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南通名品海外行乌兹别克斯坦、新加坡展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南通名品海外行乌兹别克斯坦、新加坡展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江苏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商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4南通名品海外行乌兹别克斯坦、新加坡展会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2024南通名品海外行乌兹别克斯坦、新加坡展会服务采购项目;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项目标段及预算:本项目分两个标段:第一标段:2024南通名品海外行-乌兹别克斯坦国际五金建材及家装用品展展会服务,预算20万元;第二标段:2024南通名品海外行-新加坡亚太海事展展会服务,预算20万元;本项目分两个标段,按标段号顺序开标。供应商可选择投一个标段,也可多个标段兼投。多个标段可以兼得。供应商如选择投多个标段,除资格审查文件可只做一份,技术响应文件及商务报价文件需要按每个标段实际需求单独编制、单独封装,并在相应文件上明确标注标段号。不可多个标段技术响应文件、商务报价文件制作、密封在一起。4.最高限价:各标段最高限价同各标段预算价;5.采购需求:详见附件;6.活动举办时间:标段一:2024年2月27日-2024年3月1日。标段二:2024年3月13日-2024年3月15日。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2.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4.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5.提供《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9日,每天9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4年1月29日17时后不再发放磋商文件。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3室。3.方式:现场领取。4.售价:300元/份。5.未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6.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市商务局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四、响应文件提交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2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通报业大厦8楼南通市商务局809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五、开启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2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南通报业大厦8楼南通市商务局809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南通市商务局;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8号报业大厦8楼;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513-8511522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3室;联系人:李艳梅;???? 联系电话:0513-85991998。南通市商务局2024年1月22日附件:2024南通名品海外行乌兹别克斯坦、新加坡展会服务采购项目需求.docx2024南通名品海外行乌兹别克斯坦、新加坡展会服务采购项目需求一、展会名称及展示时间2024南通名品海外行乌兹别克斯坦、新加坡展会服务采购项目,标段一时间:2024年2月27日-2024年3月1日。标段二时间:2024年3月13日-2024年3月15日。二、服务需求主要内容(一)统一组织:标段一:组织至少6家以上南通企业赴境外统一参加2024年乌兹别克斯坦国际五金建材及家装用品展线下实体展。标段二:组织至少6家以上南通企业赴境外统一参加2024年新加坡海事展线下实体展。(二)统一宣传:以南通名品海外行设计方案为基础(见附件)设计统一标识,展会上通过悬挂或张贴宣传横幅、指示牌,印发会刊、宣传页等形式对南通名品海外行活动进行宣传,在展会及国内、展会当地有行业影响力的媒体上进行宣传推广和报道。要求在展会现场活动标识明显,凸显活动整体形象,通过国内省级以上媒体、展会举办地媒体宣传报道,省内媒体两次以上,境外媒体至少两次以上;(三)统一特装:南通企业展区集中设置,以南通名品海外行设计方案为基础(见附件)对集中展示区及展位进行统一设计、特装布展,布展要求:企业楣板、咨询台统一,喷绘图文清晰、整体协调大气,契合南通产业特色,突出“南通名品海外行”标识,制作参展企业名录标牌、企业参展指引标牌,升级展位配置。要求南通参展企业展位集中设置,统一进行特装布展,需逐项明确特装项目及标准。(四)举办商务活动,可从以下三种活动中选择2-3种举办:1.对接展会优质客户:展会期间组织参展企业与优质客户对接洽谈,提高参展效果。要求有针对性地邀请境外采购商与南通参展企业进行交流对接,展前提供拟邀请采购商名单。2.对接境外商务机构:标段一:展会期间组织参展企业与展会主办方或乌兹别克斯坦当地商务机构、商协会开展交流对接活动,为参展企业争取贸易合作机会。标段二:展会期间组织参展企业与展会主办方或新加坡当地商务机构、商协会开展交流对接活动,为参展企业争取贸易合作机会。3.对接境外经销企业:展会期间统一组织参展企业赴当地对口行业企业或市场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帮助参展企业了解国际市场行情与需求。要求成交供应商负责境外采购商、境外商务机构的邀请接待、走访对象的落实,场地落实布置,会场会务、茶歇、现场翻译、车辆租赁等全部工作,依照合同约定和方案内容实施。对接洽谈活动要求有针对性地邀请境外采购商不少于30家,成交供应商需将采购商情况汇总整理提供给采购人。(五)成交供应商应当派出足够的有经验的工作人员提供项目全程服务,确保项目如期、正常、安全、顺利进行。三、服务费用组成服务总价款包含了以下费用:(一)宣传推广费,包括但不限于:1.展会现场宣传横幅、指示牌制作;2.印发活动会刊、宣传页;3.展会当地媒体宣传;4.国内省级以上媒体宣传。(二)特装费,包括但不限于:1.统一特装:南通展区整体布置设计,每个展位设计,企业楣板、咨询台制作,现场搭建施工及喷绘安装费。2.参展企业名录标牌、企业参展指引标牌制作;3.展位升级配置。(三)现场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各项活动的场地租赁布置、车辆租赁、活动现场会务、茶歇、摄影摄像、现场翻译、音响设备租赁等;(四)境外采购商邀请,包括但不限于:邀请30家及以上境外采购商参加本展会;安排境外商务机构开展对接交流;安排当地行业对口企业或市场进行走访。四、时间、地点标段一履约时间:2024年乌兹别克斯坦国际五金建材及家装用品展期间;标段一履约地点: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国际展览中心,相关企业或市场、商务机构驻地;标段一统一特装布展完成时间:2024年2月26日前。标段二履约时间:2024年新加坡亚太海事展期间;标段二履约地点:新加坡滨海湾金沙会展中心,相关企业或市场、商务机构驻地;标段二统一特装布展完成时间:2024年3月12日前。五、工作进度安排标段一按照南通名品海外行活动的时间节点,倒排主要工作进度,初步安排如下:序号主要工作完成时间1整体方案优化、定稿2月8日2配套活动方案设计,筹备2月21日3参展采购商邀请2月24日4活动现场搭建、验收2月26日标段二按照南通名品海外行活动的时间节点,倒排主要工作进度,初步安排如下:序号主要工作完成时间1整体方案优化、定稿2月28日2配套活动方案设计,筹备3月7日3参展采购商邀请3月10日4活动现场搭建、验收3月12日六、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2.活动结束后,由成交供应商提交整体活动图文材料,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尾款;3.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出具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七、违约责任(一)乙方履行合同义务违反合同约定的,乙方应限期改正,不得影响项目如期正常进行,无法改正或造成不利影响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统一宣传、统一特装布展、举办对接会、组织参展企业走访企业、商务机构等项目未能按合同全部完成的,除扣减未完成子项目的费用外,违约金额为该项目合同价款的10%。安全保障方面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损伤损害的,依法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10%。(二)甲方非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形势重大变化,乙方非因重大自然灾害,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或拒绝履行、解除合同,应赔偿对方损失,乙方赔偿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甲方赔偿额应为乙方实际付出的合理费用。八、其他约定(一)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第一时间向对方通报,双方均应及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可根据具体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二)甲方由于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或较大变化,以及由于政府政策等甲方不能预见且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使合同履行变得不必要,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终止合同,并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对乙方实际合理支出作出合理补偿。

招标江苏

新强联(江苏)重工科技风电高端装备项目车间变更方案批前公示

2024-2-24 19:50:54

招标江苏

睢宁县高作镇大庄村春节慰问购买米面油

2024-2-24 19:50:54

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员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
个人中心
购物车
优惠劵
今日签到
有新私信 私信列表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