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自助咨询辅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自助咨询辅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自助咨询辅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附件下载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s://www.jszbtb.com/#/bulletinDetails/%E6%8B%9B%E6%A0%87%E5%85%AC%E5%91%8A/ff8080817cd945cc018d3a5732406914?bulletinType=1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自助咨询辅助服务项目竞争性碳商公告(招标编号:YZHKC20240103)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一、招标条件本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自助咨询辅助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5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随着江苏税务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发展,我局向纳税人提供的涉税信息系统已涵盖网上申报、网上开票、手机APP、自助办税等一系列业务。这些软件在方便纳税人,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也加大了纳税对涉税信息系统的依赖。相应的软件服务也具有专业化、体系化、实时性强的特点。为了更好地服务于纳税人,,减轻其网上办税负担,保证涉税信息系统能够达到良好的应用效果应用软件的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碳商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自助咨询辅助服务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自助咨询辅助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碳商响应函(原件);2)资格声明(原件):3)若法定负责人参加碳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碳商的,须提供《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6)供应商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9)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注: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中(十二)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24日09时00分到2024年01月31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3日15时00分递交方式:高邮市城南经济新区智慧大厦13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3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高邮市城南经济新区智慧大厦13楼开标室七、其他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自助咨询辅助服务项目竞争性碳商公告扬州华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的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自助咨询辅助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ZHKC20240103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自助咨询辅助服务项目采购方式:口竞争性谈判图竞争性碳商口询价预算金额:35万元最高限价:35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采购需求随着江苏税务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发展,我局向纳税人提供的涉税信息系统已涵盖网上申报、网上开票、手机APP、自助办税等一系列业务。这些软件在方便纳税人,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也加大了纳税信息系统的依赖。相应的软件服务也具有专业化、体系化、实时性强的特点。为了更好地服务于纳税人,减轻其网上办税负担,保证涉税信息系统能够达到良好的应用效果,我局特此采购针对这些应用软件的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碳商文件。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1年期满后经甲方认可并考核合格后可续签1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碳商响应函(原件);2)资格声明(原件):3)若法定负责人参加碳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碳商的,须提供《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6)供应商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9)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占(www.creditchina.gov.cn)、“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注: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中(十二)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招标文件领取需携带的材料及招标文件领取等相关信息1、公示时间为2024年01月24至2024年01月31日(北京时间)。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01月24至2024年01月31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高邮市城南经济新区智慧大厦13楼招标代理室。4、招标文件领取需携带:(1)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credit.jiangsu.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备查。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五、现场勘察:现场考察及不可抗力风险招标人不召开标前会议,各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中标人自行解决服务中的一切矛盾。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02月23日14:30;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3日15:00: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高邮市城南经济新区智慧大厦13楼开标室。七、开标信息: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3日15:00(未能准时到场的作弃标处理)开标地点:高邮市城南经济新区智慧大厦13楼开标室。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招标单位联系人:王瑞贤联系电话:18036232221代理机构联系人:束芸联系电话:0514-84661587九、评标方法:详见碳商文件。十、投标保证金:详见碳商文件。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2024年01月24日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地址:高邮市海潮路联系人:王瑞贤电话:18036232221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扬州华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高邮市城南智慧大厦13楼联系人:束芸你日管理、电话:0514-84661587电子邮件:(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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