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无锡市国联物资投资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无锡市五爱路18-1113房地产) 项目编号 WXCQZ24007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无锡市国联物资投资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决议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4-01-23 挂牌终止日期:2024-02-04 转让方名称 无锡市国联物资投资有限公司 标的物概况 本次转让标的为无锡市国联物资投资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无锡市五爱路18化轻大厦1113室不动产,化轻大厦共计13层,为地下一层、地上12层。 标的房地产权证信息 详见附件。 土地使用权证:锡国用(2010)第02000951号 土地使用权人:无锡市国联物资投资有限公司 座落:五爱路18-1113 地号:2-003-024-058 地类(用途):其他商服用地 使用权类型:出让 终止日期:2045年06月22日 使用权面积:7㎡ 房屋产权证:锡房权证南长字第WX1000239050号 房屋所有权人:无锡市国联物资投资有限公司 房屋坐落:五爱路18-1113 结构:钢筋混凝土 房屋总层数:13 所在层数:11 规划用途:办公 建筑面积:45 67㎡ 转让标的以现状为准。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中资评报字(2023)第7042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3-10-31 转让标的评估值(万元) 22 78 特别事项说明 1、 本次转让标 的现为出租状态, 租赁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 31 日。过户之月及之前的租金由转让方收取。 2、 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 。 3、本次标的转让价为含税价。 转让底价 25 1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 具体条件 1、 产权 转让总价款在 资 产交易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 一次性付清 。 2 、转让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3 、 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公告期满日 16时前按挂牌价的30%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 4 、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先用于支付无锡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转让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 资产 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 ⑤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备查文件 1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 锡国联评备字(2023)24号 。 2 、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出具的 苏 中资 评报字(2023)第 7042 号 《 资产评估报告》。 其他说明 1、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2、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 电子竞价 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 3、本公告仅为本次资产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资产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的前提下,可以在公告期间 内查询《评估报告》等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4、看房联系人: 时先生 ,联系电话: 18018386705 。 5 、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江苏省发改委文件执行,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 2011 〕 300 号),属于中小微企业的,交易服务费可减按 80% 收取。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桂女士 联系电话 0510-81819380 附件: 微信图片_20231123151841 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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