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23日华能国际电力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华能泗洪光伏领跑奖励激励基地4号项目部分区域迁改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三阶段技术咨询服务项目询价书询价公告

一、项目介绍 华能泗洪光伏领跑奖励激励基地4号项目部分区域迁改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三阶段技术咨询服务 二、报价须知 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进行报价(含增值税并注明税率)。 2、对于项目实际需要但投标人没有报价的,视为已经在投标人所报的总价中已经包含,不再另行计算。 3、报价中的单价为综合单价。该综合单价,均包括完成该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项目费、施工管理费、运杂费、利润、风险、保险、检测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并考虑合同明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除不可抗力以外的一切风险因素等发生的所有费用;综合单价应考虑到工期、质量等的要求,不随政策调整而变化。4、只接受供应商线上询问 三、基本信息采购方案名称华能泗洪光伏领跑奖励激励基地4号项目部分区域迁改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三阶段技术咨询服务项目采购单位华能国际电力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采购项目类型服务采购项目类别3009工程项目编号工程项目名称华能泗洪光伏领跑奖励激励基地4号项目部分区域迁改、新建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寻源类型询价寻源方式合格供应商公开评审原则经评审最低价法是否紧急采购 否 四、报价要求结算币种人民币报价截止前是否允许 供应商修改报价 允许 是否缴纳保证金 否 保证金金额(元) 报价开始时间2024-01-23 09:18:48报价截止时间2024-01-28 09:18:48答疑/澄清时间2024-01-23 09:18:54 至 2024-01-27 08:18:59五、产品信息序号计划号物料编码物料描述物料组采购明细数量计量单位计量单位描述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计划采购时间计划交货时间计划开工时间计划完工时间安装时间需求单位交货地址用途及说明11华能泗洪光伏领跑奖励激励基地4号项目部分区域迁改、新建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F0101013华能泗洪光伏领跑奖励激励基地4号项目部分区域迁改、新建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1.000每一个2024-01-112024-02-012024-02-01华能泗洪新能源有限公司六、联系人信息联系人王兆泉询价单位 华能国际电力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17-83598295传真 邮编 223001Email hawcb@163.com 手机18305236585联系地址 七、附件 附件:合同文本.doc 附件:投标人必须下载并充分阅读理解所有内容.rar 标准询价采购文件(华能泗洪光伏领跑奖励激励基地4号项目部分区域迁改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三阶段技术咨询服务项目).doc 技术规范(华能泗洪光伏领跑奖励激励基地4号项目部分区域迁改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三阶段技术咨询服务项目).docx 只接受供应商线上询问我要报名合同编号:SHG8-2024-1.1华能泗洪新能源有限公司1.2.****项目合同书委托人:华能泗洪新能源有限公司受托人:****公司签订地点:华能淮阴电厂委托人:华能泗洪新能源有限公司受托人:****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本项目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项目(二)项目内容:****(三)实施地点:****1.3.详见技术协议二、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工包料三、服务期:计划****天。具体以委托人通知时间为准,同时满足委托人对工期的全部要求。计划2024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以发包方通知时间为准。四、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一)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本项目所要求的材料费、人工费、工器具以及因政策、市场条件变化、工期调整引起的价格变动及各项规费等内容的全部费用以及实际实施中工作量所增减的量差、价差及政策性调整、市场价格风险等未预料因素所发生的费用。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含:6%增值税(能抵扣)。合同总净价:元。(备注:增值税专用发票。最终按照中标人实际能开具的税率发票和不含税总净价不变的原则,调整后进行结算。)。(二)付款方式:本项目不设预付款,项目结束后根据验收签证办理结算。(三)质保期:五、质量管理及验收(一)质量管理:1.受托人保证本项目服务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不低于国家、行业及服务所在地现行有效的各项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的要求,其中,各项标准不一致的,按照最高的标准执行。同时必须达到委托人对于本项目服务提出的专项质量标准。详见技术协议。2.受托人必须建立健全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在质量管理、检查、监督、验收等方面严格按合同、技术协议等要求执行。3、如因服务质量不合格,立即返工,直至达到验收标准。4、委托人项目所在部门根据双方约定的考核条款有权对受托人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委托人生产部审核、厂领导批准后在结算时进行扣减费用。(二)验收依据:根据技术协议服务结束验收或中间验收,双方均应在验收单上签证。详见技术协议六、材料供应(一)本项目由受托人所供材料及设备均由受托人保证质量,重要材料及设备有质保书(合格证)并交委托人验收、备案。(二)由于受托人供料不及时造成停工、误工,其损失由受托人承担。(三)因受托人供料质量问题造成的返工等一切损失由受托人承担。七、双方责任(一)委托人责任1.向受托人介绍并解释总体服务方案和要求,并按约定提供图纸、技术规范等资料,进行图纸技术交底。2.按约定向受托人支付服务款。3.负责对受托人提交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资料的审核以及材料、设备的验收。4.及时进行阶段服务、单项服务和全部服务的验收工作。5.履行其它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二)受托人责任1.受托人如发生安全事故导致委托人、受托人、其他第三方人员或财产损失的,由受托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委托人有权即时终止本合同。2.受托人的安全、质量、进度如不能满足委托人要求,委托人有权安排其他单位承包本合同中的相关部分,其费用按第三方报价从应付受托人款项中扣除。3.结算时受托人开具合法有效票据。4.服务结束后受托人须在一个月内办理完结算手续,否则责任自负。5.履行其它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八、不可抗力条款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消除后继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保持合同总价不变。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因受托人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九、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办法(一)如因承包人原因履行本合同有不良行为时,按《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同时对承包人处以不超过合同总额10%的罚款。(二)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期履行或完成本合同,误期时间每超过一天扣除0.1%的合同价款(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误期损失赔偿金额累计限额为:合同总价的10%。(三)本工程必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不得转包或分包其它单位,如发现转包或分包,视为承包人违约,扣除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一切损失。(四)违约处罚不一致时,按高限执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友好商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有争议事项不能达成一致,可向发包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的非争议部分。十、其它委托人联系人:王斌0517-83598301;地址:淮安市淮海西路291号。受托人联系人:;地址:。十一、附则1.本合同相关的采购过程文件(招标、询价或单一来源)、技术协议(安全协议)、廉政协议等文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4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持2份(正、副本各1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即行终止,但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受托人对本项目服务及其产品质量等事项所应承担的责任在法规规定期限内仍应承担。(下页为签字页,无正文)(本页为签字页,无正文)委托人(盖章):受托人(盖章):华能泗洪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2022年月日签订日期:2022年月日1、委托授权书(非法人签署)2、报价文件廉政协议为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合同双方诚信共廉,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特签定本协议。一、协议内容1.委托人(合同承办、执行部门)责任1.1认真履行合同,为受托人顺利履行合同提供方便,工作中做到不刁难、不推诿;1.2委托人人员不得索要、收受受托人的财物,不得到受托人单位报销不应由受托人承担的费用,不得借用受托人单位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等物品为个人所用,不得接受受托人的宴请,不得参加受托人邀请的营业性娱乐、健身、观光旅游等活动,不得以其它任何方式谋取私利;1.3不利用工作之便为亲友说情;工作人员配偶、子女,不得承包或从事合同有关的劳务活动,不要求受托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1.4不在规定之外收取其它费用,所收受的营业性回扣以及中介费、劳务费等各种费用与馈赠,按有关廉政规定及时上交公司纪检监察部门。2.受托人(承包单位)责任1.1认真履行合同,并按合同的要求提供优质的服务;1.2不向委托人人员馈赠财物,不宴请委托人人员,不为委托人人员报销不应由受托人承担的费用,不为委托人人员提供个人所用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等物品,不邀请委托人人员参加营业性娱乐、健身、观光旅游等活动,不以其它任何方式贿赂委托人人员;1.3不以任何其他不正当手段竞争业务;1.4进入委托人管理区内,同委托人职工一样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二、责任追究1.委托人人员不认真履行合同,发生违反委托人责任规定内容的,委托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向合同受托人通报处理结果。对有索贿受贿等违法行为的当事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受托人人员不认真履行合同,违反受托人责任规定内容的,委托人将不向受托人返还履约保证金;并将视违约情节轻重,对受托人采取警告、中止或解除合同及3年内禁止其在委托人开展经济业务(如参加投标)等处理措施;其行为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托人承担,可在合同结算款中扣除。3.监督制约。本协议除当事各方与合同文本一并留存执行外,可对外宣传,欢迎公司职工和社会监督。日常,由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对协议签订与执行情况一并组织检查。双方在工作交往中如发生请客、送礼等违背协议的行为,一方若及时报告,对主动报告一方不但不按违规追究,且给予表彰和奖励。举报受理部门:公司监察审计部,举报电话:0517-83598403;举报信箱:厂招待所东侧墙面、检修楼入口侧墙面、办公楼一楼大厅墙面,每周开箱一次。1.41.51.6开票信息名称:华能泗洪新能源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洪支行账号:1116050009000099933税号:91321324MA205F5HXY电话:地址:泗洪县经济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35幢204室提供贵公司开票信息(开户行、账号、税号、地址、联系电话),名称:****公司开户行:账号:电话:地址:1.71.81.91.10华能淮阴电厂承包单位2022年安全措施、文明施工费明细表项目名称承包单位合同编号安全协议编号合同金额(万元)安全总投入(万元)结算期投入(万元)开工时间结算时间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合计(元)备注12345678910合计承包单位负责人(签名):华能淮阴电厂检查人(签名):承包单位单位(盖章):安全监察部(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备注:1.按照本工程合同条款,承包单位要将安全投入年度、季度或本承包工程安全投入计划上报分管部门,安全监察部将监督安全投入落实情况。2.承包工程使用的安全用具等安全投入,器械完好性和可靠性由外包单位负责,并承担使用过程中的一切责任。3.承包单位在施工期安全投入证明作为此附件。4.此表由承包单位填写,产生费用发票为附件,承包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一式三份,电厂安全监察部一份、承包单位一份备案,电厂生产管理部合同结算一份。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华能制度〔2022〕1号)(节选)供应商不良行为第一节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标准供应商不良行为是指供应商提供采购服务时发生的质量问题以及供应商在参与入库申请、采购活动、合同履约过程中在诚信、交货、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包括一般不良行为、较为严重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和特别严重不良行为。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标准详见附件11、附件12。第二节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措施根据不良行为的严重程度,对供应商在招标采购中采取降低等级、暂停授标、限时暂停合作等处罚措施。对于出现不良行为的供应商,要履行相应程序进行处罚。处罚期满后,供应商须提交整改报告以及相关资质材料并申请恢复相应权限,经项目执行单位和逐级报送处罚决定单位审批后,恢复其参与采购业务的权限。对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处理结果应对外进行公告。对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处理不代替合同约定中对供应商的违约处罚。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应当遵循及时性原则,随时发现随时进行处理。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应当与供应商年度综合评价区别开来,不能混淆。各单位采购管理责任部门应在30天内对供应商不良行为进行认定,并于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信息、不良行为认定单位、涉及项目、不良行为情况描述、处罚期限、处罚范围以及处罚措施。对于供应商在已建成或在建项目中提供设备及服务的,停止其全部采购业务,限制供应商在电子商务平台相应操作权限,至处罚期结束,但其具有唯一性的备品备件、工器具、专有服务除外。正式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处罚措施:(一)出现一般不良行为的,暂停其参与不良行为认定单位所有的采购业务权限,暂停期为3个月,从审批通过之日起计算,至处罚期结束。若不良行为影响重大拟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实施处罚的,将认定结果和处置建议报送集团公司。(二)出现较为严重不良行为的,暂停其参与不良行为认定单位所有的采购业务权限,暂停期为一年,从审批通过之日起计算,至处罚期结束。若不良行为影响重大拟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实施处罚的,将认定结果和处置建议报送集团公司。(三)出现质量、交货、服务方面严重不良行为的,详见附件11,停止合作两年。停止供应商参与不良行为认定单位所有的采购业务权限,处罚期从审批通过之日起计算,至处罚期结束。若不良行为影响重大拟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实施处罚的,将认定结果和处置建议报送集团公司。(四)出现诚信方面严重不良行为的,详见附件12,停止合作两年。停止其参与集团公司范围所有的采购业务权限,处罚期从审批通过之日起计算,至处罚期结束。(五)出现特别严重不良行为的,详见附件12,停止合作五年。停止其参与集团公司范围所有的采购业务权限,处罚期从审批通过之日起计算,至处罚期结束。供应商出现一般不良行为的,在不良行为认定单位本年度综合评价等级直接降到“C”等,考核得分为60分;出现较为严重及以上不良行为的,在不良行为认定单位本年度综合评价结果直接降到“D”等,其中较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年度考核得分为55分,严重不良行为及以上的年度综合评价考核得分为0分,按照不良行为认定的处罚结果执行,不再按照本办法第“第三十五条”重复处罚。非正式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处罚措施按照本办法第四十四条执行,且处罚期内不得申请进入供应商库。若供应商在集团公司系统内有关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安监管理部门根据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认定,物资与采购管理部门根据认定结果按照本办法第六章供应商不良行为在集团公司范围内进行处理。按以下方式处理:(一)发生安全质量事故事件的;发生质量缺陷、质量问题的;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按照一般不良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罚。(二)发生安全质量事故事件,造成一般安全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根据国家安全事故等级认定);发生质量缺陷、质量问题未及时处理的;违反相关规定进入下一道工序的;工程竣工验收后,向业主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内容、期限违反规定的;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隐患,被通知整改后不及时整改或2次及以上整改不到位的;发生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违规违章行为的,按照较为严重不良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罚。(三)发生安全质量事故事件,造成较大安全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根据国家安全事故等级认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或设备的,或者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示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发生质量缺陷、质量问题拒绝处理的,按照严重不良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罚。(四)发生安全质量事故事件,造成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根据国家安全事故等级认定);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按照特别严重不良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罚。对供应商不良行为进行处罚的同时,合同执行单位应同时按照合同约定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各二级单位根据本办法相关规定对有合同关系的二级供应商进行处罚,同时向集团公司物资与采购管理部报备相关信息。如果二级供应商在处罚期内被2个及以上二级单位同时认定发生不良行为的,集团公司按照其中程度最重的不良行为组织认定,处罚期从集团公司审批通过之日起至处罚期结束,处罚范围由二级单位调整至集团公司。第三节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流程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流程:(一)各单位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发现供应商不良行为,应当及时向采购管理责任部门提供有关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和相关证据、证明材料。基层企业采购决策机构履行本单位审核程序后,向二级单位提供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和处理建议。二级单位审定二级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和处理建议。涉及一级供应商或建议在集团公司范围内进行处罚的二级供应商,由二级单位采购管理决策机构复核后向集团公司物资与采购管理部提供涉及供应商的不良行为认定和处理建议,由集团公司物资与采购管理部按照本办法规定流程进行处理。(二)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以及受理异议和投诉处理过程中认定的供应商不良行为,应当及时向招标人采购管理责任部门提供供应商不良行为相关信息、证据、证明材料和处理建议,由招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流程对供应商不良行为进行处理。(三)各级单位采购管理责任部门根据收集的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组织有关单位、部门通过正式文件约谈供应商,同时告知供应商如未按照约谈要求进行约谈的,视为供应商接受不良行为处置。约谈过程应当完整保留约谈过程的文字、影音资料等材料,形成供应商约谈记录。供应商约谈记录详见附件13。(四)各单位采购管理责任部门组织对本单位有合同关系的供应商出现的不良行为进行调查和认定,并将供应商不良行为描述、原因分析、处理建议汇总成《供应商不良行为调查报告》。供应商不良行为调查报告见附件14。(五)各单位根据管理权限审批本级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并实施。第二章供应商整改及验收供应商在被处罚后,应积极进行整改,及时消除不良影响。未经整改验收,不得解除对供应商的处罚。供应商在整改结束后,可于处罚期结束前一个月向项目执行单位的采购管理责任部门报告整改的措施、内容和结果。供应商整改报告详见附件15。供应商整改工作通过验收审核之前,原处罚决定依然有效。项目执行单位采购管理责任部门收到供应商整改报告后,应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整改的结果进行验收。供应商整改需满足以下条件:(一)供应商须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二)对于产品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向项目执行单位或有关专业技术管理部门提供有关的信息和数据,并积极配合项目执行单位进行质量调查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对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免费处理或更换,赔偿由此引起的附加调试配合等费用,并对同类产品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对于存在批量质量隐患或家族性缺陷的产品应全部免费召回或积极配合项目执行单位进行治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三)对于交货问题,供应商应在与项目执行单位协商后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交货。(四)对于服务、诚信等问题,供应商应制定整改措施,并做出不再发生类似问题的书面承诺。供应商整改结果验收通过后,项目执行单位采购管理责任部门根据验收结果提出解除供应商处罚的意见,并逐级报送至原做出处罚决定单位。解除供应商处罚的意见经原做出处罚决定单位审批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作出解除处罚操作,对暂停采购业务权限的供应商等级重置为“C”等(60分),对剔除出库的供应商,允许其重新申请入库。供应商异议处理供应商异议是指各级供应商对集团公司各单位在供应商入库、评价、不良行为处理等管理过程中的各项工作、程序等存有的异议。供应商异议实行实名制,异议受理单位应履行相应程序对供应商异议进行处理。各级供应商提出异议,应首先明确被异议单位和异议的具体内容,填报具体异议信息。供应商异议材料详见附件16。供应商异议处理流程。异议处理原则上首先由被异议单位进行处理,供应商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向被异议单位的上级单位提出,由上级单位进行组织调查。(一)异议受理单位或部门接到异议材料,应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不受理的,应及时告知异议提出人并说明原因。(二)异议受理单位或部门根据异议材料,将决定受理的供应商异议材料转至相关单位或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同步告知异议提出人。(三)异议处理单位或部门应及时对异议内容展开调查,并形成处置建议,根据本单位管理权限进行审批。异议处理单位或部门应在接收异议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异议调查处理,在做出处理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批通过的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报备至异议受理单位。(四)异议受理单位应在做出处理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决定回复异议提出人。异议的提出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一)异议提出人不是有关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无任何利害关系。(二)异议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的线索、证据,难以查证的。(三)请求和证明材料未署具异议提出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时,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四)异议提出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五)超过异议受理时效的。(六)异议提出人对已经做出处理决定不服,且未提出新的证据的。(七)异议提出人主动撤回异议后,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异议的。异议提出人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的,按严重不良行为处理。附件11质量、交货、服务严重及以下不良行为认定标准表物资类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标准质量交货服务一般不良行为1.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完整的检验、试验等材质证明文件资料(包括分包商、主要外购/部套件供应商应该提供的文件资料);2.产品质量抽检中主要技术参数不合格的;3.在设备仓储、运输等过程中,因供应商保护措施不完善,造成设备损伤或给设备质量带来隐患的;4.因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问题给基本建设、生产运营或企业形象造成影响的,影响范围在本单位的;1.因供应商原因延期交货或项目里程碑延期,对工程建设/生产运行或其他经营活动造成影响的,影响范围在本单位的;1.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提供全部服务项目,供应商服务人员到位不及时、技术指导不到位,或售后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不良较为严重不良行为1.在设计上降低设计标准,或使用劣质原材料、组部件或偷工减料、以次充好;2.因供应商责任,其产品被公司认定为家族性缺陷的;3.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更换合同约定或投标文件承诺的原材料、组部件的;4.被国家质检单位通报产品质量不合格的;5.因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问题给公司基本建设、生产运营或企业形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影响范围扩大到所在地区的。1.因供应商原因延期交货或项目里程碑延期,对工程建设/生产运行或其他经营活动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影响范围扩大到所在地区的。1.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提供全部服务项目,供应商服务人员到位不及时、技术指导不到位,或售后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不良且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严重不良行为1.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更换合同约定或投标文件承诺的原材料、组部件的;2.存在质量、履约等问题拒不整改的;3.不配合业主单位质量监督工作,或对质量问题整改不积极;4.使用被国家质检单位通报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5.因供应商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问题给公司基本建设、生产运营、优质服务或企业形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影响范围扩大到所在省份的;6.在安装、调试或运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原因造成一般安全事故的(根据国家安全事故等级)。1.因供应商原因延期交货或项目里程碑延期,对工程建设/生产运行或其他经营活动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影响范围扩大到所在省份的。1.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提供全部服务项目,供应商服务人员到位不及时、技术指导不到位,或售后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不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造成一定损失。工程类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标准质量&安全进度保修服务一般不良行为1.项目建设阶段或投运后,发生安全质量事故事件的;2.发生质量缺陷、质量问题的;3.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1.因供应商原因,项目里程碑延期,对工程建设/生产运行或其他经营活动造成影响的,影响范围在本单位的。1.未按合同约定标准履行保修义务,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保修服务不到位。较为严重不良行为1.项目建设阶段或投运后,发生安全质量事故事件,造成一般安全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根据国家安全事故等级认定);2.发生质量缺陷、质量问题未及时处理的;3.违反相关规定进入下一道工序的;4.工程竣工验收后,向业主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内容、期限违反规定的;5.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隐患,被通知整改后不及时整改或2次及以上整改不到位的;发生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违规违章行为的。1.因供应商原因项目里程碑延期,对工程建设/生产运行或其他经营活动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影响范围扩大到所在地区的。1.未按合同约定标准履行保修义务,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保修服务不到位且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严重不良行为1.项目建设阶段或投运后,发生安全质量事故事件,造成较大安全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根据国家安全事故等级认定);2.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或设备的,或者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示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3.发生质量缺陷、质量问题拒绝处理的。1.因供应商原因项目里程碑延期,对工程建设/生产运行或其他经营活动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影响范围扩大到所在省份的。1.未按合同约定标准履行保修义务,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保修服务不到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造成一定损失。服务类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标准质量进度售后服务一般不良行为1.因服务质量问题给基本建设、生产运营或企业形象造成影响的,影响范围在本单位的;1.因供应商原因,项目里程碑延期,对工程建设/生产运行或其他经营活动造成影响的,影响范围在本单位的。1.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提供全部服务项目,供应商服务人员到位不及时、技术指导不到位,或售后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不良。较为严重不良行为1.因服务质量问题给公司基本建设、生产运营或企业形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影响范围扩大到所在地区的。1.因供应商原因项目里程碑延期,对工程建设/生产运行或其他经营活动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影响范围扩大到所在地区的。1.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提供全部服务项目,供应商服务人员到位不及时、技术指导不到位,或售后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不良且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严重不良行为本1.因服务质量问题给公司基本建设、生产运营、优质服务或企业形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影响范围扩大到所在省份的。1.因供应商原因项目里程碑延期,对工程建设/生产运行或其他经营活动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影响范围扩大到所在省份的。1.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提供全部服务项目,供应商服务人员到位不及时、技术指导不到位,或售后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不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造成一定损失。附件12质量、交货、服务特别严重不良行为和诚信不良行为认定标准表物资类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标准诚信质量交货服务严重不良行为1.供应商准入时或采购业务中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文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2.供应商故意修改采购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参数并进行响应的;3.供应商资质业绩信息发生实质性变化未及时做出说明,对中标结果公平性造成影响的;4.供应商在投标时,修改招标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经济参数未在差异表中明确的;5.供应商非招标或招标采购中标后,因自身原因弃标的;6.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或违反投标文件承诺,擅自更换原材料、组部件的;7.违规转包、分包合同货物,影响不大的;8.除上述行为之外发现供应商其他的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特别严重不良行为1.在经营活动中发生重大违法行为的;2.在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3.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通过非法中介机构或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或向有关工作人员行贿的;4.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进行恶意投诉的;5.不按招投标文件签订合同;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6.违规转包、分包合同,影响严重的;7.拒绝业主或业主指定的有关部门(单位)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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