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受[启东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的委托,就[启东火车站站前广场保安管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项目概况项目概况[启东火车站站前广场保安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681-HXTH-C2024-0005项目名称:启东火车站站前广场保安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类型:服务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预算金额:114万元最高限价:114万元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服务提供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自本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标书。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须自行从江苏政府采购网下载。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100元,无论是否中标,均不退还工本费。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4日09:0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4日0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接收地点:(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原件无需提交)邮寄(只接收顺丰)至规定接收地点。请各潜在供应商充分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不接受到付。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2)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接收地点:2024年02月04日09:00(北京时间)前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接收地点: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接收联系人:陈佩芬,联系电话:13962822679。(3)磋商文件资料费:在投标截止前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100元/家(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邮寄,由招标代理公司收取),不论何种原因文件的相关费用售后不退。友情提醒:拒绝接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拒绝接收在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的磋商响应文件,上述情况各潜在供应商充分考虑相关因素,不得就此提出任何异议。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免收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本项目不见面开标。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启东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南通市启东市汇龙镇世纪大道2099号联系人:郁文杰 联系方式:13912263799 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联系人:陈佩芬 联系方式:0513-83248588附件:磋商文件 启东火车站站前广场保安管理服务项目-磋商文件.doc公平竞争审查二维码.doc分散采购磋商文件1.1.1.1.1.11.1.1.1.1.21.1.1.1.1.31.1.1.1.1.4.项目名称:启东火车站站前广场保安管理服务项目1.1.1.1.1.5.采购文件编号:JSZC-320681-HXTH-C2024-00051.1.1.1.1.6启东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01月23日地址:南通市启东市汇龙镇世纪大道2099号邮政编码:226200网站:江苏政府采购网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第一部分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接收联系人:陈佩芬,联系电话:13962822679。(3)磋商文件资料费:在投标截止前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100元/家(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邮寄,由招标代理公司收取),不论何种原因文件的相关费用售后不退。友情提醒:拒绝接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拒绝接收在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的磋商响应文件,上述情况各潜在供应商充分考虑相关因素,不得就此提出任何异议。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免收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本项目不见面开标。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启东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地址:南通市启东市汇龙镇世纪大道2099号联系人:郁文杰联系方式:13912263799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联系人:陈佩芬联系方式:0513-83248588附件: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磋商文件的解释6.1磋商文件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由采购人解释。(二)磋商文件1.磋商文件构成1.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采购邀请(2)磋商须知(3)项目需求(4)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响应文件组成(6)附件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磋商文件的澄清2.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2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3.磋商文件的修改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3.2采购人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3.3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响应文件构成2.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价格标文件。供应商按“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3.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提交3.1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3.2磋商响应文件统一采用顺丰快递方式提交(不得采用到付方式)。3.3磋商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打印并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并应在磋商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3.4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分三包密封,一包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一包商务技术标、一包价格标(每包内含相应文件正副本);供应商必须将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分开封装。3.5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磋商响应文件名称(如:“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3.6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3.7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装订密封及加写标记,将作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4.磋商响应文件的盖章要求4.1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4.2磋商响应文件如有修改、行间内插字和增删,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的印章。4.3投标文件均需打印并装订成册,签字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如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5.磋商响应有效期5.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6.磋商响应有效期的延长6.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响应文件的提交1.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截止日期2.1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2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响应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3.响应文件的拒收3.1采购人拒绝接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拒绝接收在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的磋商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4.1响应文件的撤回4.1.1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其响应文件。4.1.2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4.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供应商必须将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密封后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在封套上标明“修改磋商响应文件”和“开标时启封”字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予以接收,但不退换磋商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4.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4.4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响应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磋商与评审1.磋商仪式1.1采购人将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1.2磋商活动的文件开标工作由采购人组织,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并公布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2.磋商小组2.1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人将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2.3超过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磋商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5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侯选人。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磋商小组、采购人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4评审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磋商小组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3.5在评审期间,采购人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3.6采购人和评审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4.评审过程的澄清4.1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以电子函件形式要求响应人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4.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5.1响应文件初审为资格性审查。5.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进入评标程序后,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如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5.1.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人,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将以电话的形式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5.4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报价总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总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总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5.5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并通过电话形式告知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磋商活动将被拒绝。5.6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5.7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成交候选人,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磋商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5.8供应商在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人及磋商小组联系。6.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6.1.1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或密封的。6.1.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签字或签章的。6.1.3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印章,投标报价部分未盖章的。6.1.4磋商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6.1.5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6.1.6供应商属于投标禁止情形的。6.1.7磋商响应文件除价格标外出现报价的。6.1.8响应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6.1.9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报价的。6.1.10供应商的磋商最终报价大于自己前一轮的。6.1.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1.1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6.1.13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1.14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电话形式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6.1.15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6.1.16供应商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相差异常悬殊,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得分畸低者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6.1.17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6.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6.2.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是2家);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2.4磋商小组认定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6.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6.3.1如出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或者在评审期间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成交1.确定成交单位1.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规定。1.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1.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交易中心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4.2向采购人行贿或者评审专家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4.3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1.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1.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参与磋商,响应无效:1.5.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1.5.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5.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质疑处理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2.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2.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4对采购方式、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为方便供应商提起质疑,供应商可通过邮寄方式向采购人提交以书面形式的质疑。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2.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5.3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5.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成交通知书3.l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3.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磋商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1.签订合同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2.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项目需求包括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磋商文件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一)服务范围:E052E052皖358062121-站房5-站前下穿道路(国道345)9-综合客运站预留13-给水所2-基本站台6-华石路10-铁路社会停车场14-派出所-中央集散广场7-社会停车场11-铁塔基础15-站区生活房4站前道路绿地8-公交停车场12装卸作业场1-站房5-站前下穿道路(国道345)9-综合客运站预留13-给水所2-基本站台6-华石路10-铁路社会停车场14-派出所-中央集散广场7-社会停车场11-铁塔基础15-站区生活房4站前道路绿地8-公交停车场12装卸作业场对启东火车站站前广场保安管理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管理范围包括站前广场(包括站前中央广场、火车站东侧社会停车场、公交车停车场和进站口平台匝道),合计面积97128平方米;地下室停车场(包括地下社会车辆停车场及地下出租车停车场),合计面积15170平方米以及火车站站前部分国道345路段。注:图中红色虚线为站前广场管理范围(图中方框内打叉区域为铁路方停车场,非站前管理区域)主要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负责火车站站前广场范围内(根据每日最早班次列车至最晚班次列车的时间段内)值班、巡逻、秩序维持等安全保卫工作;地下消控室必须实行24小时在岗值守;2.负责引导各类社会车辆,在地面、地下停车场的有序停放,指挥出租车有序排队载客,维护好区域秩序;3.负责火车站内贵宾室的正常使用及接待工作;4.负责对站前广场及地下室停车场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5.负责协助公安部门对突发事件及重大治安事件的处置;6.完成采购人交代的其他,如创文、创卫等中心工作事项。(二)管理标准:人员要求人员配备安全保卫人员以中青年为主,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无不良违法记录,并定期接受培训。人员要求技能训练安全保卫人员接受过安全技能训练(专项培训、岗中持续培训)的比例为100%。人员要求技能水平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熟悉项目环境,熟知治安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和各类灾害事故处理的应急预案。人员要求服装仪容上岗时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装备佩戴规范,仪容仪表规范整齐,上岗时精神饱满,姿态良好,动作规范。人员要求器械配备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保卫器械。人员要求车辆疏导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疏导,保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通畅,遇突发情况及时到达现场处理。巡逻岗巡逻要求(1)安保人员按设定的路线每小时至少巡逻1次,节假日增加巡逻次数,晚间2人组并排巡逻,规范整齐。(2)重点部位(场区道路、出入口、停车场、楼内通道等)有巡更记录。(3)接受旅客求助,回答询问。(4)巡逻期间遇到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巡逻岗应急处理(1)接到火警后,三分钟内到达现场,立即对现场火情进行控制,并向上级报告,情节严重应立即拨打119等求助电话。(2)在遇到异常情况或采购人紧急求助时,三分钟内赶到现场,根据相关预案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处理方式准确、合理、及时。监控岗技防设施(1)监控中心24小时专人值守,对所有监控点实施监控无遗漏。(2)技术防范设施(如安防监控、周界报警等)能有效使用,对所反应的信息实施管理并及时处理。(3)监控内容不得外传,如遇查阅需登记备案。监控岗应急处理(1)监控人员发现存在危险情形,应立即通知安保人员,安保人员三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并根据严重程度向上级领导汇报,必要时拨打紧急求助电话;监控中心应接受救助请求,解答市民、旅客询问。(2)建立水、火、警情等应急预案,并在监控中心上墙,每年应组织不少于一次应急预案演习。专项车辆管理停车场固定人员按规定时间巡逻和引导停车。(三)人员要求:1.人员配置方案序号人员人数年龄资格要求岗位时间工作时间(小时)1项目负责人1人小于52周岁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员上岗证8:30-17:305.5天/周2特辅警安保人员12人小于45周岁所有人员都必须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员上岗证地下室未开通每日值班人数不少于8人,至少包含1名女性;地下室开通后每日值班人数不少于12人,至少包含1名女性,3人需持有消防员证。6:30-22:00时间段安保岗位至少4人在岗,消控室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5.5天/周3贵宾厅人员2人小于45周岁女性,相貌端正、无不良嗜好,作风正派,身心健康,吃苦耐劳。6:30-16:405.5天/周4合计15人注:1.以上人员年龄,均以身份证为准。2.后期如有火车站班次调整,则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调节人员的工作时间,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增加费用。3.以上人员均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仪表整洁规范,做到文明服务、优质服务。4.成交供应商需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拟投入的本项目人员(15人)相应上岗证书及自行配备的其他人员名单,须满足本项目的人员需求,如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为不能响应磋商文件需求,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中标资格,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5.成交供应商提供安保人员不得少于12人,且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所有人员安全管理意外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类似责任。6.成交供应商要通过实名制考勤设备进行月考勤管理,并做好记录,次月之前交给采购人进行核查,最终以考勤表作为实际付款结算依据。特别说明:目前火车站地下室停车场尚未开通(特辅警安保人员不少于8人),但双方约定的合同价款为地下室停车场开通情况下,因此在地下室未开通期间,特辅警安保人员数量应作相应减少,并根据核定的人员工资标准在合同价格中扣除相应的人员工资费用;停车场开通后,经双方协商按合同价开展相关业务。2、派驻人员的要求:(1)项目负责人1名男性,52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遵守采购人的相关纪律要求,无不良嗜好,作风正派,身心健康,吃苦耐劳。具有丰富的安保管理经验,从事安保管理5年以上,具有管理企业经验,具有岗位合格证书(须常驻),有较强的应变和协调能力。熟练掌握人防、技防的业务知识,负责统筹协调管理火车站各项日常工作,管理火车站各项工作,负责人员考勤考核,工作安排检查,信息数据统计汇总等(包括春运、节假日、创文、节气等)。(2)特辅警安保人员12名男性或女性,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遵守采购人的相关纪律要求,无不良嗜好,作风正派,身心健康,吃苦耐劳。保安人员要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对工作认真负责。地下室未开通每日值班人数不少于8人,至少包含1名女性;地下室开通后每日值班人数不少于12人,至少包含1名女性,3人需持有消防员证。(3)贵宾厅服务人员2名女性,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遵守采购人的相关纪律要求,相貌端正、无不良嗜好,作风正派,身心健康,吃苦耐劳。负责贵宾接待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熟悉接待流程和礼仪要求,礼貌待人对工作认真负责。3.人员在岗考勤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保证每天在现场统筹协调,工作时间8:30-17:30,每周考勤不少于5.5天;其他特辅警安保人员工作时间6:30-22:00,每天在工作时间段内保证不少于4人在岗,消控室保证24小时值班制度,在岗期间不得缺岗,每周考勤不少于5.5天;贵宾厅人员工作时间6:30-16:40,每周考勤不少于5.5天,供应商应合理安排人员。如遇春运、节假日、创文、节气等重大活动的情况,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调增服务人员,须无条件接受。4.其他要求:①成交供应商依法为所有人员缴纳五险一金、意外险和签订劳动合同。②如因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疏忽或失职造成贵重物品被盗、毁坏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履约期间,如若发生工作人员工伤或遇工作人员人身伤亡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③为保证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相对稳定性,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管理和服务人员的工资待遇。供应商要综合考虑启东市劳动市场因素,对人工费用进行合理报价。供应商对于人员工资发放不得低于启东市最低保障工资,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四)服务要求:1、服装器械要求成交供应商为保安人员配备保安服、对讲机、强光手电简等执勤设备,具体配置要求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调整。2、安全防范①接受过安全护卫或相关训练,掌掘基本安全护卫技能,并定期进行安全防范学习,增强安全防范能力。熟悉火车站环境,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能恰当的处理和应对护卫工作;品质好,作风正派,热爱安全护卫工作,无犯罪记录;②安全护卫人员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工具;③当班时佩戴统一标志的执勤工号,穿戴统一制服,工具佩戴规范,仪容仪表规范整齐;④交接班制度完善,并有工作及交接记录;⑤制定紧急事故处理预案,至少包括:火灾、爆炸、安全疏散以及其他应急灯;⑥书面描述紧急事故救护组织职责,并让每位成员了解,周期性地进行反应训练;每年按消防要求组织进行疏散演习2次;⑦有安全防范措施,涉及人身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并有防护措施;协助有关部门维持秩序,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3、保安人员交接班制度①准备接班的保安提前15分钟到岗,先向上一班了解岗位工作情况,以便明确工作重点和未处理情况;②交接班人员有特殊情况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③交班人员须将本班工作情况详细移交给下一班,并将本班已完成和待完成工作认真记录在交接班本上,交接双方签名确认;④交班人员须将相关记录写清楚,并将相关记录本交给接班人员;⑤交班人员发现的情况要及时处理,不能移交给下一班的事情要继续在岗位处理完毕,接班人员应协助完成;⑥如果交班人员离开后,接班人员发现属于上一班之间的问题的,应立即报告;⑦接班人员要认真填写《保安值班记录表》。4、贵宾厅人员工作要求(1)岗前工作要求:①设备检查:到岗后首先检查贵宾厅内所有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转,充电设施等,如遇问题及时维护、报修。②卫生清洁:打扫厅内卫生,包括地面、台面、杯具等物品清洁,保证物品布置、期刊陈列整齐有序、垃圾筒没有杂物。③茶点检查:检查厅内所需供应品是否准备充足,备好开水。④调节温度:营业前更换厅内空气,调节厅内温度,保持良好服务环境。⑤交接管理:查看交接班记录,有无未完成,需特别注意的交接事项。⑥仪容仪表:按规定着装,确保妆容完好,保持精神饱满的状态上岗。(2)在岗工作要求:①上岗期间严禁溜班、窜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看书、杂志、电视,吃东西,听音乐等)。②接待处人员如因工作需要暂离岗位时,应放置离席提示牌,并尽快返回,如无故离席,视同窜岗处理。③上岗期间手机应置为震动,禁止打私人电话聊天,如有紧急情况,通话应控制在三分钟以内。④严禁在工作场所打闹、嬉戏,上岗期间严禁闲杂人等入厅聊天等。⑤严格按贵宾厅服务规范、流程接待客户,任何情况均不能与客户发生争吵。⑥严守企业秘密和客户信息,严禁向外人泄露公司内部信息和用户的通信信息。(3)离岗工作要求①关闭电源及设备:关闭厅内所有电源及设备。②卫生清洁:彻底清洁厅内卫生,包括杯具、台面、桌面、地面、垃圾桶、电脑等物品,严禁过夜。③关闭门窗:离厅时务必关闭好门窗,防止失窃。④物品清点:清点好厅内物品,尤其是保险箱贵重物品,做好交接记录和值班日志。5、交通、车辆管理①有完善的车辆管理制度:维持交通秩序,对车库进出车辆进行管理、疏导,保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通畅;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指示牌和地标,车辆行驶有规定路线,车辆停放有序(一位一车);对车棚车辆停放加强管理,保证整洁、有序;发现车辆未上锁及乱停乱放进行忠告或纠正,发现偷盗车辆、破坏交通设施等现象及时制止;控制各类车辆出入及危险品出入,若对进出车辆有疑问,应向驾驶员敬礼后再进行询问。②做好地面、地下停车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进出与停放管理。6、门岗值守①各出入口值班看守,要害部位值守、巡逻守护,在指定位置、严禁脱岗并做好残疾人引导工作,帮助使用电梯。在每班列车到站后,必须有保安在出站口值守,及时制止出租车、网约车等营运车辆司机与旅客发生肢体上的拉客行为。②立岗姿势正确,身体挺直,双手背后,两腿呈跨立状,不准稍息呈倚状或其他姿势,面带微笑行注目礼。③交接班时按规范进行操作,对各种寄放物品进行认真交接。上岗期间必须认真热情地回答服务对象提出的各种问题。④特重物、特长物不得从电梯上楼。当电梯等设备有故障时,立即通知设备部门,夜间发生重大事件时立即通知管理处经理和采购人后勤负责人员,并按应急预案执行。当设备设施被损坏时,应将当事人员带至管理处处理,并及时向公司和采购人汇报。⑤对进出人员、车辆进行引导、管控,确保交通有序通畅,无堵塞、围堵情况,特别是重大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如疫情、创文创卫等)配合采购人做好具体的登记、检查等相关工作。对大门周围进行有效管理,严禁车辆乱停乱放,及时驱散违规商贩。(五)其他要求1、供应商所有人员的住宿、就餐、保险、治安等问题由保安公司自行解决,与采购人无任何关系。2、日常保安所需的设备、工具等用品费用由保安公司承担。3、保安人员工必须统一着装,挂牌上岗,服从采购人日常临时工作安排。4、如因工作失误而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或工作被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经济损失,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5、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对保安质量、服务态度、安全等监督,若有违反相关规定和未达到保安标准,采购人有权开具处罚通知书给成交供应商,罚款将从劳务费中扣除。(六)考核要求采购人根据《考核细则》(见附件11)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情况进行月度考核,最终根据考核分数进行结算。考核总分100分,考核结果95分(含)以上的支付当月全额服务费;90分(含)-95分扣除当月全额服务费用的5%;85分(含)-90分扣除当月全额服务费用的10%;80分(含)-85分扣除当月全额服务费用的20%;80分以下扣除当月全额服务费用的30%。月度考核连续两个月得分均在80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考核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共同参与,《考核表》需经双方代表共同签字确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不良影响及舆情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二、服务期限要求1、本项目预算费用为每年114万元(本项目预算为一年度的预算,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本项目根据采购结果,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因政策变化采购需求取消,则经采购人书面通知供应商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续签,或受疫情等不可抗力的影响,次年预算压减,采购人也将根据新的预算重新采购,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风险。),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实行一年一续签合同的办法,采购人有权单方决定是否续签后一年度合同(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良好、每月考核达标的,可视情况续签合同),除政策性调整最低工资、社保、公积金外,合同金额不作改变。如果成交供应商在履约期间出现提前终止合同情形之一的,则采购人有权在委托期内终止合同。2、提前终止合同情形(1)成交供应商理应按照《劳动合同法》为所有员工按时发放基本工资(不低于国家政策性规定)、定额缴纳相关五险一金、意外险;如未能按政策规定实施而产生劳资纠纷,且不能妥善整改解决直接影响服务质量的。(2)成交供应商未按照投标时承诺要求配置或减少人员数量,影响服务质量。(3)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变动或调动人员的。(4)对采购人提出劝辞建议的不称职人员未及时予以清退或调离并及时补足人员的。(5)因成交供应商工作失职造成采购人重大责任事故或隐瞒、瞒报安全责任事故。(6)累计三次以上有严重违规违纪现象。(7)月度考核连续两个月得分均在80分以下的。3、本项目要求的人员配置为当前采购人的实际需求,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约后,根据采购人的进场通知及时到场管理,进场后采购人有权根据不同时段的实际服务需要,要求成交供应商调增或调减服务人员,须无条件接受。三、报价费用说明: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包括以下费用: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的工资、加班费、夜班费、福利费、培训费、交通费、通讯费、各项保险和基金、服装费、服务工具、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费用。合同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波动和各种风险因素的发生而变动。四、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商品包装环保要求:(1)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空隙率不大于40%;(2)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需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3)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100mg/kg;(4)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5)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6色;(6)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产;(7)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2.快递包装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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