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集中][公开招标]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人系统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2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JLDL20231219007GKXM12、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服务项目3、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2023]-03905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95万元人民币。6、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采购需求:负责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集约一体化(电子送达)业务对案件原告、被告双方进行电子送达(包括EMS邮寄送达,跨区域集约打印服务),给当事人传达司法文书,并将电话录音相关数据实时上传至法院服务器中,方便法官随时调取记录。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1月31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4年1月31日下午16时00分。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ggzyzx.jl.gov.cn/)”投标人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3、方式:网上自行下载。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人”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2月2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开标时间:2024年2月2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五、公告期限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公告发布媒介: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名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人地址:长春市超达大路3999号联系人姓名:李丹彤电话:16643590755(办公电话)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临河街3848号联系人姓名:杨轲电话:1858432631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轲电话:18584326317邮箱:xgj5966@163.com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服务项目招标文件.pdf采购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JLDL20231219007GKXM1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服务项目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二○二四年一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四章投标人须知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评标、定标与合同签订六、询问、质疑第五章合同格式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人系统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2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JLDL20231219007GKXM12、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服务项目3、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2023]-03905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95万元人民币。6、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采购需求:负责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集约一体化(电子送达)业务对案件原告、被告双方进行电子送达(包括EMS邮寄送达,跨区域集约打印服务),给当事人传达司法文书,并将电话录音相关数据实时上传至法院服务器中,方便法官随时调取记录。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1月31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4年1月31日下午16时00分。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ggzyzx.jl.gov.cn/)”投标人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3、方式:网上自行下载。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人”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2月2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开标时间:2024年2月2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五、公告期限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公告发布媒介: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名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人地址:长春市超达大路3999号联系人姓名:李丹彤电话:16643590755(办公电话)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临河街3848号联系人姓名:杨轲电话:1858432631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轲电话:18584326317邮箱:xgj5966@163.com第二章采购需求有关说明: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一、项目一览表分包名称服务内容预估数量最高限价(人民币元)服务期限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服务项目详见服务需求17700件最高限价(总价):1,950,000.00最高限价(单价):110元/件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项目报价说明:投标人按最高限价、预估数量和企业自身情况,报出投标总价。当实际业务数量大于等于预估数量时,按投标总价进行结算;当实际业务数量小于预估数量时,按投标单价据实进行结算。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业务数量对结算价格的影响,根据自身情况合理报价。二、项目背景(一)、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法释[2004]13号)第一条及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其送达与人民法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17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第十六条规定“在送达工作中,可以借助基层组织的力量和社会力量,加强与基层组织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为做好送达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要求基层组织协助送达,并可适当支付费用”;2023年印发《关于做好人民法院送达平台邮政集约送达功能应用工作的通知》(法明传〔2023〕7号)要求全国法院推广使用邮政送达全集约模式,有效减轻法官负担,提高送达效率。(二)送达工作连续性需要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送达方式多样,且不同送达方式存在前后递进方式,若仅就某一送达方式进行送达辅助服务外包,则存在大量材料和文书在不同人员和团队之间轮替交接的情况,无法从根本上减轻法院自身办案人员的工作负担,甚至有可能加重流程性负担。通过整体外包方式,可以保证送达全过程的连续性和辅助送达单位一致性,简化程序,提高送达工作成功率。三、服务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四、服务内容及要求(一)长春市法院司法集约送达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电子送达。通过综合送达平台电话通知(含跨域委托送达)、电子送达(包括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给当事人传达文书,并将电话录音相关数据实时上传至法院服务器中,方便法官随时调取记录。2、EMS邮寄送达。邮寄送达,是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之一,在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有困难时,法律文书是通过邮政EMS(法院专递)送达的,中标人委托邮政公司安排专门人员送达于受送达人,法院是按照立案时填写的送达地址确认书上的地址寄送,由邮政公司代为送达,EMS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对于被告,法院则按照原告提供起诉状的地址进行寄送。中标方在接到EMS(法院专递)送达任务后,对其进行“五日三投”投递标准后,将投递情况反馈法院。(回执单返回或退件退回)3、集约打印服务:法律文书集中打印/异地集中打印服务是指,法院工作人员通过办案系统,一键点击送达任务,将数据传送至指定集约送达平台,送达系统将根据送达任务归属地,分别推送至全国对应的集约送达服务中心,由集约送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原邮寄送达中的文书打印、填单、打印、盖章、封装等事务性工作由邮政集约送达中心承担。EMS邮寄送达物流信息与签收凭证通过送达系统实时上传至法院办案系统,法官可根据案件需求随时调取数据。审判执行送达辅助事务服务。在已建成集约送达服务中心内由中标方派员为长春市内各级法院提供相关审判执行送达辅助事务,包括文书集中打印、跨域打印、封装处理、邮寄流转等(相关服务所需设备及耗材等均由中标方负责)。4、配套系统组建。按照支撑司法送达工作信息化运作的要求,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业务规范和需求为出发点,搭建长春市法院司法送达信息化平台、电子送达呼叫中心平台,与全国法院送达平台及其他办案系统、设备和送达辅助工具实现数据对接,满足送达工作需求(除特别约定外,相关信息化软件系统对接及打印设备运维由三方负责,其他相关硬件、终端设备、网络专线、无线专网等均由法院方自备),主要包括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送达平台、集约呼叫中心等。长春市法院综合送达平台,提供送达流程全部环节网上办理,简化送达材料交接手续,送达事务性工作通过系统集中办理,提高送达效率、提升送达效力,同时方便承办人跟踪送达进展。实现送达事务性工作的信息化、流程化、网络化管理。集约送达呼叫中心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有基础上扩展建设集约送达呼叫中心,并根据送达服务数量动态设置呼叫台席,实现集约送达中心座席员通过与12368硬件通讯服务器连接的IP话机呼叫当事人,接通当事人(当事人显示法院12368来电)后,系统自动录音。通话完成后,话路自动释放。送达工作全程留痕,并回传至送达综合管理平台,可实现包括送达任务订单管理、基础维护、后台接口处理等功能。所搭建司法送达信息系统及相关系统满足非涉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的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安全测评及备案工作。因提供服务需使用计算机及其他设备接入法院专网的,在设备撤出法院时,将带存储功能部件(包括但不限于硬盘、存储卡、固态硬盘等)无偿交由法院方处置。(二)服务标准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送达全集约化辅助服务包含:电子、电话送达、邮寄送达、跨域送达等在市、区法院进行全市法院集约服务。具体服务标准如下:1、人员配置标准(1)电子送达员。根据各级法院提交长春市集约送达中心的任务量合理配置人员,并在运行过程中,根据任务量规模及业务流程繁复情况按需配置。(2)邮寄送达队伍。市区内组建专投队伍,执行同城区域法院邮件专车专投的投递标准,人员配置标准以保障满足送达投递任务时效为依据。配送人员要求业务能力高,服务质量好,配送速度快,配送范围覆盖长春市。邮寄送达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国家邮政局《法院法律文书特快专递业务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3)送达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法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品行良好、敬业爱岗、身体健康、仪容仪表端庄、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保证中标方所配置的人员均经法院审核通过后上岗,同时确保人员稳定,不得随意更换。2、文书打印标准:由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集约送达中心驻点人员负责送达文书打印工作(包括异地集中打印),配置能够打印A4及A3格式彩色或红黑双色的打印机及装订设备。3、电话送达标准:电话送达全过程应录音留存,录音频文件应当固定送达过程,体现拨打人、接听人身份、通话时间、送达诉讼文书名称及内容,并予以存档。相关通话遵循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电话送达通话规范要求。(三)资费标准案件全集约服务送达模式,含电子送达、电话送达(含电话通知到院领取)、邮寄送达服务。五、其他要求(一)设备:所有服务器及其配套系统由法院承担,其他服务中所涉及设备采购均由三方公司承担。(二)场地:根据专线实际情况选择地址,优先选择法院场地,由法院承担水电、取暖等相关费用。(三)网络:所有集约送达工作均在法院内网环境下进行,需要将软件及服务器部署在中院机房,法院内部专线和网络安全平台由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中标方所使用的邮政内网专线和互联网由中标方负责。(四)通信费用:电子送达中语音呼出所产生的费用由三方公司承担。(五)人员:业务中所有操作及日常工作人员均由三方公司派出。六、履约保证金提交说明1.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2.金额:合同总金额的5%;采购人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向中标人出具履约保证金收款凭据。若中标人未按期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从本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合同总价中扣除相应金额的款项。3.方式:转账;退还说明:时间、方式和条件: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期满内,若中标人不履行本合同下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相关条款以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中的部分或全部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不存在上述情况的,采购人在服务期满后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的100%无息退还中标人。中标人违反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如有不足的,中标人应对超过的部分予以赔偿。七、付款方式(一)本项目约定的每笔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二)供货方交货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国家有关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证书(如果合同约定有的话),进口产品的报关文件(如果合同约定有的话),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等。(三)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每月验收合格后按实际业务量支付。如因中标供应商责任致使无法送达,不计入业务量。年度金额不超过投标总价。(四)除本采购需求第五条中约定的合同总价外,采购人没有责任向中标人另行支付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工作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用等,采购需求中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______________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本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附:营业执照(注册号):经济性质:主营(产):兼营(产):,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反面)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地址:签发日期:第70页,共79页采购需求条款响应一览表说明: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2.投标人响应描述:投标人按响应服务实际数据填写。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证明文件,如有任何一项不响应或不满足的视为负偏离。4.偏离情况说明:投标人根据投标人实际情况填写“正偏离”“完全响应”或“负偏离”。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服务项目序号招标文件条款描述投标人响应描述偏离情况说明查阅/证明文件指引1234…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日期:第71页,共79页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经验一览表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服务项目序号用户/业主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合同总价签订时间完成时间用户满意度评价用户/业主联系人及电话查阅/证明文件指引1.第页2.第页3.第页4.第页合计:个业绩合计:个业绩合计:个业绩合计:个业绩合计:个业绩合计:个业绩合计:个业绩合计:个业绩合计:个业绩合计:个业绩备注: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日期:第72页,共79页项目人员配备一览表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服务项目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专业经验年限担任职务承担工作内容查阅/证明文件指引1.第页2.第页3.第页4.第页5.第页备注: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日期:第73页,共79页投标人证书一览表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服务项目证书名称发证单位证书等级证书有效期查阅/指引第页第页第页第页第页1.请根据评分表中要求填写投标人获得资质、认证或企业信誉证书。2.请提供本表所列的证书资料。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日期:第74页,共79页合同条款响应一览表说明: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服务项目序号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描述投标人响应描述偏离情况说明(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12345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日期:第75页,共79页投标服务方案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服务项目内容自行拟定:1、2、3、4、……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日期:第76页,共79页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本公司(投标人名称)在参加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JLDL20231219007GKXM1)的招标中如获中标,我公司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我公司将同时递交采购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如我公司违反上款承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日期:第77页,共79页退投标保证金说明特别提醒: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原则上,我司按保证金汇入的原账户退还,投标人必须填写原来汇入我司保证金账户时的账户信息。我方为东北电力大学吉林省智能电网信息技术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的投标(项目编号为:SJLDL20231017007GKXM1)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大写金额)元,请贵司退还投标保证金(小写金额)元,请划到以下账户:收款人名称收款人地址开户银行(具体到XX银行XX支行)联系人账号联系电话备注:当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招标结果通知书,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采购代理机构按其提供的“退投标保证金说明”,按规定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为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若存在以下二种情形的,则按以下规定执行:单位名称变更A.若投标人投标后,其单位名称变更,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时,除提交变更后的账户信息外,还需附工商部门打印的变更信息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B.若投标人只变更营业执照信息,没有及时变更银行账户的,只需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收支两条线若投标人属于资金收支两条线的情况,则以上账户信息必须是其单位收款账户的信息,投标人需附上收支两条线的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投标人授权代表联系电话:日期:第78页,共79页其他资料第79页,共79页

吉林招标

XJ024012200553江特导线2024.1.15-WH-613C

2024-2-24 18:19:37

吉林招标

辽源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区及食堂装修工程

2024-2-24 18:19:37

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员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
个人中心
购物车
优惠劵
今日签到
有新私信 私信列表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