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学建工-新建港城广场1号楼配套用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水泥地材砌筑类物资项目公告

中化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新建港城广场1号楼配套用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中化学建工-新建港城广场1号楼配套用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水泥地材砌筑类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化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新建港城广场1号楼配套用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水泥地材砌筑类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HTHXCGFA240113001)。招标人为中化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HTHXCGFA240113001/01标段(包)名称:中化学建工-新建港城广场1号楼配套用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水泥地材砌筑类物资-标段包01招标内容及范围:本项目工程全部水泥地材砌筑类物资 2.2 交货期: 预计为2024年3月20日,具体时间以签订的采购合同内约定为准。 2.3 交货地点: 新建港城广场1号楼配套用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部。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国家检验标准。 2.5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财务能力要求: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接收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融资等方式(甲方不承担贴息费用)。 (3)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4)其他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和所属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不接受 4. 注册、登录 化学云采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投标人注册、购买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澄清说明和补正等功能。 投标人须访问化学云采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等有关操作,平台登录地址:http://bid.cncecyc.com。 5. 招标报名 是否需要招标报名: 否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 从2024-01-22 15:00 起至 2024-01-30 17:30止 (北京时间) 6.2 购标 是否需要购标: 否 6.3 获取方式: 在化学云采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路径:【投标管理】-【文件下载】。 7. 投标保证金 是否需要响应保证金:是 7.1 投标保证金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时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具体数额见附件一),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2个工作日汇入指定账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项目的招标编号和标段(包)名称,以便财务及时查账,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7.2 线上提交保证金付款凭证扫描件 请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将保证金付款凭证扫描上传至平台,作为财务查账依据。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备注导致投标保证金被退回,后果自负。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并线上递交付款凭证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投标人。(平台操作:”我的项目-项目主控台-保证金管理”,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账户名称: 中化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浮桥支行 开户账号: 1102241209200544079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2-19 15:00(北京时间) 8.2 递交方式: 是否线上提交:是 投标人需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下载地址:【门户】-【帮助中心】—【相关下载】)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 使用CA进行签章与加密后上传到化学云采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路径:【我的项目】-【操作】-【递交投标文件/网上报价】。 8.3 CA证书 是否需要CA证书: 是 (1)CA证书用途说明:制作标书时进行签章与加密、开标时进行解密,确保招标过程投标文件的合法性和保密性。 (2)CA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可在化学云采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CA办理】进行在线申请,以及查看CA证书使用教程。 (3)CA证书办理周期:一般需要2~4工作日(含邮寄时间),请投标人合理安排办理时间,避免错过投标。 (4)CA证书使用须知:请在制作投标文件前提前检查CA证书有效期,如CA证书已过期,请提前进行证书更新,切勿在制作标书、上传标书、开标解密期间进行CA证书更新,以免造成无法参与投标开标的情况。 8.4 注意事项 (1) 投标人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化学云采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 (2)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招标人拒收投标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 (3)招标人温馨提醒,为避免近投标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投标人适当提前上传时间。 (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9. 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 9.1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2024-02-13 17:30 (北京时间) 9.2 提问与澄清方式 提问与澄清均通过化学云采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进行,投标人可进入【投标管理】-【我的项目】-【操作】-【招标文件澄清管理】进行提问与澄清文件的查看。 10. 开标 化学云采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操作路径:【我的项目】-【操作】-【参与开标会】,使用CA证书进行线上投标文件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视同撤回投标文件。 是否需投标人参与现场开标: 否 1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化学云采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cncecyc.com上发布。 12. 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13. 联系方式:招标人: 中化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太仓市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环路16号港城广场3号楼17层 邮编: 215400 联系人: 白伟 电话: 15062879030 邮箱: 1908948304@qq.com中化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4-01-22 附件1: 物资需求一览表.pdf物资需求一览表采购人名称:中化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编号:CNCCEC-TCWZ-QL-2024-01物资名称:水泥地材砌筑类物资标段(包)名称序号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履约地点招标文件售价(元)投标保证金(元)备注2黄砂(中砂)t32003碎石粒径5-31.5mmt24004(RLC基础)陶粒板90mm厚m248005标准红砖240*115*53mmm3400中化学建工-新建港城广场1号楼配套用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水泥地材砌筑类物资采购-标段包011普通水泥42.5袋装t100新建港城广场1号楼配套用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部050006(砂)加气混凝土砌块A3.5m345007(砂)加气混凝土砌块A5.0m313008预拌砂浆砌筑砂浆DMM5.0t7009预拌砂浆砌筑砂浆DMM7.5t70010预拌砂浆抹灰砂浆DPM15t180011预拌砂浆抹灰砂浆DPM20t180012预拌砂浆地面砂浆DSM15t40013普通水泥地面砂浆DSM20t400备注:1、产品价格含税、运费、装卸费等综合费用。2、报价有效期:陆个月,本报价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3、付款方式: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甲方支付按当月货款结算金额的60%,3个月内支付到结算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未出现任何问题30日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货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备注:1、产品价格含税、运费、装卸费等综合费用。2、报价有效期:陆个月,本报价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3、付款方式: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甲方支付按当月货款结算金额的60%,3个月内支付到结算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未出现任何问题30日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货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备注:1、产品价格含税、运费、装卸费等综合费用。2、报价有效期:陆个月,本报价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3、付款方式: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甲方支付按当月货款结算金额的60%,3个月内支付到结算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未出现任何问题30日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货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备注:1、产品价格含税、运费、装卸费等综合费用。2、报价有效期:陆个月,本报价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3、付款方式: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甲方支付按当月货款结算金额的60%,3个月内支付到结算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未出现任何问题30日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货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备注:1、产品价格含税、运费、装卸费等综合费用。2、报价有效期:陆个月,本报价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3、付款方式: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甲方支付按当月货款结算金额的60%,3个月内支付到结算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未出现任何问题30日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货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备注:1、产品价格含税、运费、装卸费等综合费用。2、报价有效期:陆个月,本报价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3、付款方式: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甲方支付按当月货款结算金额的60%,3个月内支付到结算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未出现任何问题30日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货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备注:1、产品价格含税、运费、装卸费等综合费用。2、报价有效期:陆个月,本报价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3、付款方式: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甲方支付按当月货款结算金额的60%,3个月内支付到结算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未出现任何问题30日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货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备注:1、产品价格含税、运费、装卸费等综合费用。2、报价有效期:陆个月,本报价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3、付款方式: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甲方支付按当月货款结算金额的60%,3个月内支付到结算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未出现任何问题30日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货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备注:1、产品价格含税、运费、装卸费等综合费用。2、报价有效期:陆个月,本报价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3、付款方式: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甲方支付按当月货款结算金额的60%,3个月内支付到结算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未出现任何问题30日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货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备注:1、产品价格含税、运费、装卸费等综合费用。2、报价有效期:陆个月,本报价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3、付款方式: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甲方支付按当月货款结算金额的60%,3个月内支付到结算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未出现任何问题30日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货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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