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危险品废物废液处理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通州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危险品废物废液处理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通州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危险品废物废液处理项目。2.预算金额:人民币2万元,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3.最高限价:人民币2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者按照无效标处理。4.采购需求:本单位需处理的固废0.15吨、废液0.15吨。5.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签,要求每4个月清运一次,分别为2024年12月31日前清运一次,2024年4月30日前清运一次,2024年8月31日前清运一次。6.项目地点:南通市通州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产品验收合格标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投标人具有危废经营许可证。2.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月23 日至2024年2月2日。地点: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新金西路80号。联系人:张女士18360008155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2月2日14时00分。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506会议室。五、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 称:南通市通州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新金西路80号联系人:张女士电话:18360008155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龙盛大道555号联系人:吴元庆电话:13862811224 采购文件-通州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危险品废物废液处理项目.docx通州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危险品废物废液处理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南通市通州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4年1月23日招标文件备案表招标代理:(盖章)/编制人:/日 期:2024年 月日采购人:(盖章)审阅人(签字):日 期:2024年 月日第一章采购公告通州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危险品废物废液处理项目招标公告(二次)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通州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危险品废物废液处理项目。2.预算金额:人民币2万元,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3.最高限价:人民币2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者按照无效标处理。4.采购需求:本单位需处理的固废0.15吨、废液0.15吨。5.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签,要求每4个月清运一次,分别为2024年12月31日前清运一次,2024年4月30日前清运一次,2024年8月31日前清运一次。6.项目地点:南通市通州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产品验收合格标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投标人具有危废经营许可证。2.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2月2日。地点: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新金西路80号。联系人:张女士18360008155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2月2日14时00分。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506会议室。五、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通市通州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新金西路80号联系人:张女士电话:18360008155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龙盛大道555号联系人:吴元庆电话:1386281122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采购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采购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本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采购公告(2)投标人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评标方法(5)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疑问7.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当在2024年1月29日前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2024年月日前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7.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2024年1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采购人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异议后3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异议作出答复。7.3采购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购的,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代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7.4采购人可能在2024年1月29日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如澄清或修改时间晚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招标文件的修改及澄清8.1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采购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采购人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通过邮件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资格审查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具有危废经营许可证;5.关于资格的声明函;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8.诚信承诺函。注:上述(1)—(8)中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则资格性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10.2报价标文件1.投标函。11、投标文件的编写、份数和签署。11.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1.2.投标文件正本中,除采购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11.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注:中标单位需支付招标代理费1000元。12、投标报价12.1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提出的需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提出报价。1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3.1.投标单位必须准备“资格审查证明文件”一套及“报价标文件”一套,贰套资料分别单独密封,每套资料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3.2.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但封面须加盖单位公章。13.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将本项目投标文件密封。13.4.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可分开密封,也可统一密封。13.5.纸质投标文件的封袋上标明“资格审查证明文件”及“报价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和密封,放入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13.2.投标截止期:投标单位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采购人的指定地点。13.3.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给投标单位。13.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单位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单位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14、投标保证金:免收。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四、开标与评标16、开标16.1.采购人将在招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16.2.开标仪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投标人代表、监管代表(必要时)等参加。16.3.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将不予开封。16.4.开标时,由投标人分别检查各自投标文件有无提前开启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16.5.采购人将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16.6.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7、评标委员会17.1开标后,采购人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17.2评委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采购有关规定。17.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推荐中标候选人。18.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18.1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18.2由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对未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应现场告知原因。18.3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18.4在评标期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投标人联系。18.5采购人代表现场宣布评标结果。19.投标的澄清19.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19.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19.3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0、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0.1投标文件初审为资格性检查及符合性检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实施。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凡在投标截止时间节点前,已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已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已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已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拒绝其参加采购活动。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0.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甲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认定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0.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0.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对投标文件中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等问题的评审原则如下: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0.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修正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修正后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确认的,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0.6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1.1无效投标条款21.1.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1.1.2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21.1.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1.1.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1.1.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1.1.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1.1.7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21.1.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21.1.9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1.2废标条款:21.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1.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1.2.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1.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1.2.5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1.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1.3.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有关部门批准。五、定标22、确定中标单位22.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评出中标人,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22.2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2.2.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2.2.2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2.2.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2.2.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2.2.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2.2.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2.2.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2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22.3.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2.3.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2.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2.3.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3、异议处理23.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当按照7.1条规定的时间前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按照7.1条规定的时间前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23.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照7.2条规定的时间前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采购人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异议后3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异议作出答复,并将通知异议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内容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23.3采购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购的,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代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23.4对采购过程提出异议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3.5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异议的,为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3.6异议必须以参加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23.7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供应商在法定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异议。23.8异议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3.8.1异议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23.8.2具体的异议事项及明确的请求;23.8.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23.8.4提起异议的日期;23.8.5异议函应当署名: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委托代理异议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23.9采购人收到异议函后,将对异议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异议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将告知异议人进行补正。23.10异议人应当在法定异议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异议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异议函的,为无效异议,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23.11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异议函,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异议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异议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3.12投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异议或提交虚假异议。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报请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注: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24、中标通知书24.l中标结果公布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24.2中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到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领取中标通知书。24.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25.签订合同25.l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25.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25.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名称:通州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危险品废物废液处理项目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2024年月日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委托人):乙方(受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危险废物的收集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1、处置标的基本约定1.1甲方委托乙方处置的危险废物(以下统称标的物),种类及费用等具体如下:序号危废名称危废8位码包装方式包装提供方预计数量(吨)处置方式1甲方1收集2甲方1收集1.2甲方提供合法的计重工具对装车的危险废物进行过磅称重,如甲方无计重工具,经甲方认可后以乙方提供的计量工具为准。1.3乙方合同期内负责清运三次;如因甲方要求增加清运次数的,增加的运输费用另行按照1000元/次收取。2、甲方权利义务2.1甲方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乙方进行危险废物的收集。2.2甲方应根据物质相容性的原理选择合适材质的废物包装物(即废物不与包装物发生化学反应),并确保包装物完好、结实并封口紧密,废物装载体积不得超过包装物最大容积的90%,以防止所盛装的废物泄露(渗漏)至包装物外污染环境。因甲方包装不善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2.3甲方自主选择在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或收集单位自建ERP系统中进行申报,以便于跟踪管理与费用结算。2.4清运时甲方应至少提前7天通知乙方;甲方不得隐瞒乙方将不在本合同内的危险废物装车。2.5如甲方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清运工作(例:承运废弃物与合同签订项目不符,装载容器不符合环保、安全要求等),将收取相应的运输费用1000元/次。2.6如甲方危废特性与种类发生变化未告知乙方,乙方有权无理由拒绝接受甲方危险废物,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3、乙方权利义务3.1乙方在合同的存续期间内,必须保证所持许可证、执照等相关证件合法有效。3.2乙方应具备收集、贮存、危险废物所需的条件和设施,保证各项收集条件和设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收集危险废物的技术要求。3.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物料特性进行合法合规的处置/委托处置。3.4原则上运输车辆由乙方提供,车辆必须符合危险品运输相关规定。甲方安排人员对需要转移的危险废物进行装车;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负责按时将危险废物运达收集场所,进行安全、有效、合理的收集、处置或委托处置。3.5在甲方厂区内,乙方安排的运输人员应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的管理,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4、费用及支付4.1合同签订之日后,乙方履行合同内容,并提供发票给甲方。5、保密义务5.1双方对于一切与本合同和与之有关的任何内容应保密,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资料泄漏给任何第三人,且双方不得为除履行本合同外的其他目的使用该等资料。但法律规定或国家机构另有要求须披露的,不在此限。5.2本项保密义务之约定于本合同期满、终止或解除后之五年内,仍然有效。6、违约责任6.1乙方按照约定派车至甲方,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拒绝运输,且甲方应每车次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1)危险废物名称、类别与本协议约定不符的;(2)甲方存放、包装或标识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3)甲方提供的装载区域不符合安全条件的;(4)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为乙方提供装载工具等必要便利的。(5)因甲方原因导致装载时间超过2小时的,乙方有权按照500元/小时向甲方收取费用。装载时间自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厂区开始计算。6.2甲方危废运至乙方后,类别与合同清单不符的。6.3在本合同期内,发生导致本合同被终止或解除的,自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标的物所产的一切风险及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民事、刑事、行政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遭到任何损失有权向甲方追偿。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7日内收回标的物,甲方逾期不收回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500元/日。6.4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赔偿其他损失。7、合同的解除、终止7.1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处于行政审批未获展延核准,且乙方无法履行正常合同义务的,甲方应予谅解,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终止合同,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终止前双方已履行的部分,扔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执行。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及承担违约责任,并收回已转移至乙方的危险废物,运输费用等由甲方承担:(1)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累计两次无法装运的(2)转移的危险废物类别与本合同约定不符;(3)甲方未按时向乙方支付危险废物处置费,且逾期超过2个月的。本合同因解除或其他法定条件而终止后,双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完成结算,并支付已经产生的处置费用、违约金或赔偿损失。8、通知甲、乙双方往来函件及与合同有关的书面通知,按照本合同下方的地址、手机号码或传真以书面或手机短信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手机号码、传真号码有变,应自变更之日起_3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9、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2024】年【】月【】日起至【2025】年【】月【】日止。10、争议解决10.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败诉方应承担全部因诉讼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全部费用。11.不可抗力11.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战争、水灾、火灾、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而造成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且通过双方努力仍无法履行时,本合同将自动解除,且双方均不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12.合同生效、其他约定事项或补充12.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审批通过之日生效。12.2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危险废物处置的种类及数量,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本合同未尽事项,须另行做出书面补充合同,并经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本合同或补充合同未做约定的事项,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业务负责人(打印):业务负责人(打印):手机号码:手机号码:传真:传真: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第四章评标方法(一)评标程序及评标标准1资格性审查评审——2报价标评审——3确定中标候选人。(二)资格审查程序及评审内容⑴、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⑵、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符合性审查,各投标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能进入报价标评审。(3)定标:有效投标人中报价最低者中标,最低报价相同时,抽签确定。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投标人全称:(盖章)2024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全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2024年月日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电话:传真:邮编:通讯地址: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采购单位):我公司认真对照采购公告,符合贵方提出的资格要求,自愿报名参加投标,并保证提供的资料文件是准确的和真实的。提供虚假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2024年月日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采购单位):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我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2024年月日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投标截止时间节点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court.gov.cn)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hd.chinatax.gov.cn/xxk)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月日诚信承诺函(采购单位):我单位参与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的投标,我单位慎重作出以下承诺: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交的招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均真实可信。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绝无提供虚假材料行为。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借资质、挂靠行为。3.本项目授权代表为本单位正式员工。4.我单位遵守国家廉政相关规定,无失信、行贿等不良行为。5.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串标、围标等行为。6.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如中标,我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天内领取中标通知书。8.中标后,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并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9.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以及招标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相关事项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相关证明材料或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工作。若我单位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愿意被采购人列入采购黑名单1-3年,愿意接受采购人和监管部门的其它处罚,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与后果。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月日报价函致:(采购人)依据贵单位项目邀请招标的采购文件,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投标的有关事宜。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1.我单位经研究招标文件后,我方总价报价为(大写)(小写元)。2、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3、我公司已经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异议的权利。4、我公司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5、我公司承诺在本次招标响应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响应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202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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