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滨海县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技术评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滨海县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技术评估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上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2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HCGF-GX(D)-2024001 2、项目名称:2024年滨海县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技术评估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10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10万元。 5、采购需求:按预估量230本进行报价,结算时,数量按实计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采用最低投标价法评标。 6、服务期限:一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定相关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每包件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财务状况报告(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2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02:30至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为网上获取,不接受现场获取、传真购买等其它方式。 方式:供应商须在本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注明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收件地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扫描(或截图件),发送至代理公司电子邮箱385394079@qq.com中。 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上述预留电子邮箱发出。获取招标文件时如有问题须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王洪林、手机号码:15358259950)。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及时查看预留电子邮箱或预留电子邮箱错误或收件地址错误等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售价:0元其他有关事项: 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及时查看电子邮箱,了解有关事宜;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被拒绝。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2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2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9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2、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供应商资格材料原件【营业执照、声明函】必须带到开启现场签收【若响应文件正本中资格材料采用彩色复印件,则不需要带资格材料原件到开启现场,但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因响应文件中出现无法辨认需要核对原件而无法提供原件的,则视同没有提供原件】,逾时不予接收。提供虚假材料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提交监管部门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地址:滨海县港城路468号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15195106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滨海县港城路468号交通环保大厦18楼 联系方式:153582599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主任、王女士 电话:15195106006、15358259950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22日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