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城区道路降尘市场化作业项目

扬中市城区道路降尘市场化作业项目 2024年01月23日09时06分,扬中市城市管理局通过镇江市网上“中介超市”平台为【扬中市城区道路降尘市场化作业项目】公开采购【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服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扬中市城区道路降尘市场化作业项目 项目单位: 扬中市城市管理局 项目地址: 江洲西路319号 项目建设内容: 扬中市城区道路降尘市场化作业 项目总投资: 110.0万元 中介服务事项: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 涉及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 项目建设、企业生产经营有关需求 采购项目编码: 202401220006 服务金额: 19000元 中介机构选取方式: 直接选取 中介机构要求: 无资质(资格)要求、无备案要求、无执业(职业)人员要求 工期要求: 无要求,按照双方合同约定 项目需求材料: 扬中市城区道路降尘市场化作业项目.docx 项目单位联系人: 朱敏 联系电话: 13645281915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58.217.53.110/epoint-web-zjcsmhwz/zjzjcs/pages/notice/noticedetials?rowguid=9cd304c0-5818-4567-bbb1-c77697ad18b5&type=1采购需求及基本服务要求一、服务内容1、扬中市城区道路降尘市场化作业项目,配驾单位现有车辆,执行扬中市环卫作业用车。现需要采购能为采购人提供作业服务的供应商保证采购人的需求。2、工作时间:需根据采购人工作量安排,每日完成4辆环卫作业车辆的规定工作任务,提供总工作量时间不低于32小时/日的作业服务。3、工作范围:扬中市城区。二、服务标准1、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2、供应商负责人员日常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交通法规学习、安全教育、车辆安全检查和相关业务技术培训等工作。3、供应商应确保指派的人员符合以下要求(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签章,承诺函格式自拟):(1)提供符合作业要求人员(具备驾驶证,安全无事故);(2)已清楚知晓本项目的工作性质和内容,自愿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定,接受采购人的服务要求。4、供应商所供服务需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能正式提供服务(临时替代人员除外),供应商不得私自与其他单位或部门进行业务接洽。如供应商违反以上约定采购人将不与承认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并将拒绝支付服务费用。5、供应商必须对服务内容、人员人身伤害等按行业标准每年向保险公司足额投保,并将保险正本交采购人审核并留存复印件。所有全日制工作人员工资不低于当年江苏省扬中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扬中市属于一类地区),服务期间如遇城镇职工最低基本工资标准上调,调整部分由中标人承担,所有全日制工作人员必须缴纳保险(临时岗除外),保险费用应满足江苏省人社厅发布文件中规定的社保缴费基数,及规定险种(规定险种为“五金”,指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要求。6、供应商应对拟投入人员的思想品德及职业技术进行严格审查,应是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身心健康,并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同时,供应商须将人员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工作卡等复印件作为合同的副本送采购人留存。供应商对提供上述副本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供应商负责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相关培训,采购人负责拟投入人员的生产调度及现场管理。8、供应商应与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承担所有与劳动关系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1)负责按时核发人员的工资报酬;(2)依法为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3)负责人员的档案管理、绩效考核;(4)负责人员的安全管理、教育、考核、奖惩;(5)依法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和解除等事宜;(6)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义务。(7)供应商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未与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履单位上述相关法定义务,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重新组织采购。9、人员要保证爱护车辆以及车辆内设施,做好日常检查,服从采购人规定。10、供应商拟投入的人员,应需具备良好地驾驶技术,并经过采购人认可。11、供应商须保持拟投入人员的相对稳定,如发生人员调动需提前告之,并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保证拟投入人员的健康、精神状态良好。12、拟投入人员服务要求(1)拟投入人员必须遵守有关交通安全法规及劳动纪律,服从管理,做到随叫随到,安全驾车。因违反交通法规而发生的(如违章停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由该人员承担相应责任。车辆使用中发生交通事故,如该人员负有次要及次要以上责任,由该人员承担相应责任及相应经济损失。(2)拟投入人员对自己所驾驶车辆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保管好随车证件;爱护车辆,平时注意车辆的日常检查、清洁;车辆出单位前,应对车辆做基本的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外观等),确保安全。(3)为保证车辆安全,拟投入人员完成出车任务后,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统一停放入库,未经批准不准私自使用车辆,不准将车辆带出过夜。如私自将车辆带出过夜或违规停放及未经批准私自用车,致使车辆被盗、损坏所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承担。该人员严禁将所保管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由此引发的所有责任,由车辆驾驶人员及实际驾驶人员承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必须及时向采购人报告,严禁隐瞒不报。(4)驾驶员加油时应填写加油记录本,并保管好随车的单位驶证、车辆购置税证、年检标签、环保标签、交强险标签、加油卡等。三、采购人承担的相关事项1、采购人负责提供服务人员休息场所,不出车时在指定位置等待任务。2、在合同期内的车辆油料费、停车费、过桥过路费、车辆维修装饰费、保险费(需按期足额投保各类保险,包括但不限于交强险、车损险、商业三责险等费用),由采购人承担。3、采购人负责车辆年检。4、采购人提供所有车辆保险单据给服务单位。5、采购人提供车辆保养条件,供应商根据保养手册要求负责车辆保养、维护。四、考核办法4.1指导原则为确保本项目工作运营正常,有效提升车辆和驾驶员安全服务质量。4.2管理制度(1)拥有符合采购人准驾车型驾驶证的人员经岗前培训后,方可上路驾驶车辆。(2)每月定期召开安全教育会议,指出阶段性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增强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3)驾驶员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规章制度和法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开快车、险车、赌气车,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4)车辆按规定进行检修保养,保持安全良好的车况。(5)车辆出库前,驾驶员必须做好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隐,消除安全隐患,作好记录。4.3考核要求4.3.1行车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交通法律、法规、条例,严禁酒后驾车和无证驾驶。(1)因不遵守国家、地方有关交通法规、条例行车造成交通事故,情节较轻的(人员、车辆、物品等未造成损失、通过协商可以私了解决的),责任由当班驾驶员自负,并扣除当月考核分10分,当班驾驶员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严禁酒后驾车,一经查实确属酒后驾车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并取消个人当月考核,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3)严禁无证驾驶。车辆不得交无证人员驾驶,行车须随车携带相关证件,如有违反,发现一次经查属实,除同时承担相应责任外,并扣除相应责任人当月考核分20分;第二次(含)以上扣除相应责任人当月考核分50分。(4)闯红灯等违规的处理。车辆在年检时若有闯红灯或不良记录的由当班驾驶人员负责,环管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5)上班时间公车私用的扣5分,被媒体曝光或被群众举报的当月考核扣10分。4.3.2出车前严格仔细检查车辆常规部件是否正常,各车辆当班驾驶员每日应根据车队规定的常规查检项目指标认真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若漏检、不检、不记录,或事后补记录,发现一次扣2分。4.3.3严格执行车辆出入库登记管理制度。所有车辆应按规定的作息时间出库、入库,做好出入库的登记管理工作,因特殊情况未按规定时间出入库的须说明原因,严禁徇私情违章办事,考核发现有营私舞弊行为(改时间、造假)一次扣2分,达三次予以辞退。驾驶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出、入库且又不能说明合理原因的,一次扣2分,达三次以上予以辞退。登记本在每月底交生活废弃物处置所车队负责人保存。4.3.4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各车辆在行车或作业时发生事故或隐患的,要立即报告生活废弃物处置所车队长,若发生事故不报、瞒报或延时报告经查属实的,除按第一条第1款第(1)项规定执行外,另一次加扣当月考核分10分,并由生活废弃物处置所车队长及时上报至环管中心分管领导。4.3.5严格执行车辆故障报修程序。工作中发现车辆故障未及时排除或汇报的,造成影响工作的,扣2分。4.3.6所有车辆应建立健全维修档案。实行每车壹册,由各车辆责任人填写、保管,逐次逐项的维修应及时认真填写,不填、缺填、乱涂乱画发现一次一处扣1分,妥善保管记录簿,丢失扣当月考核5分。4.3.7各车辆每日出车前或入库后必须认真清洗,车身外、车箱内、驾驶室内、轮胎、玻璃、作业工具等必须干净、无污物,发现清洗不及时,车体内有明显脏物一次扣2分。4.3.8各车的油卡由生活废弃物处置所车队长负责保管,如发现窃油、转借的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并取消个人当月考核,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如发生损坏、丢失的行为,一经查实的扣当月考核10分。4.4结果运用扬中市城区道路降尘市场化作业项目服务人员报酬与考核结果挂钩,报酬结算标准为每日按要求完成32小时的作业任务,每日每小时单价费用以乙方最终成交价为准。扣罚标准为:①未遵守作业时间的,每发现一次扣500元;②未按作业要求完成作业任务的,每发现一次扣1000元;③未按要求提供足额服务的,每少提供1小时(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扣相应单价费用(以乙方最终成交价为准),每月结算总额汇总扣除。五、基本服务要求1、所供的项目服务必须遵守国家颁布标准和有关规定。2、成交人须按采购人要求将本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实施完毕。3、成交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切事故的责任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招标江苏

分谈分签-连云港杰瑞自动化-防爆吸入式可燃气体探测器等(连云港杰瑞自动化有限公司)

2024-2-24 20:20:20

江苏

徐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外聘人员第三方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2-24 20:20:20

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员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
个人中心
购物车
优惠劵
今日签到
有新私信 私信列表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