜。本项目需配备餐饮服务人员的最低人数为22人,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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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厨师 |
点心师 |
服务员 |
厨工 |
小计 |
区局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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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 |
1 |
4 |
9 |
世纪大厦食堂 |
1 |
3 |
2 |
2 |
5 |
13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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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2、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3、验收标准:按采购要求进行验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接受分包,不接受转包。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预留份额通过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单位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进行,分包意向协议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金额应当不低于总金额的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如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自身为中小企业的,视同符合本条资格要求,则可以不再进行分包。
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注: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2日 至 2024年02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1幢17层(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方式: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 (2)报名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1幢17层开标室(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体育路579号
联系方式:孙磊0512-631039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1幢17层
联系方式:沈超0512-691656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超
电 话: 0512-69165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