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泰州市姜堰中医院]的委托,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升级开发服务]([JSZC-321204-JZCG-G2024-0005])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项目概况(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升级开发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2月20日上午9点(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1204-JZCG-G2024-00052.项目名称: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升级开发服务3.预算金额:1700000元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采购包1:1700000.00元。5.采购需求(简介):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6.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需在签订合同后 210 天内完成。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 2024年2月20日上午9点(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名 称:泰州市姜堰中医院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姜堰大道699号联系人:倪佳敏联系方式:0523-829770512.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地 址: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号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0523-88810186八、其他1.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公共资源交易大厅6号窗口办理,电话:0523-81568158,17327800634,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523-87633965、0523-86897512;客服QQ:709339244、1195486789)。2.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3.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4.如果招标文件有现场演示或提供样品等要求的,各投标人必须另外安排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之前到达现场(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室,地址: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号),并配合专家的评审工作,否则后果自负。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升级开发服务采购文件.doc招标文件项目名称: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升级开发服务项目编号:JSZC-321204-JZCG-G2024-0005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1月总目录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受[泰州市姜堰中医院]的委托,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升级开发服务]([JSZC-321204-JZCG-G2024-0005])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项目概况(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升级开发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2月20日上午9点(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1204-JZCG-G2024-00052.项目名称: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升级开发服务3.预算金额:1700000元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采购包1:1700000.00元。5.采购需求(简介):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6.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需在签订合同后210天内完成。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2024年2月20日上午9点(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泰州市姜堰中医院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姜堰大道699号联系人:倪佳敏联系方式:0523-829770512.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地址: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号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0523-88810186八、其他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公共资源交易大厅6号窗口办理,电话:0523-81568158,17327800634,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523-87633965、0523-86897512;客服QQ:709339244、1195486789)。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4.如果招标文件有现场演示或提供样品等要求的,各投标人必须另外安排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之前到达现场(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室,地址: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号),并配合专家的评审工作,否则后果自负。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交易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交易中心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中心。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交易中心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交易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1、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1.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投标分项报价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12.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4.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4.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招标文件中约定的规则进行修正。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为交易中心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6.1在特殊情况下,交易中心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交易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递交17.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8、投标截止时间?18.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6.1.2条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18.2交易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9、投标文件的拒收19.1交易中心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0.1投标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0.2投标文件的修改20.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0.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1、开标21.1交易中心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1.2开标仪式由交易中心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1.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1.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评标委员会22.1开标后,交易中心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2.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2.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23、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3.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交易中心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3.3交易中心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3.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4.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4.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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