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锡通控股(含控股、佳润及其子公司、代管公司)2023年汇算清缴及2024年税务顾问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苏锡通控股(含控股、佳润及其子公司、代管公司) 2023年汇算清缴及2024年税务顾问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苏锡通控股(含控股、佳润及其子公司、代管公司) 2023年汇算清缴及2024年税务顾问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受南通苏锡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就苏锡通控股(含控股、佳润及其子公司、代管公司) 2023年汇算清缴及2024年税务顾问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 NTCG-2024010901)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项目概况项目概况苏锡通控股(含控股、佳润及其子公司、代管公司) 2023年汇算清缴及2024年税务顾问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2月2日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TCG-2024010901项目名称:苏锡通控股(含控股、佳润及其子公司、代管公司) 2023年汇算清缴及2024年税务顾问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类型:服务预算金额:16万元/年最高限价(如有):16万元/年,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合同履行期限:每年4月15日前出具15家公司的汇算清缴报告,每半年度次月25日前出具风险提示和建议。每年度服务结束后,甲方对乙方就解决能力、反应速度、服务态度、沟通效果、专业能力等多方面进行打分,综合得分在8.5分以上的,可对合同进行续签, 最多续签次数为 2 次(即连续服务期限不超过 3年)。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本项目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后的3小时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被列入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将绝其继续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记录电子截屏作为证据留存,与采购项目其他材料一并归档。磋商小组审查之后,“信用中国”网站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③为本项目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单位)。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持有有效《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的税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投标须提供总部对分支机构业务授权书);(2)供应商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①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③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 ④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前后矛盾的以“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为准。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2月2日9:30 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直接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苏锡通专区http://ggzyjy.stpac.gov.cn/” 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4年2月2日9时30分。逾期不可报名。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2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地点: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南通市海伦路80号)(投标人不需亲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流程)。解密截止时间:以系统实际显示截止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少于二十分钟。本项目投标文件是指上传于网上招投标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磋商时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和原件。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必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四份及不加密NJSTF格式文件(u盘和光盘各壹份),以供存档。纸质投标文件应使用CA系统打印,且必须保证与评标时的电子标书完全一致。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叁仟元。递交形式: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银行汇票,不接受其它缴款方式(递交方式:银行汇票,并非将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递交时间:将银行汇票扫描件(盖章后)和扫描件(盖章后)同资格审查文件一并上传交易平台保证金账户名称:南通苏锡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芝山支行银行账号:32001647450052511975第一成交候选人的银行汇票原件在开标后3天内送至招标人处,否则取消其成交资格,按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替补,并在成交后3天内送至招标人处。2、履约保证金:项目成交金额的10%,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前缴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须提供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可以银行转账、银行汇票或者银行保函(见索即付,保函格式参考合同附件)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3、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4、供应商竞磋操作路径,详情请查阅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交易响应人凭企业CA证书进行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首页(无需登录)→平台帮助栏目→手册下载)。软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998-0000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磋商方式,详情请查阅会员系统地址:http://ggzyjy.stpac.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http://ggzyjy.stpac.gov.cn/。6、下载磋商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凭企业CA证书登录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本磋商文件。7、报名:凡有意参加的交易响应人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下载成功即视同报名完成。8、网上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用 CA 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同获取文件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即被视为已响应参加磋商活动。备注:磋商项目二轮或多轮报价需各交易响应人登录系统后,进入【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进入,在【参与报价】菜单中进行响应报价。特别提醒:各交易响应人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待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完毕后,项目发起方或其代理单位发出报价指令后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最终报价。 9、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10、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人提供4份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须装订)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通苏锡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江成路1088号联系方式:苏通控股运营管理部(电话:1989593191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座14楼联系方式:贲工(电话:18051668292)附件:1、磋商文件 2、采购人信用承诺? 附件: (二次上网)磋商文件——苏锡通控股(含控股、佳润及其子公司、代管公司)2023年汇算清缴及2024年税务顾问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doc 公平竞争审查意见表.pdf 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苏锡通控股(含控股、佳润及其子公司、代管公司)2023年汇算清缴及2024年税务顾问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次)采购磋商文件采购文件编号:NTCG-2024010901采购人:南通苏锡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_1_月22日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受南通苏锡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就苏锡通控股(含控股、佳润及其子公司、代管公司)2023年汇算清缴及2024年税务顾问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NTCG-2024010901)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项目概况项目概况苏锡通控股(含控股、佳润及其子公司、代管公司)2023年汇算清缴及2024年税务顾问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2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TCG-2024010901项目名称:苏锡通控股(含控股、佳润及其子公司、代管公司)2023年汇算清缴及2024年税务顾问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类型:服务预算金额:16万元/年最高限价(如有):16万元/年,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合同履行期限:每年4月15日前出具15家公司的汇算清缴报告,每半年度次月25日前出具风险提示和建议。每年度服务结束后,甲方对乙方就解决能力、反应速度、服务态度、沟通效果、专业能力等多方面进行打分,综合得分在8.5分以上的,可对合同进行续签,最多续签次数为2次(即连续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本项目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后的3小时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被列入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将绝其继续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记录电子截屏作为证据留存,与采购项目其他材料一并归档。磋商小组审查之后,“信用中国”网站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③为本项目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单位)。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持有有效《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的税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投标须提供总部对分支机构业务授权书);(2)供应商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①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③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④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前后矛盾的以“第六部分响应文件组成”为准。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2月2日9:30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直接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苏锡通专区http://ggzyjy.stpac.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日9时30分。逾期不可报名。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2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地点: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南通市海伦路80号)(投标人不需亲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流程)。解密截止时间:以系统实际显示截止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少于二十分钟。本项目投标文件是指上传于网上招投标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磋商时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和原件。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必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四份及不加密NJSTF格式文件(u盘和光盘各壹份),以供存档。纸质投标文件应使用CA系统打印,且必须保证与评标时的电子标书完全一致。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叁仟元。递交形式: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银行汇票,不接受其它缴款方式(递交方式:银行汇票,并非将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递交时间:将银行汇票扫描件(盖章后)和扫描件(盖章后)同资格审查文件一并上传交易平台保证金账户名称:南通苏锡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芝山支行银行账号:32001647450052511975第一成交候选人的银行汇票原件在开标后3天内送至招标人处,否则取消其成交资格,按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替补,并在成交后3天内送至招标人处。2、履约保证金:项目成交金额的10%,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前缴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须提供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可以银行转账、银行汇票或者银行保函(见索即付,保函格式参考合同附件)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3、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4、供应商竞磋操作路径,详情请查阅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交易响应人凭企业CA证书进行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首页(无需登录)→平台帮助栏目→手册下载)。软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998-0000。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磋商方式,详情请查阅会员系统地址:http://ggzyjy.stpac.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http://ggzyjy.stpac.gov.cn/。6、下载磋商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凭企业CA证书登录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本磋商文件。7、报名:凡有意参加的交易响应人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下载成功即视同报名完成。8、网上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同获取文件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即被视为已响应参加磋商活动。备注:磋商项目二轮或多轮报价需各交易响应人登录系统后,进入【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进入,在【参与报价】菜单中进行响应报价。特别提醒:各交易响应人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待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完毕后,项目发起方或其代理单位发出报价指令后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最终报价。9、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10、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人提供4份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须装订)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通苏锡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江成路1088号联系方式:苏通控股运营管理部(电话:1989593191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座14楼联系方式:贲工(电话:18051668292)附件:1、磋商文件2、采购人信用承诺第二部分磋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采购人不收取任何费用,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4.3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约定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计取金额按照3000元计算,此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并不单独立项,由成交供应商在取得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现金或数字人民币等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磋商文件的解释6.1磋商文件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由采购人解释,其它部分由代理机构解释。(二)磋商文件1.磋商文件构成1.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磋商须知(3)项目需求(4)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合同条款及格式(6)响应文件组成(7)附件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磋商文件的澄清2.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2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3.磋商文件的修改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3.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3.3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响应文件构成2.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价格标文件。供应商按“第六部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3.磋商响应有效期3.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4.磋商响应有效期的延长4.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响应文件的提交1.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同获取文件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即被视为已响应参加磋商活动。2.响应文件截止日期2.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2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响应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3.响应文件的拒收3.1采购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4.1响应文件的撤回4.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投标指引》。4.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4.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投标指引》。4.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4.4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响应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磋商与评审1.磋商仪式1.1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磋商。供应商应当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苏锡通专区”参加磋商活动,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1.2磋商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苏锡通专区中进行磋商,分两阶段进行,价格标开标时公布各供应商的《开标一览表》。1.3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按照《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引》执行。2.磋商小组2.1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2.3超过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磋商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5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人。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4评审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磋商小组、代理机构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3.5在评审期间,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3.6代理机构和评审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4、评审过程的澄清4.1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以电子函件形式要求响应人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4.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在“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不见面大厅”中作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具体操作方式见《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引》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作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5.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磋商小组进行反馈。5.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不见面大厅”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5.4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报价总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总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总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5.5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并通过“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不见面大厅”告知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磋商活动将被拒绝。5.6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5.7同一项目(项目未分包)或同一分包(项目有不同分包),如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个供应商参加磋商时,磋商中在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选取首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最后报价,其他供应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8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成交候选人,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磋商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5.9供应商在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6.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6.1.1供应商在“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不见面大厅”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6.1.2未完整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或上传的文件打不开的。6.1.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报价的。6.1.4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6.1.5响应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6.1.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6.1.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1.8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6.1.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1.10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不见面大厅”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6.1.11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6.1.12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6.1.13不同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6.1.14投标人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相差悬殊,评标委员会认为得分畸低者没有实质性响应的。6.1.1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6.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6.2.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是2家);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2.4磋商小组认定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6.2.5因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磋商无法继续进行的。6.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6.3.1如出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或者在评审期间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成交1.确定成交单位1.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规定。1.2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在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3代理机构将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评审专家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4.3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1.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1.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参与磋商,响应无效:1.5.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1.5.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5.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质疑处理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2.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2.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4对采购方式、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质疑,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2.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5.1内容不符合《质疑函范本》要求的。。2.5.2超出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5.3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5.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7投诉提起路径: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投诉办理指引”。3.成交通知书3.l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磋商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1.签订合同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4履约保证金1.4.1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金额的10%,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前缴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须提供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可以以银行转账、银行汇票或者银行保函(见索即付,保函格式参考合同附件三)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精神,对政府采购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记录的中小企业可以申请免收履约保证金。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2.1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2.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项目需求包括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磋商文件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苏锡通控股(含控股、佳润及其子公司、代管公司)2023年汇算清缴及2024年税务顾问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6万元/年。采购需求:根据苏锡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需要,需税务师事务所对苏锡通控股(含苏通控股、佳润及其子公司、代管公司)进行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2024年全年税务顾问。报价要求:本项目为总价报价,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时间要求:每年4月15日前出具15家公司的汇算清缴报告,每半年度次月25日前出具风险提示和建议。二、服务内容,详见清单2023年苏锡通控股税审单位及出报告要求序号单位所属出报告1南通苏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苏通控股是2南通宇擎贸易有限公司苏通控股 3南通中奥苏通生态园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苏通控股 4江苏曦至贸易有限公司苏通控股是5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苏通控股 6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汇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苏通控股是7江苏通源云计算服务有限公司苏通控股是8南通通嘉融媒体科技有限公司苏通控股 9江苏驭宇出行服务有限公司苏通控股 10南通苏通城市更新有限公司苏通控股 11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苏通控股是12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好置地产置业有限公司(R21035)苏通控股 13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固装地产有限公司(R21049)苏通控股 14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好盛地产有限公司(R22007)苏通控股 15南通苏锡通科技园区卓鋆房地产有限公司(R22015)苏通控股 16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市政公用有限公司苏通控股 17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都市生态园林有限公司苏通控股 18南通苏通集成电路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通控股 19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通控股 20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滨江物业有限公司苏通控股是21南通苏锡通融媒科技有限公司苏通控股 22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苏通控股 23江苏昻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苏通控股是24南通苏通天电新能源有限公司苏通控股是25城市更新公司苏通控股 26南通苏锡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佳润控股是27南通佳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佳润控股是28南通锡通科技城建投资有限公司佳润控股 29南通锡通水务有限公司佳润控股是30南通涌源供水有限公司佳润控股 31南通锡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佳润控股是32南通创欧实业有限公司佳润控股是33南通欧通置业有限公司佳润控股是34南通和旭投资有限公司佳润控股 35南通苏锡通医学发展有限公司佳润控股 36南通锡通自来水供应有限公司佳润控股 37南通通锡实业有限公司佳润控股 38南通共达农业有限公司佳润控股 39南通舜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佳润控股 40江苏舜旺控股有限公司佳润控股 41南通耀通大桥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佳润控股 42南通若天生态环境发展(江苏)有限公司佳润控股是43南通创道贸易有限公司佳润控股 44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人民医院佳润控股 45南通海鸿佳润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佳润控股 若服务期内有新设子公司,需一并纳入服务范围三、工作要求(一)总体要求1.负责上述45家公司服务期间涉及的各项税费和基金项目的涉税咨询业务。2.每半年度对上述公司经营过程中涉税的各项业务进行专业评估,并出具书面风险提示和建议。3.及时发布与公司相关的新税收政策,提供由于新政策的实施对上述公司的税收影响测算及解决方案。4.根据税法规定为上述15家公司出具年度所得税纳税审核鉴证报告。(二)人员配置1、项目配备的驻点工作人员人数必须达到4人及以上,在资格审查材料中提供人员名单。3.时间要求每年4月15日前出具15家公司的汇算清缴报告,每半年度次月25日前出具风险提示和建议。四、付款方式出具汇算清缴报告后支付60%,每半年度末出具风险提示建议后各支付20%。五、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银行转账、银行汇票或者银行保函(见索即付)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2、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投标单位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时,因本项目已二次流标,招标人可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直接进行评审,投标报价最低者中标,报价相同时由招标人代表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若仅有一家投标单位且该单位通过资格审查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仅有一家,则直接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一、磋商方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磋商活动。二、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系统发送最后报价填报通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15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作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只有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供应商商务、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的合计分值,为该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前三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评委在认真审阅响应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独立评判,不得统一打分。(一)采购人(代表)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资格不合格的,其响应文件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二)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判为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三)商务技术分:70分各供应商得分为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序号 评分点名称分值评审标准1企业资质与规模51、供应商行业等级评定为5A的得5分,4A的得2分,其他等级不得分。提供行业等级评定证书扫描件。2服务业绩101、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办税收审计或筹划或咨询顾问业绩,服务对象为市(区)属及以上国有企业或上市公司的,根据服务成效(因该事项出具的报告),每项目得2分,不同年度同一项目不重复计算,本小项最高得6分。需提供业绩合同、服务对象为市(区)属及以上国有企业或上市公司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2、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办过其他大型企业(账面资产总额在20亿元以上)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项目,每有一项得1分,每小项最高得4分。需提供业绩合同及大型企业账面资产总额证明材料扫描件。3人员配备251、拟派本项目组长为供应商正式员工,具有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且行业从业年限10年(含10年)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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