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业大学2024年赤眼蜂生产柞蚕茧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吉林农业大学2024年赤眼蜂生产柞蚕茧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4年1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4]-00042号项目名称:吉林农业大学2024年赤眼蜂生产柞蚕茧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内容:吉林农业大学2024年赤眼蜂生产柞蚕茧采购,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预算:1031250.00元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0天质量标准:合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④《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⑤《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一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3)具有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纳税证明材料);(4)具有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8)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9)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26日,每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方式:供应商自行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下载。CA认证办理基本流程: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按照规定进行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 (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85177688;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供应商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供应商”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四楼开标三室五、开启时间:2024年1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四楼开标三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吉林农业大学地址:长春市新城大街2888号联系方式:郭伟生 王芳0431-845332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吉林省百利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联系方式:0431-8168583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洋电话:0431-81685832?(2024.1.16送审稿-定稿)农大赤眼蜂.docx吉林农业大学2024年赤眼蜂生产柞蚕茧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编号:JLSBLB2024-CG05采购人:吉林农业大学采购代理公司:吉林省百利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2第二章竞争性谈判文件…………………………………………………6(一)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6(二)供应商须知………………………………………………………10第三章谈判评审办法…………………………………………………1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0第五章服务要求……………………………………………………34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38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w.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8)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9)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26日,每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方式:供应商自行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下载。CA认证办理基本流程: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按照规定进行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85177688;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供应商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供应商”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四楼开标三室五、开启时间:2024年1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四楼开标三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吉林农业大学地址:长春市新城大街2888号联系方式:郭伟生王芳0431-845332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吉林省百利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联系方式:0431-8168583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洋电话:0431-81685832第二章竞争性谈判文件(一)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名 称:吉林农业大学地 址:长春市新城大街2888号联系方式:郭伟生 王芳0431-84533256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百利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联系方式:李洋,0431-81685832 3项目名称:吉林农业大学2024年赤眼蜂生产柞蚕茧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JLSBLB2024-CG05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资格审查:资格后审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6采购内容:吉林农业大学2024年赤眼蜂生产柞蚕茧采购,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7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0天8质量标准:合格9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0合格的谈判供应商: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④《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⑤《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一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3)具有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纳税证明材料);(4)具有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8)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9)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1踏勘现场:不组织 预备会:不召开12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3日前将质疑问题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不予解答;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谈判截止时间3日前。13谈判有效期:90天14签字或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竞争性谈判文件格式中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谈判而不委托代理人谈判,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谈判,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1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二份(U盘);16装订要求:采用 书册 方式胶装,装订应牢固、整齐,便于保管和利用,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17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 (全称) 采购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全称)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18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四楼开标三室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30日9点00分19是否退还谈判响应文件:否20谈判时间和地点:谈判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谈判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四楼会议室21谈判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供应商代表及监督人检查;谈判顺序:以响应文件递交的顺序为先后。22竞争性谈判小组的组建:竞争性谈判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其余2人为经济、技术类专家谈判专家确定方式:外聘专家从依法设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3是否授权竞争性谈判小组确定成交单位:是,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并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单位。24中标供应商候选人公示媒介:发布谈判公告的相关媒介。25采购预算:1031250.00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将被否决。26付款方式: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27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5%(人民币,取整数位到百元)递交形式:现金、网银转账、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及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由采购单位在服务验收合格交付后30日内返还退还形式:现金、网银转账、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及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对应供应商递交形式进行退还)28知识产权:构成本谈判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29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采购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30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31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评审时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对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给予10%的价格扣除。注:小微企业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的原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信息技术服务业3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33注:若谈判公告内容(指网上发布的谈判公告和谈判文件第一章中所附的公告)与谈判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谈判文件投标人须知内容为准。谈判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二)供应商须知第一部分谈判程序1.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采用以国家法律规定的发布谈判公告的方式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2.谈判程序2.1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供应商将谈判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由谈判小组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2就商务、技术及价格进行谈判,经过谈判小组的评审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3.2合格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合格的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5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谈判文件格式填写)。3.6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被责令停业的;(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7谈判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第二部分谈判文件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谈判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2.谈判文件的澄清及修改2.1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谈判截止时间前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2.2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谈判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回函确认。2.3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延长谈判截止期。第三部分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1.谈判范围及谈判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1.1投标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的采购清单进行报价,不能将整个的内容拆开就其中一项或一部分进行报价。1.2谈判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谈判响应文件构成供应商应完整的按谈判文件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填写谈判响应文件,并编制响应文件目录及页码,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报价一览表2、投标函3、投标报价一览表4、技术要求偏离表5、商务条款偏离表6、售后服务承诺书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9、中标服务费承诺书10、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1、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12、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的要求:报价3.1.1采购预算:1031250.00元。3.1.2在合同履行期内报价不变。3.1.3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废标,不进入评标程序。4.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10000元整一次性足额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采用网银转账、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及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以现金、网银转账或支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以保函、支票、汇票等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支票、汇票等递交至招标公司。收款人:吉林省百利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长春高新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中海支行账号:20196716010011行号:3202410003825.有效期5.1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应在规定的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后90天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5.2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得要求修正其报价,且本须知中有关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也可以拒绝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6.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6.1供应商应准备谈判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2份,每份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6.2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代表在谈判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如谈判响应文件需进行修改,则应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谈判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6.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谈判响应按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6.4谈判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第四部分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标袋中,且在标袋正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1.2所有标袋上均应:1.项目编号:2.采购人名称:(全称)3.采购人地址:4.投标人名称:(全称)5.投标人地址:6.邮政编码:联系电话:7.(项目名称)响应文件8.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9.“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或“原件”。电子版U盘单独密封。10.在标袋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人签章1.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接收谈判响应文件。2.截止期2.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谈判采购信息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谈判响应文件递交至竞争性谈判采购信息公告中规定的地址。2.2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谈判文件延长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受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谈判响应文件。3.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以后,如果供应商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竞争性谈判邀请书中规定的地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3.2供应商对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3.3在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谈判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3.4从截止期至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中确定的报价有效期之间,供应商不得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回。第五部分谈判开标程序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谈判,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谈判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介绍监督员、采购方代表、供应商代表等;(2)监督员宣读会场纪律;(3)公布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并点名确认供应商是否派人到场;(4)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验封表上签字确认;(6)宣布开标大会结束。第六部分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1.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根据采购内容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评审谈判工作。谈判小组的构成及抽取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谈判响应文件的初审与澄清谈判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评审。资格、符合性评审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谈判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3.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3.1在评审期间,谈判小组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谈判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供应商澄清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谈判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澄清文件将作为谈判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4.比较与评价4.1经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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