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水源地大沙河上段(夹河闸至阚楼闸段)环境综合提升工程(EPC)

丰县水源地大沙河上段(夹河闸至阚楼闸段)环境综合提升工程(EPC) 丰县水源地大沙河上段(夹河闸至阚楼闸段)环境综合提升工程(EPC)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县水源地大沙河上段(夹河闸至阚楼闸段)环境综合提升工程(EPC)已由丰县经济发展局以丰经发许可[2022]2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县河道工程项目建设处,代理机构为江苏社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丰县水源地大沙河上段(夹河闸至阚楼闸段)环境综合提升工程(EPC)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建设地点:丰县大沙河镇上段夹河闸至阐楼闸之间河段。 2.1.2建设规模:主要包括: (1)安装隔离防护设施,布设隔离防护网12.8km; (2)河道沿线布设视频监控点共60个,在河道上游阚楼闸处增设水质监测点和流量监测点各一处; (3)河滨护岸建设生态岸坡长度200m; (4)河道水生态修复工程,种植挺水植物 25200㎡ ,沉水植物8000㎡,布设生态净化带; (5)建设双孔污水导流穿堤涵1座。 2.1.3本工程共1个标段。 2.1.4合同估算价:约4865万元。 2.1.5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其中:勘察设计工期:90日历天(含初步设计批复和施工图审查时间); 施工工期:21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因非承包人原因不能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2.1.6质量标准:合格,其中: 2.1.6.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1.6.2物资采购:满足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2.1.6.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完成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直至完工验收合格、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工程保险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等项目的全部内容。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③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业绩要求(设计或施工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包含水环境治理或河道整治的工程); 注:①工程总承包业绩及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鉴定书(或竣工证明书)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②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 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人业绩为牵头人业绩。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只需提供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安全证书); (4)拟选派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要求: 具有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5)拟选派的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其他人员要求:/。 (7)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只需提供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安全证书)。 (8)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银行电子保函、√银行书面保函、□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保险机构电子保函、□担保机构电子保单、□保险机构书面保函、□担保机构书面保单。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收款人: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县支行 开户账号:60340188000145375-0025749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保单)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保险公司保函、担保机构保单,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联系电话:0516-89320860。 4.4投标人采用投标人信用书承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标书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xxxx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4.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投标保单、投标人信用承诺书的除外)。 4.8如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1月22日至2024年01月29日。 (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办理指南网址:http://ggzy.zwb.xz.gov.cn/bszn/superviseInfo.html),于2024年01月29日17时前登陆《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18.3.177.169/xzslhy/”)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01月22日至2024年01月29日17时30分; (3)本工程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软件版招标文件,视为报名失败。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01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6.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参与开标。 6.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3分值构成: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县河道工程项目建设处 地址:丰县南苑路31号 联系人:温宗雷 电话:1810522851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社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万达广场公寓楼622 联系人:韩欢欢 电话:17512633681 监督部门:丰县水务局 电话:0516-89287239 2024年01月22日附件:招标文件.pdf丰县水源地大沙河上段(夹河闸至阚楼闸段)环境综合提升工程(EPC)招标文件标段编号:E3203010360000687001001招标人:丰县河道工程项目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社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一月目录第一卷第1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资格后审)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5.招标文件的获取6.投标文件的递交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8.评标标准和方法9.发布公告媒介10.联系方式第2章投标人须知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重新招标或经批准不招标9.纪律和监督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3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5章商务报价1.综合说明第二卷第6章图纸第三卷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第四卷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三、联合体协议书四、投标保证金五、商务报价六、施工组织设计七、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拟任项目经理、(第1章招标公告如有要求)无在建工程承诺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三、其他承诺/八、其他资料第一卷第1章招标公告丰县水源地大沙河上段(夹河闸至阚楼闸段)环境综合提升工程(EPC)招标公告(资格后审)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丰县水源地大沙河上段(夹河闸至阚楼闸段)环境综合提升工程(EPC)已由丰县经济发展局以丰经发许可[2022]2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县河道工程项目建设处,代理机构为江苏社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丰县水源地大沙河上段(夹河闸至阚楼闸段)环境综合提升工程(EPC)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项目建设地点:丰县大沙河镇上段夹河闸至阐楼闸之间河段。2.1.2建设规模:主要包括:(1)安装隔离防护设施,布设隔离防护网12.8km;(2)河道沿线布设视频监控点共60个,在河道上游阚楼闸处增设水质监测点和流量监测点各一处;(3)河滨护岸建设生态岸坡长度200m;(4)河道水生态修复工程,种植挺水植物25200㎡,沉水植物8000㎡,布设生态净化带;(5)建设双孔污水导流穿堤涵1座。2.1.3本工程共1个标段。2.1.4合同估算价:约4865万元。2.1.5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0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90日历天(含初步设计批复和施工图审查时间);施工期:21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因非承包人原因不能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2.1.6质量标准:合格,其中:2.1.6.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2.1.6.2物资采购:满足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2.1.6.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2.2招标范围:完成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直至完工验收合格、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工程保险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等项目的全部内容。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1)资质证书: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③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业绩要求(设计或施工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包含水环境治理或河道整治的工程);注:①工程总承包业绩及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鉴定书(或竣工证明书)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②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人业绩为牵头人业绩。(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只需提供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安全证书);(4)拟选派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5)拟选派的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6)其他人员要求:/。(7)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只需提供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安全证书)。(8)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银行电子保函、?银行书面保函、□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保险机构电子保函、□担保机构电子保单、□保险机构书面保函、□担保机构书面保单。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4.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收款人: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县支行开户账号:60340188000145375-0025749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4.3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保单)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保险公司保函、担保机构保单,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联系电话:0516-89320860。4.4投标人采用投标人信用书承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标书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xxxx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4.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4.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4.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投标保单、投标人信用承诺书的除外)。4.8如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缴纳。5.招标文件的获取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1月22日至2024年01月29日。(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办理指南网址:http://ggzy.zwb.xz.gov.cn/bszn/superviseInfo.html),于2024年01月29日17时前登陆《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18.3.177.169/xzslhy/”)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01月22日至2024年01月29日17时30分;(3)本工程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软件版招标文件,视为报名失败。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01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6.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6.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参与开标。6.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8.评标准和方法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7.2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7.3分值构成:详见招标文件。9.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上发布。10.联系方式招标人:丰县河道工程项目建设处地址:丰县南苑路31号联系人:温宗雷电话:18105228516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社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徐州市云龙区万达广场公寓楼622联系人:韩欢电话:17512633681监督部门:丰县水务局电话:0516-892872392024年01月22日第2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未尽事宜的进一步说明以及有关内容的修改、增加,对同一事项两者要求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同一条款下的选择项目以其中已勾?选项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开标会议形式现场开标?不见面开标1.1.2招标人名称:丰县河道工程项目建设处地址:丰县南苑路31号联系人:温宗雷电话:18105228516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社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徐州市云龙区万达广场公寓楼622联系人:韩欢电话:175126336811.1.4招标项目名称丰县水源地大沙河上段(夹河闸至阚楼闸段)环境综合提升工程(EPC)1.1.5建设地点丰县大沙河镇上段夹河闸至阐楼闸之间河段1.1.6现场管理机构丰县河道工程项目建设处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2.2条”1.3.2计划工期详见“招标公告2.1.5条”1.3.3质量要求详见“招标公告2.1.6条”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资质证书: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③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业绩要求(设计或施工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包含水环境治理或河道整治的工程);注:①工程总承包业绩及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鉴定书(或竣工证明书)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②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人业绩为牵头人业绩。(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只需提供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安全证书);(4)拟选派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附电子扫描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负责人相关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相关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业绩证明材料;信用等级;其他注:1.以上证明材料编制入方式应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规定。(二)承诺函致:(招标人):一、拟任项目经理、(第1章招标公告如有要求)无在建工程承诺我方拟任项目经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无在建工程投标资格要求。如经查实因具有在建工程不具备投标资格,一旦我方中标,可及时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我方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我方及法定代表人(含联合体各方,如有)、拟任项目经理均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如经查实因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具备投标资格条件,一旦我方中标,可及时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我方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三、其他承诺/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1.本承诺函所列出的承诺项目是投标人可选项目,投标人不满足承诺函中某一项承诺条件的,不得将该项承诺列入投标文件中(此项编入内容为空白);选择承诺的则按照上述承诺内容编入投标文件进行承诺。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作否决投标处理。(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类似项目汇总表序号合同项目名称签约合同价(元)项目特征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完成时间主要人员及职务备注注:1.投标人具有符合要求的类似项目较多时,编入主要的足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项目数量即可。2.本表可横向页面编排。类似项目情况表合同项目名称合同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完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施工负责人(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设计负责人(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以及电话合同项目描述备注1.投标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紧随业绩证明材料),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2.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要求、评标办法具有评标要求需要联合体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联合体成员分别填写,备注栏需标明联合体成员名称。(四)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合同项目名称合同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施工负责人(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设计负责人(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项目描述备注注:对于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拟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正在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的,应当提供全部项目的情况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可以投标的,应当同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五)项目管理机构1.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汇总表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社保页码注:1.社会保险证明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近期连续三个月份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打印清单。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未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尚未退休人员,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和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派遣工作的,提供来本单位工作的派遣/任命文件和派出单位与本单位的关系说明),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和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拟投入工地现场管理或作业的还应当增加提供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2.本表含联合体成员各单位委派的人员。3.委托代理人与其他人员的社保证明集中附在此表之后,联合体其他成员的人员社保证明另附于后。本表应附各种证明材料且扫描件编入应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规定。2.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职称学历拟在本合同任职拟在本合同任职工作年限从事类似工作年限从事类似工作年限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时间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联系电话获奖情况获奖情况获奖情况获奖情况目前任职情况或从事的工作目前任职情况或从事的工作注:1.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如有)、技术负责人、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含所有联合体成员委派人员);2.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等证书证件和获奖(荣誉)附于本表之后;3.所有主要人员(含联合体成员委派人员)业绩证明材料在“(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章节集中提供。4.对于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拟任项目经理正在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的,全部项目的情况及相关符合可以投标的证明材料应当在(四)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中提供。(六)拟分包情况表(分包候选人)分包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营业执照号码资质等级拟分包的工程项目主要内容预计造价(万元)已经做过的类似项目注:每个分包人单独填写,并提供分包协议书(格式自拟)。附:分包候选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有关人员资格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扫描件编入应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规定。八、其他资料注:所有在投标文件格式中没有明确编排章节位置的资料(不含施工组织设计),均编排在本节中且在投标函“其他补充说明”中逐一说明,由评标委员会定向检索、评审。未按投标文件格式明确要求的章节位置编排投标资料导致评标委员会查阅遗漏的,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设计文件除在投标文件内上传外,还需递交单独的U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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