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航道养护资金绩效评价服务项目2、项目类型:服务3、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4、预算金额:146554.5元,最高投标限价146554.5元。5、项目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6、合同履行期限:(1)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航道养护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计划于2024年7月1日开始(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出具正式的绩效评价报告。(2)《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财务审计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工作计划于2024年2月18日开始(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于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含企业法人与事业法人)或社会组织或其他组织,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有关规定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2)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并提供供应商与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3)供应商近五年(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无违规违纪、违法执业现象。(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本项目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三、获取磋商文件1、申请申请时间:自本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至11:30整,下午13:30至17:30整(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申请地点: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申请方式:可以至代理机构现场申请,也可以联系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方式进行申请(联系人:沙云天,联系电话:18551417471,邮箱:617987250@qq.com)。申请提供资料:提供《申请函》(格式见本项目公告附件)。2、获取磋商文件请自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http://jtysj.nantong.gov.cn/)—公共资源交易栏目下载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供应商,请在提交《申请函》的同时缴纳给代理机构,无论何种情况不予退还。注: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申请及获取磋商文件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四、响应文件提交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2月5日14时00分—14时30分整(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5日14时30分整(北京时间)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鸿运城市花苑18栋,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如有)]原件除在响应文件中装订外,另须准备一份在递交响应文件交由采购人或代理单位收取、核验。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人将不予接收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五、开启1、时间:2024年2月5日14时30分整(北京时间)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鸿运城市花苑18栋,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六、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免收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纸质文件,现场磋商。3、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日前书面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重新采购的,若重新采购的采购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采购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采购的投标。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地址:南通市外环西路99号联 系 人:何琳莉联系方式:0513-835493962、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地 址:南通市崇川路58号9号楼A1302-A1304室联 系 人:沙云天电 话:185514174712024年1月24日 附件-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省航道养护资金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申请函.rar申请函致: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我公司已获悉贵单位发出的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航道养护资金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经研究,我单位报名拟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现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E-MAIL地址:单位:(盖章)年月日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航道养护资金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单位: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代理机构: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2024年1月24日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四部分磋商程序和内容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第六部分质疑提出和处理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可以至代理机构现场申请,也可以联系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方式进行申请(联系人:沙云天,联系电话:18551417471,邮箱:617987250@qq.com)。申请提供资料:提供《申请函》(格式见本项目公告附件)。2、获取磋商文件请自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http://jtysj.nantong.gov.cn/)—公共资源交易栏目下载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供应商,请在提交《申请函》的同时缴纳给代理机构,无论何种情况不予退还。注: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申请及获取磋商文件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四、响应文件提交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2月5日14时00分—14时30分整(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5日14时30分整(北京时间)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鸿运城市花苑18栋,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如有)]原件除在响应文件中装订外,另须准备一份在递交响应文件交由采购人或代理单位收取、核验。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人将不予接收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五、开启1、时间:2024年2月5日14时30分整(北京时间)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鸿运城市花苑18栋,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六、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免收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纸质文件,现场磋商。3、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日前书面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重新采购的,若重新采购的采购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采购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采购的投标。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地址:南通市外环西路99号联系人:何琳莉联系方式:0513-83549396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崇川路58号9号楼A1302-A1304室联系人:沙云天电话:185514174712024年1月24日第二部分磋商须知一、本磋商文件由采购人解释。1、供应商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磋商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磋商结束后针对磋商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磋商。二、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1、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形式发布,并以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信息为准。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响应人具有约束力。3、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响应磋商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的5日前,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不足5日的,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5、除非采购人以书面的形式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修改及补充,供应商由于对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6、采购单位视情况组织答疑会。如有产生答疑且对磋商文件内容有修改,采购人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书面方式发出。三、磋商项目涉及到的现场勘察1、磋商文件所提供的项目相关数据仅做参考,根据自身需要,供应商可在磋商文件递交之日前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并认为能使供应商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3、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为勘察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4、供应商应认真踏勘现场。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现场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四、响应文件的编写、密封及标记(一)响应文件的编写1、供应商按“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除另有规定者外,响应人不得修改。2、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纸(图纸等除外)。3、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制目录,逐页编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牢固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4、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二)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由:①资格审查文件、②商务技术响应文件、③价格响应文件、④电子版响应文件共4部分组成(以下由文件序号代称)。2、纸质响应文件均为一式肆份,其中“正本”壹份和“副本”叁份。3、电子版响应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价格响应文件,所有盖章后纸质版响应文件的扫描件内容均存入一份U盘即可。电子版响应文件不得设置密码并保证无病毒。4、在每份纸质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标注项目名称、对应的响应文件名称、供应商的全称、日期、“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5、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正本”,其正文内容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公章。(三)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供应商须将本项目响应文件:①、②、③单独密封;④密封至③的封袋内。2、供应商可将响应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或分别密封,如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的,应在封袋或封箱上标明正、副本字样。3、密封后,应在封袋或封箱上明确标注磋商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供应商的全称及日期。4、在边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骑缝签字。5、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特别提醒】响应文件中的①和②的“正本”或“副本”中,均不得含有价格响应文件中报价表(报价单)内的任何项目价格,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五、磋商报价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2、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币种。3、磋商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报价方式及要求:4.1本服务项目采用“固定总价”的报价方式。4.2供应商在投标时应主动查阅本项目的有关文件、技术经济等资料。作为一个有经验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采购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数据与合同实施过程中存有偏差。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到报价中,采购人对供应商的合同总价不因此而进行调整。4.3响应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为优质完成本合同所有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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