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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江街道京新社区办公室加装电梯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pdf沿江街道京新社区办公室加装电梯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JZZC-2023-027-1)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一、招标条件本沿江街道京新社区办公室加装电梯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沿江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沿江街道京新社区办公室加装电梯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详见采购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沿江街道京新社区办公室加装电梯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沿江街道京新社区办公室加装电梯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无。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具备有效期内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4-01-2309:00到2024-01-3017:00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桥北路1号顶山都市产业园10栋(江苏建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场获取。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02-0214:30递交方式: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无。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具备有效期内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02-0214:30开标地点: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桥北路1号顶山都市产业园10栋七、其他项目概况沿江街道京新社区办公室加装电梯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桥北路1号顶山都市产业园10栋(江苏建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2月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ZZC-2023-027-1项目名称:沿江街道京新社区办公室加装电梯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0.732258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20.732258万元(人民币),高于此价格按无效报价处理。采购需求:沿江街道京新社区办公室加装电梯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无。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具备有效期内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三、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23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1月30日17时00分00秒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的磋商者,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桥北路1号顶山都市产业园10栋(江苏建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场获取。售价:100元/份(现金),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桥北路1号顶山都市产业园10栋(江苏建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五、开启时间:2024年2月2日14时30分秒(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桥北路1号顶山都市产业园10栋(江苏建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勘察现场及答疑: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或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2、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3、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测、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沿江街道办事处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天华东路89号联系方式:025-5855724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建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桥北路1号顶山都市产业园10栋联系方式:1860250877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聂工电话:18602508778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沿江街道办事处。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沿江街道办事处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天华东路89号联系人:王科电话:025-58557241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顶山都市产业园10幢联系人:聂金云电话:18602508778电子邮件:24826332@qq.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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