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福快速路东延建设项目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万福快速路东延建设项目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YZSFJSZ2022070002 工程名称 万福快速路东延建设工程 招标人名称 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扬州市行政审批局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财政 工程地点 西起春风十里路,东至进修路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YZSFJSZ2022070002004 万福快速路东延建设项目工程检测 公开招标 293 5 2024-01-30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公告发布日期 2024-01-23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 投标保证金帐号 101563010400666680000000002 计划开工时间 2024年02月28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26年02月27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24-01-23 公告结束时间 2024-01-29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公告信息 万福快速路东延建设项目工程 检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万福快速路东延建设工程 已由 扬州市行政审批局 以 扬行审投资发〔2023〕6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万福快速路东延建设项目 工程检测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建设地点: 西起春风十里路,东至进修路 2 2 工程规模: 万福快速路东延建设工程西起万福大桥接春风十里路喇叭互通,主线采用连续高架上跨烟花三月路、规划曙光路后落地,头道桥向东以高架形式跨越金湾快速路后落地(与金湾快速路通过互通立交相衔接),终于江都区进修路,路线总长约2 5km,路幅宽51 25~82 5m。项目采用主辅路断面,主路按城市快速路标准建设。 其中:春风十里路~金湾路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80km/h; 金湾路~进修路双向 4车道,设计车速60km/h。辅路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双向4车道,设计车速50km/h。结合金湾路立交,同步改建金湾快速路(东方红路北侧~引江河桥南侧)长约1 4 4km,路幅宽59 5~72 5m。改扩建现状头道桥,同步实施港湾式公交站台、市政管网、交安设施、道路照明及绿化等配套工程 。 2 3 招标范围: 万福快速路东延建设项目 ( 含非涉铁段及涉铁段 )涉及的 材料检测、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2 4 服务期限 : 同施工工期 , 施工工期为 730 日历天 (暂定) 。 2 5 合同估算价: 293 5 万元 2 6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 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3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 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须具备省 住建厅(原 建设厅 ) 颁发的《 建设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需具备见证取样检测), 同时具备资质认定证书(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计量认证) , 同时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 市政工程 备案类) 。 3 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 具有《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或《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检测技术培训证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7 其它要求: 3 7 1 投标人 2023年 11 月至202 4 年 1 月 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 7 2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 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1获取时间: 202 4 年 1 月 23 日至202 4 年 1 月 29 日 。 5 2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 0版本’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 4 年 2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6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 3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立新路14号 地址: 扬州市 维扬路106号,商城国际大厦19F 邮编:2250 03 邮编:2250 12 联系人: 袁先生 联系人: 陈刚 电话: 0514-89335032 电话:0514-87880356 传真: 0514-89335032 传真:0514-87880356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446324573@qq co m 202 4 年 1 月 23 日 本次评标采用 综合评估 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 评分 ,具体评标方法如下: 1 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 30 分) 评分项目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技术方案( 30 分) 项目 需求的理解与分析 5分 根据针对本项目的需求的理解与分析进行 评分 检测人员 职责及工作流程 5分 根据针对本项目的 检测 人员 职责和 工作流程进行 评分 针对本工程特点、技术难点的分析及相应的控制措施 8 分 根据针对本项目的特点、技术难点的分析及相应的控制措施进行 评分 质量保证措施 6 分 根据针对本项目的 质量 保证措施进行 评分 服务 措施及 承诺 3 分 积极响应检测工作需求,根据在改进检测质量与时效方面的具体措施进行 评分 合理化建议 3 分 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 进行评分 。 1、投标文件的检测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技术方案总页数不得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的,扣0 01分。 2、本次检测方案采用暗标。检测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 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专用字符、徽标等。 2 商务标评分标准(满分 70 分) 人员配备 ( 12分 ) 项目负责人 2分 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注: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项目组 检测人员 10分 具有8个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的得5分,每增加1个得1分,此项最多得10分。(不足8个的,此项不得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企业 信誉 ( 18 分) 企业 资信 3分 具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且在有效期内; 具备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且在有效期内; 具备 ISO45001 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且在有效期内 ,有一个得1分,满分3分。 注 : 须提供相应证书文件原件扫描件 。 企业业绩 15 分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承担 过 市政道路工程的材料检测项目,有一个得 3 分,最多得 15 分。 投标报价( 40 分) 投标报价 40 分 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不参与评审,做废标处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单位家数≥10家,去掉其中的2个最高价和2个最低价;当5家≤有效投标单位<10家,去掉其中的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4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 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 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注 : (1)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检测员均不得兼任;以上所提供的资料须将原件证明材料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检测员须提供培训证书或者岗位证书,否则不予认可。同时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 23 年 11 月至20 24 年 1 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检测员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人员不计入评分。 (2)企业业绩的认定应同时具备以下几项条件 : 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检测合同;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或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或履约证明。 (3)业绩有效期按合同签订日期推算。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扬州市广陵区立新路14号 联系人 袁先生 传真 电话 0514-89335032 邮编 225003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扬州市维扬路106号,商城大厦19楼 联系人 陈刚 传真 0514-87880638 电话 0514-87880356 邮编 225012 E-mail 446324573@qq com 附件: 1 招标文件正文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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