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监狱丫髻山、薛埠分监狱医务室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常州监狱丫髻山、薛埠分监狱医务室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监狱企管部(溧阳竹箦煤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29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Z-JY-2024-013项目名称:丫髻山、薛埠分监狱医务室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33.6万元合同履行期限: 60天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二)特定资格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相关专业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安全考核B证。(三)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在投标截止日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五)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使用进口产品参与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一)线上获取:确认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在2024年1月25日16时前发送确认函至561199576@qq.com。(二)现场: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联系电话:0519-87720668地点:常州监狱企管部时间:2024年1月23日至 2024年1月25日,每天上午8:30 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月29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常州监狱总部机关附楼三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月29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江苏省常州监狱总部机关附楼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常州监狱基建办采购单位联系人:张仁杰联系电话:0519-87721033附件一:竞争性谈判文件2024-013.doc【CZ-JY-2024-013清单】丫髻山分监狱医务室改造.xlsx【CZ-JY-2024-013清单】薛埠分监狱南监房卫生室改造工程.xlsx江苏省常州监狱2024年1月22日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名称:丫髻山、薛埠分监狱医务室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CZ-JY-2024-013采购人:江苏省常州监狱2024年01月总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谈判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项目需求………………………………第五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采购邀请江苏省常州监狱就所属丫髻山、薛埠分监狱医务室维修改造工程项目(CZ-JY-2024-013)实施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丫髻山、薛埠分监狱医务室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CZ-JY-2024-013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项目简要说明:对丫髻山、薛埠分监狱医务室进行维修改造,本项目总控制价为人民币33.6万元。项目包括:1、丫髻山分监狱医务室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项目控制价为人民币17.73万元,报价超过此控制价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2、薛埠分监狱医务室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项目控制价为人民币12.88万元,报价超过此控制价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以上项目均需报价,如选择性报价为无效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总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使用20240104号文立项批复的行政资金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内容。四、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一)符合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二)特定资格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相关专业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安全考核B证。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在投标截止日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五)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使用进口产品参与谈判所有文件均需加盖响应人公章五、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布信息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谈判公告在江苏省监狱网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竞争性谈判文件报名获取,有关本次竞争性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监狱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六、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省常州监狱总部机关附楼三楼会议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9日09:00谈判地点:江苏省常州监狱总部机关附楼三楼会议室。响应文件接收人:潘文钊采购人联系人:张仁杰联系电话:0519-87721033采购人地址:江苏溧阳竹箦煤矿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样品开放时间、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现场勘查时间:20240126八、本次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1份九、本次谈判保证金要求:本次谈判保证金要求:本次谈判收取保证金。无。十、其他说明事项:本谈判文件中斜体下划线、字体加粗、带★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1.第二章谈判须知(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谈判供应商”)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仅适用此项目。1.2本项目按照项目分包,分别确定各分包成交供应商。2、项目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3、合格的谈判供应商3.1满足本谈判文件“采购邀请”中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3.2满足本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4、参加谈判费用4.1参加谈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谈判收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成交服务费。5、本谈判文件对采购人和响应人均具有约束力。6、谈判文件的澄清及修改6.1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按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监狱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二、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1、谈判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1.1参加谈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要求准备谈判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除谈判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本谈判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1.2除谈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谈判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编制要求2.1谈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谈判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谈判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2.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3、参加谈判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3.1谈判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3.2谈判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3.3谈判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谈判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4、供货一览表和谈判响应报价表4.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格式填报供货一览表、谈判响应报价表(含分项报价),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设备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主要部件型号及其功能的中文说明和供货期。每项货物设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若有备选配件,则备选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性报价)。4.2标的物详见项目需求。4.3有关费用处理本次采购谈判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4.4其它费用处理谈判文件未列明,而谈判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4.5报价采用的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4.6谈判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谈判文件规定填写。5.谈判保证金5.1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谈判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因谈判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相关规定处理。5.2参加谈判采购所需交纳的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谈判保证金的交纳形式见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5.3在谈判时,对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视其为无效响应文件而予以拒绝。5.4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退还,不计利息。5.5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如转为履约保证金的,在履约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5.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1)谈判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或者在谈判过程中无正当理由退出谈判活动;三、响应文件密封及递交1、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1参加谈判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应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1.2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应:(1)按采购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2)注明参加谈判项目名称、谈判文件编号及参加的分包号;(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参加谈判供应商名称和地址。1.3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采购人拒绝接收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任何谈判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1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2采购人可通过修改谈判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谈判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3、迟交的谈判响应文件3.1采购人将拒绝在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谈判响应文件。4、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1谈判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4.2谈判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4.3谈判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四、谈判与评审1、谈判仪式1.1采购人将在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开始仪式,仪式由采购人主持,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2、谈判小组2.1谈判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人将立即组织谈判小组进行评审、谈判。2.2谈判小组由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采购有关规定。2.3谈判小组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谈判工作并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2.4谈判小组将对供应商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3、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谈判开始仪式结束后,直至向成交的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谈判响应文件的有关资料以及推荐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3.2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向采购人和参与评审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谈判响应文件被拒绝。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4.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接到谈判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3接到谈判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谈判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谈判的资格。谈判小组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谈判的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2在正式谈判之前,谈判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谈判响应文件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谈判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1)未按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4)供应商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本采购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6)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目录清单”、“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响应的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5.4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谈判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5.5同一项目(项目未分包)或同一分包(项目有不同分包),如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个供应商参加谈判时,谈判中在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选取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报价,其他供应商作为无效谈判响应处理。6、谈判程序及成交原则6.1谈判程序6.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能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6.1.2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6.1.3谈判供应商未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谈判,其谈判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将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6.1.4各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如谈判小组认为最后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成本,涉嫌恶意竞争,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则有权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该供应商拒绝说明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说明,或虽有书面说明但仍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则谈判小组有权取消其谈判成交资格,按顺序由最后报价次低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6.2成交原则6.2.1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在江苏省监狱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6.2.2对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的价格扣除按照苏财购【2021】34号文执行(使用行政资金采购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非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①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5%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③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①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③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①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③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给予报价的2%增加评审价格,增加最多不超过6%。(8)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给予1%的价格加成,评价结果为二星的给予2%的价格加成,评价结果为一星的给予3%的价格加成】(视具体情况适用)6.2.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如相同,则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若均非“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则将优先采购交货期短者。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内的产品。6.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将被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五、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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