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化学性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大学附属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扬州大学附属医院医疗废物(化学性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扬州大学附属医院医疗废物(化学性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DFYSW-20240102号二、项目简要说明扬州大学附属医院采购中心拟采购扬州大学附属医院医疗废物(化学性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1家。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97.5万元。供应商按照处置单价进行报价,单价限价为120元/公斤,超过单价限价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服务期:三年。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谈判声明(原件)(2)资格声明(原件)(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的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6)供应商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7)供应商2022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注:①如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则5、6、7项无需提供。②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具备医疗废物(化学性废物)处理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现场考察或答疑:无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四、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采购文件定向发出,供应商如确定参加谈判,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376671107@qq.com,联系电话:0514-82129526),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月25日23:59。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谈判,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网”“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采购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份,递交响应文件时现金缴纳,售后不退。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26日14:30(北京时间)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六、开启时间:2024年1月26日14:30(北京时间)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评标五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七、其他补充事宜1.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2、本谈判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1.采购人信息名 称:扬州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扬州市邗江中路368号 联系方式:胡老师 0514—8209955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 联系方式:阮玉婷 0514-8212952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阮玉婷电 话:0514-82129526?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月23日扬大附院医疗废物(化学性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文件.docYDFYSW-20240102号扬州大学附属医院医疗废物(化学性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人:扬州大学附属医院采购代理机构(章):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放日期:2024年1月23日目录第一章扬州大学附属医院医疗废物(化学性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0第四章项目需求18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191.第一章扬州大学附属医院医疗废物(化学性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大学附属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扬州大学附属医院医疗废物(化学性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扬州大学附属医院医疗废物(化学性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DFYSW-20240102号2.项目简要说明扬州大学附属医院采购中心拟采购扬州大学附属医院医疗废物(化学性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1家。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97.5万元。供应商按照处置单价进行报价,单价限价为120元/公斤,超过单价限价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服务期:三年。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谈判声明(原件)(2)资格声明(原件)(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的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6)供应商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7)供应商2022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注:①如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则5、6、7项无需提供。②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具备医疗废物(化学性废物)处理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现场考察或答疑:无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四、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采购文件定向发出,供应商如确定参加谈判,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376671107@qq.com,联系电话:0514-82129526),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月25日23:59。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谈判,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网”“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采购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份,递交响应文件时现金缴纳,售后不退。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26日14:30(北京时间)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六、开启时间:2024年1月26日14:30(北京时间)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评标五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七、其他补充事宜1.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2、本谈判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1.采购人信息名称:扬州大学附属医院地址:扬州市邗江中路368号联系方式:胡老师0514—82981199—8311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联系方式:阮玉婷0514-8212952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阮玉婷电话:0514-82129526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月23日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1.1.1、采购方式1.1本次采购采取单一来源方式,本文件仅适用于YDFYSW-20240102号项目。2.1.1.2.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采购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2.1.1.3.3、适用法律2.1.1.4.3.1本次谈判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谈判的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300元,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4.3本次采购由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1500元。(1)成交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2)成交服务费一次性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支付;(3)成交服务费不在谈判报价中单列,包含在谈判总价中。成交服务费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扬州雍华府支行开户名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帐号:11080208191000006122.1.1.5.4.4专家评审费参照《扬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扬财购〔2020〕40号)执行,由成交人支付,按实结算。2.1.1.6.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2.1.1.7.6、采购文件构成6.1采购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1)单一来源采购公告(2)供应商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需求(5)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谈判的最小单位是包。项目需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响应;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响应。6.3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1.1.8.7、采购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货币和编制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通知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7.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供应商应使用人民币报价。7.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2.1.1.9.8、分项报价表8.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分项报价表,每项货物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8.2标的物采购人需求的货物或服务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8.3有关费用处理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所投货物或服务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8.4其它费用处理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8.5货币响应文件中的服务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8.6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1、项目总价:包括采购人需求的货物或服务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2、项目单价按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9、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服务说明9.1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9.2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9.3培训计划;9.4详细阐述所投服务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9.5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0、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10、1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10、2提供供应商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2.1.1.10.11、谈判有效期谈判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谈判之日起六十(60)天。谈判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而予以拒绝。2.1.1.11.12、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12.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2.2响应文件正本中,除采购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12.3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2.1.1.12.13、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3.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供应商中标与否,响应文件均不退回。13.2密封的响应文件应:13.2.1注明供应商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按采购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13.2.2注明谈判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2.1.1.13.14、谈判14.1代理机构将在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谈判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14.2谈判由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代表、监委、供应商代表等参加。2.1.1.14.15、谈判小组15.1代理机构将组织谈判小组进行谈判。15.2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2.1.1.15.16、确定成交单位16.1代理机构将在“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网”“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网”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6.2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6.2.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6.2.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6.2.3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2.1.1.16.17、成交通知书17.l成交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7.2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签字确认成交通知书已收到。若无回复,则公告后视同成交供应商已经知悉并同意接受。17.3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7.4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2.1.1.17.18、签订合同18.l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否则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18.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8.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工程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或致使合同履行中发生违约现象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18.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编号:YDFY2022019号甲方(采购人/买方):扬州大学附属医院(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乙方(供应商/卖方):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甲方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危险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乙方负责处理处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1.合作内容甲方作为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委托乙方进行危险废物的处置。乙方作为专业的危险废物的处置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进行安全处置。乙方根据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提供的危险废物物料信息,结合取样分析,制定如下处置价格。2.危险废物名称、名录编号、预处置量、处置价格序号危险废物名称名录编号形态处置单价(元/公斤)预处置总量(公斤)1医疗废物(HW01)-化学性废物841-004-01按实际转移量确定3.处置费用及结算方式3.1甲方每次完成危险废物转移后10日内,双方应根据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系统确认的转移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过磅数据为准),以及处置单价进行结算,乙方处置费用应包含处置费、运输费用、税费等所有费用。3.2自双方结算之日起10日内乙方根据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转移数量及处置价格,开具发票作为双方结算和支付凭据,甲方在收到票据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乙方应于每次付款前开具对应金额的正规增值税发票给甲方,甲方凭手续齐全票据付款。因乙方开票不及时或违反协议其他规定的,甲方有权拒付,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3.3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提供的每批次危险废物报批手续完成后,该批危险废弃物的转移时间以双方约定的时间为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提出申请甲方暂缓转移:3.3.1.乙方因设备原因或其他技术原因需停止处理,致使乙方对甲方委托的医疗废物无法处置时,应提前7个工作日向甲方作出电函或书面说明,便于双方共同协商解决。3.3.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在事件发生后2天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协议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协议,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本条款所述的“不可抗力”指那些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事件。3.3.3双方本着平等、协作的精神签署本合同。如有违约,违约方按违约责任及造成的损害,向对方赔偿违约损失,具体执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进行。3.3.4其他不可控因素。3.4除合同另有约定为,危险废物运输由乙方负责,甲方须提供配合,运输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运输车辆必须有相关资质,符合《道路运输许可证》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3.5账户信息(乙方):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3.6甲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危险废物处置价格负有保密义务。本合同履行期间,危险废物处置的市场价格、政策等调整的,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出对处置价格进行调整,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处置合同。如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均可提出解除合同。4.合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即2024年月日至2027年月日。五、废物提取与运输5.1危险废物的转移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品的转移标准及网上转移申报相关要求执行。5.2危险废物在甲方场地内装货由甲方负责联系对接,乙方负责现场装运,废物转移到乙方场地后,由乙方负责卸车。5.3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并严格按规范进行分类包装,不得混入双方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废物(如放射性物品等),以保障乙方处理方便及操作安全。5.4甲方首次使用自行采购危险废物的包装容器,废液处置后扣掉容器重量计算,乙方使用后将回收重复使用的容器应消毒清洗后如数退还,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容器破损的,按照甲方采购价赔偿。5.5乙方负责提供危险废物的包装容器,如果危险废物的包装容器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乙方需及时更换,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5.6甲方提供的危险废物中如含有容易引起自燃、易爆的物质,在该危险废物外包装的显要位置张贴标识标签。5.7乙方承担危险废弃物的运输(来运输时应提供存放危险废物的容器,满足使用需求),每1-2月处理1次,特殊情况根据甲方需求1个工作日响应,负责提供符合环保要求的运输车辆。乙方负责自甲方指定的存放点开始装车,将危险废弃物运输、卸车置于乙方场地。六、甲方的权利义务6.1甲方应当遵守《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以及国家环境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扬州市政府相关部门、甲方制定的医疗废物分类规定,将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并用专门容器进行收集和包装,不得将其它种类垃圾混入危险废物交给乙方。甲方应按照危险废物的包装、标识及贮存技术规范的要求贴上标签和并在存放处注明警示说明。6.2合同签订后,乙方协助甲方依法办理网上申报手续,并做好相关专业知识指导,双方严格执行网上转移申报程序,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审批。6.3甲方须将包装收集的危险废物放入专用容器中,并将专用容器放置在危险废物专用贮存区域,由乙方收取;未按规定存储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6.4甲方确保实际转移的危险废弃物与提供的危险废弃物样品一致。6.5甲方在生产过程中所形成的危险废物交与乙方处理,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违法自行处理。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的付款方式所规定付款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6.6甲方有权事先确认乙方设备的规格、性能及安全性。6.7甲方承担危险废物转移至乙方专用运输车车厢之前甲方原因引发的一切风险(乙方有义务提供专业指导)。6.8甲方应配合提供危险废弃物转移所需的相关材料。6.9甲方有义务提供本合同所列危险废弃物的属性及在运输、暂存、处置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注意事项应在本次转运前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供给乙方。6.10甲方应当负责对自己内部接触化学性医疗废物的有关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乙方人员除外。6.11甲方应当对危险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危险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七、乙方的权利义务7.1乙方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确保提供的资质和证照真实有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7.2乙方履行本合同时应遵守一切安全法规、环保法规、消防法规及其它与危险废弃物回收处理作业相关的法规或行业规定妥善运输、安全处置危险废弃物。如违反前述情形而承担民事追偿、行政处罚等任何责任的,甲方有权就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补偿金、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等)要求乙方予以全额赔偿。7.3乙方应该根据双方协商的时间和地点接收危险废弃物,并依照网上转移申报程序执行,做到依法转移危险废弃物。7.4对于危险废物的处置,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规定并对甲方合同中所需转运的危险废物的属性及在运输、暂存、处置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作出专业指导。八、违约责任8.1甲方实际转移的危险废弃物与提供的危险废弃物样品不一致所发生的一切(运输、处置过程)的后果及损失由甲方承担。8.2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每迟延一日,应向守约方支付已发生处置费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迟延履行超过合同约定时间十个工作日的,任何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解除本合同。8.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在守约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予以整改,如违约方未能在前述限期内整改完毕的,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按照已发生处置费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8.4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补足。8.5乙方应加强工作人员的管理,禁止乙方以各种手段腐蚀、贿赂甲方单位工作人员,并将诚信档案记录的工作人员违规不良行为纳入违约行为,如有违反,甲方将停止履行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九、争议的解决9.1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发生变化,需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2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的,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9.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签字加盖章后生效,甲方四份,乙方两份。以下无正文甲方:扬州大学附属医院(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乙方: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签字):经办人:经办人: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廉洁合作协议合同编号:甲方名称:扬州大学附属医院(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乙方名称:在甲乙双方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为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甲乙双方订立协议如下: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二、甲方工作人员严禁进行商业目的的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个人回扣等好处费。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开展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如甲方工作人员确因实际情况须参加宴请、进行娱乐活动的,须事先报上一级批准。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六、乙方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合同相关的业务。七、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或给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其个人费用,或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或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八、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举报(甲方举报接待部门:监督检查室;举报电话:82981199转监督检查室)。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与乙方继续合作。九、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十、本廉洁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其中甲方审计处执壹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扬州大学附属医院乙方:(盖章)(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或授权签约人):经办人:经办人:日期:2024年月日日期:2024年月日4.第四章项目需求本项目为扬州大学附属医院东西两院区医疗废物(HW01)-化学性废物(841-004-01)处置服务,总预算97.5万元,供应商按照处置单价进行报价,单价限价为120元/公斤,超过单价限价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本项目服务期三年。序号危险废物名称名录编号形态处置单价(元/公斤)预处置总量(公斤)1医疗废物(HW01)-化学性废物841-004-01固/液按实际转移量确定响应文件(正或副本)项目名称:扬州大学附属医院医疗废物(化学性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DFYSW-20240102号供应商名称:日期:说明:对本章所有的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响应文件主要目录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二、资信证明文件三、响应报价表四、响应偏离表五、其他……1.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序号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23456……7其他实质性要求2.资信证明文件要求(一)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谈判声明(原件)(2)资格声明(原件)(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的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6)供应商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7)供应商2022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具备医疗废物(化学性废物)处理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谈判响应函致: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YDFYSW-20240102号采购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谈判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工程服务。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谈判日期起遵循本采购文件,并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6.与本谈判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开户行:账户:行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资格声明1、名称及其它情况:(1)供应商名称:(2)地址:邮编:电话:传真:(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4)法定代表人:(5)实收资本:(6)近期资产负债表:(到20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流动资金:长期负债:短期负债:2、近三年同类货物和服务的主要销售业绩(无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未填报本项目):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项 目 名 称 3、本次采购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如有虚假,自愿丧失成交资格,一年内退出采购人采购市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注:资格声明为格式文件,内容请勿修改,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号,(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签字:联系电话(手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日期: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三、响应报价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扬州大学附属医院医疗废物(化学性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第一轮报价(元)序号危险废物名称名录编号形态处置单价(元/公斤)预处置总量(公斤)1医疗废物(HW01)-化学性废物841-004-01固/液按实际转移量确定备注本项目总预算97.5万元,供应商按照处置单价进行报价,单价限价为120元/公斤,超过单价限价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本项目服务期三年。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备注:1、响应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无效)。日期:年月日四、响应偏离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序号名 称谈判要求响应承诺偏离说 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注: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中要求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逐项、详细、真实的填写。行数不够可以添加,有具体参数的应填写详细参数,否则该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五、其他……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单位将参加贵公司于2024年月日开标的采购编号为YDFYSW-20240102号的项目的谈判。本单位已在“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网”“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网”成功下载标书,特发函确认。(单位公章)年月日附:供应商联系表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邮编单位电话传真号码项目联系人邮箱联系人电话联系人手机所投项目名称备注:1、请准备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后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376671107@qq.com,固定电话:0514-82129526。2、因供应商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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