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2023年城镇市域水污染平衡核算项目即将实施,现就该项目进行市场询价调研。 一、采购服务内容 按照《江苏省城镇市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方法(试行)》,以启东市为核算市域,以启东市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为基本核算单元,以2023年为核算基准年,系统核算市域内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的水污染物 (化学需氧量) 排放集中收集总量及削减总量,有效评估市域主要水污染物收集处理能力及处理量缺口;并提交《南通市启东市2023年城镇市域水污染平衡核算评估报告》,将本次核算评估相关信息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录入市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管理信息系统。 二、成果要求 提交《南通市启东市2023年城镇市域水污染平衡核算评估报告》,并通过南通市生态环境审核;核算信息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录入市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管理信息系统。 三、约定事项 1 报价单位可自行实地踏勘。 2 市场询价表及相关材料于2023年01月26日17:00前,送或寄(以邮戳为准)至南通市启东市紫薇中路718号,或盖单位公章后原件扫描发至18901481738@163 com邮箱,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0513-80921349。 3 报价费用说明: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在服务期内完成服务内容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所有工作内容所需的勘测费、调查费、劳务费、咨询费、会务费、出版费、管理费、资料收集、专家论证、成果验收、评标专家评审费、招标代理费、利润、税金、保险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 4 报价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环保技术服务或环境保护与技术咨询等相关内容。 5 拟定支付方式及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金额的50%,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评审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剩余金额。 6 其他:(1)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如发现虚假报价的,该单位今后将列入采购人招标市场黑名单;(2)本次报价仅作为市场调研用,因此价格仅供参考;(3)本次调研询价不接收质疑函,只接收对本项目的建议。 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 2023年01月22日 启东市2023年城镇市域水污染平衡核算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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