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政府成套大厦机关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市鼓楼区政府成套大厦机关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建邺区黄山路2号绿溢国际广场B座6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6-DJLJ-G2024-0001 项目名称:南京市鼓楼区政府成套大厦机关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40万元/年(人民币) 最高限价:240万元/年(人民币),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南京市鼓楼区政府成套大厦机关食堂,位于山西路120号成套大厦。食堂主要提供鼓楼区政府工作人员工作日一日三餐,节假日根据采购人要求安排人员值班,提供机关值班及加班人员简餐。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首次签订合同服务期为一年,一年期满,根据对中标人服务考核结果,每年续签一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说明: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 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如完全满足以上要求可只提供书面承诺。 注: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1)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政策等(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体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近3年经营期内没有发生消防事故、生产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事故和群体性罢餐、经济纠纷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事件的无事故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行为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4日09:00至2024年01月30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东甲林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黄山路2号绿溢国际广场B座6层) 方式:1.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东甲林集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100元/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应真实、合法、有效;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经济损失。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1日14:30;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1日14:30;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黄山路2号绿溢国际广场B座6层。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壹份(U盘,其中必须包含投标文件格式。U盘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单独密封递交。)。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代理机构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如有)发放供应商,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有疑问也应在此时间内向代理机构递交提疑文件。 2、供应商诚信档案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 (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 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124号。 联系方式: 尹科长 ,电 话:025-83230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甲林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黄山路2号绿溢国际广场B座6层 联系方式:阮工 ,电 话:15724872367 张工,电 话: 199519709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阮工 电 话: 15724872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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