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海州区新东派出所食堂建设工程施工.pdf海州区新东派出所食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编号:JSZF20240118)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一、招标条件本海州区新东派出所食堂建设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2.58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海州区新东派出所食堂建设工程土建、钢结构、暖通、水电,具体详见需求清单及图纸。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海州区新东派出所食堂建设工程施工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海州区新东派出所食堂建设工程施工: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有效期内),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和,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符合法律、法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4-01-2308:30到2024-01-2917:30获取方式: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于2024年1月23日至1月2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从“海州区阳光采购平台”(http://180.103.103.123:8100/)线上报名后至连云港市正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2.获取招标文件时,各投标单位经办人报名必须凭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以下【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B证,授权委托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来报名前,务必先电话联系经办人!!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02-0515:00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02-0515:00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A座2301会议室七、其他海州区新东派出所食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州区新东派出所食堂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连云港市海州区。2.1.2建设规模:海州区新东派出所食堂建设工程土建、钢结构、暖通、水电,具体详见需求清单及图纸。2.1.3最高投标限价:925775.95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进场通知为准。2.1.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2.2招标范围:海州区新东派出所食堂建设工程土建、钢结构、暖通、水电,具体详见需求清单及图纸。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有效期内),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和,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符合法律、法规定的其他条件:(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文、苏清办【2019】3号文、苏清办【2020】2号文、连清办【2020】3号文、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号文、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工程所在地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2)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资质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项目负责人答辩、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本工程执行苏建管【2017】236号、苏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5)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29日;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于2024年1月23日至1月2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从“海州区阳光采购平台”(http://180.103.103.123:8100/)线上报名后至连云港市正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4.3获取招标文件时,各投标单位经办人报名必须凭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以下【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B证,授权委托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前来报名。4.4报名费用:500元/份5.投标截止时间5.1递交标书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5日下午15时00分。5.2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7.评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7.1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未高于最高投标限价;(5)投标所用企业资质等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7.2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7.2.1投标报价(10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减0.9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7.2.2投标报价评审(1)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在80家(含)以下时,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K2=95%。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注: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2)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80家时,应当将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先按报价进行排序,去除高价部分的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和低价部分的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后,计算报价平均值A(报价平均值A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等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除外),开标时从以下2种方法中随机抽取一种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然后对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进行计算得分并排序。评标价比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6分,每高1%的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对排名第一(得分相同,以评标价低者优先)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通过评审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未通过评审的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再对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以此类推,直至产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中标候选人。方法一: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方法二: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其中最高投标限价为B,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取值为:95%。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州区阳光采购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联系人:郑主任电话:18961356771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市正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A座2301、2302号办公联系人:于工电话:13675293742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九、联系方式招标人:连云港瀛洲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联系人:郑主任电话:18961356771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市正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2301、2302号办公联系人:于工电话:13675293742电子邮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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