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2) 苏 0582 破 53 号之三 2024 年 1 月 22 日,本院根据张家港市远大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张家港市远大纺织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博达羊绒制品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终止重整程序公告-远大博达 pdf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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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2) 苏 0582 破 53 号之三 2024 年 1 月 22 日,本院根据张家港市远大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张家港市远大纺织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博达羊绒制品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终止重整程序公告-远大博达 pdf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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