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2024~2026年重点优抚对象“关爱宜居”工程适配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

南通市 2024~2026年重点优抚对象“关爱宜居”工程适配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南通市 2024~2026年重点优抚对象“关爱宜居”工程适配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详见附件。 1.22磋商文件-南通市2024年重点优抚对象“关爱宜居”工程适配服务项目(1)(1).doc南通市2024~2026年重点优抚对象“关爱宜居”工程适配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采购单位: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代理机构:江苏全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二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程序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合同授予第七章质疑提出与处理第八章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南通市 2024~2026年重点优抚对象“关爱宜居”工程适配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2、项目名称:南通市2024~2026年重点优抚对象“关爱宜居”工程适配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每年约人民币37.5万元5、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费率为25%,供应商按照费率报价,高于此限价为无效标。工程总费用每年约150万元,适配服务费=工程改造费(中标金额)/(1-25%)*适配费率6、采购需求:南通市2024~2026年重点优抚对象“关爱宜居”工程适配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关爱宜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直至工程质保期满为止。8、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能力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关专业服务。(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活动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或成交后,如经核查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磋商活动,一经发现则取消供应商资格或成交资格。【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三、磋商文件的获取及磋商响应报名1、磋商文件的获取(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29日17时;(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在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自行下载;有关本项目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将通过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媒体发布,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导致错误响应,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单位。2、磋商响应报名:请各获取本次磋商文件的投标供应商,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活动,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3862943128@163.com,联系电话:13862943128),同时需与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最后),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月29日17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参加磋商活动,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1、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1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南通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报告厅(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如有变动,另行通知。五、开启1、时间:2024年1月30日14时30分;2、地点:南通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报告厅(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联系人:张楠联系电话:0513-59001627代理机构:江苏全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488号金贸国际2508联系人:缪工电话:13862943128邮箱:13862943128@163.com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采购单位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竞争性磋商活动及因本次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4、供应商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因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而且供应商不得在磋商结束后针对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非书面形式的不作为日后质疑提出的依据。5、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项目的磋商。6、供应商在磋商开始前务必提前踏勘现场,进一步获取所需信息,一旦成交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不得要求增加费用。二、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1、代理机构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形式发布,并以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发布的信息为准。3、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响应磋商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4日前,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不足4日的,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5、除非代理机构以书面的形式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修改及补充,供应商对涉及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所造成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负。6、如对磋商文件内容有修改,代理机构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公告)的方式发出。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及装订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装订。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四、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由:①资格审查文件、②技术响应文件、③商务报价响应文件共3部分组成(以下由文件序号代称)。2、供应商应准备完整的磋商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均为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和“副本”贰份。3、在每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标注项目名称、对应的响应文件名称、供应商的全称、日期、“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4、供应商可将响应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或分别密封,如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的,应在封袋上标明正、副本字样。5、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正本”,其正文内容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公章。五、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供应商须将本项目响应文件:①、②、③单独密封。2、密封后,应在每一密封的响应文件上明确标注磋商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供应商的全称及日期并加盖公章。【特别提醒】响应文件中的①和②的“正本”或“副本”中,均不得含有商务报价响应文件中报价表(报价单)内的任何项目价格,否则作无效磋商处理。六、项目涉及到的现场勘察1、磋商文件所提供的项目相关数据仅供参考,根据自身需要,供应商可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日前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所需的信息。2、采购单位向供应商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单位现有的并认为能使供应商可利用的资料。采购单位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3、潜在供应商为响应项目而勘察现场,但不得因此使采购单位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须承担勘察现场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及风险。4、供应商应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磋商响应内容的直接资料。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将不作任何答复。七、磋商报价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2、本项目报价按费率报价,磋商报价均以百分比为报价单位。3、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署。4、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表(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明细不一致的,以报价表(开标一览表)为准;报价文件中涉及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磋商响应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本次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要求的所有项目内容的费用。投标报价包含本项目的现场踏勘、咨询评估服务、报告出具、现场监督、人工、审计、税费、售后服务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单位企业利润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对此应充分理解和认识,并完全响应)。服务期间的各类市场的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结算不作调整。6、本磋商项目服务响应报价有现场最终(二次)报价。7、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成交的供应商(以下称成交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八、联合体参与磋商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九、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十、响应文件及磋商费用1、磋商程序顺利进行后,除供应商的原件可退回外,其余所有的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2、无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3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十一、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从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45个“日历天”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磋商,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响应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磋商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书将被拒绝。十二、未尽事宜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章项目需求请投标人在网上报名前和制作投标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投标人不能简单照搬照抄采购单位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的,成交后供应商在同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单位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要求不同的,必须在《技术条款响应一览表》上明示,如不明示的视同完全响应。一、项目概况根据通退役军人发【2023】41号文件精神,现就2024~2026年度南通市重点优抚对象“关爱宜居”工程适配等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二、项目具体需求1、汇总需求数据对接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需求统计。2、前期评估及改造方案的拟定根据各县(市)区报送的名单,按照通退役军人发【2021】39号第二项内容指示,对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入户勘察、评估、设计。紧密结合优抚对象的身体情况,坚持“一户一案”原则,合理确定项目实施改造方案,汇总后报市退役军人优抚处审核。3、提供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提供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协助采购人制定招标参数及项目需求,协助采购人组织施工机构招标工作。4、施工监督管理负责对施工机构改造、安装、调试过程以及在质保期内中免费上门维保服务进行监督。5、验收审计5.1成交供应商负责协同各县(市)区进行现场验收5.2由采购人聘请第三方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整个工程实施的纸质档案和影像档案的收集、整理和装订工作。6.其他服务成交供应商负责为优抚对象及其家属普及相关设施的使用方法、产品性能、注意事项及日常维修与保养知识。三、适配服务费结算施工结束且验收合格后结算适配服务费,一次性付清。适配服务费=工程改造费(中标金额)/(1-25%)*适配费率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关爱宜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直至工程质保期满为止。第四章评审方法和程序一、采购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磋商1、本次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2、磋商小组的职责:(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3)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4)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5)配合采购单位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3、评审有关记录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名,存档备查。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持身份证准时参加磋商开标会。二、磋商的原则及方法1、磋商小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有关政府采购的相关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磋商评审。2、磋商小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技术分取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3、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单位代表确认。6、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7、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被授权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9、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0、除非在磋商中磋商小组对采购单位需求内容作了调整增加,或对采购内容作了实质性变更,否则采购单位不接受供应商高于自己前一轮的磋商报价。11、对于在磋商顺利开始后至最终报价前,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的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说明退出磋商的原因,经磋商小组同意可以退出磋商。12、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响应磋商的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及其他信息。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14、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磋商竞标。对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磋商竞标的报价做无效报价,按无效标处理。15、若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则由磋商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若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则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磋商程序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3、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报价文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供应商受其约束。四、磋商评定结果的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1、进入综合评分评审阶段后,磋商小组成员会将仅对按本磋商文件载明的方法与规定,对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价和比较。2、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3、技术分按算术平均值计算,分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4、综合得分最高的推荐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并出具评审磋商报告。5、综合得分相同的,由采购单位抽签决定成交供应商。6、磋商评审时,评委对评审的细则若有争议,由磋商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对未尽情况有最终解释权。7、对落标的供应商不做落标原因的解释。五、综合评分评审因素第一技术磋商响应评审:(技术标70分)序号评分项目评分因素评审标准分值1类似业绩(9分)企业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响应供应商承担过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多得9分。(提供相关业绩合同、票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92人员配置(9分)人员配置响应供应商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人数在5人及以上的得基本分3分,少于5人不得分;团队中有辅助技术工程师的,每个得2分,最多得6分。注:提供项目团队成员的①人员花名册;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可提供官网打印的具有二维码或验证码的缴费清单;③相关证书复印件(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9分)93技术方案(36分)对项目的认知程度对项目的认知全面准确性,视内容完整、详实、全面的程度进行打分。内容完整、详实、全面的得9-12分;内容较完整、较详实、较全面的得5-8分;内容不完整、不详实、不全面的得1-4分;内容与本项目无关或未提供的得0分。123技术方案(36分)重点、难点分析重点、难点分析:提出本项目存在的重难点问题,根据项目重难点,应对措施阐述,视内容全面、详细的程度进行打分。内容全面,详细的得9-12分;内容较全面,较详细的得5-8分;内容不全面,不太详细的得1-4分;内容与本项目无关或未提供的得0分。123技术方案(36分)项目进度安排项目进度安排:项目完成期限及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性,视内容明确、清晰、措施合理的程度进行打分。内容明确、清晰、措施合理的得9-12分;内容较明确、较清晰、措施较合理的得5-8分;内容不明确、不清晰、措施不合理的得1-4分;内容与本项目无关或未提供的得0分。124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16分)质量安全控制措施针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目标控制、过程控制、管理体系、保证措施进行打分,优:4-6分,良:2-3分,一般0-1分。64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16分)服务承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目标成效进行打分,优:4分,良:2-3分,一般:0-1分。44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16分)应急处理机制及措施针对本项目作业,处理突发事件措施进行详细阐述,根据项目实际以及投标人所提供文件说明进行打分,优:4-6分、良:2-3分、一般:0-1分。6汇总70特别提醒:技术磋商响应评审中所涉及相关资料等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评委依据磋商文件载明的方法评分,评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二磋商响应最终报价评审:(价格标30分)【特别提醒】磋商小组认为入围最终评审的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现场二次(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入围最终评审的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现场二次(最终)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入围最终评审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现场二次(最终)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以通过以上评审标准的投标人的有效最低总投标价(最低费率)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30分,其余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均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商务标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总投标价)×30%×100。(小数点后面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第三评标磋商时磋商小组评委成员对评标磋商细则若有争议,由磋商小组评委成员集体讨论确定并对未尽情况有最终解释权。磋商小组评委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评委成员应当在评标磋商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磋商报告。第四对落标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不做落标原因的解释。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及主要资料不齐全的;2、响应文件的资料有虚报或者谎报的;3、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响应文件有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合理的;5、项目服务要求、方案不满足项目需求中的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6、磋商响应报价超出项目最高限价的及磋商响应报价单价超出产品单价限价的;7、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磋商竞标的;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9、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可以认定为无效磋商的其他情况。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1、供应商的报价超出了采购预算,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2、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所适用情形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可以认定为废标的其他情况。八、成交通知成交结果在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公示1个工作日。《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甲方: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乙方:根据通退役军人发【2023】41号文件精神,现就2024~2026年度南通市重点优抚对象“关爱宜居”工程适配服务项目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南通市重点优抚对象“关爱宜居”工程适配等服务。二、服务内容1、汇总需求数据甲方对各县(市)区下达分配任务后,由乙方对接各县(市)区进行需求统计。2、前期评估及改造方案的拟定乙方根据各县(市)区报送的名单,根据通退役军人发【2021】39号第二项内容,对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入户勘察、评估、设计。紧密结合优抚对象的身体情况,坚持“一户一案”原则,合理确定项目实施改造方案,汇总后报市退役军人优抚处审核。3、提供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乙方提供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协助甲方制定招标参数及项目需求,甲方负责组织施工机构招标工作。4、施工监督管理乙方负责对施工机构改造、安装、调试过程以及在质保期内中免费上门维保服务进行监督。5、验收审计5.1乙方负责协同各县(市)区进行现场验收5.2由甲方聘请第三方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乙方支付6、档案整理乙方应做好整个工程实施的纸质档案和影像档案的收集、整理和装订工作。7、其他服务乙方负责为优抚对象及其家属普及相关设施的使用方法、产品性能、注意事项及日常维修与保养知识。三、适配服务费结算施工结束且验收合格后结算适配服务费,一次性付清。适配服务费=工程改造费(中标金额)/(1-25%)*适配费率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关爱宜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直至工程质保期满为止。五、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自签字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2024年月日2024年月日第六章合同授予一、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15个工作日内须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供应商各两份。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磋商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二、采购人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成交供应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三、采购人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成交供应商串通或要求成交供应商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人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五、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支付的货款,实行财政国库直接支付。六、不响应付款方式的,视同响应文件无效,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七、付款方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以上项目款的支付不计息。第七章质疑与投诉一、质疑的提出1、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当事人。2、取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第一条第4款”的约定提出质疑,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未进行磋商登记的供应商,不能就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的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在磋商过程中,凡主持人或磋商小组明确提出须由供应商确认的事项,供应商当场无异议的,事后不得提出质疑、投诉。3、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4、对本次磋商有质疑的,须实名制以书面形式提出,不得进行匿名、虚假、恶意质疑。质疑人应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请下载),内容应包括质疑事项、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等。同时,质疑人应保证其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的、非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相关佐证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佐证材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负责搜集相关佐证材料等工作。二、《质疑函》的受理和回复1、《质疑函》须由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本次磋商授权人送达采购人和代理机构。2、对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采购人、代理机构签收并出具《质疑受理通知书》。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请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回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人不能按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3、对不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质疑函》,出具《质疑退回通知书》并提出相关补充材料要求,质疑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补充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4、采购单位、代理机构负责将质疑人提出的质疑相关材料提供给相关专家或磋商小组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回复质疑人。必要时,可向被质疑人转发《质疑函》及相关佐证材料。被质疑人应当在要求的时间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被质疑事项。5、因质疑情况复杂,组织论证或审查时间较长的,采购单位、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可适当延长质疑回复处理时间。三、质疑处理1、质疑成立的处理。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终止采购,并建议有关部门给相关当事人予以处理。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1)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函》的,不作违约处理。2)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函》处理。3)质疑人不按《质疑函》格式就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同时,视情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4)质疑人虽提供了相关佐证材料,但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请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仍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作违约处理。并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5)质疑人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已指出,质疑人仍然坚持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同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6)对明显有违事实的、经相关专家或磋商小组认定无依据的、经其他供应商举证无依据的质疑,作违约处理,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同时,对其中每一项不成立的质疑给予质疑人1年内禁入本区域内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依次类推;视情在南通政府采购网、省、国家级相关媒体予以披露。7)质疑人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四、无佐证材料的举报作违约处理供应商不得进行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含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向有关部门的举报,否则作违约处理。同时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由采购人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五、投诉的提出质疑人对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六、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供应商进行质疑后,采购人回复质疑不成立,供应商仍进行投诉的,并最终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由采购人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七、质疑、举报、投诉不成立的等相关情况《质疑函》、《质疑回复函》,质疑、举报、投诉不成立的等相关情况,视情在南通政府采购网、省、国家级等相关媒体予以披露。并建议相关政府采购机构对该供应商同步实施1至3年内禁入。第八章响应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一、磋商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响应文件、商务报价响应文件三部分组成。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供应商须将资格审查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按磋商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后一起递交。(一)资格审查文件(单独装订密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如有格式要求,可参见附件)。1、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3、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附件);4、供应商须提供诚信承诺函(须加盖公章);注:以上材料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资格审查文件”所涉及到的复印件、扫描件请务必复印、打印清楚,因资料不清楚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技术响应文件(单独装订密封,不能出现报价)为方便评委评审,请投标人按评标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顺序进行编制,可以补充相关材料。(三)商务报价响应文件(单独装订密封)1、磋商响应函;(格式参见第八章)2、磋商响应报价表;(格式参见第八章)3、磋商响应报价明细表;注:为方便评委评审,请供应商按评标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顺序进行编制,可以补充相关材料;特别提醒:“资格审查文件”所须提供的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按磋商文件要求装订,密封,递交。附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响应文件对应响应文件填写:资格审查文件对应响应文件填写:技术响应文件对应响应文件填写:商务报价响应文件(资格后审)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A资格审查文件相关的格式文件及表格(单独密封)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须出示此证明)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我公司法定代表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的磋商活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磋商活动的有关事宜。附:法定代表人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手机:传真: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此处)注: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活动时,须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2、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参加磋商时,须出示此证明)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兹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代表我公司参加(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的磋商活动,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磋商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被授权人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手机:传真: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此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此处)注:如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活动时,须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3、诚信承诺函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我单位参与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投标,我单位慎重作出以下承诺: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均真实可信。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绝无提供虚假材料行为。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借资质、挂靠行为。3.我单位遵守国家廉政相关规定,无失信、行贿等不良行为。4.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串标、围标等行为。5.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如中标,我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天内领取中标通知书。7.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并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8.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以及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相关事项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相关证明材料或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工作。若我单位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愿意被招标人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1-3年,愿意接受招标人和监管部门的其它处罚,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与后果。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4、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磋商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B商务报价标(单独密封)1、竞争性磋商响应函(格式不得变动)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据贵单位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竞争性磋商的邀请,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该项目的磋商工作,全权处理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有关事宜。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1.同意并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2.我公司已经详细阅读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表述的内容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3.我公司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4.我公司承诺在本次磋商响应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5.我公司尊重磋商小组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成交资格。6.一旦成交,我方承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将被贵方取消成交资格。7.一旦成交,我方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合同项目。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二○二四年月日2.磋商响应报价(首次)总表项目名称:南通市2024~2026年重点优抚对象“关爱宜居”工程适配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磋商费率(%)项目完成时间技 技术、商务付款条件 南通市 2024~2026年重点优抚对象“关爱宜居”工程适配服务项目%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完全接受并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备注:适配服务费=工程改造费(中标金额)/(1-25%)*适配费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字):日期:注:(1)本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2)磋商响应费率(以百分比计)包含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各项工作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利润和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所占百分比,不论其在磋商文件中是否提及。(3)最终(二次)报价将在开标现场填写,响应文件密封提交时只需填写首次报价。报价明细表与首次报价表金额相对应,且第二次报价时,磋商响应报价明细表按同比例下浮。3、磋商响应报价(第二次)表(磋商现场填写)项目名称:南通市2024~2026年重点优抚对象“关爱宜居”工程适配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磋商费率(%)项目完成时间技 技术、商务付款条件 南通市 2024~2026年重点优抚对象“关爱宜居”工程适配服务项目%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完全接受并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备注:适配服务费=工程改造费(中标金额)/(1-25%)*适配费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字):日期:注:(1)本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2)磋商响应费率(以百分比计)包含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各项工作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利润和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所占百分比,不论其在磋商文件中是否提及。(3)最终(二次)报价将在开标现场填写,响应文件密封提交时只需填写首次报价。报价明细表与首次报价表金额相对应,且第二次报价时,磋商响应报价明细表按同比例下浮。4、磋商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南通市2024~2026年重点优抚对象“关爱宜居”工程适配服务项目序号服务费用简述单价(%)数量合价(%)备注11进行分项费率报价21进行分项费率报价31进行分项费率报价41进行分项费率报价51进行分项费率报价61进行分项费率报价71进行分项费率报价报价总计费率: %备注:适配服务费=工程改造费(中标金额)/(1-25%)*适配费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字):日期:注:(1)供应商应分项进行填报,表中表格行数可自行添加。报价应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一切相关费用。附件: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供应商联系表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邮编单位电话传真号码项目联系人邮箱联系人电话联系人手机所投项目名称备注:1、请准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后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3862943128@163.com,联系电话:13862943128)。2、因投标人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投标人承担责任。3、已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故意迟到或无故不参加,影响开标活动正常进行的,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将被列为一般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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