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介绍 华能南通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及补单项目施工用电箱式变压器租赁服务项目,采购范围、承包方式、工期要求、技术要求等内容详见“电商平台询价公告第七项附件”中的“询价须知和技术要求” 。 二、报价须知 (1)请按照“询价公告第七项附件”中“第一卷、第六章报价书格式”的要求报价,报价文件修改为单位名称,扫描成连贯PDF或单张扫描并复制粘贴至同一个Word中上传电商平台(注意电商平台上的含税总报价需与上传响应文件中的含税总报价一致)。(2)询价采用的是经评审的最低价法,不是价格最低就中标;需通过初步评审(详见“询价公告第七项附件”中第一卷第一章2.1和2.2资格要求),需通过详细评审(详见“询价公告第七项附件”中第一卷第三章第三项要求);未通过上述任何一项评审,询价小组将不会推荐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三、基本信息采购方案名称华能南通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及补单项目施工用电箱式变压器租赁服务项目采购单位华能国际电力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采购项目类型服务采购项目类别3011工程项目编号J4912202102工程项目名称寻源类型询价寻源方式合格供应商公开评审原则经评审最低价法是否紧急采购 否 四、报价要求结算币种人民币报价截止前是否允许 供应商修改报价 允许 是否缴纳保证金 否 保证金金额(元) 报价开始时间2024-01-23 10:02:56报价截止时间2024-01-27 10:02:56答疑/澄清时间2024-01-23 10:03:00 至 2024-01-26 10:02:56五、产品信息序号计划号物料编码物料描述物料组采购明细数量计量单位计量单位描述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计划采购时间计划交货时间计划开工时间计划完工时间安装时间需求单位交货地址用途及说明11F0101012南通燃机项目施工用电箱式变压器租赁服务1.000项华能南通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及补单项目施工用电箱式变压器租赁服务2023-12-29华能南通燃机发电有限公司六、联系人信息联系人徐璐询价单位 华能国际电力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13-85161705传真 邮编 226003Email 505144204@qq.com 手机13739148526联系地址 七、附件 XC20240149030182华能南通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及补单项目施工用电箱式变压器租赁服务项目询价文件.rar 只接受供应商线上询问我要报名 华能南通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及补单项目施工用电箱式变压器租赁服务项目询价采购文件采购编号:XC20240149030182采购人:华能南通燃机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华能南通燃机发电有限公司日 期:二〇二四年一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合格供应商公开)6一、项目介绍6二、报价须知6三、基本信息8四、报价要求8五、采购需求信息8六、联系人8七、附件9八、其他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101.适用范围122.定义123.询价费用124.现场踏勘125.采购文件的构成12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137.编制基本要求138.语言和计量单位149.报价1410.报价货币1411.响应保证金1412.采购有效期15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5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515.询价小组1616.开启响应文件1617.评审方法1618.确定成交供应商1619.采购结果公告1620.成交通知1621.签订合同1622.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17第三章评审办法19一、总则19二、评审方法19三、评审程序(经评审的最低价法)19四、推荐成交供应商2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3第五章采购需求(技术要求或技术规范书)44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4一、授权委托书47二、资格声明函49三、商务部分(盖章)50四、技术部分63五、询价书67六、差异表68七、安全承诺书69八、承诺函70九、报价部分71第一章采购公告(合格供应商公开)华能南通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及补单项目施工用电箱式变压器租赁服务项目询价公告采购编号:XC20240149030182一、项目介绍1.1项目概况:华能南通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及补单项目建设场地位于苏通电厂东侧。为顺利推进项目建设,拟租赁1台1000kVA,6/0.4kV箱式变压器并安装于燃机项目施工区域东北角(A=11345,B=11082)。1.2服务地点:华能燃机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场地(苏通电厂东侧)。1.3采购内容:华能南通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及补单项目施工电源箱式变压器的安装、试验、租赁、运维和抢修。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1)供应商应在燃机施工场地安装一台临时箱变,容量为1000kVA,变比6/0.4kV,箱变采用租赁模式,预计租赁时间为12个月,具体时间以实际为准,箱变使用完毕后,供应商负责将箱变拆除、运走;(2)供应商负责所供设备的运维,有关人员相对固定;(3)供应商应将箱变的租赁及运维费用单独列出,按月计算,工程结算时该项费用以实际使用时间结算;(4)箱变抢修费用单独列出,按“人·日”计,最终按实结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非采购人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人身伤亡等事故,均应由供应商负责。详见第二卷《华能南通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及补单项目施工用电箱式变压器租赁服务项目技术规范》。本项目采购人只负责提供图纸资料,供应商负责(包含但不限于)施工用电、用水、所有材料(含消耗性材料)、施工设备与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人工、加班劳保福利、食宿交通、管理费以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1.4租赁期:本项目计划租赁12个月,实际开始租赁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1.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综合单价包定,总价暂定,最终按实结算(包含考核费用),但不得超过暂定总价。二、报价须知2.1供应商通用资格要求:2.1.1供应商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2.1.2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2.1.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2.1.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1.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2.1.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2.1.7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华能集团相关制度的情况。2.2供应商专用资格要求:2.2.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2.2业绩要求:无。2.2.3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2.2.4是否允许联合体:不允许联合体。2.2.5是否接受代理商:不接受代理商。三、基本信息采购方案名称华能南通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及补单项目施工用电箱式变压器租赁服务项目采购单位华能南通燃机发电有限公司采购项目类型服务 采购项目类别详见“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本项目询价公告工程项目编号详见“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本项目询价公告工程项目名称详见“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本项目询价公告寻源类型询价寻源方式合格供应商公开评价原则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是否紧急采购否四、报价要求结算币种人民币报价截止前是否允许供应商修改报价允许是否缴纳保证金否保证金金额(元)/报价开始时间(最终以电子商务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详见“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本项目询价公告。报价截止时间(最终以电子商务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详见“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本项目询价公告。答疑/澄清时间详见“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本项目询价公告。五、采购需求信息详见“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本项目询价公告和附件询价文件。六、联系人联系人(采购人)徐女士询价单位华能南通燃机发电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3-85161705传真/邮编226003Email/手机13739148526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华能路1号七、附件询价须知及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详见“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本项目询价公告第七项。八、其他(1)只接受供应商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对需要澄清的内容提出问询。(2)本次采购公告在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3)供应商应在询价公告中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响应文件至电子商务平台,递交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响应文件至电子商务平台的视为放弃询价资格。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1采购人及联系方式详见本询价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第六项“联系人”。2.4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无。4.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6.1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1)供应商需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显示的澄清截止时间24小时前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提出澄清问题。(2)对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补充距报价截止时间不足24小时的,将相应延长报价截止时间。9.6最高限价■无□有: 9.7采购代理服务费■无□有,服务费收取标准:取费按类型(工程、货物或服务)、分标段(包)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规定的计费原则标准计取。9.8供应商报价的其他要求采购人指定的增值税税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 。□不限制。10报价货币■人民币;□其他: 11.1响应保证金■无□有,按照以下方式: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 响应保证金的形式: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采购公告中显示的报价截止时间。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12.1采购有效期自报价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 180个日历日。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显示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准。(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华能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16开启响应文件的开始时间及地点开启响应文件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5个工作日内。18成交供应商的推荐原则■一个采购项目,只能推荐一个成交供应商。21.3履约担保■不提供□提供,履约担保金额:履约担保形式:22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详见采购公告、询价文件备注: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2、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二级单位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采购活动。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二级单位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采购活动。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公告中所述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指依法提出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采购人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2.2供应商:指响应询价采购,参与询价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3成交人:指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2.4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设立并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专业组织,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3.询价费用供应商应承担与其参加询价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询价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现场踏勘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4.2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5.采购文件的构成5.1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询价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技术要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2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过程中,如发现下载不成功或下载的文件格式有误等问题请务必于采购文件发售期内联系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或采购人(0513-85161259)。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要求提出而造成不良后果,电子商务平台(或采购人)不承担责任。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5.4响应文件一经递交成功即表示供应商确认采购文件的法律效力,并对此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响应,承担与采购文件要求相适应的民事、经济和法律责任。5.5由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误解与疏忽或报价误差,而导致询价失败或成交后的任何风险,其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负。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6.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提出澄清问题。6.2在询价报价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原则上采购人应在收到澄清请求24小时内,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给予书面答复。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均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收到通知后进行确认。如果供应商不予确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3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距报价截止时间不足24小时的,应将报价截止时间延长至本次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时间点后的24小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7.编制基本要求7.1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采购文件所有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7.2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在合同最终授予前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如若存在供应商利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谋取成交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予以否决,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7.3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给评审造成困难,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4如供应商没有对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出偏离,采购人可认为供应商完全接受和同意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未提出偏离条款的,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有偏离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统一汇总说明。8.语言和计量单位8.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的凡与采购有关的来往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8.2除非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9.报价9.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技术要求条件进行报价。并按报价部分规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9.2供应商报价应包括供应商成交后为完成采购项目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报价中的综合单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9.3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文件报价格式进行报价,若供应商提供免费服务,应在响应文件中说明或在报价表中填“免费”或“0元”,否则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9.4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9.5报价的相关条例:9.5.1总价暂定、综合单价包定的项目:响应文件中标明的最终暂定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最终结算)是不得超过暂定报价的(采购人有权在供应商合同执行期间进行考核,未做的子项结算时核减),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相关全费用综合单价是包干不调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9.6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超过最高限价,将予以否决,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9.7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计入报价,但不单独列项,成交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9.8供应商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报价货币采用人民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明确规定的除外。11.响应保证金11.1应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和形式的响应保证金,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应满足采购有效期的要求。11.2任何未按第11.1款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11.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响应保证金可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采购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被通知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即不按成交时规定的技术服务方案、价格等签订合同)或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11.4响应保证金的退还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扣除代理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同时退还未成交供应商响应保证金。12.采购有效期12.1采购有效期自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生效,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购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询价采购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12.2采购人可于采购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答复表示同意,并相应延长响应保证金有效期,此时供应商不能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供应商若不同意延长采购有效期,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供应商被视为自动退出本次采购活动,响应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中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规定将在延长后的采购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3.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则视为响应文件已递交。13.2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响应文件至电子商务平台。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14.2供应商不得在采购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15.询价小组15.1采购人将按照《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询价小组。15.2询价小组负责评审工作,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出具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6.开启响应文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响应文件。17.评审方法评审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18.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按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供应商名单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采购结果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公告,采购结果公告应列出询价文件规定的成交供应商资质、业绩、交货期(工期或服务期)、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等情况。20.成交通知20.1采购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20.2《成交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21.签订合同21.1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到指定地点按采购活动双方最终确认的合同条款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1.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1.3采购文件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前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21.4成交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成交通知前由原询价小组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定。22.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22.1重新采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1)至报价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三个的,将延期报价两轮,两轮后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仍少于三个的;(2)经询价小组评审,有效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二次询价采购的情况。22.2不再采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不再采购:(1)采购人采购任务取消的;(2)第一次采购失败,采购人在分析采购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经第二次询价,询价仍然失败的,或其他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形的;采购人有权采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采购。22.3绿色采购(1)供应商项目实施过程优先采购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或者国家认可的其他认证的节能环保产品。(2)供应商在产品设计过程中更多采用生态设计技术,以减少环境污染和能源资源消耗,使产品和零部件能够回收循环利用。(3)供应商建立产品可追溯体系,建立对采购的产品从原材料到交货的全程跟踪管理。采购人可参与供应商的产品研发、制造过程,引导供应商通过价值分析等方法减少各种原辅和包装材料用量、用更环保的材料替代、避免或者减少环境污染等。(4)供应商供应产品或原材料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5)供应商对所采购的产品或原材料在仓储和物流运输等环节,推行智能化、信息化和便捷化的节约能源和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措施。合理规划运输路径,合理选择运输工具,积极鼓励运用新能源运输,在保证供应及时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运输能耗及排放,实现绿色运输。(6)供应商对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成本、能耗、物资消耗水平等进行深入的研究。树立全生命周期理念,从产品生产、包装、运输、运行、回收处理等全生命周期的各个环节进行把控。供应商优先选择能耗低、能效等级高的设备,确保设备全生命周期内收益率最高的同时,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7)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回收处理产品过程的跟踪。供应商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排放、处理要满足环保部门要求。其次在产品后期处理时,加强对环保、无害化处理技术的跟踪,鼓励供应商积极开展环保、无害化处理技术的研发创新,并将具体的回收处理方案作为评审因素。(8)鼓励供应商在产品延寿、增容、提效等方面加大研发投入力度,通过积极研究应用创新技术在以上方向不断突破。(9)供应商需注重设备的关键节能环保指标,对于能耗指标、运行期间噪声大小、设备运行效率、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关键指标进行严格把控,并将产品本身的参数、能耗指标、经济性作为主要评标因素在技术对比分析时进行深入分析。22.4特别提醒(1)当采用经评审最低价方式采购时,供应商如仅仅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报价,而没有按询价文件要求上传盖章扫描版响应文件,导致采购人无法判别供应商是否满足询价文件要求而拒绝其报价。(2)关于开展供应商自查自纠的重要提醒:供应商报价IP地址一致、法律所禁止的存在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报价、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报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各供应商自查自纠、依法合规参与采购活动。否则采购人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第三章评审办法一、总则1.评审依据1.1《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1.2采购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二、评审方法1.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采购人不保证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中标。2.本项目按照供应商各子项目的总报价作为评审价。经评审后,成交人供应商有且只有1个。3.本项目以有效报价的含税价作为评审价;当供应商有效报价税率不一致时,以有效报价的不含税价作为评审价。三、评审程序(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询价小组评审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部分。1.初步评审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评审内容如下:1.1供应商资格条件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1.2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或金额不足(如有);1.3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4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如有);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询价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8)不同供应商工商注册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地址信息检查一致;1.6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其它否决条款。如发生上述条款中的任何一项,初步审查将视为不合格,供应商只有通过初步评审,才能进入详细评审。2.详细评审详细评审包括商务、技术和价格评审。如详细评审阶段,商务、技术、价格评审中有一项不通过,将视为否决供应商。2.1商务评审,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主要包括交货期/工期/服务期、付款条件、商务偏离等。2.2技术评审,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主要包括采购需求是否符合要求等。2.3报价评审,以供应商在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填报的总报价为准作为最终报价,如果平台报价异常的,询价小组可向供应商进行书面澄清,如供应商确认平台报价错误时,应当将其否决。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比较。询价小组不得同某一供应商就其报价进行谈判。3.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3.1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询价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3.3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询价小组的要求。如不按询价小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可以否决其响应文件。4.评审报告4.1在评审各阶段的结论,如评审人员不同意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得出最终评审结论。4.2询价小组完成评审工作后,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如果询价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询价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算术性修正后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若经评审的价格相同,按满足资格条件业绩要求的业绩数量多者优先;如业绩数量也相等时,由询价小组投票确定。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华能南通燃气轮机发展示范项目及补单项目施工用电箱式变压器租赁服务项目合同编号:二〇二三年十二月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技术服务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发包方:华能南通燃机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本项目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华能南通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及补单项目施工用电箱式变压器租赁服务项目。(二)施工地点:华能燃机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场地(苏通电厂东侧)。(三)项目内容:华能南通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及补单项目施工电源箱式变压器的安装、试验、租赁、运维和抢修。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1)乙方应在燃机施工场地安装一台临时箱变,容量为1000kVA,变比6/0.4kV,箱变采用租赁模式,预计租赁时间为12个月,具体时间以实际为准,箱变使用完毕后,乙方负责将箱变拆除、运走;(2)乙方负责所供设备的运维,有关人员相对固定;(3)乙方应将箱变的租赁及运维费用单独列出,按月计算,工程结算时该项费用以实际使用时间结算;(4)箱变抢修费用单独列出,按“人·日”计,最终按实结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非甲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人身伤亡等事故,均应由乙方负责。详见《华能南通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及补单项目施工用电箱式变压器租赁服务项目技术协议》。二、承包方式(一)双方约定以乙方双包方式承包;综合单价包定,最终按照综合单价和实际工作量、发生的考核费用进行结算,但最终不得超过合同签约价格。本项目甲方只负责本项目相关的收资工作,乙方负责(包含但不限于)施工用电、用水、所有材料(含消耗性材料)、施工设备与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人工、加班劳保福利、食宿交通等。(二)合同费用中包含但不限于安全防护和措施费用、乙方人员及工程保险费用和因政策、市场条件变化以及工期调整引起的价格变动费用。机械设备使用费、安全防护和措施费用、保险费用等由乙方承担,由甲方相关部门进行监督考核。(三)乙方在合同签订时已明确了本项目的工作内容、范围和技术、质量要求。乙方需在开工日期前3天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经甲方审核签字认可后予以实施。项目实施方案的变更需得到甲方签字认可。三、租赁期本项目租赁期12个月,实际开始租赁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四、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一)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保险费、食宿费、交通费、机械费、材料费、租赁费、现场文明施工费、安全防护和措施费用、保险费用和因政策、市场条件变化、工期调整引起的价格变动及各项规费等内容的全部费用以及实际施工中工作量所增减的量差、价差及政策性调整、市场价格风险等未预料因素所发生的费用。本项目合同净价为人民币:元;合同税额为人民币:元;合同价税总计为人民币:元,含13%增值税,大写:。2.箱式变电站租赁及运维费用每6个月结算一次,根据甲方审核的实际工程量和综合单价进行结算,但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暂定总价。(三)结算时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票据,票据金额需与结算金额一致或票据金额必须得到甲方认可。(四)项目完成后根据甲方资金情况,原则乙方上须在一个月内办理完结算手续,否则责任自负;甲方视情况有权作出结算处理意见。项目完成后甲方视情况有权作出结算处理意见。(五)结算过程中,甲方有权对(包含不限于)承包范围、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方面作出结算考核。(六)如甲方根据现场实际工作量,需减少工作量,双方按照采购时的报价、调整后的工作量重新确定合同价格,并签订补充协议,按照补充协议约定结算。若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甲方将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乙方不得以此向甲方索要任何赔偿。五、质量管理及验收(一)质量管理:1、本项目必须严格按甲方审定的技术规范书、图纸及要求实施,并符合国家、行业及甲方规定的质量要求。2、乙方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在质量管理、检查、监督、验收等方面严格按合同要求执行。(二)服务管理:1、乙方必须待合同手续完备后方可办理开工手续,在开工前甲方项目执行部门施工管理人员须对乙方提交的工程进度计划及工程项目三级验收计划进行审查。2、乙方进厂施工人员的名单、身份证、特殊工种证件、公安派出所证明等须交甲方相关部门审查。3、乙方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全体施工人员必须掌握工程特点及安全措施。4、乙方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5、对复杂的、危险性大的工程项目,乙方必须编制单独的安全施工措施;对大型工程还应编制施工组织措施,经甲方项目管理部门(或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实施。6、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人身伤害事件或其他不安全事件,在组织应急处置的同时必须保护好现场,立即向甲方电厂安监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按照甲方“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处理。7、乙方应认真执行《电力安全作业规程》制度,甲方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并指派专人监护。8、乙方进入电气、热控设备及危及安全的区域内工作,必须由甲方工程管理部门指定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监护,无人监护不得作业。9、乙方若需使用甲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工器具等,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对所借施工设备、工器具进行鉴定合格和办理借用手续,并追忆载明使用费用金额及结算方式,使用结束后应及时归还。如发生遗失、损坏情况由乙方负责赔偿。10、乙方必须按甲方审批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设计和实施。施工用电、用气、施工用水、材料物资的堆放都必须按甲方规定执行。11、乙方的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接受甲方项目执行部门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精心组织,文明施工,按质、按期完成任务。(三)验收依据:1、按国家有关专业现行项目实施验收技术规范(或技术协议)、说明、技术交底进行验收。2、一般项目甲方由施工监督人员进行验收,较大项目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共同进行验收。3、竣工验收或中间验收,双方均应在验收单上签证。4、甲方委派同志为监督人,乙方委派同志为项目负责人。(四)质量检验:1、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实施,保证质量。具体如下:(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组织施工,服从甲方代表的指导与监督。(2)工作结束后工程量及质量须经甲方代表验收签证认可。2、按国家有关专业现行验收规范检验质量。3、如因质量不合格,立即返工,直至达到验收标准,乙方并应承担经济责任。4、甲方项目所在部门根据双方约定的考核条款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甲方生产部部审核、厂领导批准后在结算时酌情进行扣减费用。六、材料供应(一)包工包料(双包)工程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负责,并保证产品质量,重要材料的合格证交甲方验收、备案。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所购材料的质量。(二)由于乙方不及时造成停工,其损失由乙方承担。七、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按约定提供图纸资料,进行图纸技术交底。2、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3、及时进行阶段工程、单项工程和全部工程的验收工作。4、履行其它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二)乙方责任1、乙方自备符合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及甲方安监部门、管理部门要求的合格工器具、机具及劳护用品,在开工前应提供专用工器具、机具、安全措施项目等清单经甲方安监和施工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后予以落实。2、乙方应为所有参与本项目的员工缴纳符合国家规定的保险,并对员工实施必要的健康检查。相关保险和健康证明在开工前交甲方安监部门备案。3、乙方如发生安全事故导致甲方、乙方或其他第三方人员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并有权即时终止本合同。4、乙方的安全、质量、进度如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安排其他单位承包本合同中的有关项目,其费用按第三方报价从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5、乙方应按时支付本项目员工的工资,因拖欠工资对甲方造成不利后果,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6、乙方必须为现场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保险,保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人,费用由乙方承担。项目执行过程中,若乙方涉及到农民工用工时,乙方需购买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八、安全要求(一)乙方须组织施工人员接受甲方的入厂教育及安全培训,经甲方考核合格后办理人员入厂手续及有关开工手续。(二)乙方在甲方区域内进行施工,应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应对所造成的后果负责(包括人身损失、财产损失等一切损失)。(三)乙方应熟悉并执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及甲方安全部门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条文,明确施工安全员人选及岗位职责,做好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接受甲方施工监督人员及安监部门的检查与监督,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经甲方审核后,上岗证复印件开工前交甲方存档、备案。(四)甲方施工监督人员应在施工前根据需要对乙方施工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检查安全措施,办理有关手续,安全制度附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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