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气用差压变送器16只】 【氧气用差压变送器16只】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标文件我公司现需采购氧气用差压变送器16只,采用自主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供应商,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投标。一、招标概况:(一)标的物名称:氧气用差压变送器16只;(二)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如有偏离请注明);(三)交货地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仓库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29日14:00时(北京时间);(五)开标时间2024年1月29日14:00时(北京时间);(六)开标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七)中标公示:中标信息将于开标后在索普集团官网公示,请各投标人登录http://www.sopo.com.cn查询。二、招标内容:(一)标的物内容 序号物料编码物料名称型号单位数量102020505000249差压变送器(-62.2~62.2)kPa,详见数据表台16(二)技术要求1.全新产品,品牌范围:罗斯蒙特/横河,报价请将品牌和型号填写完整;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数据表。2.报价上传选型样本。三、投标人资质与要求:(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经营应具备的合法资质。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报价时提供如下有效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9000体系)。如有其它材料可一并提供,如相关管理体系证书,企业获得的荣誉(高新企业、质量信用企业等)。投标人为经销商,必须具有合法经销资质,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代理经销商必须提供厂家授权的代理证明材料;如无代理资质请说明渠道来源,并将相关询价证明材料上传,便于招标人评标时作为依据。(二)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投标;(三)投标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四)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要求电话联系后8小时内必须给予回复,明确解决方案;(五)投标人所供产品引起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由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六)贸易商(经销商)投标时,须提供授权代理资质及验证方式,保证授权验证方式的真实性,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提供授权方关于本标的物所需的相关生产及销售资质证书。四、投标:(一)报价方式:报价为含增值税送到价。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二)付款方式:货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到90日内付款90%,质保金10%,质保期为使用12个月或者货到18个月,以先到为准。货值小于20万元时,采用现汇付款;货值大于等于20万元时,采用承兑付款。如投标人不接受招标人提出的付款方式,可在1688网站“交易信息”栏目或线下报价书中明确能够接受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评标时作为参考。如付款方式涉及到预付款,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并加盖企业公章。(三)本项目投标可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进行:1.采用线上投标需严格按照1688线上格式要求填写报价,如需上传报价单需加盖报价章,同时上传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资质材料。2.采用线下投标应将报价书及相关资料以标袋形式送达,标袋外包装必须用“封条”密封,封条“格式自定”,另需加盖公章、法人章,填写密封日期;在标袋封面上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如快递邮件破损或封面无投标注释被误拆,我方概不负责;且必须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送达,逾期将作为作废标处理。(四)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密封寄:公司: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邮编:212006收件人:李洁联系电话:18912803578(五)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联系:联系单位: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邮编:212006招标业务联系人:李洁电话:18912803578招标部门负责人:解云电话:13913442555五、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一)开标本项目由招标人组织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评标,确定最终中标人。1.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2.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二)评标在能够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及供货期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总价最低的一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三)流标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流标处理,并可将相关投标方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参与投标工作。(四)废标1.凡投标人不具备招标人明确要求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招标人有关要求的问题,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废标处理。2.投标人应如实提供符合市场规律和自身成本的合理报价。如果投标人的报价与市场价格明显偏离并因此影响了招标活动的公正合理性,损害了招标人的正当利益,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废标处理。其他注意事项: (一)违约责任:1.如出卖人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或提供服务,出卖人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从货款中扣除,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的违约金逾期每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计收。但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超过20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出卖人五个工作日内返还买受人合同货款并按合同总额20%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2.出卖人交货后,如果货物经检验不合格的,买受人可选择以下处理方式:(1)买受人选择换货的,换货所产生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经买受人同意出卖人换货的,需在买受人第一次验收不合格之日起30日内供货,逾期供货的,违约责任参照第1款执行。如果出现两次经检验不合格的情况,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需在检验不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返还买受人合同货款,并赔偿合同总货款的20%违约金给买受人,买受人在出卖人返还货款之前,有权质押货物,质押期间如产生仓储费,该仓储费由出卖人承担。(2)买受人选择解除合同的,退货所产生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需在检验不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返还买受人合同货款,并赔偿合同总货款的20%违约金给买受人,买受人在出卖人返还货款之前,有权质押货物,质押期间如产生仓储费,仓储费由出卖人承担。3.因出卖人的产品质量、逾期交货等原因给买受人造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的所有违约罚款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二)中标人中标以后应严格按照标书约定与招标方签定供需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做好物资供应和服务工作。对中标人所有违背标书及合同约定的行为,招标人均可持续保留与中标方中止合作的一切权利。 (三)对需检验的品种,经招标人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收货,否则做退、换货处理;长期合约的中标人如出现三次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情况,视为中标人无能力保障产品质量,招标人有权终止此次招标合同的执行。(四)对不合格货品招标人应及时通知中标人,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应按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按《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执行。仲裁期间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供应,不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运行。(五)如因投标人不能正常履约,对招标人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的,招标人可向阿里巴巴公司投诉;如严重影响招标人生产经营活动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投标方法律责任。(六)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列入招标人供应商负面清单,同时招标人将向阿里巴巴进行投诉。(七)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即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八)招标人对违反约定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将按《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管理考核(详见附件1)。(九)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所有;招标业务监督电话:0511-88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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