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河口镇2024年度水利工程设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如东县限额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2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如东县河口镇2024年度水利工程设计项目预算费率:施工中标价的2%,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需求:详见第二章采购项目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格: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需提供技术职称证书,若职称证无法体现专业,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或其他职称申请批复文件或毕业证书等,评标委员会应认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或其他职称申请批复文件或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职称专业)(3)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投标经办人和项目负责人缴纳2023年7月份至2023年12月份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4)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下同)完成过水利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二者缺一不可】(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6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如东县限额交易网方式:由各投标人在 “如东县限额交易网”自行下载。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2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2.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对现场的集中踏勘,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登陆“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下载采购文件等,登陆地址详见“采购文件 第二章”。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不见面开标的系统网址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需要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操作手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联系电话:0513-84800088。4.解密时间:投标人解密限定在采购人确定解密时间后20分钟内完成(如因投标人个人原因,未在限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将退回其投标文件,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必须自行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网的项目投标方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即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否则拒收投标文件。6.本工程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确定中标后,必须提供叁份使用系统打印出来(加盖公章)的完整的投标文件交招标代理(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如东县河口镇人民政府地址:如东县河口镇联系人:王小康联系方式: 159508416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跃龙南路38号国际大厦416室联系人:周雪莲联系方式: 159520502373. CA锁办理咨询电话:0513-81553618。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联系电话:0513-84800088。如东县河口镇2024年度水利工程设计项目.doc如东县河口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文件采购项目名称:如东县河口镇2024年度水利工程设计项目采购单位名称:如东县河口镇人民政府采购方式:询价采购二0二四年一月采购文件目录第一章询价采购公告3第二章采购项目要求6第三章投标须知8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12附件一:13附件二:14附件三:15附件四:16附件五:17附件六:18附件七:19附件八:20第六章合同21合同协议书21第一章询价采购公告如东县河口镇2024年度水利工程设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如东县限额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2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如东县河口镇2024年度水利工程设计项目预算费率:施工中标价的2%,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需求:详见第二章采购项目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格: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需提供技术职称证书,若职称证无法体现专业,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或其他职称申请批复文件或毕业证书等,评标委员会应认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或其他职称申请批复文件或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职称专业)(3)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投标经办人和项目负责人缴纳2023年7月份至2023年12月份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4)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下同)完成过水利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二者缺一不可】(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6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如东县限额交易网方式:由各投标人在“如东县限额交易网”自行下载。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2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2.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对现场的集中踏勘,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登陆“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下载采购文件等,登陆地址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不见面开标的系统网址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需要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操作手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联系电话:0513-84800088。4.解密时间:投标人解密限定在采购人确定解密时间后20分钟内完成(如因投标人个人原因,未在限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将退回其投标文件,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必须自行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网的项目投标方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即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否则拒收投标文件。6.本工程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确定中标后,必须提供叁份使用系统打印出来(加盖公章)的完整的投标文件交招标代理(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如东县河口镇人民政府地址:如东县河口镇联系人:王小康联系方式:1595084163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跃龙南路38号国际大厦416室联系人:周雪莲联系方式:159520502373.CA锁办理咨询电话:0513-81553618。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联系电话:0513-84800088。第二章采购项目要求一、采购内容1.本项目设计范围及要求:包含设计勘察、可研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投标人必须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了解工程详细概况,成交供应商进场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为由提出增加费用的要求。2.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3.设计周期要求:(1)设计周期自收到采购人正式通知起算。(2)在通知后的14个日历天内提交可研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包括概算)、全部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概算)并通过审核,其他设计任务按采购人要求执行。二、付款条件当年年底支付已完成设计项目的费用。三、服务要求投标供应商接受采购单位指导并对其负责;完成本项目后,应按采购单位要求出具相关书面材料,并拟定费用结算明细,经采购单位审核后作为结算凭据。(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能够达到业主规定的要求,同时明确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项目具体实施方案、人员配备方案、拟投入的设施设备方案、服务响应方案、质量保证体系、紧急情况及突发事件处理方案、安全措施等)。(2)供应商须对采购单位提供的数据、材料及评估结果、检测结果具有保密义务,如发现有泄密行为,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3)如发现供应商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四、服务标准1、所有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但在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要求的,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2、在项目采购或实施过程中,如国家标准修改,应按照新国家标准实施;如本采购文件规定高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实施;如本采购文件规定低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国家标准规定实施。如本采购文件内有内容相互矛盾,以高标准高要求的为准。以上有关风险等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四、网址:(1)投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rudong.net/web/index或http://221.229.221.172:9092/main→项目投标方)的项目投标方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即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2)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对现场的集中踏勘,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登陆“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下载采购文件等,登陆地址“(http://www.rudong.net/web/index或http://221.229.221.172:9092/main”。)”(3)不见面开标的系统网址为http://www.rudong.net/web/index或http://221.229.221.172:9092/main第三章投标须知一、说明1.本采购文件中所称的“采购人”为如东县河口镇人民政府,“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供应商,“询价小组”为本项目评标组织,“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2.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询价采购,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3.投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它企业或自然人。4.投标人一旦领取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招标文件领取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招标文件是否损害其自身权益。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报价,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5.开标程序:(1)公布投标人名称;(2)投标人解密其投标文件;(3)采购人解密并导入投标文件;(4)开标结束。6.解密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开标截止时间后二十分钟内完成)。7.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8.异议提出的时间:公示期内。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满足采购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规定的要求。三、询价采购程序及成交原则1.询价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审查主要内容包括:(1)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2)投标人或有关证明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资格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3.询价小组对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主要内容包括:(1)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2)投标人和投标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4.询价小组宣布合格投标人名单。合格投标人对投标项目作出的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5.询价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从合格投标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最低报价相同时,由招标人确定成交供应商。6.成交供应商经公示无异议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签发《中标通知书》。四.无效投标及废标情形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标人投标无效:(1)投标人未按本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的;(3)投标文件未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的;(4)投标文件未按本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及签署的;(5)投标人提供虚假、伪造、过期资料的;(6)报价资料漏项、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8)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本采购文件要求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9)报价资料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10)没有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11)投标文件未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12)投标文件违反法律、法规要求,或本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为无效投标情形的;(1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自然人进行投标的;(14)投标文件资料不全或内容偏离本采购文件规定,谈判小组认为未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15)投标人未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项目投标方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即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16)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采购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1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的;(18)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原件扫描的;(19)投标总价金额高于招标控制总价的;(20)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它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情形。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本采购项目废标:(1)经询价小组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所有合格投标人的报价均高于采购单位招标控制价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可直接改变采购方式,现场继续组织采购活动。五、投标要求1.投标人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在询价过程中签署的文件、资料均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2.投标文件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文件、资料的有效期为45个日历日。3.本项目为一个完整标的,询价小组不接受有选择性、不完整或不正确的报价。4.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所有料、工、税、费等全部费用。5.报价应书写端正、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涂改无效)。询价小组有权将未按规定填写的报价单视为无效报价单。六.投标要求1.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见“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26日上午9时30分。4.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地点:电子标书递交信息系统:“网址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投标经办人员或法定代表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投标经办人员或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七.其它说明1.无论本次询价采购的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2、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中标价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供货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3.投标人如对本采购文件中的需求有疑问或不明之处,可与采购人联系,采购人对采购项目需求有解释权。4.投标人或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本采购文件及《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①在采购过程中,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②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③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的;④中标供应商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⑤投标人或中标供应商有其他违反本采购文件及《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5.采购方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6.成交供应商以任何理由不提供采购项目服务满两次的,采购人有权将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为不诚信单位,不得参加河口镇一年内的招标项目。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的制作及密封1.投标文件分为资审文件和经济标文件两个部分。2.各投标单位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将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实物公章或电子签章的“资审文件”的组成文件上传至“资审文件”内,将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实物公章或电子签章的“经济标文件”的组成文件上传至“经济标文件”内。3.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A资审文件和B经济标文件)必须按照以下格式制作(采购文件后附的表格各投标人必须使用,不得更改,否则作无效标处理),资审文件部分须按照顺序进行编制。以下带*内容必须全部提供并盖章。1.资审文件部分*1.资审文件封面(须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或红色实物章印,格式见附件一)*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第二代身份证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授权委托人(即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来投标的不需要提供)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办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2023年7月份至2023年12月份,须缴满连续6个月及以上,缺月未缴纳视为废标)。*4.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办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2023年7月份至2023年12月份,须缴满连续6个月及以上,缺月未缴纳视为废标)、业绩材料。*5.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四)。*6.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附件五)。*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六)*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除经济标部分)。B、经济标部分:*1.经济标封面(须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或红色实物章印,格式见附件七)*1.投标报价单(格式见附件八);附件一:正(或副)本如东县河口镇2024年度水利工程设计项目投标响应文件(资审文件)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地址:姓名:性别:年龄:特此证明投标单位(加盖公章)(或负责人、自然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第二代身份证扫描件。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东县河口镇人民政府:本授权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姓名)为我公司的授权委托人,以我公司的名义参加如东县河口镇2024年度水利工程设计项目的投标,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本次招投标的一切事宜。授权委托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承诺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权。授权委托人情况: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传真: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负责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授权委托人(即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扫描件。附件四:投标承诺书如东县河口镇人民政府:1.根据你方如东县河口镇2024年度水利工程设计项目的采购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勘察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工程量清单、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按上述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工。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答疑(如有时)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响应并认可上述文件的所有条款。4.我方承认投标函附件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5.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我方自愿将缴纳中标价的3%为履约保证金押存在采购人处。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采购文件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8.我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所有投标资料都是真实的,如我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我方将放弃中标的权利,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9.我方在实施本工程项目时做到安全第一、质量第一。如涉及到安全或质量问题由我方负责。投标人:(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附件五: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3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3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投标截止时间节点,没有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附件七:正(或副)本如东县河口镇2024年度水利工程设计项目投标响应文件(经济标)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八:投标报价单如东县河口镇人民政府:一、采购项目名称:如东县河口镇2024年度水利工程设计项目。二、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该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愿以施工中标价的%的投标报价(报价保留两位小数),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六章合同合同协议书委托方(采购人):河口镇人民政府承包方(供应商):采购人委托供应商承担如东县河口镇2024年度水利工程设计项目任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内容及要求2.1设计范围及要求:服务要求:乙方接受甲方指导并对其负责;完成本项目后,应按甲方要求出具相关书面材料,并拟定费用结算明细,经甲方审核后作为结算凭据。(1)乙方提供的服务能够达到业主规定的要求,同时明确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项目具体实施方案、人员配备方案、拟投入的设施设备方案、服务响应方案、质量保证体系、紧急情况及突发事件处理方案、安全措施等)。(2)乙方须对甲方提供的数据、材料及评估结果、检测结果具有保密义务,如发现有泄密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3)如发现乙方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服务标准1、所有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但在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要求的,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2、在项目采购或实施过程中,如国家标准修改,应按照新国家标准实施;如本采购文件规定高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实施;如本采购文件规定低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国家标准规定实施。如本采购文件内有内容相互矛盾,以高标准高要求的为准。以上有关风险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2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2.3设计周期要求:(1)设计周期自收到采购人正式通知起算。(2)在通知后的14个日历天内提交可研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包括概算)、全部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概算)并通过审核,其他设计任务按采购人要求执行。第三条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第四条供应商应向采购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备注12第五条合同价款和支付进度当年年底支付已完成设计项目的费用。第六条权利和义务(一)采购人:1、采购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供应商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采购人不得要求供应商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咨询服务。2、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采购人如期支付咨询服务费用。(二)供应商:1、供应商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采购人提出的服务要求,进行工程咨询服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咨询成果,并对其正确性负责。2、供应商交付咨询成果后,根据需要按规定参加有关的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3、供应商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江苏省及行业的有关规范、规定。4、供应商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采购人交付资料及文件。第七条违约责任1、采购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供应商支付服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供应商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采购人。2、供应商对咨询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供应商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供应商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还应赔偿采购人全部经济损失。第八条其他1、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在如东县人民法院处理。2、本合同一式六份,采购人三份,供应商三份。3、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订金后生效。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其它约定事项:/。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一廉政合同廉政合同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的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名称,以下简称“设计人”),特订立如下合同。1.发包人和设计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项目名称)设计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设计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设计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设计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设计人提供的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设计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亲属不得从事与本设计合同有关的设计业务等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人和相关单位在设计中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5)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设计队伍。3.设计人的义务(1)设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设计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设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设计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设计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设计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设计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设计人或设计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合同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设计合同失效日止。7.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设计合同的附件,与设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设计人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设计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发包人:(盖单位章)设计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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