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 2020 ﹞ 46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 2023 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 2023 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 121 99 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8 19 万元,占 31 31 %。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留选项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 合同链接 1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100 00%) 83 80 合同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11N98734220920231201 2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服务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100 00%) 38 19 合同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服务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合同 合同编号:11N9873422092023401 部门(单位)名称: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日期: 2024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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