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1-22如东县交通运输局危货码头安全检查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如东县交通运输局危货码头安全检查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RDCGJH-2024-01-0055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如东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RDCGJH-2024-01-0055 项目名称: 如东县交通运输局危货码头安全检查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00000.0(元) 最高限价: 100000(元)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约期限: 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安全评价资质证书。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和安全评价师证书。提供项目负责人2023年12月份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2日至2024年02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每天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如东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如东县交通运输局主楼三楼会议室(如东县掘港街道友谊东路2号) 五、开标时间: 时间:2024年02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如东县交通运输局主楼三楼会议室(如东县掘港街道友谊东路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现场磋商模式。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由采购人负责进行书面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书面提出。 4、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6、每个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扫描“交通局机关公共资源交易”二维码,并填报相关信息,同时将填报的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交通局机关公共资源交易”二维码详见附件。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如东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如东县掘港街道友谊东路2号 联系方式:0513-80868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跃龙路38号国际大厦416室 联系方式:18018426113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花国林 电 话:0513-80868788 附件:_竞争性磋商文件_如东县交通运输局危货码头安全检查技术服务项目_发布版_.docx信用承诺书.jpg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rudong.ntzfcg.cn/cgr_articles/4782?category_id=5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如东县交通运输局危货码头安全检查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RDCGJH-2024-01-0055采购人:如东县交通运输局代理机构: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二四年一月如东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http://rudong.ntzfcg.cn/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第六部分附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如东县交通运输局危货码头安全检查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如东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2月2日14:3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RDCGJH-2024-01-0055项目名称:如东县交通运输局危货码头安全检查技术服务项目采购人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0万元。最高限价:1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合同履行期限:1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安全评价资质证书。(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和安全评价师证书。提供项目负责人2023年12月份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2月2日。地点:如东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方式:自行下载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日14:30时(北京时间)地点:如东县交通运输局主楼三楼会议室(如东县掘港街道友谊东路2号)。五、开启时间:2024年2月2日14:30时(北京时间)地点:如东县交通运输局主楼三楼会议室(如东县掘港街道友谊东路2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免收。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现场磋商模式。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由采购人负责进行书面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书面提出。4、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6、每个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扫描“交通局机关公共资源交易”二维码,并填报相关信息,同时将填报的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交通局机关公共资源交易”二维码详见附件。八、磋商项目联系事项1.采购人信息名称:如东县交通运输局地址:如东县掘港街道友谊东路2号联系人:花国林联系方式:0513-8086878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南通市跃龙路38号国际大厦416室联系人:史隆卿联系方式:1801842611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花国林联系方式:0513-80868788附件1:项目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磋商招标代理机构不收取标书工本费。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磋商文件的解释6.1磋商文件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由采购人解释,其它部分由招标代理机构解释。(二)磋商文件1.磋商文件构成1.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磋商须知(3)项目需求(4)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响应文件组成(6)附件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磋商文件的澄清2.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2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3.磋商文件的修改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3.2采购人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3.3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如东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响应文件构成2.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价格标文件。供应商按“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3.磋商响应有效期3.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4.磋商响应有效期的延长4.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响应文件的提交1.1供应商应当按磋商公告要求的时间及地点提交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截止日期2.1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2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响应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3.响应文件的拒收3.1采购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任何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4.1响应文件的撤回4.1.1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其响应文件。4.1.2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4.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4.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4.4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响应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磋商与评审1.磋商仪式1.1采购人将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1.2磋商活动的文件开标工作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在磋商公告规定的地点进行磋商,并公布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2.磋商小组2.1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人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2.3超过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磋商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侯选人。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磋商小组、采购人、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4评审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磋商小组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3.5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审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4、评审过程的澄清4.1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人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4.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5.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磋商小组进行反馈。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5.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人,采购人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5.4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报价总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总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总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5.5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并告知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磋商活动将被拒绝。5.6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5.7同一项目(项目未分包)或同一分包(项目有不同分包),如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个供应商参加磋商时,磋商中在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选取首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最后报价,其他供应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8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成交候选人,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磋商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5.9供应商在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人及磋商小组联系。6.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6.1.1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报价的。6.1.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6.1.3响应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6.1.4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6.1.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1.6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6.1.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1.8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6.1.9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6.1.10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签字。6.1.11供应商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相差悬殊,评标委员会认为得分畸低者没有实质性响应的。6.1.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6.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6.2.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是2家);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2.4磋商小组认定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6.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6.3.1如出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或者在评审期间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成交1.确定成交单位1.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规定。1.2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在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3采购人将在如东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4.2向采购人或者评审专家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4.3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1.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1.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参与磋商,响应无效:1.5.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1.5.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5.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质疑处理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2.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2.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4对采购方式、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2.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5.3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5.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成交通知书3.l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磋商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1.签订合同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2.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项目需求包括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磋商文件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一、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采购内容:为协助如东县交通运输局开展危货码头安全检查技术服务项目,加强对危货品码头的安全管理,堵塞监管漏洞,为期一年,协助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六次。具体要求:一年内,协助组织开展危货码头安全检查六次,每次参与检查的专家不少于2人(危险化学品、港口安全生产专家库的成员须各有1人),每次检查不少于3天,并形成安全检查手册、检查情况通报等相关资料。二、服务质量及标准:满足采购人的要求。三、服务期限:1年。四、付款方式完成一次安全检查并提交相关资料后支付合同安全检查费用的15%。完成所有项目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料后支付余款,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五、其他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操作规程,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则一切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成交供应商履约不到位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成交供应商须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六、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人账户(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国有商业或股份制银行支行以上),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账户指定的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账户名称:如东县财政局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如东支行银行帐号:32001647336051120138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结束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人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人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定为AA级的投标单位(以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定公布结果为准),可以减少20%的履约保证金;被列入江苏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红名单的投标单位(以最近一次江苏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结果为准),可以减免50%的履约保证金。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标准一、磋商方式供应商在磋商公告要求的地点参加磋商活动。二、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采购人发送最后报价填报通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作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只有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供应商商务、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的合计分值,为该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前三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评委在认真审阅响应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独立评判,不得统一打分。(一)采购人(代表)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资格不合格的,其响应文件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二)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判为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三)商务技术分:80分磋商小组各成员评分的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各供应商得分为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评分标准中的小括号“(”、“)”表示不含本身,中括号“[”、“]”表示含本身。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类似业绩及履约评价16分(1)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承担并完成过类似安全检查技术服务或组织应急演练的相关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2)以上提供的业绩为项目负责人业绩的(提供的有关材料须注明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不予认可),每有1个加2分,最多加6分。(3)以上提供的业绩的采购人对供应商履约情况给予正面评价的,每有1个加1分,最多加2分。(提供能体现出上述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等,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无合同,须提供经业主盖章的业主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不予认可。供应商评价意见须提供采购人签字并盖章的履约情况正面评价资料原件,否则不得分。)技术力量16分(1)项目团队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危险化学品或港口安全生产方面市级及以上的安全专家,有1人得2分,最多得4分。投标时提供相关专家任命文件或聘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其缴纳2023年12月份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不提供的不得分。(2)项目团队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交通方面安全标准化考评员资格的,有1人得2分,最多得4分。投标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供应商为其缴纳2023年12月份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3)项目团队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有1人得2分,最多得4分。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其缴纳2023年12月份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不提供的不得分。(4)项目团队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一级安全评价师的有1人得2分,具有二级安全评价师的有1人得1分,最多得4分。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其缴纳2023年12月份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不提供的不得分。实施方案38分(1)项目理解和认识:对本项目背景掌握内容详实、理解和认识与现状相符的得(7-11]分;内容较详实、理解和认识与现状较相符的得(4-7]分;内容详实度一般、理解和认识与现状符合性一般的得[1-4]分;未提供相应内容或提供不符合项目需求的的不得分。(2)方案的思路及操作性:提出的工作方案内容完整,思路清晰,具有强的操作性的得(8-13]分;工作方案内容较完整,思路较清晰,具有较强的操作性的得(4-8]分;工作方案内容较一般,思路清晰度一般,操作性一般的得[1-4]分;未提供相应内容或提供不符合项目需求的的不得分。(3)项目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根据响应单位对项目重点难点的把握准确,对重点难点的解决方案合理的得(9-14]分;重点难点的把握准确性较好,对重点难点的解决方案较合理的得(5-9]分;重点难点的把握准确性一般,对重点难点的解决方案合理性一般的得[1-5]分;未提供相应内容或提供不符合项目需求的的不得分。质量保障及服务承诺10分(1)对本项目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内容详细且具有强可行性的得6分;质量保障措施内容较详细、具有较强可行性的得4分;质量保障措施内容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相应内容或不满足本项目需求的不得分。(2)根据响应单位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承诺及及时响应程度,服务承诺能提供质量保障很强同时能在1小时内提供应急响应,承诺响应保障具有很强的可行性的得4分;服务承诺能提供质量保障较强同时能在2小时内提供应急响应,承诺响应保障具有较强可行性的得3分;服务承诺能提供质量保障一般同时能在3小时内提供应急响应,承诺响应保障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相应内容或不满足本项目需求的不得分。(四)价格分:2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五)成交供应商的确定磋商小组汇总各评委评分后,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六)采购人代表宣布评审结果。(七)公告成交结果自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如东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八)发放成交通知书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三部分组成。请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分别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不能出现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磋商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4.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5.磋商公告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如安全评价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等,并加盖公章】;6.扫描“交通局机关公共资源交易”二维码并填报相关信息的截图;7.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二、商务技术文件(不能出现价格文件)1.供应商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5)2.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3.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见附件7)4.技术方案(相关要求及内容详见评分标准);5.商务技术评分标准中须提供的相关得分佐证材料;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三、价格文件1.报价总表(格式见附件8)。附件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______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号码: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本次采购项目(编号:)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被授权人):授权单位名称(盖章):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提供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附件4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样本)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招标投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库中信息;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附件5供应商情况一览表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人数: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万元)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本表后应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附件6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由供应商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序号服务名称磋商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234注: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与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商务部分的要求,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磋商文件,由磋商小组认定。3.供应商如果虚假响应,将被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附件7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由供应商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序号服务名称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234注: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与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技术部分的要求,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磋商文件,由磋商小组认定。3.供应商如果虚假响应,将被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附件8报价总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服务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危货码头安全检查技术服务项1磋商总报价大写:(人民币) 小写:(人民币) 元日期:填写说明:1、报价包含本项目所有涉及的全部费用,如人员、会务、设备、交通、食宿、利润、保险及其他一切有关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0万元整,各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合计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作无效响应处理。3、报价总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附件附件一:合同格式:如东县交通运输局危货码头安全检查技术服务项目合同协议书如东县交通运输局(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如东县交通运输局危货码头安全检查技术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标段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工程概况: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本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承包人提交的经发包人审核通过的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专题研究详细工作大纲等);(2)成交通知书;(3)投标函;(4)通用合同条款;(5)发包人要求;(6)承包人有关人员投入的承诺;(7)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4.项目负责人:。5.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工作。7.费用支付阶段如下:8.服务周期:。9.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承包人完成全部工作且费用结清后失效。10、本合同一式八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四份,承包人执四份。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单位全称)(盖单位章)承包人:(单位全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年月日如东县交通运输局危货码头安全检查技术服务项目廉政合同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如东县交通运输局危货码头安全检查技术服务项目(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如东县交通运输局(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标段的服务单位(服务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如东县交通运输局危货码头安全检查技术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标段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亲属不得从事与本合同有关的业务等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在服务中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5)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服务队伍。3.承包人的义务(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合同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失效日止。7.本合同作为如东县交通运输局危货码头安全检查技术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标段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发包人:(单位全称)(盖单位章)承包人:(单位全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监督单位:(单位全称)(盖单位章)监督单位:(单位全称)(盖单位章)附件二:质疑函范本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三“交通局机关公共资源交易”二维码交通局机关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采购人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采购人诚信守法形象,对我单位在如东县交通运输局危货码头安全检查技术服务项目(项目名称)(编号:RDCGJH-2024-01-0055)政府采购活动中行为郑重承诺如下:、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二、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制订科学合理的采购需求。不与供应商恶意串通;不使用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不以任何手段排斤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严格保守秘密,不泄露应当保密的与采购活动有关的信息资料;不接受赔赔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四、依法、及时、准确、完整公开政府采购信息;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六、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答复供应商质疑,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等事项;八、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公众、新闻典论等监督;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信用管理部门政务诚信网站严重失信行为的“黑名单”公示。采购单位(盖章):如东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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