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局域网升级及网络安全防护配套二、项目编号:2023-JQ05-W1494三、项目概况: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交货地点:吉林省吉林市、内蒙古赤峰市、湖北襄阳、河南洛阳、南阳、栾川、三门峡、灵宝4省共8个甲方指定点位。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项目预算:6,192,500.00元,陆佰壹拾玖万贰仟伍佰元整 采购包1:6,192,500.00元,陆佰壹拾玖万贰仟伍佰元整; 3.最高限价: 采购包1:6,192,500.00 元,陆佰壹拾玖万贰仟伍佰元整4.供应商中标情况: 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八)本项目特定资质:采购包1:无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一)申领时间:2024年01月22日至2024年01月2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二)申领地址:线上申领(三)申领方式: 线上申领。先从军队采购网(门户: http://plap.mil.cn/;IP地址: http://118.64.254.72/)的供应商入口免费登记注册,填报相关资料并通过审核后注册成功。登录物资服务招投标系统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经审核(如有)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可线上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必须先完成注册,才能领取采购文件)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采购包1无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2024年02月21日 0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三)投标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6号门采购服务大厅一号开标厅。 (四)提交方式: 线下提交,到现场开标 七、开标时间、地点(一)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1日 09时30分00秒(二)开标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6号门采购服务大厅一号开标厅。八、样品采购包1:无需提交样品九、现场踏勘(一)现场踏勘采购包1:组织现场踏勘踏勘时间:2024-01-30 09:00:00踏勘地点:河南省洛阳市联系人:刘助理联系电话:16647626363要求:现场踏勘时授权代表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模板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身份证原件。现场踏勘领取技术资料,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与现场踏勘时申领的技术参数不一致的,以现场踏勘时申领的为准。 (二)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进行现场测量,视为同意现场踏勘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十、标前答疑会(一)不组织标前答疑会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十二、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学习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的电子招投标相关操作手册,详细了解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下载驱动和军采平台编标工具、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开标等流程要求。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010-21728181-2,投标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3.其他说明: 1.刻录完成后,请及时复核是否刻录成功。 2.请各投标供应商提前到达开标现场,预留充足的文件上传时间,至投标截止时,投标文件未成功完整上传的,按无效投标处理,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业务服务电话:022-84653339、022-84653340 业务值班员工作时间:冬季 上午8:00-11:50、下午14:30-17:30 ;夏季 上午8:00-11:50、下午15:00-18:00(周六、日为休息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系统使用技术服务电话:010-21728181。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 冯助理办公电话:022-84653072移动电话:18722369173(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问题,编辑短信发送至该手机) 传真:022-84653118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采购服务大厅十四、质疑联系方式联系人:刘助理联系电话:02284653092,15832502870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联系人:史助理联系电话:022-846530112024年01月22日附件2.投标人申领需要提供材料采购文件申领登记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电话 公司名称 授权代表姓名电话 公司名称 授权代表姓名邮箱 所提供材料是否提供资质是否符合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所提供材料(供应商自行勾选)所提供材料是否是否1营业执照(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缴纳社保证明材料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7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不限专业)资质8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GJB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承诺:本公司承诺提供资料均真实有效,符合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有不符或不实响应情形,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愿接受投标资格及其他相应处罚。 报名供应商(全称):(盖章) 采购文件申领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身份证关键信息应当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年月日(投标现场须携带一份交由工作人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缴纳社保证明材料联勤保障部队第五采购服务站:(投标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部组织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全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移动电话:传真:邮编:通讯地址: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身份证关键信息应当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注:授权书后应当附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投标现场须携带一份交由工作人员)供应商承诺声明联勤保障部队第五采购服务站:我单位自愿参加贵部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承诺声明如下:一、供应商诚信承诺1.如实编写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材料、图片影像、财务数据、资产情况及相应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因单位转制、兼并、股改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原始材料、财务数据、资产情况等,造成单位信息难以确认时,自愿放弃参加军队采购活动。3.在提供投标文件或现场核查时,如存在伪造文件材料,提供虚假图片影像、业绩合同、材料数据等,造假或篡改相关数据及资产等情况,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相应处罚。二、保密承诺1.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的保密法律法规,履行保密义务。2.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或传播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3.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4.招标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文件专室放置、专盘存储、专人管理。5.未经采购机构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在互联网、通讯媒体等发表涉及此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三、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1.严格遵守《供应商诚信承诺》,若受到1年、2年、3年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理的,同意缴纳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1.5%、2%的诚信责任保证金(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到千元),最低额度为10万元,最高额度为200万元。2.同意至恢复参加军队采购活动资格之日前,缴纳诚信责任保证金。逾期不缴纳的,不予恢复参加军队采购活动资格;自禁止性处理期满之日起超过6个月不缴纳的,给予终身禁止处理。如恢复参加军队采购活动资格之日起3年内再次受到1年以上(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理的,同意前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同意再次按照被处理的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以及处理年限对应的比例重新缴纳保证金,在未缴纳之前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3.若经查实采取串通投标手段取得中标资格,已进入履约阶段的,同意按照军队采购合同管理和供应商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相应处理;需继续履约但存在明显价格风险的,同意扣除利润,按照审定的实际成本结算,审定结果高于合同金额的,按照合同执行,接受相应违规处理;对于已完成履约和结算的,同意根据审价认定的实际成本支出,退还军队超额付款部分,接受相应违规处理。审价所需费用由我方承担。4.给部队造成损失的,同意按照国家法律和合同约定,予以相应经济赔偿。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与我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未参加同一包采购活动。我单位为生产型企业的,与我单位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其他生产型企业,未参加同一包采购活动。我单位为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与我单位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其他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未参加同一包采购活动。六、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七、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我单位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八、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我单位为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九、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果我方违反上述承诺声明内容,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和法律责任,接受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和采购机构按国家和军队有关法规作出的相关处罚。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序号名称(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出资方式出资金额(万元)占全部股份比例备注我方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填报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等与实际不符,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备注:1.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2.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3.投标供应商应按照占全部股份比例从大到小依次逐个股东填写,股东数量多于10个的,填写前10名,不足10个的全部填写。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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