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链路租用服务采购公告

2024年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链路租用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受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电子政务中心的委托,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2024年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链路租用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项目概况 2024年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链路租用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2月6 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1203-JZCG-C2024-0002 2.项目名称:2024年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链路租用服务项目3.预算金额:标段一266.98万元、标段二44.55万元4.采购需求(简介):通过租用光纤链路,建成横向连接区级机关各部门,纵向实现省市区镇村五级互联互通的全区统一电子政务外网网络体系,投标人除提供网络链路资源外,还需提供区县级骨干网络安全设备、区县汇聚交换机、市区核心路由器、各单位网络接入设备、安全设备以及运维保障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供应商可兼投但不可兼中;开标顺序按标段一、标段二的顺序进行,在标段一已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不得在标段二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但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或广电网络传输许可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分支机构;2.具有同一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或广电网络传输许可资质的独立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只允许一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24:00截止。2.方式:本次采购采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公共资源交易大厅6号窗口办理,电话:0523-81568158,17327800634),根据《“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规定,在“苏采云”( 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中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523-87633965、0523-86897512;客服QQ:709339244、1195486789)。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时间: 2024年 2 月6 日 9点00 分(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五、开启时间:2024年 2 月6 日 9点00 分(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六、公告期限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 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原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6号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2. 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3. 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八、本次磋商联系方式1.采购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电子政务中心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21号二楼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23- 86966275 2.集中采购机构: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23-86960207 2024年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链路租用服务采购文件.doc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项目编号:JSZC-321203-JZCG-C2024-0002项目名称:2024年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链路租用服务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1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合同文本16第四章采购需求20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0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5第一章磋商邀请受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电子政务中心的委托,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2024年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链路租用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项目概况2024年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链路租用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2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1203-JZCG-C2024-00022.项目名称:2024年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链路租用服务项目3.预算金额:标段一266.98万元、标段二44.55万元4.采购需求(简介):通过租用光纤链路,建成横向连接区级机关各部门,纵向实现省市区镇村五级互联互通的全区统一电子政务外网网络体系,投标人除提供网络链路资源外,还需提供区县级骨干网络安全设备、区县汇聚交换机、市区核心路由器、各单位网络接入设备、安全设备以及运维保障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供应商可兼投但不可兼中;开标顺序按标段一、标段二的顺序进行,在标段一已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不得在标段二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但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或广电网络传输许可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分支机构;2.具有同一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或广电网络传输许可资质的独立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只允许一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24:00截止。2.方式:本次采购采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公共资源交易大厅6号窗口办理,电话:0523-81568158,17327800634),根据《“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规定,在“苏采云”(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中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523-87633965、0523-86897512;客服QQ:709339244、1195486789)。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2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五、公告期限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技术支持电话:0523-87633965、0523-86897512客服QQ:709339244、1195486789七、本次磋商联系方式1.采购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电子政务中心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21号二楼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523-869662752.集中采购机构: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523-86960207八、其他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原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6号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2.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3.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取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磋商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磋商交易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成交服务费。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交易中心联系解决。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期5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中心。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交易中心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更正公告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不足5日的,交易中心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2交易中心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交易中心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分项报价表(如有)、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磋商响应函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为准。11、证明磋商响应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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