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新增设备运维服务(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

江苏省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新增设备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江苏省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新增设备运维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2日上午0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707-ZXXD-C2024-0004项目名称:江苏省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新增设备运维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42万元,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需求:江苏省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新增设备1套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测系统(至少包含 57 种 PAMS物质)、29 套空气自动监测微站(气象五参数、TVOC、PM2.5、PM10、NOx、SO2)、8套恶臭监测站(杭州春来OGA-100),2套挥发酚(湖南力LFS-2002Phe)等设备的两年运行维护服务,包含耗材更换等。服务期限:2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 号文件要求, 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4 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1月22日至2024年01月29日(北京时间)2.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3.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3.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3.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3.3“CA数字证书”的获取:响应供应商需办理“CA 数字证书”,CA办理指南及“苏采云”操作手册可至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中心下载。通过苏采云系统首页(http://jszfcg.jscz.gov.cn/)的“苏采云控件驱动下载”,选择“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下载安装,具体安装方法详见下载文件内的《安装说明》。3.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3.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3.6请潜在供应商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注: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1.2024年02月02日上午09点00分(北京时间)。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注:各供应商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待资格审查和商务技术审查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最后报价填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20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2.线上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3.响应文件的解密: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磋商采购不收取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磋商保证金执行。2.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项目周期,谨慎参与交易,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不按规定履约。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赣榆区柘汪镇人民政府(江苏省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柘汪镇联 系 人:刘帅 联系方式:1806137635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中兴迅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金陵路云N广场D335-338室 联系人: 葛明联系方式:15312105318八、其他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 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连云港市财政局(海州区海连中路66号)西门向南约20米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中兴迅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江苏省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新增设备运维服务(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文件.doc江苏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江苏省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新增设备运维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707-ZXXD-C2024-0004采购人:赣榆区柘汪镇人民政府(江苏省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兴迅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1月采购人:赣榆区柘汪镇人民政府(江苏省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兴迅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1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1第二章磋商须知6第三章磋商合同条款及格式25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表29第五章项目需求30第六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34第七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7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项目概况江苏省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新增设备运维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2日上午0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707-ZXXD-C2024-0004项目名称:江苏省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新增设备运维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42万元,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需求:江苏省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新增设备1套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测系统(至少包含57种PAMS物质)、29套空气自动监测微站(气象五参数、TVOC、PM2.5、PM10、NOx、SO2)、8套恶臭监测站(杭州春来OGA-100),2套挥发酚(湖南力LFS-2002Phe)等设备的两年运行维护服务,包含耗材更换等。服务期限:2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1月22日至2024年01月29日18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3.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3.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3.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3.3“CA数字证书”的获取:响应供应商需办理“CA数字证书”,CA办理指南及“苏采云”操作手册可至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中心下载。通过苏采云系统首页(http://jszfcg.jscz.gov.cn/)的“苏采云控件驱动下载”,选择“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下载安装,具体安装方法详见下载文件内的《安装说明》。3.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3.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3.6请潜在供应商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注: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1.2024年02月02日上午09点00分(北京时间)。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注:各供应商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待资格审查和商务技术审查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最后报价填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20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2.线上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3.响应文件的解密: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磋商采购不收取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磋商保证金执行。2.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项目周期,谨慎参与交易,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不按规定履约。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赣榆区柘汪镇人民政府(江苏省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柘汪镇联系人:刘帅联系方式:1806137635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中兴迅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金陵路云昇广场D335-338室联系人:葛明联系方式:15312105318八、其他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连云港市财政局(海州区海连中路66号)西门向南约20米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中兴迅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1.2本项目采购采用电子化方式,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开启、评审和成交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2、项目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3.1满足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3.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4、参加磋商费用4.1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采购人、江苏中兴迅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此次磋商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苏招协[2022]002号《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所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的50%收取,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以上费用供应商报价时综合考虑,不需单列。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供应商一旦依法获取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6、磋商文件的询问及修改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询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向采购人或本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本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本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五日前,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五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2本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或答疑会。7、磋商文件的解释7.1本磋商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1、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参加磋商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2.1磋商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采购活动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书(或授权书)。2.2磋商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2.3磋商供应商委托代理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按第七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并附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电子件。3、首次磋商报价表3.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首次磋商报价表”(开标一览表)与“首次磋商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3.2标的物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3.3有关费用处理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3.4其它费用处理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3.5报价采用的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4、项目需求响应方案4.1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4.2对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4.3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5、磋商保证金5.1磋商文件约定收取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开始前按照要求提交,作为其参加磋商采购的一部分。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磋商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因磋商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相关规定处理。5.2磋商保证金到账凭证:电汇、网银等方式:转账成功页面截图,电子件上传。现金解款单方式:转账凭证(红联+蓝联)与磋商供应商银行开户许可证,电子件上传。5.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5.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5.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供应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的除外);(2)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在整个磋商活动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6)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7)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5.6本项目磋商保证金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6、响应文件制作工具6.1磋商供应商必须使用“苏采云”系统可接受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系统操作流程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请及时关注版本更新。7、响应文件构成磋商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包括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评审因素所需材料和其他材料等内容,相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可提供扫描件。7.1响应文件格式:填写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日期等内容。7.2商务文件:(政府采购政策有关材料可选提交;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其他文件必须提交,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1)响应函:请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2)开标一览表(首次磋商报价表):请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3)报价明细表(首次磋商报价明细表):请按第七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磋商首次报价明细”格式及要求填写。(4)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填报要求详见“七、政策功能”。(5)资格审查材料: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财务状况报告可以通过同步诚信库后挑选;税收证明、社保证明请上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请按给定的格式填写;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其他资格审查材料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7)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请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并根据供应商响应承诺的商务条件与“合同条款”“项目需求”等的差异填写。(8)售后服务承诺书:请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7.3技术文件:(以下文件必须提交,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1)技术标:可以但不限于技术方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等,格式自定。(2)项目需求响应:格式自定。7.4评审因素所需材料:如有,请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7.5其他材料:如有,请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8、生成响应文件8.1响应文件应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相关内容可以打印、签字、盖章后扫描电子件)或使用电子签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的公章是指刻有磋商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8.2电子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出现上述情况应重新编制。三、响应文件及样品的递交1、响应文件的上传、修改和撤回1.1线上提交与接收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说明:电子响应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响应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响应文件。1.2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本项目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加密。1.3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说明:供应商应在用CA数字证书以及自备的能够登录“苏采云”系统的笔记本电脑,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响应文件。1.4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应当拒收并提示。1.5磋商供应商在上传响应文件后可以对其修改或撤回,但这种修改或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1.6如需对电子响应文件修改,磋商供应商可以在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撤回文件,并上传新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以最终完成上传的为准。1.7磋商供应商不得在截止时间后修改响应文件,也不得在截止时间起至磋商有效期满前撤回响应文件。2、磋商响应有效期2.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2.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磋商供应商书面答复后,将在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3、提交样品截止时间和地点3.1采购项目需要提交样品的,供应商应当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样品接收截止时间前将样品送达指定地点并登记完毕,否则不予接收。3.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保管,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在成交结果公布后两个工作日内领回,否则按无主物品处理。四、磋商与评审1、磋商开始仪式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线下开启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时间递交CA数字证书,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视为放弃响应和放弃对开启全过程提出疑义的权利,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不见面交易的,供应商必须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签到,如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并完成登录、签到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供应商将无法收到解密指令、疑义回复等实时内容,视为放弃响应和放弃对开启全过程提出疑义的权利,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未参加的,视同认可磋商结果。1.2供应商解密响应文件后,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供应商名称和投标价格。注:各供应商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待资格审查和商务技术审查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最后报价填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20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2、磋商小组2.1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磋商。2.2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磋商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4.2磋商小组要求磋商供应商澄清、说明或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从评标系统发起)。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采用书面形式,通过“苏采云”系统系统作出,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的磋商供应商如未按规定作出,其风险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2在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且其余非实质性技术及商务条款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或重要的商务条款或除上述以外的多项指标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保留或给予纠正这些偏离的机会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磋商小组2/3及以上成员的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1)未按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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