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所需高纯氮气等气体供应项目采购公告2024-01-23

【通知公告】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所需高纯氮气等气体供应项目采购公告2024-01-23 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就中心实验室所需高纯氮气等气体供应项目开展内部招标,本项目以符合资格要求及通过服务要求后,最低价确认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项目预算16.41万元,服务期2年,具体需求详见附件。附件:特种气体招标文件.doc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纯氮气等气体供应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1月第一章采购公告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就中心实验室所需高纯氮气等气体供应项目开展内部招标,本项目以符合资格要求及通过服务要求后,最低价确认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采购公告项目概况高纯氮气等气体供应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疾控中心官方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月30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高纯氮气等气体供应项目;2、采购预算:人民币16.41万元;3、采购需求:各类气体需满足所需的纯度要求,详见需求清单;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间根据实际采购需求,按照成交单价按实结算;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6)其他特殊资质: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应包含采购方所需气体)三、获取招标文件详见南京市疾控中心官网。四、网络报名方式及期限:投标人需以邮件形式进行报名,邮件主题及报名文件均以“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命名。报名时邮件中至少需包含以下内容:1、拟投标的项目名称;2、三证合一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的证明文件和身份证,法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扫描后作为邮件附件,邮箱地址njcdccgb@163.com。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29日17点00分,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确认报名参加中心采购的供应商,请先确认资格条件符合,邮件确认参加的供应商开标时未参加的,将纳入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诚信供应商名录中。五、现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1月30日上午8;30-9:00;开标时间:2024年1月30日上午9:00;开标地点: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楼会议室(南京市紫竹林3号)开标形式:由招标方主持,招标方各业务、职能部门代表参加。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投标人应根据需求,制定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数量:一式三份纸质版(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磋商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人资质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投标文件详见附件,递交时应按顺序排列其他证明材料:具备一年内或近期案例;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良好的行业信誉,财务数据运营正常;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项目负责人情况表;其他相关材料。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祁工联系方式:835383252.使用科室信息:刘科联系方式:83538353第二章评标标准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评委对资格及服务方案开展审查,审查通过后,总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报价相同的,考虑售后服务、交货期、投标人所售产品的用户反映等各方面因素,进行综合择优确定)。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说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采购需求1、服务需求:根据甲方实际需求提供供气服务,送货时间应24小时以内,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并提供解决办法;所供气体应符合相应的纯度要求,如遇质量问题,由投标方负责免费调换;供应商应根据以上基本要求拟定服务方案并做出服务承诺;2、气体需求详见下表:预算单价为限高价,服务期间以中标单价按实结算,如遇特殊情况应与甲方协商确认后执行。序号货物名称纯度单位预算单价(元)预算使用量1液氮99.999%升610002液氩99.999%升1017003高纯氮气99.999%40L/瓶120704高纯氩气99.999%40L/瓶2901505高纯氧气99.995%40L/瓶29056高纯氦气99.999%40L/瓶1800407高纯乙炔99.5%40L/瓶45058二氧化碳99.9%40L/瓶60159普通氮气99.9%40L/瓶909010 混合气2种成分40L/瓶45010合计预算164100元2.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住所地:南京市紫竹林2号住所地:一、说明:2023年月日组织了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的采购,项目名称: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项目,经评委认真严格地评审,确定由该供应商中标。二、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乙方投标文件。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货物单价为¥万元(小写)人民币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第三条权利保证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四条质量保证1、乙方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第五条包装要求1、乙方提供的货物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每一包装单元内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第六条交货和验收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两年内完成送货。本次货物非一次性供货,每次供货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分批供货,直至验收合格,地点由甲方指定。2.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3、货物验收的标准:厂方出厂标准。第七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1、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2、乙方免费提供货物使用期间的技术支持、培训、售后等方面服务。3、货物在甲方使用过程中,如有任何质量问题,联系乙方后,乙方1小时内答复,24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保证试剂能够正常使用,在现场4小时无法解决的,于1天内提供备用产品。第八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3、付款条件:结算单价为乙方中标单价,数量以实际的采购量为准,验收合格且收到发票后3个月内结算。第九条违约责任1、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3、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同时列入甲方不合格供应商目录,并上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4、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5、乙方在承担上述1-4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6、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双倍返还甲方货款,同时列入采购单位不合格供应商目录,并上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三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的定义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和社会突发事件等情形。2、不可抗力的通知合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当事人觉察或发现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包括不能履行、不能及时履行或者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有义务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3、不可抗力的损失承担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任何一方必须各自承担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费用。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时履行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经甲方确认后可以延期履行,并免除违约责任;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全部履行的,经甲方确认,可以要求乙方部分履行;乙方不能履行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4、不可抗力的合同解除如果任何不可抗力事件阻止一方履行其义务的时间自该不可抗力发生日起连续超过90天,双方应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条件或者同意终止本合同。如果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90之内双方未能就继续履行的条件或解除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立即解除本合同。第十四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人):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紫竹林2号地址:电话:02583538375电话: 开户银行:农行模范路科技支行开户银行:帐号:10108401040002348帐号:税号:123201004260932914税号:时间:附件一:供货一览表附件二:售后服务承诺书廉洁协议书甲方: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乙方: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切实纠正各类招标和采购等经济活动中的不正之风,规范采购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环境,现经双方协商共同遵守:1、甲乙双方在各种招投标、采购等经济活动中,严格执行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操作程序,公开公平公正交易,践行采购合同的承诺。2、甲乙双方人员不准私下洽谈业务,不准组织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类活动,不准违反规定私自向对方提供内部信息和个人承诺,不准在合同之外私定潜规则。3、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支付凭证或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或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设备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住宿费用等。5、甲方如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乙方可向甲方上级主管单位或有关部门举报投诉,并配合调查处理。6、乙方如有违法违规促销和不按规定履约行为,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停止与乙方1-2年的采购活动或中断与乙方的其他业务关系,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举报。7、本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采购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盖章)乙方:(盖章)法定或委托代表人签名:法定或委托代表人签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紫竹林2号地址:电话:02583538375电话:签订日期: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3.附件(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注:供应商根据附件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制作目录(须生成页码))附件一、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投标申请及声明致: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2、按招标要求,我们的投标报价为(大写)元人民币/50人份/盒。3、本项目交付时间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我们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5、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6、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我们酌情决定是否参加贵方组织的其他采购方式采购。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货物的启动/集成、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8、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决不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9、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附件三、报价表报价单(可根据需要调整)项目名称:货物名称(请根据采购需求列出各类所需气体的分项单价)总价(总价应包括运输费、上门服务等全部分费用)服务时间/交付使用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标的是否全部由小微企业提供(填写“是”或“否)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说明:1.本项目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2.“投标标的是否全部由小微企业提供”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未按要求提供、填写,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前后矛盾的,不享受价格扣除。3.如未按要求提供、填写,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前后矛盾的,不享受价格扣除。附件四、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要求规格投标响应偏离???????????????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附件五、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投标响应偏离?????????????????????????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附件六、技术说明与服务方案技术说明及服务承诺应根据招标人对项目的要求、评标标准的要求及项目本身的特点编写,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附件七、拟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拟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学历执业资格证书号技术职称相关工作年限备注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附件八、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表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项目规模获奖情况签约及服务时间联系人及电话备注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附件九: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附件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人:(公章)日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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