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栟茶镇财政行业合作项目

如东县栟茶镇财政行业合作项目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如东县栟茶镇财政行业合作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如东县限额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2月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如东县栟茶镇财政行业合作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75万元?。采购需求: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要求后 20日历天完成供货并安装完成。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具有办公信息系统软件商的合作书面承诺或授权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 1 月 22?日至2024年 2 月 1?日。地点:如东县区镇限额电子招投标平台(项目投标方)的项目投标方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详见附件。方式:由各投标人在如东县区镇限额电子招投标平台(项目投标方)自行下载。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2月2日下午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投标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如东县区镇限额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见附件)。五、开启时间:2024年2月2日下午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上开评标系统。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项目开标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线上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如东县区镇限额电子招投标平台-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并投标人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三十分钟内完成解密,如不能按时完成解密的,将退回其投标文件,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采购人进行现场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登录如东县区镇限额电子招投标平台——“项目投标方”(网址详见附件)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2、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文件制作人或项目开标评标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服务人员咨询,联系方式及电话:84800088。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如东县栟茶镇人民政府? ? ??地 ???址:如东县栟茶镇卫海北路899号 ??联系方式:?徐所长? ? ? ?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南通市太阳鑫城1幢     ? ? ?联系方式:15862861502     ? ? ? ?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所长 ?????????? ?电   话:?13773696505??????????????????(网址)区镇限额电子平台招投标.doc1.22最终(竞争性磋商)如东县栟茶镇财政行业合作项目 – 副本.docxhttp://221.229.221.172:9092/main如东县栟茶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如东县栟茶镇财政行业合作项目采购人名称:如东县栟茶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二〇二四年一月第一章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如东县栟茶镇财政行业合作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如东县限额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2月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如东县栟茶镇财政行业合作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75万元。采购需求: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要求后20日历天完成供货并安装完成。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具有办公信息系统软件商的合作书面承诺或授权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2月1日。地点:如东县区镇限额电子招投标平台(项目投标方)的项目投标方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详见附件。方式:由各投标人在如东县区镇限额电子招投标平台(项目投标方)自行下载。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2月2日下午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投标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如东县区镇限额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见附件)。五、开启时间:2024年2月2日下午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上开评标系统。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7.其他补充事宜:1、项目开标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线上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如东县区镇限额电子招投标平台-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并投标人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三十分钟内完成解密,如不能按时完成解密的,将退回其投标文件,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采购人进行现场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登录如东县区镇限额电子招投标平台——“项目投标方”(网址详见附件)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2、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文件制作人或项目开标评标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服务人员咨询,联系方式及电话:84800088。8.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如东县栟茶镇人民政府地址:如东县栟茶镇卫海北路899号联系方式:徐所长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太阳鑫城1幢联系方式:1586286150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所长电话:1377369650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1.2本采购文件中所称“采购人”均为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投标人”为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采购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领取本采购文件并决定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采购文件领取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采购文件是否损害其自身权益。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6.开标程序(1)投标人解密其投标文件;(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解密并导入投标文件;(3)开标结束。解密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开标截止时间后三十分钟内完成)。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异议提出的时间:公示期内。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采购公告(2)供应商须知(3)项目需求(4)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5)投标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认为已发布的采购文件确有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南通如东县区镇限额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更正公告。8.磋商文件的修改8.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8.2采购人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8.3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三、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9.投标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按本采购文件详细编制。10.2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10.3投标响应文件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主要文件目录”的顺序制作,并请编制目录。由于不按要求编排,编排混乱等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1.证明供应商资格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1.2供应商应提交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文件。11.3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1.4供应商应提供的证明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1.5证明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12.投标报价表12.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报价表。每项货物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2.2标的物采购人需求的货物供应、质保售后及有关技术服务等。12.3有关费用处理投标报价采用固定单价方式,投标人对项目需求各项内容分别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等,即包括响应及完成委托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咨询费、安装费、运输费、两年维保费、保险、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跟踪服务、利润、管理费、税金、规费、风险费以及完成相应工作内容的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即响应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12.4其它费用处理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2.5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货物或服务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报价表要求的为单位标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2.6投标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⑴项目总价:包括买方需求的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⑵项目单价按投标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货物(服务)说明13.1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若出现缺、漏项和描述不清的均视为负偏离处理。13.2提供参加本项目简介(如需);13.3培训计划;13.4详细阐述所投货物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13.5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14.1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14.2提供供应商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15.投标保证金15.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16.磋商响应有效期16.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1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17.投标截止日期17.1采购人收到投标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7.2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有权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五、评审的程序和内容18.成立竞争性磋商小组18.1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18.2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18.3磋商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18.4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说明情况。19.评审程序、内容19.1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9.2对响应文件的初审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19.3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9.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9.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出最终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9.6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倡导诚实报价,如磋商文件没有重大修改的,最后报价不能高于第一次报价,高于的作无效报价处理。(2)最后报价应包含本次项目的所有费用,供应商承担参与投标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4)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19.7已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19.8磋商时间由磋商小组掌握。20.无效投标条款和项目终止条款20.1.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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