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信息化(二期)项目采购公告 受扬州市应急管理局的委托,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信息化(二期) (JSZC-321000-JZCG-G2024-0001)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 3个分包,分包一: 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及综合应用平台,预算金额: 450万元;分包二: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及数据支撑体系,预算金额: 320万元;分包三:项目监理,预算金额: 30万元; 投标人可以多包兼投,但只能中标1个分包。开、评标顺序为分包一- 分包三。 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信息化(二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 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3日09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JSZC-321000-JZCG-G2024-0001 2. 项目名称: 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信息化(二期) 3. 总预算金额:800万元,其中分包 一预算金额: 450万元,分包 二预算金额: 320万元,分包 三预算金额: 30万元。4. 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分包一最高限价为 450万元,分包 二最高限价为 320万元,分包 三最高限价为 30万元。5. 采购需求(简介):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 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分包三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4 年02月 23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2. 地点:“苏 采云 ”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名 称:扬州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扬州市江阳中路240号万象汇利大厦 联系人:史尚哲 联系方式: 0514-80597532 2.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信息 地 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 5楼1530 联系人:华玲 联系方式: 0514-82087120 八、其他 1.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 的 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 C A 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 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 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http://zfcg.yangzhou.gov.cn/zfcg/xzzx/202309/4d7de1f7865f4a2894fc22bc452f94d8.shtml ,请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领取 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扬州市文昌东路 9 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5楼办理,具体联系方式: 18952716110) 。 2.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附件: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pdf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pdf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信息化(二期)项目采购文件.doc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信息化(二期)项目品目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采购单位扬州市应急管理局本级行政区域扬州市公告时间2024年01月24日 17:00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1月24日至2024年02月23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3日 09:30开标地点开标室10预算金额¥800.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华玲项目联系电话0514-82087120采购单位扬州市应急管理局本级采购单位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952795067代理机构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华玲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信息化(二期)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000-JZCG-G2024-0001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01月24日总目录1.投标邀请…………………………………32.投标人须知………………………………63.合同文本…………………………………164.采购需求…………………………………20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66.投标文件格式……………………………76第一章投标邀请受扬州市应急管理局的委托,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信息化(二期)(JSZC-321000-JZCG-G2024-0001)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项目概况本项目共3个分包,分包一: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及综合应用平台,预算金额:450万元;分包二: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及数据支撑体系,预算金额:320万元;分包三:项目监理,预算金额:30万元;投标人可以多包兼投,但只能中标1个分包。开、评标顺序为分包一-分包三。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信息化(二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1000-JZCG-G2024-00012.项目名称: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信息化(二期)3.总预算金额:800万元,其中分包一预算金额:450万元,分包二预算金额:320万元,分包三预算金额:30万元。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分包一最高限价为450万元,分包二最高限价为320万元,分包三最高限价为30万元。5.采购需求(简介):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6.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第四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分包三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2024年02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地址:扬州市江阳中路240号万象汇利大厦联系人:史尚哲联系方式:0514-80597532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5楼1530联系人:华玲联系方式:0514-82087120八、其他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zfcg.yangzhou.gov.cn/zfcg/xzzx/202309/4d7de1f7865f4a2894fc22bc452f94d8.shtml,请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5楼办理,具体联系方式:18952716110)。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交易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交易中心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中心。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交易中心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交易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1、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1.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投标分项报价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12.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4.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4.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为交易中心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6.1在特殊情况下,交易中心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交易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递交17.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8、投标截止时间18.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6.1.2条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18.2交易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9、投标文件的拒收19.1交易中心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0.1投标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投标人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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