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新材料制造及年产3000台制药设备产业化项目(阳山绿色低碳工业园三期)监理 生物新材料制造及年产3000台制药设备产业化项目(阳山绿色低碳工业园三期)监理Report生物新材料制造及年产3000台制药设备产业化项目(阳山绿色低碳工业园三期)监理标段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生物新材料制造及年产3000台制药设备产业化项目(阳山绿色低碳工业园三期)已由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309-320544-89-01-335648(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阳山科技工业园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阳山科技工业园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生物新材料制造及年产3000台制药设备产业化项目(阳山绿色低碳工业园三期)监理(标段)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 苏州高新区浒墅关经开区金燕路6号????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00000.00平方米,限高50m,最大单跨跨度不超过11m,最大层数7层,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27000㎡,受监工程造价约40000万元,监理合同估算价约250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受监工程建安费等)????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监理费合同估算价(万元) 工期(天) E3205010304042417001002 生物新材料制造及年产3000台制药设备产业化项目(阳山绿色低碳工业园三期)监理 生物新材料制造及年产3000台制药设备产业化项目(阳山绿色低碳工业园三期)监理 250.00 436 ????2.4其他:本项目建设地点为:苏州高新区浒墅关经开区金燕路6号(以此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3.3业绩要求:??????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申请人?□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类似工程;???????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3.4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无在监工程????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年01月23日00:00至2024年01月29日23:59:59;????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04日 13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6.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7.其他明确事项????7.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2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7.3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详见评分细则;(资审时无须提供,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详见评分细则;(资审时无须提供,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6、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8、其他要求:(1)投标申请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3)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4)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均入围,如果资格预审合格单不满3家,则重发公告。(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单位须在资审文件其他资料里提供《总监无在监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6)本项目批文名称以此为准:苏浒管审项备〔2023〕158号(批文名称)。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8086/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http://218.4.45.172:8086/jumpDetail.html?infoid=ec3690f9-c714-4829-aa7e-0bcc55f2f23e9.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阳山科技工业园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高新区城际路21号2幢 地 址: 苏州市高新区灵岩街6号资管大厦9层 邮 编: 邮 编: 215011 联 系 人: 臧格格 联 系 人: 沈华英、 陈威 电 话: 0512-66728819 电 话: 0512-65180430 传 真: 传 真: 0512-65160659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szoc_qgczx@163.com 附件: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附件:资审文件正文.pdf13附件:招标人信用承诺书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20号令)关于信用管理的相关要求,在生物新材料制造及年产3000台制药设备产业化项目(阳山绿色低碳工业园三期)监理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我单位郑重承诺:一、本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二、合理划分标段,不利用划分标段限制和排斤潜在投标人,不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三、科学合理确定施工工期,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按照工期定额合理确定工期。不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得迫使工程其他参建单位简化工序、降低质量标准。因不可抗力以及重污染天气、重大活动保障等原因停工的,应当给予合理的工期补偿;四、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审慎确定最高投标限价,在有相关异议时及时针对性回复,在调查研究后妥善处理,避免异常低价中标可能带来的施工质量和安全风险;五、我单位愿意承担虚假承诺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接受因违背承诺被监管部门记录,公布,通报,惩戒等不良后果,六、以上承诺为我单位真实意思表示,如有不一致的其他意思表示,仍以本承诺书内容为准。招标人(电子签章)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版本号:2024年1月版标段编号:E3205010304042417001002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类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项目名称:生物新材料制造及年产3000台制药设备产业化项目(阳山绿色低碳工业园三期)标段名称:生物新材料制造及年产3000台制药设备产业化项目(阳山绿色低碳工业园三期)监理招标人:苏州阳山科技工业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臧格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张茂松2024年01月23日使用说明一、《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电子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以下简称《资格预审示范文本》)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资格预审示范文本》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二、招标人按照《资格预审示范文本》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的格式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编入资格预审文件中,作为资格预审邀请。资格预审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三、《资格预审示范文本》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分别规定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两种资格审查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应按规定要求列明全部审查因素和审查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申请人不满足其要求即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全部条款。四、《资格预审示范文本》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资格预审示范文本》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反映。五、关于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咨询方式:网络支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江苏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http://www.epint.com.cn)电话:0512-58188000目录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和内容3.申请人资格要求4.资格预审方法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7.其他明确事项8.发布公告的媒介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10.监管部门11.联系方式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1.1项目概况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及质量要求1.4申请人资格要求1.5语言文字1.6费用承担2.资格预审文件2.1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2.2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2.3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3.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修改与撤回4.1申请截止时间4.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4.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5.1审查委员会5.2资格审查6.通知和投标邀请6.1通知6.2不良行为公示6.3解释7.申请人的资格改变8.纪律与监督8.1严禁贿赂8.2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8.3保密8.4异议与投诉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1.审查方法2.审查标准2.1初步审查标准2.2详细审查标准3.审查程序3.1初步审查3.2详细审查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4.审查结果4.1提交审查报告4.2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附件: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形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1.资格预审申请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含附件)5.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表(含附件)5.1拟选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一览表5.2拟选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简历表(含附件)6.企业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7.其他材料第五章项目建设概况附件一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评标程序3.1评标准备3.2初步评审3.3详细评审3.4澄清、说明或补正3.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3.6提交评标报告4定标(采用评定分离的)附件一: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形(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项目)附件二:无效标条款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生物新材料制造及年产3000台制药设备产业化项目(阳山绿色低碳工业园三期)监理标段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生物新材料制造及年产3000台制药设备产业化项目(阳山绿色低碳工业园三期)(项目名称)已由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309-320544-89-01-335648(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阳山科技工业园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阳山科技工业园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生物新材料制造及年产3000台制药设备产业化项目(阳山绿色低碳工业园三期)监理(标段)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和内容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高新区浒墅关经开区金燕路6号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00000.00平方米,限高50m,最大单跨度不超过11m,最大层数7层,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27000㎡,受监工程造价约40000万元,监理合同估算价约250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受监工程建安费等)2.3标段划分标段编号标段名称监理内容监理费合同估算价(万元)监理服务期(日历天)E3205010304042417001002生物新材料制造及年产3000台制药设备产业化项目(阳山绿色低碳工业园三期)监理生物新材料制造及年产3000台制药设备产业化项目(阳山绿色低碳工业园三期)监理250.004363.申请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3.3业绩要求: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申请人□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类似业绩;____年__月_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____________________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4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3.5本次招标对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无在监工程。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7□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1月23日00:00至2024年01月29日23:59:59;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04日13时30分。6.2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其他明确事项7.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2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7.3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详见评分细则;(资审时无须提供,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详见评分细则;(资审时无须提供,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6、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8、其他要求:(1)投标申请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3)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4)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均入围,如果资格预审合格单不满3家,则重发公告。(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单位须在资审文件其他资料里提供《总监无在监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6)本项目批文名称以此为准:苏浒管审项备〔2023〕158号(批文名称)。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8086/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http://218.4.45.172:8086/jumpDetail.html?infoid=ec3690f9-c714-4829-aa7e-0bcc55f2f23e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10.监管部门苏州高新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11.联系方式招标人:苏州阳山科技工业园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高新区城际路21号2幢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灵岩街6号资管大厦9层邮编:/,邮编:215011联系人:臧格格,联系人:沈华英、陈威电话:0512-66728819,电话:0512-65180430传真:/,传真:0512-65160659电子邮件:/,电子邮件:szoc_qgczx@163.com2024年01月23日联系人:臧格格联系人:沈华英、陈威电话:0512-66728819电话:0512-65180430传真:/传真:0512-65160659电子邮件:/电子邮件:szoc_qgczx@163.com附件:附件:招标人信用承诺书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20号令)关于信用管理的相关要求,在生物新材料制造及年产3000台制药设各产业化项目(阳山绿色低碳工业园三期)监理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我单位郑重承诺:、本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二、合理划分标段,不利用划分标段限制和排诉潜在投标人,不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三、科学合理确定施工工期,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按照工期定额合理确定工期。不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得迫使工程其他参建单位简化工序、降低质量标准。因不可抗力以及重污染天气、重大活动保障等原因停工的,应当给予合理的工期补偿:四、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审慎确定最高投标限价,在有相关异议时及时针对性回复,在调查研究后妥善处理,避免异常低价中标可能带来的施工质量和安全风险五、我单位愿意承担虚假承诺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接受固违背承诺被监管部门记录,公布,通报,惩戒等不良后果:六、以上承诺为我单位真实意思表示,如有不一致的其他意思表示,仍以本承诺书内容为准。招标人(电子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登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法定代表人(电子的记)印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苏州阳山科技工业园有限公司地址:苏州高新区城际路21号2幢联系人:臧格格电话:0512-66728819电子邮箱:/传真:/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灵岩街6号资管大厦9层联系人:沈华英、陈威电话:0512-65180430电子邮箱:szoc_qgczx@163.com传真:0512-651606591.1.4招标项目标段名称项目名称:生物新材料制造及年产3000台制药设备产业化项目(阳山绿色低碳工业园三期)标段名称:生物新材料制造及年产3000台制药设备产业化项目(阳山绿色低碳工业园三期)监理1.1.5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浒墅关经开区金燕路6号1.1.6招标项目施工计划工期计划工期:436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3月1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5月20日1.2.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生物新材料制造及年产3000台制药设备产业化项目(阳山绿色低碳工业园三期)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1.3.2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436天,(具体施工周期及开工日期按招标人批准依据为准。)□其中:/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处理方法及监理对策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及有明确的处理方法、监理对策。3执业资格年限2、总监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满15年的得3分,不满15年的得1分(以执业资格证书签发日期为准,提供证书扫描件)3总监(12分)注册专业1、总监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得2分;同时具有市政工程专业的,再得1分(提供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3总监(12分)总监年龄3、总监年龄在35-55(含35、55周岁)周岁的得3分,其他年龄的得1分。(以身份证为准)3总监(12分)总监职称4、总监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中级工程师及以下职称的得1分。(提供证书扫描件)3工程组织协调措施工程组织协调措施全面到位。3专业监理工程师2、除总监外,监理组需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得4分,少1人扣2分。(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4监理机构人员(不含总监,满分14分)监理组配置人数1、监理组人员人数不少于5人,专业配套齐全(土建、安装)且均具有住建部或各级建设部门颁发的监理上岗证或者信息采集证书的得4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4监理机构人员(不含总监,满分14分)注册造价工程师3、监理组人员中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的,得3分;具有二级注册造价师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3监理机构人员(不含总监,满分14分)注册电气工程师4、监理组人员中配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3企业评价(21分)1、近三年(自2020年1月以来),企业获得省级及以上部门或协会认定的“守(重)合同重(守)信用”证书的得3分,市级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书或文件扫描件)1、近三年(自2020年1月以来),企业获得省级及以上部门或协会认定的“守(重)合同重(守)信用”证书的得3分,市级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书或文件扫描件)3企业评价(21分)2、近三年(自2020年1月以来),企业获得国家级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等级最高的得4分;次高等级及以下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供{证书或文件}和{评价标准或说明}扫描件,未提供材料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近三年(自2020年1月以来),企业获得国家级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等级最高的得4分;次高等级及以下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供{证书或文件}和{评价标准或说明}扫描件,未提供材料提供不全的不得分)4企业评价(21分)3、近三年(自2020年1月以来),企业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文明单位称号的,得4分;获得市级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3、近三年(自2020年1月以来),企业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文明单位称号的,得4分;获得市级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44、近三年(自2020年1月以来),企业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监理协会)颁发的“先进监理企业”称号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发文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时间为准)(满分2分)2得2分;(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发文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时间为准)5、近三年(自2020年1月以来),企业监理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的得2分,设区市级优质工程奖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限评2项,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的扫描件)46、近三年(自2020年1月以来),企业监理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标化(示范)监理项目的得2分,设区市级标化(示范)监理项目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限评2项,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的扫描件)4设备、检测仪器(10分)设备、检测仪器(10分)能满足工程检测需要并有委托检测协议的得10分,(能满足工程检测:指投标单位的检测设备中要有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测距仪、回弹仪,缺一项扣2分)。(提供有效期内的校准、检定证书扫描件和有效期内的委托检测协议扫描件)10投标报价(20分)投标报价(20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20投标人信用综合评价(3分)投标人信用综合评价(3分)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信用分值×折扣系数,本标段折扣系数为3%。评审标准:按照开标当日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最新《苏州市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执行。未列入苏州市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信用得分为0。分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开标当日未公布最新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的,所有投标单位信用分均按0分计入3投标行为考评扣分(0分)投标行为考评扣分(0分)按评标时考评扣分时效内的扣分值执行04.定标(采用评定分离的)4.定标(采用评定分离的)4.定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内容4.1.2定标委员会成员组成:_______/______需要明确的应当回避具体情形:4.1.3定标因素__________/___________4.1.4定标方案__________/___________4.2中标人公示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供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供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行为等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情形的:?按照定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重新招标注:1.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不得低于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具体文件名称为:《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文号为: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也可以采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理监管的若干意见〉实施方案》(苏住建建〔2020〕3号))2.投标报价须符合《〈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理监管的若干意见〉实施方案》(苏住建建〔2020〕3号)规定。3、本工程所有评分项均以网上上传扫描件为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相应评分项不予计分。投标人应保证其上传的扫描件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行负责;4、所有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并在职人员(有注册要求的须注册在本单位)否则相应评分项不予计分;5、百分率、得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6、特别提醒,针对近期企业资质证书下发不到位的情形,对资质证书评审明确如下: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出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页和加盖企业公章的附件名单页,即视为提供了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评标准备3.1.1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或通过门禁系统签到)以证明其出席。3.1.2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3.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3.2初步评审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2.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5)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6)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7)投标文件提出的监理费用支付办法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8)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3.3详细评审3.3.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项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3.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为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之和。3.4澄清、说明或补正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3.5.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宜超过5家。有效投标不超过3家时,不再采用评定“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有效投标为4~6家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超过3家;大于6家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超过5家。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3.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3.6提交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4定标(采用评定分离的)4.1定标规则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10日内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经考察,招标人认为中标候选人存在影响其履约能力情况的,应如实记录并交原评标委员会确认。因考察导致无法如期召开定标会的,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4.1.1定标委员会1.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成员数量为5人以上单数,组长由招标人(不含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的组建或抽取表由招标人留档备案。具体成员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招标人建立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监督小组有权就定标委员会违反定标规则的行为进行质询,但不就定标涉及的实质内容发表意见或者参与定标。3.定标委员会成员、监督小组成员与中标候选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需要明确的应当回避具体情形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1.2定标因素具体定标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1.3定标方案具体定标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2中标人公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定标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定中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项目负责人等信息,采用票决法的应当包括推荐中标人的得票情况,采用集体议事法的应当包括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推荐中标人的理由,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方式,以及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人公示期间提出。对定标结果的异议或投诉处理决定不改变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供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供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行为等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情形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附件一: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形(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项目)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一、本项指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满足以下要求的: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且有效;2.资质条件符合国家规定和招标公告的要求;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要求;4.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项目业绩(如有)及其认定标准;5.招标文件要求的财务、信誉和其他要求(如有);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主要人员(如有)、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如有)、其他要求(如有)。7.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未按规定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的;8.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的,或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的;二、本项指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9.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12.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1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14.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15.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16.申请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17.根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且在联合惩戒期限内的;18.依法规定的其他情形。附件二:无效标条款【提示】如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文件中增加或修改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将新增否决性条款列入本附件,并发布新的完整的《否决性条款摘要》。否则,增加的无效标条款无效。本章节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否决性条款的汇总,除出现以下情形外,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章节不一致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3.如投标函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加盖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5.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6.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7.投标人名称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8.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9.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10.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12.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13.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要求的;14.投标文件提出的监理范围、监理服务期、监理费用及支付办法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16.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7.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18.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当场开标而未按时出席的;19.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0.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互联网协议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者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对上述内容有修改或补充的,以下述条款为准)招标人修改或补充的重大偏差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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