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介绍 华能太仓电厂3号机组A级检修脚手架保温项目 二、报价须知 请仔细阅读询价文件、报价须知、并按要求制作并上传响应文件。 三、基本信息采购方案名称华能太仓电厂3号机组A级检修脚手架保温项目采购单位华能国际电力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采购项目类型工程采购项目类别2001工程项目编号X-494024003.B.001.06工程项目名称寻源类型询价寻源方式合格供应商公开评审原则经评审最低价法是否紧急采购 否 四、报价要求结算币种人民币报价截止前是否允许 供应商修改报价 允许 是否缴纳保证金 否 保证金金额(元) 报价开始时间2024-01-24 10:25:32报价截止时间2024-01-31 10:25:32答疑/澄清时间2024-01-24 10:24:34 至 2024-01-24 10:24:35五、产品信息序号计划号物料编码物料描述物料组采购明细数量计量单位计量单位描述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计划采购时间计划交货时间计划开工时间计划完工时间安装时间需求单位交货地址用途及说明113号机组A级检修脚手架保温_3号机组A级检修脚手架保温_华能太仓电厂2024年#F01010113号机组A级检修脚手架保温_3号机组A级检修脚手架保温_华能太仓电厂2024年#1.000每一个2024-01-252024-02-252024-02-25华能太仓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六、联系人信息联系人李畅询价单位 华能国际电力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12-53842189传真 邮编 215424Email 1913524236@qq.com 手机13616229908联系地址 七、附件 HNTCCGFA-2024-0093号机组A级检修脚手架保温——询价采购文件.docx 报价须知.pdf 只接受供应商线上询问我要报名版本编号:V22.6.6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标准询价采购文件采购编号:HNTCCGFA-2024-009采购人:华能太仓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 日 期: 2024年1月3日 使用说明一、《标准询价采购文件》适用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下列条件之一的且经采购承办部门批准的情况:(一)采购的工程、物资或者服务规格、标准统一、供应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二)技术标准或要求相对简单,采购质量标准相对明确,合同估算价相对较低,能够形成充分竞争的。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编制具体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只须对采购文件中的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合同条款、采购需求文件等部分进行填写和补充,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中应明确交货(或服务)地点,精确到县级,发布的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如后续发布变更邀请函或第二次采购邀请函,也将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正文、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中对于同一表述的内容、使用了相同的条款号,便于条款前后对应,避免条款前后不一致。五、《标准询价采购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编制,应尽量简化。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合格供应商公开)2第一章采购邀请函(邀请方式)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错误!未定义书签。1.适用范围82.定义83.询价费用84.现场踏勘85.采购文件的构成8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97.编制基本要求98.语言和计量单位109.报价1010.报价货币1011.响应保证金1112.采购有效期11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1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215.询价小组1216.开启响应文件1217.评审方法1218.确定成交供应商1219.采购结果公告1220.成交通知1221.签订合同1222.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13第三章评审办法14一、总则14二、评审方法14三、评审程序14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7第五章采购需求18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9一、授权委托书22二、报价部分23三、商务部分24四、技术部分26五、偏差表27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第一章采购公告(合格供应商公开)3号机组A级检修脚手架保温项目询价公告1.项目介绍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人为华能太仓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项目进行合格供应商公开询价。2.交货/施工/服务地点:江苏省太仓市港口开发区滨江大道118号。3.采购内容:3号机组A级检修脚手架保温项目。详见技术规范书。4.交货期/施工期/服务期:55天,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二、报价须知1.供应商通用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2)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7)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华能集团相关制度的情况。重要提醒:1.按照《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在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为特别严重不良行为,将对供应商处以停止合作两年,停止参与集团公司范围所有的采购业务权限,处罚期从审批通过之日起计算,至处罚期结束。2.投标单位存在需要澄清的内容,应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提出问询,由电厂采购人员线上统一进行解答和回复,不得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私下就澄清内容进行联系。2.供应商专用资格要求:2.1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22019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2个及以上3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B级及以上检修保温和脚手架或锅炉炉膛满膛脚手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提供签字盖章页和能够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三、基本信息采购方案名称3号机组A级检修脚手架保温项目采购单位华能太仓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类型见电商平台项目询价公告采购项目类别见电商平台项目询价公告工程项目编号见电商平台项目询价公告工程项目名称见电商平台项目询价公告寻源类型询价寻源方式合格供应商公开评价原则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是否紧急采购否四、报价要求结算币种人民币报价截止前是否允许 供应商修改报价是是否缴纳保证金否保证金金额(元)∕报价开始时间见电商平台项目询价公告报价截止时间见电商平台项目询价公告答疑/澄清时间见电商平台项目询价公告5.采购需求信息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六、联系人信息联系人(采购人)李畅询价单位华能太仓电厂联系电话0512-53842189传真0512-53844987邮编215424Email1913524236@QQ.com手机13616229908联系地址江苏省太仓市港口开发区滨江大道118号七、附件只接受供应商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对需要澄清的内容提出问询。2.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1采购人及联系方式采 购 人:华能太仓电厂地址:江苏省太仓市港口开发区滨江大道118号邮编:215424电话:0512-53842189电子邮箱:1913524236@QQ.com联 系 人:李畅2.4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4.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6.1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供应商需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显示的澄清截止时间24小时前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提出澄清问题。对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补充距报价截止时间不足24小时的,将相应延长报价截止时间。9.6最高限价无□有,最高限价: 9.7采购代理服务费无□有,服务费收取标准: 取费按类型(工程、货物或服务)、分标段(包)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规定的计费原则标准计取。9.8供应商报价的其他要求采购人指定的增值税税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不限制。10报价货币人民币□其他: 11.1响应保证金无□有,按照以下方式: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 响应保证金的形式: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采购公告中显示的报价截止时间。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12.1采购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注:原则上不少于90日历日,最长不超过180日历日)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显示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准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华能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16开启响应文件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8成交供应商的推荐原则一个采购项目,只能推荐一个成交供应商。□一个采购项目,按照物料行,可以推荐多个成交供应商。21.3履约担保不提供提供,履约担保金额:合同总金额的3%履约担保形式: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22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备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公告/邀请函中所述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指依法提出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采购人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2.2供应商:指响应询价采购,参与询价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3成交供应商:指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2.4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设立并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专业组织,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3.询价费用供应商应承担与其参加询价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询价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现场踏勘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4.2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5.采购文件的构成5.1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询价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2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过程中,如发现下载不成功或下载的文件格式有误等问题请务必于采购文件发售期内联系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要求提出而造成不良后果,电子商务平台不承担责任。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5.4响应文件一经递交成功即表示供应商确认采购文件的法律效力,并对此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响应,承担与采购文件要求相适应的民事、经济和法律责任。5.5由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误解与疏忽或报价误差,而导致询价失败或成交后的任何风险,其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负。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6.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提出澄清问题。6.2在询价报价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原则上采购人应在收到澄清请求24小时内,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给予书面答复。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均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收到通知后进行确认。如果供应商不予确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3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距报价截止时间不足24小时的,应将报价截止时间延长至本次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时间点后的24小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7.编制基本要求7.1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采购文件所有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7.2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在合同最终授予前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如若存在供应商利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谋取成交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予以否决,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7.3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给评审造成困难,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4如供应商没有对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出偏离,采购人可认为供应商完全接受和同意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未提出偏离条款的,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有偏离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统一汇总说明。8.语言和计量单位8.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的凡与采购有关的来往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8.2除非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9.报价9.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技术要求条件进行报价。并按报价部分规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9.2供应商报价应包括供应商成交后为完成采购文件约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9.3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文件报价格式进行报价,若供应商提供免费服务,应在响应文件中说明或在报价表中填“免费”,否则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9.4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9.5响应文件中标明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9.6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超过最高限价,将予以否决,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9.7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计入报价,但不单独列项,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9.8供应商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报价货币采用人民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明确规定的除外。11.响应保证金11.1应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和形式的响应保证金,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应满足采购有效期的要求。11.2任何未按第11.1款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11.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响应保证金可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采购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被通知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即不按成交时规定的技术服务方案、价格等签订合同)或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11.4响应保证金的退还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扣除代理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同时退还未成交供应商响应保证金。12.采购有效期12.1采购有效期自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生效,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购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采购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12.2采购人可于采购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答复表示同意,并相应延长响应保证金有效期,此时供应商不能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供应商若不同意延长采购有效期,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供应商被视为自动退出本次采购活动,响应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中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规定将在延长后的采购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3.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则视为响应文件已递交。13.2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响应文件至电子商务平台。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14.2供应商不得在采购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15.询价小组15.1采购人将按照《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询价小组。15.2询价小组负责评审工作,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出具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6.开启响应文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响应文件。17.评审方法评审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18.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按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采购结果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公告,采购结果公告应列出询价文件规定的成交供应商资质、业绩、交货期(工期或服务期)、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等情况。20.成交通知20.1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20.2《成交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21.签订合同21.1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到指定地点按采购活动双方最终确认的合同条款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1.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1.3采购文件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前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22.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不存在上传数据或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否则将视为串通投标并否决其投标.同时按照《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本行为特别严重不良行为,将对供应商处以停止合作两年,停止参与集团公司范围所有的采购业务权限,处罚期从审批通过之日起计算,至处罚期结束。第三章评审办法一、总则1.评审依据1.1《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1.2采购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二、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三、评审程序询价小组评审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部分。1.初步评审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评审内容如下:1.1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1.2供应商是否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或金额不足(如有);1.3响应文件是否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4供应商报价是否超出最高限价(如有);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询价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1.6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其它否决条款。如发生上述条款中的任何一项,初步审查将视为不合格,供应商只有通过初步评审,才能进入详细评审。2.详细评审详细评审包括商务、技术和价格评审。如详细评审阶段,商务、技术、价格评审中有一项不通过,将视为否决供应商。2.1商务评审,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主要包括交货期/工期/服务期、付款条件、商务偏离等。2.2技术评审,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主要包括采购需求是否符合要求等。2.3报价评审,以供应商在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填报的总报价为准作为最终报价,如果平台报价异常的,询价小组可向供应商进行书面澄清,如供应商确认平台报价错误时,应当将其否决。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比较。询价小组不得同某一供应商就其报价进行谈判。3.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3.1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询价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3.3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询价小组的要求。如不按询价小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可以否决其响应文件。4.评审报告4.1在评审各阶段的结论,如评审人员有不同意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得出最终评审结论。4.2询价小组完成评审工作后,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如果询价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询价小组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询价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算术性修正后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若经评审的价格相同,按满足资格条件业绩要求的业绩数量多者优先;如业绩数量也相等时,由询价小组投票确定。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法务系统合同编号:物资站内部编号:费用列支:合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就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承包事项内容1.工程名称:。2.承包方式:本项目为包工包脚手架材料及辅材、总价不调的承包形式。总价中包括全部费用及税金(包括全部人员的养老金、医保等各项费用;也包括劳动保护、个人工具、食宿、交通、通讯、办公用具等费用)。合同总价中已经考虑在检修维护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时加班、双休日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加班情况不再另行计算加班费用,乙方应以满足工作需要为前提,在任何时间为甲方提供规定范围内的维护检修服务。乙方员工薪酬不得低于太仓地区最低工资标准。3.承包范围及内容:(详见合同技术协议)第二条承包事项要求1.工程地点:华能太仓电厂。2.工程时间和期限:3.工程质量标准及工程验收:根据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安全协议执行。第三条合同总价及支付方式1.本合同含税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圆整(¥.00元),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总价为¥.00元。2.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合同生效并项目完成经甲方验收后,乙方向甲方出具合同总价100%的发票,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97%进度款,余3%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满壹年后经甲方签证后支付。如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按签证意见结算。(2)乙方开工前,应按甲方安全管理要求签订本工程的《安全协议书》。(3)乙方应在每次付款月的上个月20日前,告知下月预计进度与付款额,(传真号:0512-53843437;收件人:王娅;电话:0512-53842166)作为甲方编制资金计划的依据之一。如下月实际进度低于预计进度,甲方按实际进度支付或推迟至以后月度支付;如下月进度超过预计进度,甲方按预计进度支付;如乙方未以传真形式告知下月预计进度与付款额,则甲方推迟至以后月度支付。(4)乙方应在每次付款月的月末前一周,按甲方规定办理完付款手续,该手续包括付款会签、提供有效发票等,由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向甲方索取会签表,会签表由乙方填写并盖章。如每次付款月的月末前一周未办理完付款手续,则在下个月继续办理。(5)如果国家出台新的税率政策,按照新政策中规定的适用税率执行。(6)结算支付方式:甲方采用电汇或汇票方式支付货款,不采用现金结算;甲方只与乙方结算,不与任何第三方结算;(7)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乙方应及时向其相关合作单位及生产岗位人员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或个人工资,特别是不得拖欠个人工资。(8)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于甲方支付工程款的使用情况。如发现有拖欠合作单位工程款或拖欠个人工资的现象,甲方可以停止支付乙方工程款,直至乙方结清债务及工人工资,如因拖欠工资导致甲方工程进度滞后,乙方需支付甲方违约金本合同总价的10%,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以实际损失为准。3.合同价款调整:3.1本工程采用合同总价固定不调的原则。3.2如有以下情况,结算时价款可以调整(每项调整只能按其中一种方式,不能重复调整):3.2.1甲方另行委托项目调整:甲方委托的工程范围以外的相对独立的项目,发生时如合同中有类似清单子目的按照类似清单子目的单价执行,没有类似子目的按施工图预算并协商解决;3.2.2甲方签证量差:包括甲方要求增加且工程量报价清单中不含的零星项目、甲方改变了建设标准而设计院未出设计变更的零星项目、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重复施工的项目统称甲方签证量差,该量差必须是合同以及根据概算定额解释不含的项目,不得重复计算。甲方签证必须经过甲方工程、计划部门的审核,有项目主管领导最终签字确认的工程联系单或工程签证单等文件。其计算单价参照项目合同单价或类似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时则执行甲方另委标外项目结算调整办法。零星工日签证费用结算时按照实际签证工日数量、乙方所报工日综合单价(含消耗性材料及小型机具费用)计算。3.2.3根据实际情况,当甲方核减乙方承担的合同范围内容时,甲方将按照合同价格核减相应的价款。第四条责任义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负责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负责人。一方变更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1.甲方责任义务:(1)甲方在乙方工作前进行安全交底,并在作业过程中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甲方对乙方违反本合同以及甲方关于工作安全质量的行为有权提出奖惩意见,并有权决定奖惩由项目部或个人承担。2.乙方责任义务:(1)乙方为具备本承包项目资质且在资质有效期内的企业,按照国家、行业、华能和电厂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对文明现场和安全生产的要求,履行合同范围内的应尽职责,服从甲方的监督和管理,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作;(2)严格遵守电厂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和安全协议中的条款,工程所有人员在开工前都要经甲方安全教育,并完成安规和电厂规章制度的学习;(3)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生产组织,确保各项安全措施执行到位;(4)工程机具由乙方自理,如工程中乙方使用了甲方的工、器具,费用在结算款中扣除,损坏时照价赔偿;(5)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实施承包范围之外的工程作业,不准动用甲方现场的材料,若发生问题由乙方负责;(6)乙方人员的劳动保护,上下班交通,食宿均由乙方自理;(7)凡工程中发生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故及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除甲方原因外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甲方可提供乙方处理事故方便;如由第三方引起的事故和损失,均由乙方和第三方自行协商解决。(8)工程结束后由乙方负责垃圾清运处理,不准堆放在甲方任何场地。垃圾的处置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的要求,乙方保证依法合规处置,运输途中不准有洒落现象,不造成二次污染。车辆出甲方公司后所发生的任何纠纷、产生的任何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第五条违约责任1.如乙方有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给予其他好处等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且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或技术力量等方面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3.乙方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若有违反应按甲方规定处理,牵涉罚款事宜,将在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4.乙方不能满足本合同书要求,发生影响甲方正常生产运行管理的情况,甲方有权在必要时另外委托有能力的承包商执行相关生产任务,费用在乙方的合同款中处理,如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负责。5.甲方如未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完成付款,并经乙方书面催款后仍未及时完成付款,则每逾期一天按本合同总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5%。第六条保密协议1.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财务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应商书面同意,任何时候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利用以上信息为自己或他人牟利,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2.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按合同金额的10%赔偿对方违约金,如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该违约金额的,以实际损失为准。第七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一方或双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超过一方所能合理控制的范围并在受影响方加以合理的注意之下仍不能避免的任何事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火灾、爆炸、风暴、洪水、雷击或战争)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2触犯华能太仓电厂外包合同熔断机制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安排队伍承担合同工作,产生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八条争议的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通过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在进行仲裁或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仲裁或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1.通过苏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除仲裁裁决另有规定外,应由违约方承担。2.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由太仓市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过程中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由违约方承担。第九条廉洁从业责任1.甲乙双方共同责任1.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1.2.严格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商务交易环境。1.3.加强有关人员的管理和廉洁从业教育,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在商务活动中发现对方存在不廉洁行为,有及时提醒并督促其纠正的权利和义务。2甲方及其人员的责任2.1.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2.2.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2.3.甲方从业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履行职责有影响的宴请、娱乐和旅游活动。2.4.甲方从业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等提供方便。2.5.甲方从业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亲友从事与甲方工作有关的经济活动等。3乙方及其人员的责任3.1.不得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3.2.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3.不得为谋取私利或损害甲方利益擅自与甲方人员就燃料、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物资供应、工程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3.4.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和生活用品等。3.5.不得为甲方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4违约责任4.1.甲方及其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2.乙方及其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条、第三条规定的,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甲方有权中止和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赔偿;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5甲乙双方及其人员在经济合同履行完毕后,发生或发现违反本责任书规定的行为,仍按本责任书规定处理。第十条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或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的附件:技术协议、安全协议等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使用和解释的优先顺序为:(1)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材料;(2)本合同(包括补充和修改文件材料、技术协议、安全协议、考核奖惩协议);(3)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乙方投标报价书;(4)标准、规范、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5)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3.本合同由合同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签署订立,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4.本合同正本贰份副本贰份,甲方、乙方正副本各持壹份。第五章采购需求一、总则1.本技术规范仅适用于华能太仓电厂3号机组A级检修脚手架保温施工项目。2.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本次项目的最低限度的要求,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施工质量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3.投标方如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没有异议,那么投标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招标方的要求,并满足相关标准规程规范要求。4.投标方如对本技术规范书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在征得招标方同意后,可对有关条文进行修改。如招标方不同意修改,仍以招标方意见为准。5.合同签订的同时,按性能验收标准和方法要求,投标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和工程施工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安全措施、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保证施工质量的措施等给招标方确认。6.投标方应具备工程施工相适应的资质,具备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能力,具备与工程相适应的稳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程队伍和工程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具有特种作业资质及高处作业资质。7.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保留对本技术规范书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利,投标方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双方商定。8.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二、工程概况华能太仓电厂3号机组计划于2024年4月份开展机组A级检修,为配合机组检修需配合脚手架的搭拆和保温的拆装工作。华能太仓电厂3号机组锅炉由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DBC)与日本巴布科克-日立公司(BHK)及东方-日立锅炉有限公司(BHDB)合作设计、联合制造的DG1900/25.4-II2前后墙对冲燃烧,燃煤超临界本生直流炉;一次再热、平衡通风、露天布置、固态排渣、全钢构架、全悬吊结构Π型锅炉。锅炉主要辅机:LAP13494/883型气动马达中间驱动三分仓回转式空气预热器;EG2490型称重式给煤机;HP1003型中速磨煤机;FAF26.6-12.5-1型动叶可调轴流式送风机;1788AZ/1191型双支撑、双吸离心式冷一次风机;SAF30.5-17-2型双动叶可调轴流式引风机;双室一电场静电除尘器;二、三、四电场布袋除尘器;刮板式捞渣机。汽机由哈尔滨汽轮机厂制造的CLN600-24.2/566/566超临界,中间再热、高中压合缸、三缸四排气、单轴反动、凝汽式汽轮机。汽机主要辅机:HPI300-340-6e汽动给水泵和HPT200-320-5s电动给水泵;上海凯士比泵有限公司制造的NLT500-570×4S凝结水泵和0mega350-510A闭冷泵;0mega100-250A输送泵;纳西姆工业(中国)有限公司制造的TC-11E主机真空泵及凝汽器水室真空泵。发电机组:哈尔滨电机厂生产的QFSN-600-2YHG型三相交流同步发电机,励磁系统为机端变静止励磁系统,水氢氢冷却方式,定子绕组及引出线水内冷、定子铁芯及端部结构件氢气表面冷却、转子绕组气隙氢气内冷的冷却方式;主变为常州东芝变压器有限公司产品,型号为SFP-720000/500;厂高变、公用变均为西安西电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型号分别为SFF-50000/20、SF-31500/20;启动变为保定天威保变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型号为SFFZ-63000/220;500kVGIS为德国西门子产品;6kV开关柜采用上海富士电机开关有限公司的VC-V12金属铠装柜,配用HS型开关;400V开关柜为MNS-H型柜体,常州华冠信龙电器有限公司产品,配用ABBSACE型开关;其中6kV及400V电动机大部分由上海电机厂生产。脱硫系统设备(含电气部分):3号机组烟气脱硫系统采用引进德国鲁奇·比晓夫能源环保公司的湿法脱硫技术。吸收塔现场制作安装,该塔为钢结构,内壁采用玻璃鳞片防腐,各支撑梁采用玻璃鳞片、衬胶防腐,具有较好的防腐和耐磨性;吸收塔内设一级持液层,以延长液滴塔内停留时间,均布流场分布;3号机组脱硫吸收区设备主要包括吸收塔,烟道及挡板,钢架结构,脱硫综合泵房,浆液泵、风机及其附属管道、阀门。三、工程范围和内容3号机组于2024年4月进行计划性A级检修,涉及锅炉、汽机、热工、电气专业的设备以及燃料部设备检查和检修需配合脚手架的搭拆和保温的拆装工作,本工程范围:1.华能太仓电厂3号机组锅炉内部脚手架搭设和拆卸及所辖范围内相应的安全、文明生产工作。2.华能太仓电厂3号机组锅炉设备、汽机设备、电气设备、热工设备、燃料设备等检修脚手架搭拆和保温拆装及所辖范围内相应的安全、文明生产工作。3.华能太仓电厂3号机组脱硫吸收塔设备检修脚手架搭设和拆卸及所辖范围内相应的安全、文明生产工作。4.具体见工作量清单。5.工程内容:本工程主要内容是3号机组A级检修项目范围内所需搭拆的脚手架和保温的拆装等工作,工程量以报价明细表工程量为准,若检修过程中脚手架、保温、外装板等工程量发生了增量,不再另行结算。四、工程工期1.工程期限:计划工期为:2024年4月22日开始,共55日。具体以招标方通知开工日期为准。2.计划与进度: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3号机组A修的具体实施时间,按照招标方的安全、质量和进度要求,做好工作人员和现场检验安排组织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所有检修项目。3.特别要求:锅炉炉内炉膛(包括水冷壁冷灰斗)脚手架搭设工期要求为5天,炉膛出口上部高温受热面脚手架搭设工期要求为3天(包含配合受热面清焦工期在内),锅炉炉膛和炉膛出口高温受热面脚手架拆除工期要求为5天。五、编制依据DB52/T994-2015《火力发电厂检修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华能集团《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六、工程材料本项目为包工方式,脚手架材料和辅材均由投标方提供,保温主材由招标方提供,保温辅材由投标方提供。主要脚手材料:毛竹、铁丝、木板、钢管、卡扣、安全网等。主要保温辅材:自锁压板、保温钩钉、绑扎铁丝、支承托架材料及外装固定件等七、脚手架和保温技术规定1.脚手架技术规定1.1基本原则1.1.1脚手架的荷载不得超过270kg/m2。搭好的脚手架应经施工单位及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挂牌后方可交付使用。使用中应定期检查和维护。1.1.2荷载超过270kg/m2的脚手架或形式特殊的脚手架应进行设计,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搭设。1.1.3在构筑物上搭设脚手架应验算构筑物的强度。1.1.4脚手架不得钢、木混搭。1.1.5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钢管立杆应设置金属底座或垫木。竹、木立杆应埋入地下30cm~50cm,杆坑底部应夯实并垫以砖石;遇松土或无法挖坑时应绑扫地杆。横杆应平行并与立杆成直角搭设。1.1.6竹、木立杆和大横杆应错开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m。绑扎时小头应压在大头上,绑扣不得少于三道。立杆、大小横杆相交时,应先绑两根,再绑第三根;不得一扣绑三根。小横杆和大横杆不得伸出脚手架之外。1.1.7脚手架的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根~7根立杆,应设支杆及剪刀撑。支杆和剪刀撑与地面的夹角不得大于60°。支杆埋入地下的深度不得小于30cm。架子高度在7m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竖向每隔4m、横向每隔7m必须与建筑物连接牢固。1.1.8脚手板的铺设:1.1.8.1脚手板应满铺,不应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与墙面的间距不得大于20cm。1.1.8.2脚手板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cm。对头搭接处应设双排小横杆。双排小横杆的间距不得大于20cm。1.1.8.3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错搭接。1.1.8.4脚手板应铺设平稳并绑牢,不平处用木块垫平并钉牢,但不得用砖垫。1.1.8.5在架子上翻脚手板时,应由两人从里向外按顺序进行。工作时必须挂好安全带,下方应设安全网。1.1.9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应搭设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组成的防护栏杆。上杆离地高度1.05m-1.2m,下杆离地高度0.5m-0.6m。并设18cm高的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里脚手的高度应低于外墙20cm。1.1.10斜道板、跳板的坡度不得大于1:3,宽度不得小于1.5m,并应钉防滑条。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cm。1.1.11采用直立爬梯时梯档应绑扎牢固,间距不大于30cm。严禁手中拿物攀登。不得在梯子上运送、传递材料及物品。直立爬梯的高度超过2m时应使用攀登自锁器。1.1.12竹、木脚手架的绑扎材料可采用8号镀锌铁丝或直径不小于10mm的棕绳或水葱竹篦。1.1.13在通道及扶梯处的脚手架横杆不得阻碍通行。应抬高并加固。在搬运器材的或有车辆通行的通道处的脚手架,立柱应设围栏并挂警告牌。1.1.14脚手架应经常检查,在大风、暴雨后及解冻期应加强检查。长期停用的脚手架,在恢复使用前应经检查、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1.1.15非专业工种人员不得搭、拆脚手架。搭设脚手架时作业人员应挂好安全带,递杆、撑杆作业人员应密切配合。施工区周围围栏或警告标志,并由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入内。1.1.16拆除脚手架应按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1.1.17各种材质脚手架的立杆、大横杆及小横杆的间距不得大于相关规定。1.2脚手架及脚手板的选材与规格1.2.1钢管脚手杆及钢脚手板1.2.1.1钢管脚手杆应用外径为48mm~51mm,壁厚为3mm~3.5mm的钢管,长度以4m~6.5m及2.1m~2.8m为宜。凡弯曲、压扁、有裂纹或已严重锈蚀的钢管,严禁使用。1.2.1.2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凡有脆裂、变形或滑丝的,严禁使用。2.1.3立杆、大横杆的接头应错开,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cm,承插式的管接头插接长度不得小于8cm;水平承插式接头应有穿销并用扣件连接,不得用铁丝或绳子绑扎。1.2.1.4高层钢管脚手架应安装避雷装置。附近有架空线路时,应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并采取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1.2.1.5钢脚手板应用厚2mm~3mm的a3钢板,规格以长度为1.5m~3.6m、宽度为23cm~25cm、肋高为5cm的为宜。板的两端应有连接装置,板面应有防滑孔。凡有裂纹、扭曲的不得使用。1.2.2木脚手杆及木脚手板1.2.2.1木杆应采用去皮杉木或其他坚韧硬木。凡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以及杨木、柳木、桦木、椴木、油松等,一律严禁使用。1.2.1.2木质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cm。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8cm,6cm~8cm的可双杆合并使用,或单杆加密使用。1.2.1.3木脚手板应用5cm厚的杉木或松木板,宽度以20cm~30cm为宜,长度以不超过6m为宜。凡腐朽、扭曲、破裂的,或有大横透节及多节疤的,严禁使用。距板两端8cm处应用镀锌铁丝箍绕2~3圈或用铁皮钉牢。1.2.3竹脚手杆及竹脚手板1.2.3.1竹脚手必须搭设双排架子;立杆、大横杆、剪刀撑、支杆等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5cm,小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9cm。直径在6cm~9cm之间可双杆合并或单杆加密使用。凡青嫩、枯脆、白麻、虫蛀的,严禁使用。1.2.3.2竹片脚手板的厚度不得小于5cm,螺栓孔不得大于10mm,螺栓必须拧紧。竹片脚手板的长度以2.2m~2.3m为宜,宽度以40cm为宜。1.2.4特殊形式的脚手架1.2.4.1挑式脚手架的斜撑杆上端应与挑梁嵌槽固定,并用螺栓、扒杆或铁丝等连接;下端应固定在立柱或构筑物上。1.2.4.2在门窗洞口搭设的挑架(或称外伸脚手架),其斜杆与墙面的夹角一般不大于30°并应支承在建筑物的牢固部分,不得支承在窗台板、窗檐、线脚等处;墙内大横杆两端伸过门窗洞两侧的部分应不少于25cm;挑梁的所有受力点都应绑双扣;挑梁应设防护栏杆。1.2.4.3移动式脚手架工作时应与建筑物绑牢,并将其滚动部分固定住。移动前,架上的材料、工具以及施工垃圾等应清除干净。移动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1.3悬吊式脚手架:1.3.1悬吊系统应经设计。使用前,应进行两倍设计荷重的静负荷试验,并对所有受力部分进行详细的检查、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1.3.2悬吊式脚手架严禁超负荷使用。在工作中,对其结构、挂钩及钢丝绳应指定专人每天进行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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