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盱眙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采购 项目编号:XYCS-淮安市盱眙生态环境局-2024012301 采购需求:本次盱眙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采购,含审专项9500元/本,一般项目6200元/本,超过限价为无效磋商,详见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含审专项9500元/本,一般项目6200元/本,结算时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2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可任选其中1项提供材料,2选1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原件加盖公章装订至投标文件中)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至投标文件中) (2)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原件加盖公章装订至投标文件中)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至投标文件中) 2 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至投标文件中) 3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五要求)(原件加盖公章装订至投标文件中) 4 承诺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原件加盖公章装订至投标文件中) 5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对应三张截图加盖公章。 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对应一张截图加盖公章。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备注: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组织磋商小组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请投标人于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31日17:00前将以下资料扫描发送至淮安中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huaianzhongsheng@163 com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高婷婷,联系电话:0517-88663627,工本费200元,无论中标与否不退还,逾期不予接受。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②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2月4日15点00分 地点:淮安中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盱眙山水大道8号远方物流6-6#) 五、开启 时间:2023年2月4日15点00分 地点:淮安中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盱眙山水大道8号远方物流6-6#)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各供应商无需至开标现场。响应文件邮寄送达,邮寄送达须在2024年2月4日12:00之前寄到采购代理处,报价人应充分考虑快递送达时间等因素,如因邮寄原因导致未收到响应文件或遗失等一系列问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邮寄地址:盱眙山水大道8号远方物流6-6#,收件人:高婷婷,联系电话:0517-88663627, 响应文件一式叁份(一正,二副),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标明’正本’或’副本’,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响应文件提交时用档案袋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保证金事宜 (一)磋商保证金:零元。 (二)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缴纳中标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采用两次或两次以上磋商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采购范围的全部内容。(磋商报价表见示范格式四,接到报价通知后将报价表填写好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huaianzhongsheng@163 com) 2 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机构或项目联系人提出。 3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淮安市盱眙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戴敏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中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婷婷 电话:0517-88663627 淮安市盱眙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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