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公安局2024年零星维修采购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2024年度零星维修工程(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2024年度零星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2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612-SSJT-C2024-00082.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2024年度零星维修工程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安系统辖区范围。5、建设规模:以不同零星维修项目的合同内容为准。6、预算金额:本次采购项目预算价为1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本项目最高投标费率为95%,报价超过最高投标费率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结算价=最终审定价*投标费率。结算价计价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4-2013;(2)《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3)《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表》(2014年版);(4)《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及相关补充定额;(5)《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及营改增后调整内容,采用一般计税法;(6)国家政策性文件;(7)人工工资指导价按照施工同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为准;(8)施工同期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7、工期要求:具体开、竣工时间以每个项目的合同为准。8、质量要求:合格。9、采购内容:完成南通市通州区公安系统辖区范围土建,安装,室外雨污水、道路等零星维修工程(具体以各个项目的图纸、工程量清单或施工要求为准)。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11.项目类型:工程。12.所属行业:建筑业。1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1.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三、本次招标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四、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采购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五、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2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0开标室(南通市通州区碧华路197号),具体开标室详见区交易中心大厅滚动屏幕。六、开启1.时间:2024年2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0开标室(南通市通州区碧华路197号)。七、公告期限磋商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代表须携带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响应材料。九、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杏园路1号联系人: 电话: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南通高新区龙盛大道555号联系人:成女士联系方式:13962912764十、其他1.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2.有关本次磋商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开标前及时关注采购人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3.本次磋商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4.本次采购项目现场磋商结束后,需提交最后报价。通州区公安局2024年零星维修采购采购文件.doc承诺书-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2024年度零星维修工程.docx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2024年度零星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612-SSJT-C2024-0008采购人: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采购代理: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五日采购文件备案表编制人: 日 期:年 月 日采购人(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年 月 日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1.第一章采购公告2.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2024年度零星维修工程3.(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2024年度零星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2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612-SSJT-C2024-00082.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2024年度零星维修工程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安系统辖区范围。5、建设规模:以不同零星维修项目的合同内容为准。6、预算金额:本次采购项目预算价为1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本项目最高投标费率为95%,报价超过最高投标费率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结算价=最终审定价*投标费率。结算价计价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4-2013;(2)《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3)《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表》(2014年版);(4)《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及相关补充定额;(5)《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及营改增后调整内容,采用一般计税法;(6)国家政策性文件;(7)人工工资指导价按照施工同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为准;(8)施工同期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7、工期要求:具体开、竣工时间以每个项目的合同为准。8、质量要求:合格。9、采购内容:完成南通市通州区公安系统辖区范围土建,安装,室外雨污水、道路等零星维修工程(具体以各个项目的图纸、工程量清单或施工要求为准)。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11.项目类型:工程。12.所属行业:建筑业。1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1.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三、本次招标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四、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采购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五、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2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0开标室(南通市通州区碧华路197号),具体开标室详见区交易中心大厅滚动屏幕。六、开启1.时间:2024年2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0开标室(南通市通州区碧华路197号)。七、公告期限磋商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代表须携带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响应材料。九、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杏园路1号联系人:电话: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南通高新区龙盛大道555号联系人:成女士联系方式:13962912764十、其他1.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2.有关本次磋商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开标前及时关注采购人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3.本次磋商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4.本次采购项目现场磋商结束后,需提交最后报价。3.1.第二章磋商须知(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以下简称采购文件)仅适用此项目。2、项目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3.1满足本采购文件“采购公告”中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3.2满足本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4、参加磋商费用4.1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磋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收取标书工本费。4.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交易服务费。4.4本项目政府采购代理费肆仟元整,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报价时综合考虑。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采购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6、采购文件的澄清及修改6.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按采购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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