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轨道交通控制中心附属工程2024年度租赁价值评估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南通轨道交通控制中心附属工程2024年度租赁价值评估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南通轨道交通控制中心附属工程2024年度租赁价值评估服务项目。2.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形式,项目含税总价限价为1.35万元,总报价超过限价的为无效响应。3.服务内容:对南通轨道交通控制中心附属工程(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58号)拟出租楼层及房间进行租赁价值评估,出租建筑面积约为15000平方米,实际面积以不动产测量报告为准。二、成交原则详见“第二部分 询价须知”。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价。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名单的。4、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限内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四、获取询价文件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直接下载获取电子询价文件。五、询价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1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邮寄至或送至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58号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8楼,刘女士,18651328913收,以签收时间为准(即须在2024年1月25日10时00分前送达并完成签收)。2.编制及密封要求:(1)响应文件的文件袋上应依次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其内容应与询价文件的各项内容对应一致。如果供应商未按规定写明上述信息或所写内容与询价文件的内容不一致,询价人将不承担响应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错放或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响应文件应按本询价文件的规定,向询价人提交一式叁份响应文件,其中壹份正本,贰份副本,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报价文件”须分别单独装订、密封,且资格审查文件不得出现任何报价内容。(4)响应文件均采用A4版面统一装订,并在相应的位置加盖公章或签字。(5)全套响应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修改是根据“询价文件修改通知”的要求进行的,或者是供应商明显笔误必须修改的。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涂改、插字和删除,都应由供应商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6)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询价单位不予受理。(7)未按规定编制或密封的询价响应文件,询价单位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价公告在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ntrailwa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七、其他补充事宜1.对项目的询问、质疑请向询价人提出,由询价人负责答复。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2024年1月22日17时00分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word版,邮箱为3337542021@qq.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响应人理解并接受本询价文件所有内容,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答疑或澄清文件会在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供应商应及时查看,因供应商错看漏看引起的一切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询价人有权对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询价人对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询价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4.联系人:询 价 人: 南通轨道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58号18楼 联 系 人: 刘女士(商务)/陆先生(技术) 询价人联系电话: 18651328913/17626029336 八、异议处理方式询价响应单位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向询价人提出。受理异议部门:综合管理部;电话:0513-80813993(请在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联系);通信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58号18楼1801。南通轨道交通控制中心及附属工程2024年度租赁价值评估服务项目询价文件.docx南通轨道交通控制中心附属工程2024年度租赁价值评估服务项目询价文件询价人:南通轨道城市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1月目录第一部分询价公告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成交原则1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四、获取询价文件1五、询价响应文件提交1六、发布公告的媒介2七、其他补充事宜2八、异议处理方式3第二部分询价须知………………..4一、成交原则………………..4二、询价采购响应须知4三、合同签订………………..5四、验收与付款………………..5五、询价费用………………..5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6第四部分询价程序和内容7第五部分合同条件9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10第二部分成交通知书………………..12第三部分合同条款………………..13第六部分响应文件19资格审查文件………………..19报价文件………………..25第一部分询价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南通轨道交通控制中心附属工程2024年度租赁价值评估服务项目。2.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形式,项目含税总价限价为1.35万元,总报价超过限价的为无效响应。3.服务内容:对南通轨道交通控制中心附属工程(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58号)拟出租楼层及房间进行租赁价值评估,出租建筑面积约为15000平方米,实际面积以不动产测量报告为准。二、成交原则详见“第二部分询价须知”。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价。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名单的。4、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限内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四、获取询价文件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直接下载获取电子询价文件。五、询价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1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邮寄至或送至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58号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8楼,刘女士,18651328913收,以签收时间为准(即须在2024年1月25日10时00分前送达并完成签收)。2.编制及密封要求:(1)响应文件的文件袋上应依次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其内容应与询价文件的各项内容对应一致。如果供应商未按规定写明上述信息或所写内容与询价文件的内容不一致,询价人将不承担响应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错放或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响应文件应按本询价文件的规定,向询价人提交一式叁份响应文件,其中壹份正本,贰份副本,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报价文件”须分别单独装订、密封,且资格审查文件不得出现任何报价内容。(4)响应文件均采用A4版面统一装订,并在相应的位置加盖公章或签字。(5)全套响应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修改是根据“询价文件修改通知”的要求进行的,或者是供应商明显笔误必须修改的。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涂改、插字和删除,都应由供应商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6)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询价单位不予受理。(7)未按规定编制或密封的询价响应文件,询价单位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价公告在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ntrailwa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七、其他补充事宜1.对项目的询问、质疑请向询价人提出,由询价人负责答复。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2024年1月22日17时00分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word版,邮箱为3337542021@qq.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响应人理解并接受本询价文件所有内容,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答疑或澄清文件会在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供应商应及时查看,因供应商错看漏看引起的一切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询价人有权对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询价人对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询价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4.联系人:询价人:南通轨道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58号18楼联系人:刘女士(商务)/陆先生(技术)询价人联系电话:18651328913/17626029336八、异议处理方式询价响应单位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向询价人提出。受理异议部门:综合管理部;电话:0513-80813993(请在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联系);通信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58号18楼1801。第二部分询价须知一、成交原则1.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对未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告知原因。评标委员会对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合理、有效、最低,若最低报价超过一家的,则现场抽签确定成交单位。抽签道具为乒乓球,在监管人员监督下,询价人根据报价相同的供应商数量准备好同等数量且数值不同的乒乓球,并宣布抽到乒乓球数值最小的即为成交供应商。抽签代表为本项目询价响应单位响应文件中注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无须到场,询价人为抽签代表),抽签顺序为询价响应单位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登记的先后顺序。3.满足项目需求的时间要求。二、询价采购响应须知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按照第一部分“五、响应文件提交”递交密封的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询价结束时间。逾期不可响应。2.供应商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要求编写。询价响应文件格式详见“第六部分响应文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3.询价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核,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合理、有效、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3个日历天。4.成交通知书领取:请成交供应商向询价人联系领取。5.供应商随意、恶意报价,或未按询价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6.本次询价采用币种为人民币,报价请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三、合同签订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个日历天内和询价人及时签订合同。所签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询价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四、验收与付款详见合同样本相关条款。五、询价费用1.供应商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价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询价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本项目不收取询价投标保证金。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一、项目背景根据《南通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房屋出租管理的通知》(通国资发【2019】135号),“原则上出租企业应当委托中介机构对房屋出租价格进行评估,以评估值为依据确定租金挂牌底价。”为保证招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启动南通轨道交通控制中心附属工程2024年度租赁价值评估服务项目询价。二、项目主要内容(一)评估对象与范围:租赁价值评估对象是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附属工程(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58号)拟出租商业资产的租赁价格。评估对象的评估范围包含出租楼层及房间商业租金价格等,出租建筑面积约为15000平方米,具体建筑面积以不动产测量报告为准。(二)评估目的:为南通轨道城市服务有限公司确定拟出租资产租赁价格的经济行为提供参考依据。(三)评估工作要求:1.成交单位须在询价人通知后5日之内完成租赁价值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2.评估报告需根据建筑所处区域、周边人口及政府规划、空间自身条件、装修及运营商投资等因素,评估楼宇商业租金水平。3.评估报告需依照给出的项目基本条件,做出有明细的评估方案及计算方式;同时针对每层楼每间房给出单独价格建议;根据评估结果给与最终租赁期建议,并提出相关的装修期、免租期的建议。4.本项目的所有评估人员需为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第四部分询价程序和内容一、询价程序、内容询价小组应当根据询价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对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询价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二、评定方法询价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核,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一)审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1、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2、响应文件是否完整;3、响应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4、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5、是否有计算错误。(二)误差纠正1、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3、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1、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密封的;2、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响应报价超出预算或限价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四)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出现:参加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及评审中出现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对询价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如下情形时,除采购任务取消外,询价人有权视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本次询价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报价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采购。三、采购活动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活动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四、成交通知成交结果在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公示3个日历天。《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询价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五部分合同条件南通轨道交通控制中心附属工程2024年度租赁价值评估服务项目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南通轨道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乙方:二〇二四年月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甲方:南通轨道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乙方:南通轨道城市服务有限公司(询价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为实施南通轨道交通控制中心附属工程2024年度租赁价值评估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对本项目的询价响应。甲方和乙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第一节合同协议书第二节成交通知书第三节授标前澄清(如有)第四节合同条款第五节用户需求书第六节合同附件(将根据询价文件和询价响应文件的相应内容编辑而成)第七节询价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第八节询价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第九节其他合同文件。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上述合同文件以自上而下为优先解释顺序。双方关于项目变更通知、会议纪要等书面文本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签订后,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如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3、合同范围:对南通轨道交通控制中心附属工程(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58号)拟出租楼层及房间进行租赁价值评估,出租建筑面积约为15000平方米,实际面积以不动产测量报告为准。(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4、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小写),其中不含税价格为人民币为(大写),¥元(小写),增值税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5、乙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服务。6、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下文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7、本合同书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正式生效。8、涉及合同变更事宜、往来函件确认事项,均以加盖甲方单位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回复为准,其余印章均不具有法律效力。9、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正本与副本内容有偏离时,以正本为准。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日期:___年___月___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日期:___年__月___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部分成交通知书第三部分合同条款第一条本合同有关的重要概念定义一、项目名称:南通轨道交通控制中心附属工程2024年度租赁价值评估服务项目。二、甲方:系南通轨道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即本项目业主。三、乙方: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本项目提供租赁价值评估服务的中介机构。四、“双方”系指甲方和乙方。五、“服务”系指合同规定乙方提供南通轨道交通控制中心附属工程2024年度租赁价值评估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六、“验收”系指甲方依据技术标准规定接受合同相关服务所依据的程序和条件。七、“天”、“日”系指公历日。八、“周”系指7个公历日。2.服务内容一、本合同服务范围为南通轨道交通控制中心附属工程(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58号)租赁价值评估服务。二、租赁价值评估对象是南通轨道交通控制中心附属工程(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58号)拟出租商业资产的租赁价格。评估对象的评估范围以不动产测量报告为准。三、乙方在履行本服务合同中,应为甲方获得最大的市场效益和经济效益而尽其所能,并以此为订立本合同的诚信表示,甲方以全面履行合同的义务为对应。3.合同金额一、本合同金额为:元(大写),¥元(小写),其中不含税价格为人民币为(大写),¥元(小写),增值税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二、本合同采取固定总价的模式。在合同实施期内价格不做调整。合同价包含乙方完成合同文件中明确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成本和报酬,包括但不限于调研费、基础资料费、编制费、车旅费、食宿费、制作费、劳务费、打印费、税费、管理费、资料汇编费、项目成果咨询及审查费、会务费、专家费(含交通食宿费)、不可预见费、各种税费、以及成交单位企业利润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本项目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4.合同服务费用支付方式1.完成本项目的价值评估报告并经甲方确认后,一次性付清本项目价值评估服务费。2.乙方向甲方提出支付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甲方在审核批准后30天内以电汇的形式向乙方进行支付。乙方应开具相应的符合税务部门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付款节点足额支付当期服务费用。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国家发票管理等法规要求,导致甲方从乙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税务管理机关认定为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或税前扣除凭据的,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5.服务细则一、在合同服务期内,乙方利用自身资源优势、人才优势与技术力量为甲方提供完善的价值评估报告,并在甲方通知后5日内出具租赁价值评估报告。二、评估报告需根据建筑所处区域、周边人口及政府规划、空间自身条件、装修及运营商投资等因素,评估楼宇商业租金水平。三、评估报告需依照给出的项目基本条件,做出有明细的评估方案及计算方式;同时针对每层楼每间房给出单独价格建议;根据评估结果给与最终租赁期建议,并提出相关的装修期、免租期的建议。6.甲方职责一、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期及时支付乙方相关服务费用;二、负责审核乙方提供的租赁价值评估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乙方进行磋商、沟通,并最终签字确认后付款;三、享有乙方为该项目所出具的各类文档、文书资料的索取权利;四、拥有乙方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策略及商业行为的最终决策权;五、甲方根据乙方在商业价值评估过程中的实际需要,向其提供该项目相关的文件、图纸、照片类资料和文档,供乙方使用;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对本项目的任何服务行为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七、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未开始工作,不予支付相关服务费用;已开始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经协商后支付。7.乙方职责一、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之条款,按期及时收取相关服务费用;二、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及时安排工作人员与甲方进行工作沟通;三、乙方应本着专业、负责的精神,随着市场变化,对本项目提供优化、调整意见,使之符合市场需求,确保甲方实现该项目的市场效益与社会效应的最大化;四、乙方负责本项目商业价值评估过程中所涉及各个方面的工作,详见《用户需求书》;五、乙方必须对所编制的价值评估报告在技术、质量和进度等方面向甲方负责;六、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的稳定性,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人员,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工作人员进行更换和调整;七、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负责,不得公开发表和交流。否则乙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八、按甲方档案管理规定提交归档文件。8.知识产权与保密一、本合同完成的价值评估报告、文档、文件,其所有权及版权归甲方;但乙方有权经甲方同意,用所创作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媒介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但不得用于除此之外的其他商业赢利事项。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他人转让、泄露、扩散该项目的资料、图纸、文件及相关经济指标。乙方应严格对各个推广环节保密,不得在事前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将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9.合同的终止与违约责任一、在合同期内,如甲、乙方各未能按照上述合同约定履行,或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解决。二、自本合同生效起,甲方有权视乙方工作开展情况单方面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在本合同期限内,若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完成价值评估服务,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改正,并给予15天的整改期,若整改期满仍未改正,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方亦可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但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三、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未有任何理由消极服务或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四、在合同期内,乙方擅自泄露甲方机密,导致商业资料外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次,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保留向乙方索赔损失的权利。五、乙方未及时响应甲方相关工作要求或未按时提交成果资料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10000元/次。第十条争议的解决一、合同实施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未协商或友好协商开始后六十(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争议应提交仲裁。二、仲裁应由南通市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程序和规则进行。仲裁的官方语言为中文。三、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包括但不限于胜诉方为此支付的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交通费、律师费等)应由败诉方负担。四、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应继续执行本合同其它部分。第十一条其他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如有需要,双方可另立补充协议,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附件1:用户需求书第六部分响应文件南通轨道交通控制中心附属工程2024年度租赁价值评估服务项目(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身份证明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公章)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有权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询价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年月日说明:如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办理授权。如由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办理授权书。二、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附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三、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须附供应商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四、询价响应函南通轨道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已收到的南通轨道交通控制中心附属工程2024年度租赁价值评估服务项目(项目名称)询价文件,遵照规定,我方经考察和认真研究上述询价文件后,愿承认其全部内容。1.我方以询价响应文件中的总报价和分项报价,按询价文件中的要求承担南通轨道交通控制中心附属工程2024年度租赁价值评估服务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2.如果贵方接受我方询价响应,我方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将按成交通知书和询价文件的要求及时签订合同,提交履约保证金。我方保证在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期限内按照要求提交成果,按询价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方的询价响应文件自递交文件后60天内有效。4.我方充分理解贵方询价文件所提出的关于人员、设备、管理等提出的隐性要求,一旦中标,确保能按照贵方要求执行,否则愿意接受贵方对我方的相关处罚。5.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可能接受其他任何投标;同时也理解,贵方不负担我单位的任何投标费用。6.我方承诺:本询价响应文件提供的信息、数据、资料或证书均真实有效,否则贵方有权取消我方的询价响应或中标资格。7.我方承诺:信用记录中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名单。否则贵方有权取消我方的询价响应或中标资格。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南通轨道交通控制中心附属工程2024年度租赁价值评估服务项目(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一、报价承诺书南通轨道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项目询价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愿意按照询价文件的全部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内容及价格以报价文件为准)。2.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询价文件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3.我方将按询价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的报价文件自递交文件后60天内有效。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二、报价表汇总总报价(含税价,人民币小写,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报价(含税价,人民币大写,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税率(%)备注备注:1、项目含税总价限价为1.35万元,总报价超过限价的为无效响应。2、本合同采取固定总价的模式。在合同实施期内价格不做调整。合同价包含乙方完成合同文件中明确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成本和报酬,包括但不限于调研费、基础资料费、编制费、车旅费、食宿费、制作费、劳务费、打印费、税费、管理费、资料汇编费、项目成果咨询及审查费、会务费、专家费(含交通食宿费)、不可预见费、各种税费、以及成交单位企业利润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本项目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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