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康复医院(梁溪区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一体化项目监理采购公告

无锡市康复医院(梁溪区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一体化项目监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无锡市康复医院(梁溪区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一体化项目监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2月4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009-2341HOLLY544 项目名称:无锡市康复医院(梁溪区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一体化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2.00万元 最高限价:40.00万元 采购需求:根据无锡市康复医院(梁溪区中医医院)新院区信息化建设需求,围绕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五级、医院信息互联互通四甲、智慧服务分级评估三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2.0三级的建设目标,拟采购无锡市康复医院(梁溪区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一体化项目监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项目完成整体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相关要求。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内(如供应商成立时间不满3年,则要求供应商自成立以来),无不良经营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供应商被授权代表须为供应商在职员工,须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23.07-2023.12的供应商为被授权代表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江苏”网站(credit.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月23日09:00至2024年1月3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可下载采购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潜在投标供应商可在项目磋商公告附件中查看采购文件,如确定投标,必须在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中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或“政府采购客户端(苏采云)”中免费下载文件(“项目参与”–找到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参与投标”–“下载文件”)],完成项目获取,方可按要求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2月4日上午09:00止。 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2月4日开启解密后60分钟内。 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磋商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五、响应文件开启 磋商时间:2024年2月4日上午09:00整 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 (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 http://cz.wuxi.gov.cn/doc/2023/10/26/4092694.shtml;https://cz.wuxi.gov.cn/doc/2023/10/11/4080287.shtml (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获取项目—获取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2.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和无锡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锡市康复医院 地 址:无锡市北塘大街10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510-82615669-3125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倪俊瑜? 采购人项目联系电话:0510-82615669-31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锡山经济开发区凤威路2号搜客天地A203室 联系方式:0510-82408785 3.项目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代民安、汤淼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0-82408785? 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3日 无锡市康复医院(梁溪区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一体化项目监理采购文件.doc无锡市梁溪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编号:1009-2341HOLLY544项目名称:无锡市康复医院(梁溪区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一体化项目监理采购人:无锡市康复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二○二四年一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受无锡市康复医院的委托,对无锡市康复医院(梁溪区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一体化项目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磋商时应注意事项如下: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无锡市康复医院(梁溪区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一体化项目监理采购编号:1009-2341HOLLY544采购人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内容:根据无锡市康复医院(梁溪区中医医院)新院区信息化建设需求,围绕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五级、医院信息互联互通四甲、智慧服务分级评估三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2.0三级的建设目标,拟采购无锡市康复医院(梁溪区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一体化项目监理。2采购人:无锡市康复医院地址:无锡市北塘大街100号联系人:倪俊瑜联系电话:0510-82615669-3125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无锡市锡山经济开发区凤威路2号搜客天地A203室联系电话:0510-82408785联系人:代民安、汤淼电子邮件地址:tangmiao@artall.com31.采购范围:对无锡市康复医院(梁溪区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一体化项目进行监理。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项目完成整体验收;3.质量标准:一次性通过系统验收并达到合格标准;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5.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相关要求。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内(如供应商成立时间不满3年,则要求供应商自成立以来),无不良经营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供应商被授权代表须为供应商在职员工,须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23.07-2023.12的供应商为被授权代表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江苏”网站(credit.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注:采购人将对以上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如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将取消投标资格。5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cz.wuxi.gov.cn/doc/2023/10/26/4092694.shtml;https://cz.wuxi.gov.cn/doc/2023/10/11/4080287.shtml(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获取项目–获取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2.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和无锡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6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7供应商可在2024年1月30日17:00前对采购文件需要澄清的问题发至代理机构登记的邮箱。8本项目无须缴纳磋商保证金9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0(1)本项目预算价为:52.00万元;(2)本项目采购人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40.0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2月4日上午09:00止。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2月4日开启解密后60分钟内。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磋商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12磋商时间:2024年2月4日上午09:00整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13确定成交单位时间:评审结束后确定成交单位地点:无锡市锡山经济开发区凤威路2号搜客天地A203室评标室(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网上评标)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一)遵循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二)磋商文件1.磋商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响应文件中充分反映磋商文件的所有要求。2.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磋商文件各项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报价无效。3.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报价,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4.磋商文件仅作为本次磋商采购使用。(三)磋商文件的解释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024年1月30日前通过邮件的形式对供应商针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答疑。2.供应商如有需要对磋商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并于2024年1月30日下午16:00前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tangmiao@artall.com)。3.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四)磋商文件的补充或修正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3.如需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正,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及用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购买方。该澄清或修正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五)响应文件的组成(相应内容上传至投标客户端):(1)磋商申请及声明;(2)磋商一览表;(3)细目报价表;(4)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法人证书或经相关部门登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新设立单位提供注册以来至2023年12月的缴费证明);4)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磋商时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复印件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新设立单位提供注册以来至2023年12月的缴费证明);5)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新设立单位提供注册以来至2023年12月的缴费证明);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磋商的除外,格式见附件);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8)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23年07月-2023年12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9)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0)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供应商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5)补充证明文件:1)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2)供应商的历史、背景和近年主要业绩介绍;3)对应评分标准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6)《商务条款偏离表》;(7)《技术需求偏离表》;(8)拟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及其专业技术资格一览表(9)技术服务方案(10)其他部分(六)响应文件的要求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2.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3.如无特别说明,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响应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4.磋商费用自理。5.网上投标5.1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CA数字证书登陆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在投标客户端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数据),并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上传磋商响应文件。5.2供应商应对CA数字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后果自负。5.3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网上解密时间进行解密,如未按时解密后果自负。5.4供应商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5.5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合同、中标通知书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5.5供应商进行网上投标请参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https://cz.wuxi.gov.cn/doc/2023/10/11/4080287.shtml。(七)无效响应文件的确认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无效:1..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投标的,纸质响应文件(如要求)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2.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的;3.供应商的被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4.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及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5.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制作的;6.响应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7.响应文件中有磋商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8.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9.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10.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制作、递交的;11.响应文件未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的;12.供应商未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14.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6.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响应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17.不同报价供应商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或恶意串通其他报价供应商,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18.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19.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项目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20.不同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21.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22.响应文件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23.响应文件被本项目评委确认为无效响应文件的;24.未通过初步资格性审查、响应文件资格性检查、响应文件符合性检查的;25.未按要求提供技术文件的;26.技术文件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27.报价(首次报价或每轮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8.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畸高或畸低,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29.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有可能影响产品及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30.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31.同一响应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32.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3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34.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八)竞争性磋商程序:1.磋商小组1.1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由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包括技术、经济(金融)、法律等相关专业专家。1.2磋商小组将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如未按要求磋商,将被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竞争性磋商权利。1.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并在磋商工作结束后,不得将磋商情况进行泄露。1.4回避评审专家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2.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依据:2.1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3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3.磋商程序3.1所有投标单位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各自响应文件;3.2磋商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解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开标;3.3磋商时,磋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磋商响应文件中磋商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一览表(报价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与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如有)不符的,以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为准。5.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6.信用信息查询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渠道查询的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与项目其他采购资料一并保存。7.磋商、评审程序评标工作由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7.1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①资格性检查。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②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7.2澄清有关问题。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发起询标,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由其授权的代表应答并加盖电子公章,且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比较与评价。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8.关于磋商报价:以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报价作为最终报价。9.如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10.磋商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评审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和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服务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评分标准如下:(1)价格分(最高为1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报价供应商的经磋商后的有效最终报价为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高得分为10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各供应商经磋商后的最终报价)×价格权值×100。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供应商综合实力(11分)①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满足得2分。②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满足得2分。③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ITSS信息技术服务咨询设计通用要求标准符合性认证证书的,满足得2分;④类似业绩(5分):供应商2021年1月1日(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以上打分项投标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内,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3)项目人员配置(20分)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6分):A.本项目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电子信息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且同时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的,得2分。B.本项目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的,得2分。C.本项目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的,得1分。D.本项目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软件工程造价师证书的,得1分。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2分):本项目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的,且同时具有ITSS服务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能由同一人担任。3)项目组其他成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除外)(12分):本项目拟派项目组其他成员具有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的,且同时具有ITSS服务工程师证书、IT服务项目经理证、软件工程造价师、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的,每有1人得2分,最多得12分。注:项目人员须为供应商在职员工,须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及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起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不含磋商当月)的的供应商为项目人员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4.技术服务方案(59分)1)现状描述(5分):考察供应商对本项目的理解。对本项目现状描述清楚、理解到位、见解深刻,能够充分阐明本项目对于本院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关键作用,得5分;理解到位、见解较为深刻的,得3分;理解到位、见解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得0分。2)项目需求理解(6分):考察供应商对项目需求、建设目标和要求的理解。需求理解深刻、对项目实施和管理难点认识准确,应对措施和合理化建议有效,阐述清晰完整,得6分;需求理解较为深刻,应对措施和合理化建议较为有效得4分;基本能理解的,应对措施和合理化建议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得0分。3)监理大纲(48分)A.质量控制(8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质量控制方案,至少包括质量控制目标方法措施、采购的质量控制、应用系统建设的质量控制、保修期与培训的质量控制、移交的质量控制,完全满足且针对性强得8分;质量控制方案基本满足要求,合理可行得5分;质量控制方案部分满足要求,针对性不强得2分;未提供得0分。B.过程(进度)控制(8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进度控制方案,至少包括进度控制目标、进度控制流程、进度控制方法、进度控制措施、进度变更控制,完全满足且针对性强得8分;进度控制方案基本满足要求,合理可行得5分;进度控制方案部分满足要求,针对性不强得2分;未提供得0分。C.投资控制(8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成本控制方案,至少包括成本控制目标、成本控制风险、成本控制对策、成本控制主要措施、成本变更控制,完全满足且有针对性的得8分;成本控制方案基本满足要求,合理可行得5分;成本控制方案部分满足要求,针对性不强得2分;未提供得0分。D.合同管理(8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合同管理方案,至少包括合同管理目标、管理流程、管理措施、保密措施和方法、合同变更控制;方案完全满足且有针对性得8分;方案基本满足要求,合理可行得5分;方案部分满足要求,针对性不强得2分;未提供得0分。E.信息管理及沟通协调(8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信息管理方案,至少包括信息管理目标、管理流程、管理措施、保密措施和方法;制定项目的组织协调方案,至少包括组织协调目标、组织协调内容、沟通协调机制、组织协调主要措施,两个方案完全满足且有针对性得8分;基本满足要求,合理可行得5分;部分满足要求,针对性不强得2分;未提供得0分。F.本项目难点的认识及解决措施(8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要求,认识难点要点,制定解决措施,方案完全满足且有针对性得8分;基本满足要求,合理可行得5分;部分满足要求,针对性不强得2分;未提供得0分。本次评标,核算各供应商的得分取所有评标成员的平均值。评分办法及评分细则的解释权属采购人。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九)确定成交供应商1.财库【2014】214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及第二十八条“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磋商小组根据对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响应文件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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