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愁馆、状元塔内部提升设计方案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乡愁馆、状元塔内部提升设计方案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阜城镇十里风光带旅游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街道方黄村; 2.2工程规模:本工程为乡愁馆、状元塔内部提升设计方案,设计范围包含在乡愁馆现有展陈的基础上,优化提升方案,使展馆整体布局上层次,让游客“找到过去”的时代记忆,对状元塔内部整体设计提升改造,并注入文化内涵和提升层次,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根据乡愁馆、状元塔的现状以及整个景区的特点目标自行设计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方案。 2.3设计周期:中标人在定标公示结束后45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供全套设计,深化满足招标需要的招标蓝图及电子版且满足上报有关部门评审的图纸;2.4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行业标准的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成果文件,并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2.5质量目标:施工图达到相关设计标准和结构要求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合理、科学,并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2.6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最高限价为28.8万元。 2.7设计组织结构要求:投标人务必认真察看现场,设计期间,招标人将每天进行督查,如未能达到规定要求,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有权将设计业务的全部或部分重新发包给其他设计单位, 所造成的一切费用损失及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3.5投标项目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6.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3.6.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1.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7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8投标申请人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告期内的以及被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邀请招标文件的发售4.1邀请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1月24日上午8:30至2024年01月29日下午17:00; 4.2 邀请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阜宁县天鹅湖商业街9号楼B211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请注意报名截止时间(联系电话:18361634616可以微信报名);报名费2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带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4.3 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5日15:00,投标地址:阜宁县人民政府阜城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4.4开标开始时间及地点:2024年02月05日15:00,阜宁县人民政府阜城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设计补偿费 5.1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5000.00元 。 5.2 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价的5%。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5.3本项目无设计补偿费。 六、招标最高控制价 :28.8万元。 七、付款方式: 设计图纸完成经招标人确认后30日内,付合同价款的70%;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内,再付合同价款的30%。(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设计方案二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记名投票确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宁县阜城镇十里风光带旅游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创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阜宁县澳门路691号地 址:阜宁县天鹅湖商业街9号楼B211室 邮 编:224400 邮 编:224400联 系 人:王主任联 系 人:顾工电 话:13705119862电 话:18361634616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2024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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