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2021-18幅地块项目景观工程(苗木)招标公告 仪征市2021-18幅地块项目景观工程(苗木)材料采购招标公告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就仪征市2021-18幅地块项目景观工程(苗木)材料采购进行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仪征市2021-18幅地块项目景观工程(苗木)材料采购;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采购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函(原件) ;2)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文件规定所需其他资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仅限于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协作单位名录库内材料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如投标人为经销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或投标产品的授权书(授权书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三、提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送达地点2024年01月24日至2024年01月26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扬州市立新路14号三楼305室)四、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网站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五、其他补充事宜: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3、投标文件一式一份。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立新路14号联系方式:18052597958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01月24日仪征市2021-18幅地块项目景观工程(苗木)招标文件.doc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仪征市2021-18幅地块项目景观工程(苗木)材料采购招标文件招标人: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放日期:2023年01月24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仪征市2021-18幅地块项目景观工程(苗木)材料采购2招标方式库内招标3招标内容苗木材料(清单见附件)4招标控制最高限价详见清单5结算方式固定单价6服务内容见附表7交货期中标签订合同后的3天之内8服务内容/服务承诺在投标文件中注明9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10招标单位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12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13投标起止时间2024年01月24日——2024年01月26日 (北京时间)14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扬州市立新路14号物资机械部15开标会时间另定地址扬州市立新路14号一楼会议室16投标文件装订及密封要求所有封袋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的名称。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鉴 。 17其他1.下文中与“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8联系方式招标人: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 址:扬州市立新路14号电 话:18052597958联系人:刘准一、总则1、招标项目概况1.1因仪征市2021-18幅地块项目景观工程材料采购需采购一批苗木,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2、投标费用2.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招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3、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应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标准。4.2代理人具有针对本次投标的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规格要求。1.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2.工程名称:仪征市2021-18幅地块项目景观工程苗木清单序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最高限价单价总价(免税)备注1果岭草满铺m21312.09725402鸡爪槭D9.1-10cm株490455.72734.23垂丝海棠D9.1-10cm株250232.5697.54紫薇D9.1-10cm株599557.072785.355日本晚樱D10.1-11cm株816758.8825043.046黄连木?14.1-15cm株16321517.7612142.087栾树?14.1-15cm株783728.196553.718紫玉兰?14.1-15cm株16321517.769106.569金桂BH250-300cm,P200-250cm株550511.51534510金桂AH350-400cm,P300-350cm株180016743348011香樟B?17.1-18cm株170015812055312高杆朴树B?17.1-18cm株19581820.943641.8813五角枫?17.1-18cm株48964553.289106.5614北美枫香?17.1-18cm株30462832.78118976.7615合欢?17.1-18cm株13601264.83794.416榉树?17.1-18cm株24482276.6413659.8417乌桕?20.1-21cm株19581820.945462.8218香樟A?22.1-23cm株29922782.568347.6819高杆朴树A?22.1-23cm株30462832.785665.5620丛生朴树3-5分支以上,每分枝?14.1-15cm株28282630.0410520.1621高杆月季D6.1-7cm,P120-130cm株598556.144449.1222结香P150-180cm株130120.9846.323亮晶女贞球P60-80cm株9285.5685.5624腊梅P200-220cm株305283.651134.625紫荆P200-220cm株196182.281275.9626美人梅P220-250cm株457425.012550.0627茶梅球P100-120cm株141131.131966.9528无刺枸骨球P130-150cm株218202.7413380.8429金森女贞球P130-150cm株196182.285103.8430红花继木球P100-120cm株130120.92780.731大叶黄杨球P200-220cm株783728.1918204.7532海桐H50-55cm,36/㎡m28276.264194333翠芦莉H50-55cm,36/㎡m27166.0314526.634花叶芦竹H50-55cm,16/㎡m23330.691442.4335兰花三七H20-25cm,100/㎡m28276.261906.536火焰南天竹H10-20cm,100/㎡m2413384.0911522.737金森女贞H50-55cm,36/㎡m27166.0327072.338红花继木H50-55cm,36/㎡m27872.5417119.4439金边黄杨H50-55cm,36/㎡m28276.2646518.640龟甲冬青H30-40cm,36/㎡m27166.0315451.0241夏鹃H30-40cm,36/㎡m2120111.62957442常绿鸢尾H30-40cm,49/㎡m22018.61469.443玉簪H20-25cm,36/㎡m24339.992239.4444法青H180-200cm,P30-35cm,16/㎡m2313291.09154277.745凌霄五年生,藤长1.8米以上,株型饱满株3330.69552.4246梭鱼草播种株0.60.56916.16合计798466.49苗木要求:1、主干自然曲折,刚劲有力,枝干曲劲苍老,无下垂直,根系发达。2、无明显病虫害,无虫眼。3、整体造型疏密有度,枝条叶针无枯黄。色泽正常。4、花卉姿态优美,花型匀称。5、控制单价为含税价。结算方式:1、材料单价(免税)*对应材料数量=结算总价(免税)三、投标须知:1、投标单位固定单价报价。2、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3、投标文件正本一份。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投标价格为材料送达招标方指定地点的价格。5、包装要求:所有包装必须经得起陆上,水上的运输,投标人应对包装的所供货物负责,使其到达目的地后完整无缺,投标人负责提供所有的包装(注明免费)。四、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2、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卷别;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上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印鉴。3、投标截止日期3.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招标文件递交到招标文件前附表指定地点。3.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撤回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修改应按本文件相关条款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字样)。4.3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未确定中标人前,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五、评标1、投标文件的评审工作在评标监督小组的监督下,由招标小组负责进行。招标小组成员应认真阅读投标文件,严格依据国家和省市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精神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价标准和方法进行评价、依法独立评价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评价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的报价方式投标,包含运抵招标人项目现场,验收合格,卸货至招标人指定位置,最终结算总价根据最终实际采购数量和固定单价确定。3、评价小组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评分法确定中标人。4、本次招标确定一家供应商为中标单位。5、如果遇到相同投标的情况,由招标小组进行评审决定。六、主要合同条款:①产品名称、数量(按实际结算)、单价(含运费)、供货时间。②供货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③交货地点、方式(按需方要求分期分批运至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指定地点)。④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费用负担(供货方负担)。⑤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包装标准。⑥验收标准和提出异议期限:由招标方验收员按照国家标准抽样验收。若达不到标准要求,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及费用由投标方承担。⑦结算方式及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并提供结算资料后付至合同价的70%(不超过合同的70%),审定结束后付至97%,3%作为工程养护保修金,至工程养护期满无整改后付清(不计息),以上材料款支付,需满足建设单位工程款已支付且按同比例支付材料款。⑧养护期期限:养护期二年,苗木存活率不低于100%。⑨违约责任。⑩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如当事人协商不成,由(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二)起诉至当地法院裁决。?其他约定事项。投标书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你们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投标。1.我们愿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条款、要求,提供所需的招标货物及一切相关的服务,投标让利%2.如果我们中标,我们将在之后的天内交货。3.我们同意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本投标文件在有效期内,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入围,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直至合同生效。4.我们同意提供招标人要求的有关本次投标的所有资料。5.我们理解,你们无义务必须接受投标人最低的投标,并有权拒绝所有的投标。6.如果我们中标,为执行合同,我们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履约保证。投标人名称:(盖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授权代表签字:职务:日期:3.开标一览表苗木清单序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最高限价单价总价(免税)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合计投标人全称:(盖章或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1、不得填报选择性投标方案;2、此表一式一份,按招标文件要求封装,装入正本袋中。3、如因投标人填写有误,导致无法唱标,责任由投标人自负。3.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年月日制造商授权书格式(如有)制造商授权书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位于(制造厂家地址)的(制造厂家名称)是有声望的制造(货物名称和描述)的制造者,在此授权(代理机构名称和地址)就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用我厂制造的货物递交投标文件,并与买方进行后续合同谈判和签订合同。我方在此保证为上述公司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货物按照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规定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制造厂家:授权代表签字:职务:日期:合同编号: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采购合同甲方(需方):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供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方就工程的事宜协商达成一致,制定本合同。第一条供货清单物资名称牌号商标规格生产厂家数量单位单价(元)(含0%税)总价(元)备注合计(人民币大写):(小写)¥:(元)第二条交货方式1、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卸货由乙方负责。2、交货时间、数量:供货时间,具体供货时间、供货数量、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单次、月度、总量)以甲方书面通知、微信、电话、电子邮件为准,乙方应及时查收甲方采购订单,并在24小时内书面回复或电话确认,如未回复及电话确认的,甲方视为乙方同意并接受甲方订单通知。3、甲方有权视工程需要及现场存储情况进行调整,乙方予以同意。第三条价格条款1、货物单价:该单价含(含/不含)运费,采用固定单价时,单价不予调整。2、结算金额:鉴于甲方有权视工程需要及现场存储情况对数量进行调整,货款结算以实际供货(实际到场且经甲方验收合格)数量为准。3、履约保证金: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元,未能按期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合同签订。乙方如约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在支付最后一笔款项时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退回后,合同终止。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款,如有不足的,由乙方另行承担。4、货物交付及付款方式:(1)甲方通过查验送货单厂家、规格、数量、复核数量、有无磅差、质量证明书并经甲方试验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符合本合同要求后,开具收到实物数量交接单并确认签字,乙方凭此确认单进行结算。货物计量方法双方约定为以理论计算计算(参考:履行地过磅、量方、理论计算)。2.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并提供结算资料后付至合同价的70%(不超过合同的70%),审定结束后付至97%,3%作为工程养护保修金,至工程养护期满无整改后付清(不计息),以上材料款支付,需满足建设单位工程款已支付且按同比例支付材料款。3.养护期期限:养护期二年,苗木存活率不低于100%。(4)在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资金收款情况给予同比例货款的支付。由于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支付乙方的情况,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责任,但乙方有义务会同甲方,共同向造成资金风险的建设进行资金催讨和索赔。(5)核对完成后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税率为免税,税金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货款品目、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合同约定的发票后给付货款。甲方指定发票接收人:姓名:接收地址:联系方式:第四条质量、技术标准1、乙方供应货物质量应符合: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或行业标准且满足施工设计要求。2、乙方供应货物技术要求:符合验收标准3、若甲方对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同时还应满足甲方的特殊要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所引用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及规范如果有修改或新颁,应由甲方决定是否采用新标准或新规范,对此乙方予以认可并承担其风险。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负责现场初验收,经甲方检验后,证实乙方所供货物不符合约定时,有权要求向乙方退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在甲方初验收合格并接收货物之前货物发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发生数量短少,由乙方补足。2.如在合同期间市场价格下浮,甲方有权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以下浮金额为结算金额,如乙方拒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3.工程竣工后,甲方有权将无损货物退还给乙方。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需提供以下材料供甲方备案。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产品合格证(随货提供);采购钢材、水泥还须附有以下有效材料的证件:产品生产(制造)或经销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随货提供);采购化学用品或其他危险用品还须附有以下有效材料的证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其他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证件。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完备的货物质量证明。因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或者解除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产品的包装标准要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标准。必要时甲方声明对包装的要求。产品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供应,甲方负责回收和处置。包装物费用如合同中没有特殊说明,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第七条违约责任1、发生以下情况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给付的货款并承担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涉嫌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若乙方拒不给付导致甲方通过法律途径追索的,甲方所花费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交通费等均由乙方承担:1.1、乙方对供应产品质量负责,在未经甲方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变更生产厂家或标准时;1.2、当产品不合格时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当因货物质量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返工时;1.3、当乙方连续或累计超过3天的供货数量不能满足甲方指定数量时;1.4、乙方因亏损、利润低、货物储存不足等理由,拒绝继续履行合同。2、乙方应自行解决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与相关部门、单位、组织或个人发生的涉及本合同标的一切债权、债务之处理,如因前述原因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双倍的赔偿。第八条其他条款1、乙方在生产加工及运输、装卸的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及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或第三者损失,乙方应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九条争议的处理(仲裁、诉讼)1、甲乙双方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依法处理。2、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至甲方所在地法院。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约定1、本合同经甲乙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履行完毕各自义务时终止。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进行协商。协商结果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需 方(甲方)单位名称(章): 单 位 地 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 户 银 行:银 行 帐 号:邮 政 编 码:电话:传真:供 方(乙方)单位名称(章):单 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 户 银 行:银 行 帐 号:邮 政 编 码:电话:传真:签订日期:附件2苗木进场验收单工程名称:进场时间:2023年月日序号名称单位规格数量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15甲方现场代表:验收时间:乙方现场代表:验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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