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需求,决定实施中共盐城市委党校学员公寓电梯加装工程。工程造价费用约56万元。拟邀请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1.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厂商或该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销售代理商(代理商营业范围必须包含电梯设备销售)。本项目所投电梯制造厂商如为产销分离模式或国外制造厂商,可以由电梯制造商的专业销售厂商授权其销售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与之相关的盖章、资质、承诺等文件可由电梯销售厂商负责提供(销售厂商视同为制造厂商),但投标时必须提供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关于其产销分离模式的证明材料或国外制造厂商的授权。 a.投标人为投标设备制造厂商的: ①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许可项目须包含载货电梯。 b.投标人为投标设备销售代理商的: ①制造厂商专项授权书(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委托销售书); ②投标设备制造厂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许可项目须包含载货电梯。 2.安装单位资格 本项目安装单位必须是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含分公司)或其授权的安装单位,且必须提供C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项目须包含载货电梯。如投标设备非制造商负责安装、调试、维修等服务,则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必须在其投标文件中对电梯的安装、调试、维修等服务作出明确委托。 3.相关人员要求 3.1项目负责人(电梯安装负责人)要求:必须是电梯安装、维修单位的正式职工,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梯),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2委托代理人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3.3项目负责人(电梯安装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均为各自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提供从2023年5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各自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4.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范围及内容:中共盐城市委党校学员公寓电梯加装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请具有投标意向的单位于2024年1月22日8:30时-2024年1月27日18:00时之前,携带单位介绍信或者授权委托书至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七楼)财务部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逾期报名或未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招标人将予以拒绝。联系人:周会计,联系电话:0515-88200706、18705110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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